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的政治思想
先秦法家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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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慎到的势治思想
2021/6/19 (一).贵势并倡导天子为天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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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势: 在权、法、礼、政策等等政治诸因素中,把权力即势放在
首要地位。掌握权势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前提条件,他把权力看成 高于一切,把道德、才能、是非看成不过是权力的仆从
在政治体制上,主张君主一元化的独头政治
“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 能 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
厚。”
20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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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法家思想都可以追溯到姜太公 望。
❖ 管子也对后来的法家思想造成一定 的影响。
❖ 法家学派与道家也有密切关系。
20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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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思想上的共同特点:
第一,特别强调法的作用,认为法是治国的不二 法门,主张以法治 国,社会生活一切遵法,一切 由法裁断。
“法者,国之权衡也。” 《商君书·修权》
20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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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代表人物:
李悝
1.法家的创始人,战国初年魏文侯相,著有《法经》,已亡佚
(李克) 2.提倡耕战,主张变法和以法治国
慎到
1.以势为主 2.吸收道家思想,道、势、法结合,给势、法以理论的论证
申不害
1.以言术为主, 2.兼论法、势,受道家的影响,发展了人君南面之术
《商君书》 1.西方秦国法家著作的汇编,说理性较差,主要是具体政策的
第五章 法家思想
❖ 一、法家思想的社会背景 ❖ 人口增长,冲突加剧:各国人口增长,逐渐扩
大开发面积,争夺土地的冲突日益激烈,兼并 战争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残酷,生存之道在 于富国强兵。 ❖ 战争要求集中动员国家力量:生死存亡的战争 要求国家集中调动一切人力物力,传统的分封 制度分散了国家力量,贵族特权压抑了平民的 主动性,不能适应残酷竞争的时代,思想和制 度的变革不可避免。
先秦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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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启示作者概括了先秦法家思想的基本特点,论述了先秦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启示:依法治国对“耕战”思想的创新运用;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的当代实践;各项立法的修订和完善体现了法家“因时立法”的主张。
标签:先秦法家;当代中国;政治实践;启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长期致力于自身的政治建设、法治建设,以促使我国逐渐成为一个政治强国、法治强国。
在当代的中国政治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先秦法家思想的精华,这些思想精华内化于中国政治的思想内涵、意识形态和政策理论,外化于中国政治的机构设置、国家政策和普遍实践,对我国的现代化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产生了深远持久的影响。
一、先秦法家思想的基本特點法家学派产生和发展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作为秦国政治指导思想的法家思想,使秦国最终扫平六合,席卷八荒,实现了中国的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制国家。
先秦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包括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等人,其思想内涵的特点基本可以概括为五点:1、发展的历史观法家学派认为国家与历史的发展是不断进步的,与“法先王”的政治主张相对立,提倡尊重和认可现有的制度条例,认为今人所创造的物质精神文明优于先人之所创。
2、重视法律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是一个遵循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时代。
各国争相提高国家的行政效率、扩大军事实力、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以提升国家应对侵略和对外扩张的能力,法治在团结民众和提升军队战斗力的实践中显现出了优势,因而成为了法家思想的重要组成并逐步成为秦国政治的指导思想。
3、强调加强封建君主的权力,塑造君主的绝对权威春秋战国的封国混战很大程度上源于周王朝、周天子的逐渐式微,孱弱的君主和落后的管理体系难以管控庞大的国家和日渐强大的地方势力,逐步造成了周王朝的分裂局面。
