Z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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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内容提要
Z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中型纺织企业,是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申请出口退税。2004年至2006年4月,Z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1054万元,2006年6月16日被**市**区国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成立评估小组,组员包括负责该企业免抵退税工作的人员和税源管理科的税收管理员、区局税政科科长、税源管理科科长等。评估小组以产能分析为中心、以纺织产品品种结构和生产工艺特点分析为切入点、依托评估指标和产能测算展开分析评估。至7月17日,历时一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Z纺织有限公司补缴增值税579万元。
二、案例介绍
(一)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使用“免、抵、退税”办法,是我国为推进企业产品出口、提高退税效率、减轻生产企业负担而推行的一种新型退税管理方式,具有退税效率高、企业资金负担小、申报退税一体化等优点。该办法推行以来对鼓励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取得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从这几年的执行情况上看,由于“免、抵、退税”的便利性,使得一些企业将外购产品作为自产产品出口并申报退税。该公司从2004年6月开始发生出口业务,按照出口退税审核软件统计,该企业出口情况是:2004年6月-12月出口销售3110万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出口数量284万米:其中6月2058万元、7-10月销售为0、11月436万元、12月616万元;2005年合计出口销售5242万元,出口数量477万米:其中1月1289万元、2月800万元、3月1958万元、4月1031万元、5月43.9万元、6月-8月为0、9月130万元、10-12月销售0;2006年1-4月出口销售5367万元,出口数量480万米:1月出口1527万元、2月599万元、3月2638万元;4月604万元。2004年6月-2006年4月共出口销售数量1241万米,出口销售收入13720万元,并据此办理出口退税1045万元。从申报情况和日常管理中反映出来的情况看,该公司存在重大疑点。
2、对象筛选
主要运用行业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
(1)该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品名与出口报关的产品名称不一致,比如工厂实际生产弹力卡其、灯芯绒、府绸、涤棉布、帆布、弹力斜纹布等,出口为化纤梭织布、染色布、涤棉针织布、涤纶针织布等。而由于纺织设备和纺织工艺的特殊性,不同的纺织设备所适用的纺织原料和生产的纺织品是完全不同的,且设备之间不存在替代性。由于该公司的生产设备仅有剑杆织机,这种设备主要是用于织造各种棉制或混纺的梭织布,无法生产针织布,因此,显然该公司出口的部分产品不是自产。
(2)该企业几年来的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异常。(见下表,单位:元)
从表中可以看出该企业的出口增长几乎是每年翻一番,而从企业人力资源投入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这显然不符合纺织工业生产的基本常理。
(3)从企业的账面看,车间每月生产多少成品就销售多少,有时两千万销售收入,有时几百万,有时为0,显示企业月度销售极其不均衡,与该公司的每月耗电量不吻合。
(4)资金流向分析。资金往来看,该公司与其关联公司存在着大量的相互拆借和相互买卖的现象,且其出口商也是公司的股东。同时在资金运用中大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资金的运作令人可疑(具体流转见下图)。
鉴于以上情况,经**区国税局领导批准,将该企业确立为评估对象。
3、案头分析基础
该纺织企业于2000年6月成立。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和织布加工。公司原注册资本500万美元,2004年4月26日营业执照变更,将注册资本增加到800万美元,截至2004年11月5日公司实际到位货币资金为690万美元。
评估小组利用平时出口退税审核数据、征管资料数据、金税工程数据以及评估需要补充而收集的资料,根据纺织企业的生产特点测算该公司的最高可能产量,从而推测出该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锁定企业申报出口退税中可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