法家学派敏锐的观察到了君主孱弱所带来的巨大隐患和分封制条件下地方势力日益萌发的野心,因而加强君主权威成为了法家学派又一大思想主张,通过扩大和巩固君主的绝对权威,维系和增强中央对地方的管控能力。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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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摘要:我们今天讲构建和谐社会,而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有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的和谐蓝图与和谐之愿;又说要建立法制社会,推进法制化进程,而在公元前两百多年,韩非就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主张以法治国,“认为以法治国,举措而已。
”儒家和法家作为先秦时的两大重要思想流派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由此可见一般。
儒家尚礼,法家重法且尤种刑,但两者异中又不乏共同之处,探讨儒法两家的异同并从中总结出了两者各自的优劣从而扬起所长避其所短、兼采二者之优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不无裨益。
关键词:历史背景联系区别“德”“法”结合标本兼治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凡育所学,皆成性格。
政治思想作为政治和思想的结合物,既有政治的广度又具备了思想的深度,既给人史的明智,又给人诗的灵秀既让人有数学的周密,又让人有科学的深刻,还使人不乏伦理学的庄重与逻辑修之学的善辩。
;历史证明儒法两家就是涵盖了政治是思想这一特质的思想流派。
一、儒、法政治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道家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姑且不论道从何来,一、二、三优势什么,可以推知的是:万事万物皆有因果。
追溯先秦时代的历史,儒法政治思想之“果”产生的因由。
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各诸侯国在华夏大地上纷纷兴起,诸侯国各霸一方,王权被削弱,各诸侯国之间为争夺土地和人民展开了残酷的斗争,烽烟四起,连年战乱,生灵遭殃,百姓涂炭,中华大地陷入了分离与征战的局面。
乱世造英雄,也造就了一大批的思想家,面对混乱的社会现实,知识分子纷纷招徕门徒,宣扬自己的思想,希望借此来实现自己治国安邦的政治抱负,孔子自谓“述而不作”,墨子用“夏政”,道家“无为而治”,法家立言,以儒墨道法为代表的诸家思想应运而生。
儒家产生于奴隶制开始崩溃、封建制尚未形成的过渡时期,创始人是孔子,儒家在先秦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荀子。
秦朝的法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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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法家思想秦朝的法家思想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巩固统治而采取的一种统治哲学和政治理念。
它主要包括法治思想和法家学派的思想体系。
在秦朝的统一过程中,秦始皇以及他的宰相李斯等人,借鉴了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的法家思想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律的权威和地位。
在秦朝的统治下,秦始皇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目的是为了维护统一的秩序和巩固皇权。
在法家思想中,法律被视为统治者的意志,对人民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体现了法律的严密性和权威性。
此外,法家还强调奖罚分明、治罪必罚和利刑峻法等原则,以打击犯罪行为和维护社会稳定。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权谋和实用主义。
法家主张“法者,治之正也”,认为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统治者的权威。
法家学派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政治策略,用于统治和巩固统治。
例如,法家主张设立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以实行权力的集中和统一指导。
此外,法家还强调利用间谍,监视和控制各级官员,以确保统治者的权力不受侵蚀。
总体来说,法家的思想注重权力、利益和实用,追求统治者的权威和利益最大化。
然而,秦朝的法家思想也存在一些问题。
法家过分注重权力的集中和统治者的利益,往往忽视了国家和人民的福祉。
尤其是在秦始皇统治后期,他采取了一系列过度集权的措施,导致了社会的不满和不稳定。
此外,法家主张的权谋和实用主义,也容易导致权力腐败和人民权益的受损。
在秦朝的统治下,大量百姓被征役修建各种工程,遭受了沉重的压迫和剥削。
尽管如此,秦朝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秦朝的法律法规奠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备的法律体系,为后代的法治国家奠定了基础。
其次,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为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大一统奠定了基础,并对后世的王朝统治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再次,秦朝的法家思想为后世政治理论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总而言之,秦朝的法家思想以法治为本,注重权谋和实用主义。
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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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总结先秦法家是中国古代思想流派之一,在先秦时期比较重要。
法家思想以法治思想为核心,主张以法律来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以下将先秦法家的重要思想进行总结。
一、人性论:法家强调人性的恶,认为人性本质自私、贪婪,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的利益。
因此,法家主张通过法律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使其不敢违法乱纪,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二、法治思想:法家主张以法律为基础,以法治为手段来处理社会问题。
法家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础,是权力的约束和行为的规范。
法家强调法律的严明和公正,认为法律应当是明确、简明、明确,而不应该含糊、模糊。
三、吏治思想:法家主张依靠官吏来实施法治。
法家认为,官吏是实施法律的重要力量,应该是廉洁、公正、勤奋、才干等优秀品质的典范。
法家强调官吏的选拔和培养,主张通过考试、选拔等方式选拔官吏,让能者上位,杜绝腐败和徇私舞弊的现象。
四、务实思想:法家注重实际效果,强调政策的实施和操作,主张以实际效果来评价政策的好坏。
法家认为,政策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不能只停留在理论上,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并及时调整和修正。
五、重视纪律:法家强调纪律的重要性,认为纪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政府效能的基础。
法家主张通过建立严格的纪律制度,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法家还提出了权责明确的原则,主张对官员要明确其权利和责任范围,从而保证他们按规章办事。
六、重力法:法家强调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罚,主张以重法治乱。
法家认为,法律的威慑力和惩罚力度越大,犯罪的可能性越小。
因此,法家主张对犯罪行为进行严格的打击,对犯罪分子实施严厉的惩罚,以达到减少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七、谋略思想:法家强调政治的智谋和策略,主张以智慧和策略来处理政治问题。
法家认为,政治是权力之间的斗争,只有掌握智慧和策略,才能在政治竞争中取得胜利。
因此,法家主张培养和运用政治家的智慧和策略,以实现统治的稳定和巩固。
先秦部分知识点总结
![先秦部分知识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652b5f55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99.png)
一、先秦时期的政治1. 分封制先秦时期,中国的政治组织是以封建制为基础的。
在当时,国家主要是通过对领土的分封来进行统治。
各个封地的领主(诸侯)在享有封地的同时也要向中央政府纳贡。
2. 诸侯争霸在先秦时期,各个诸侯国之间存在着不断的争斗和战争。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
这段时间内,诸侯国相互之间进行了多次战争,形成了一种“百家争鸣”的局面。
3. 法家与儒家的政治观点先秦时期,有两种主要的政治思想,一种是法家,另一种是儒家。
法家主张通过严格的法律来约束统治,以维护社会秩序;儒家则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以实现社会和谐。
二、先秦时期的思想1. 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思想之一。
它主张以德治国,强调道德修养和人际关系。
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和现代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道家思想道家思想强调顺应自然,主张“无为而治”,强调个人修炼和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态度。
道家思想对中国的哲学、文学、艺术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 墨家思想墨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兼爱思想,主张“兼爱”和“非攻”。
墨家思想对社会和民族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4. 法家思想法家思想主张以法律来统治社会,强调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法治。
法家思想对中国的政治、法律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5. 农家思想农家思想主张农本主义,强调发展农业经济,提倡节俭和劳动。
农家思想对中国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 语言文字先秦时期,中国的语言文字主要有甲骨文和金文。
这些文字的出现和发展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 文学艺术在先秦时期,有不少重要的文学作品问世,如《尚书》、《诗经》、《论语》等,这些作品对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 器物工艺在先秦时期,中国的器物工艺已经有了相当高的水平,如青铜器、玉器等,这些器物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先秦时期的经济1. 农业先秦时期,中国的农业已经比较发达,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这些都为中国古代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先秦法家法治教育思想及现代价值研究
![先秦法家法治教育思想及现代价值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e3a67c54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e9.png)
先秦法家法治教育思想及现代价值研究先秦法家学派是中国古代思想家中最具影响力的学派之一,它的法治思想及其对现代的价值受到中国人的普遍关注。
这里,我们将从历史的角度,通过论述先秦法家法治思想,以及其在现代学术及实践领域的价值,来探讨先秦法家法治教育思想及现代价值研究。
一、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先秦法家法治思想源于六国时期,形成于秦朝,发展至汉朝,是中国最早的法治思想,也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最重要的学派。
先秦法家法治思想以“法治”、“公平”、“国家统一”为主要理念,继承和发展了商周法制,包括讲“让天下人民同义同德、秉公办事”的“义法思想”和“以德治国”的“理法思想”。
先秦法家学派的法治思想,认为在法律意志范围之内,公权力只能依法发挥,不得越轨,并以孔子的“仁政”思想作为政治基础,强调国家的安定和统一,重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注重人民的司法公正。
二、先秦法家法治教育思想的现代价值(1)先秦法家学派的法治思想,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并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例如,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惊讶地发现,中国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宪法,基本上依附于先秦法家学派的法治思想,法治思想成为中国新型政治体制的基础,成为中国实施法治改革的根本准则。
(2)先秦法家学派的法治思想,对现代学术界、实践界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在当今中国,以法治教育为指导思想,推行宪法教育,引导全社会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循宪法,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遵守宪法的责任感。
在先秦法家学派的法治思想的指导下,中国正在努力实现中国梦,建设法治中国。
三、结论先秦法家法治教育思想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它为中国政治、宪法、司法、社会及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本文通过介绍先秦法家学派法治思想,以及其在现代中国学术及实践领域的价值,探究了先秦法家法治教育思想及其对现代社会的价值研究。
最后,我们应该将先秦法家学派的法治思想作为指导,彰显中国文化的历史影响力,推动法治建设,推进中国的发展进程。
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理解1000字
![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理解1000字](https://img.taocdn.com/s3/m/5e728a29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7f.png)
先秦法家思想的认识和理解1000字法家,被视为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它以“以法治国”的“法治”主张而闻名,与此同时,一整套被他们提出来的理论和方法,也为后期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墨是思想学术的“显学”,而在政治上独步天下的则是法家。
如今学者统归传统政治特点,说法如此:儒法互补,儒道互补,外儒内法,儒表法里。
由此可观,法家对历代王朝的影响非常巨大。
法家代表人物有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李斯、韩非等人。
1.商鞅的政治思想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观念的思想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
商鞅认为人性“好利恶害”,他反对儒家所倡导的“礼治”学说,极力主张以“法"代“礼”,反复告诫国君“不可以须臾忘于法”。
他认为法能够“定纷止争”和“兴功禁暴”,主张“缘法而治”,主张“以刑去刑”的重罚,他提出:“重刑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
”“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
"“以刑去刑”的思想反映出商鞅已经认识到法律被普遍、自觉地遵守的重要性。
他还主张“刑无等级”、“不赦不宥”的法律平等适用思想,反对“刑不上大夫”的旧传统,否定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主张法律的统--性和平等性。
这是其法治思想的超前性和先进性。
商鞅的传世著作为《商君书》。
2申不害的政治思想申不害亦称申子,韩国灭掉郑国遂成为韩人,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
作为法家人物,申不害以“术”者称。
“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
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
他的术分两类,类是控制术,如"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
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
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但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的。
他的传世著作为《申子》。
3慎到的政治思想慎到早年学黄老道术,后为韩国大夫。
法家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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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政治思想(一)法家政治思想的一般特点1、强调以法治国是法家学说的核心。
他们主张一切按法办事,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至上性。
在全国要人人知法、守法。
要严刑重罚,使人们不敢犯法,以达到令行禁止,信赏必罚。
2、绝对尊君,强化独裁。
法家主张国君必须是至高无上的,臣民都只能是君主进行统治的工具和材料。
国君说一不二,他的话就是法。
他们还主张采取一切办法加强国君的权力,大权完全集中于一人之手,保证君主绝对地成为国家之“主”,有效地进行专制和独裁。
3、人性好利与以法治民。
法家把人性恶推向极端,认为人人唯利是图,本性不可改。
因而,不能信任任何人。
对待民众的行动,只能用严刑峻法进行镇压,或者用高奖重赏,以利诱导,为我役使。
对民众说来,知法、守法是每个人在知行上最高的要求,其他一切知识、文化和道德教育,都是不必要的。
4、历史进化与变化图强。
他们认为历史是不断进化的,今异于古,今胜于古。
因而,他们主张治国之道,不能因循守旧,止步不前,而要有所变化,勇于革新。
治国的方略必须是“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
(二)商鞅的政治思想商鞅(约前390 ——前338 年),姓公孙,名鞅,因是卫国破落贵族的后裔,故亦称卫鞅,后因在秦国变法有功,封给商十五邑,因此而号商君,故又称为商鞅。
商鞅从公元前359 年到公元前350 年,先后大规模地进行了两次变法。
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废井田,开阡陌;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爵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普遍推行县制;奖励告奸,建立什伍连坐制;统一度量衡。
商鞅进行的这场封建化改革运动,使原来比较落后的秦国一跃而成为战国七雄中的强国,为日后统一六国打下了监视的基础。
但是,秦孝公死后,商鞅遭到一些在变法中受到打击的宗室贵族的报复,被诬告谋反遭酷刑车裂而死。
商鞅既是战国时期变法改革的实践者,又是当时著名的地主阶级的理论家。
他继承了前期法家李悝、吴起的变法思想,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进而形成了他自己较成熟的法家思想理论体系。
先秦法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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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思想法家,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一个以法治为核心的思想学派。
这个学派否定了世袭贵族天然传承的等级制度,认为“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史记•商君列传》)他们在政治实践中,奖励耕战,毁弃诗书,彻底与传统文化决裂,主张以法治国。
这种流派主要盛行于战国时的韩、魏、赵三国,而早期的法家学派人物亦来自这三国,如商鞅来自魏国、申不害来自韩国、慎到来自赵国等。
法家中有三个学派: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这些学派思想由韩国人韩非子集以大成,构成法家思想的终极核心。
法家学说是一个纯功利的思想体系,其核心是君主如何加强统治。
在战国时代那种“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已矣”的殊死竞争的情况下,法家这种思想在斗争中确是相当实用,如秦统一六国就是明证,而儒家那种固守传统的温和政治主张就未免显得有些“愚远而阔于事情”了(《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西汉后期,法家思想被“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儒家所吸收,并开始以儒法并用“儒表法里”的理论治理国家,独立的法家学派逐渐被排斥掉。
有人认为法家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最重视法律的学派。
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学家对法理学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探讨了法律的起源、本质和功能,以及法律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时代要求、国家权力、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人口和人性等基本问题。
,硕果累累。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
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
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
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
先秦法家思想比较研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
![先秦法家思想比较研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https://img.taocdn.com/s3/m/1ab50596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e19bc47.png)
先秦法家思想比较研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导言】先秦时期,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流派。
《管子》、《商君书》、《韩非子》是这一时期法家思想的代表作品,其思想内容与表达形式各不相同。
本文将从政治观点、权力思想、社会秩序和人性原则等方面对这三本著作进行比较研究,探究它们在法家思想中的地位和作用。
【正文】一、政治观点的比较研究《管子》着重强调统治者的权威和力量,认为一个国家唯有统一的政权和明确的法律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在《管子》中,管子阐述了君主如何建立强大的国家和权力的方法,他强调政治的合法性,主张以法律和刑法作为基础构建起一个强大的国家。
《商君书》则侧重于国家秩序的维护和国家的发展,强调统治者本身的能力和智慧。
商君在书中指出,国家的发展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必须以统一的政权为基础,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和政策来推进国家的发展。
商君还强调:“上下一心,利国家,为国家舍身,便可得天下”。
《韩非子》强调政治的实用主义和可操作性。
韩非子主张通过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以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
韩非子在《韩非子》中提出了“四开”(即治国开卦、治法开明、待人开心、讲义开明)的治理原则。
二、权力思想的比较研究《管子》认为,统治者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力,以便对国家和社会进行有效的控制。
在《管子》中,管子提出了“君权至高”的权力观点,认为国君应当拥有绝对的权力,以保证国家的稳定。
《商君书》则更加重视权力与人民之间的互动关系,商君认为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支持,国君应当合理行使权力,保护人民的利益。
商君书中,“为国家舍身”的观点表明国君应当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韩非子》则强调必须建立起一种权力垂直分工的制度,通过监督和制衡来保证政府的稳定。
《韩非子》中提出了“以权制权”、“以力制力”、“以事制事”等观点,意在强调政府的权力必须是有序和规范的。
三、社会秩序的比较研究《管子》认为,社会秩序的建立需要明确的法律和制度。
先秦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制史的影响分析
![先秦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制史的影响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ebd7e554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db.png)
先秦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制史的影响分析一、本文概述先秦法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哲学流派之一,其独特的法治理念和政治主张对中国法制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先秦法家思想的内涵及其对后世法制建设的重要贡献,通过梳理法家思想的发展历程、核心价值和历史地位,揭示其在中国法制史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首先概述先秦法家思想的基本内容,包括其法治理念、重刑重罚的政治主张以及强调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等。
接着,本文将分析先秦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制史的积极影响,如推动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促进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等。
本文还将探讨先秦法家思想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价值和启示,以期为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通过对先秦法家思想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法制思想的演变过程,以及法制建设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二、先秦法家思想的核心内容先秦法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思想流派之一,其核心理念主要围绕“法治”“重刑重罚”以及“君权至上”等几个方面展开。
这一思想流派主张以法律作为治国理政的主要手段,认为法律应该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超越于个人的情感和偏见。
法治思想。
法家认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需要依靠严明的法律来维护。
法律应该成为统治者的治国工具,用以规范社会行为,确保社会秩序。
同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应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
重刑重罚思想。
法家认为,通过严厉的刑罚可以迅速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以儆效尤。
这种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法律的权威性,但也容易引发社会的恐慌和不满。
君权至上思想。
在法家看来,君主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君主应该掌握绝对的权威,以法律为工具来推行自己的政治理念。
这一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也容易导致君主的专制和暴政。
先秦法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体现了其强调法律权威、重视社会秩序和君主权力的思想特点。
这些思想对中国法制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后世的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先秦法家思想比较研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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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法家是先秦诺子中重要的一支,其思想是构成中国文化不可忽略的因素,更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所在,因而对其进行全面、深刻研究很有意义。
法家按地域iJ分为齐、晋晒支。
齐法家的代袭是《管子》,晋法家的代表是《商君书》和《韩非予》。
虽都名为法家,但其取舍却大异其趣。
《管子》和《商君书》、《韩非予》有作为法家的凝同之处.同时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差异.因而有比较研究的可能和必要。
本文在吸收前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既注意齐、酱法家宏观方面的不同,也不放过细微之处.力求对二者的比较细致、深入、周详。
全文包括以下章节:第一章:首先界定先秦法家,然后从政治背景、经济背景、学术背景三个方面阐述其产生原因与条件。
因为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的后起者,故本章还探讨了法家的学术渊源,即儒、道、名、墨对法家的影响。
第二章:比较齐、晋文化的异同,并分析其成因,以便从地域文化角度揭示法家产生在齐、晋两国的必然性和两类法家差异存在的原因。
第三章:《管子》、《商君1S》虽非完全为管仲、商鞅亲炙之作,但与二者关系密功。
本章首先探讨管仲和《管子》、商鞅和《商君书》的关系,然后对管仲、商鞅、韩非三者从身世、经历、性格特征等方面进行比较,从人的角度阐秆两类法家之不同。
第四章:比较齐、晋法家在经济上的异同。
重农是其相同之处,但其对“农”的理解和重农策略不尽相同。
在商业上,齐法家有节制地发展,晋法家则抑制。
不同的经济观念是导致其治国理念不同的原因之一。
第五章:在民众观上,齐法家重视娃众的智慧和力最,晋法家轻视之:齐法家亲民、富民而用民,晋法家贫民、弱民而用民。
第六章:齐、晋法家均把物质相对丁人口的不足视为争斗产生的原因.进而归为法产生的原凶。
他们都注意到人口与生产资料的比例、人口职业比例以及人口质量在治国中的露要作用,但其内涵却不同。
第七章:在君臣关系上,晋法家视君臣绝对对立,齐法家则在君尊臣卑的前提下力求建立二者之间的和谐。
齐、晋法家不同的君臣观念与其对“道”的理解有关,同时与齐、晋文化中原有的君臣观念不无联系。
先秦法家学派的思想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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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学派的思想及其影响先秦时期,法家学派是一个以法治为核心的学术流派,成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法家学派的思想、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言论以及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三方面对法家学派进行探析。
一、法家学派的思想法家学派主张以法治国,强调制度的重要性,认为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根本,实现政治稳定的保障。
同时,他们还特别强调功利思想,认为一切事物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国家的利益。
法家学派主张尽可能多的征税,使国家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来保障国家的繁荣昌盛和安全。
法家学派的创立者韩非子对于法律的重要性有深刻的理解。
他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法律具备普遍适用性,没有人是大于法律的。
在其著作《韩非子》中,他强调“法得天下,兵备四海,人足己用,仓廪实实,非此以治人之术,则不能治人”。
这语简意赅、表达了法家思想的核心。
二、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言论1、韩非子韩非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学派代表,其成名之作《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重要理论体系。
韩非子认为,法律是制约人的规则,但人的本性却是贪婪的。
因此,他提倡实行奖励、惩罚制度以及管制权代替财产权的思想。
此外,韩非子还欣赏君主独裁的作为,认为君主是法律的最高代表,可以采取各种手段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2、李斯李斯,秦国政治家和法家学派代表,是中国封建制度下的一个伟大政治家。
李斯也是秦代重要的官员,是秦始皇大政治和文化的制定者。
李斯传承了韩非子的思想,认为制度是实行国家管理的必要条件,强调法律的严格、官吏的专制、君主的独裁。
他创立了“一刀尽断”、“不问罪己”等政策,实现了统一中国,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有争议的人物。
3、商鞅商鞅是一个卓越的法学家和政治家。
他开创了以奖罚制度为核心的法家思想,提倡重视法律,反对礼教,认为伦理道德是人类社会混乱的原因。
商鞅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手段推行改革,实行土地私有制、推行新农村建设、创立新的税制和货币制度,并制定了科举制度,这些制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先秦时期的法家思想与法治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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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法家思想与法治文化传统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涌现了各种各样的思想流派和学术思潮。
其中,法家思想是独树一帜的,对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强调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原则,倡导法治精神和规范的治理方式。
本文将探讨先秦时期的法家思想与法治文化传统。
先秦时期,中国正处于封建社会的初期阶段,社会秩序不稳定,各种世袭权贵和不成文的规范使得人民无法得到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法家思想的出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法家思想的核心观念是以法治国,通过建立公正的法律体系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益。
法家学者如商鞅、韩非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和制度,为中国历史上的法治文化打下了基础。
首先,先秦时期的法家思想非常重视权力的集中和规范。
商鞅变法是法家思想在政治实践中的具体表现。
商鞅通过对土地的重新分配和建立严密的官僚体系,实现了权力的集中和规范。
他提出的“法令满天下,风俗同一体”思想,使得法律作为最高标准成为统治者约束自己的准则,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一切权力以人事为本的现状。
商鞅的变法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后来的法治传统奠定了基础。
其次,法家思想还重视利益和效用。
韩非子作为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提出了利益最大化和功利主义的原则。
他认为统治者应该追求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要从个人利益出发,厘定法律和制度,以实现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韩非子提出的"法治利民"的理念,概括了法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
这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为后来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思路。
此外,先秦时期的法家思想还强调刑罚的威慑作用和法治的严肃性。
法家学者认为,刑罚应该严厉、明确,并且公正可信。
他们主张罪有应得,主张明确的罚则和统一的刑法体系。
商鞅的法律改革,规定了严苛的刑法和明确的罚则,使得法治的执行更加公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这种强调刑罚威慑作用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有着深远的影响,也成为后来的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先秦法家“以法治国”思想评析
![先秦法家“以法治国”思想评析](https://img.taocdn.com/s3/m/e188477a27284b73f24250ad.png)
先秦法家“以法治国”思想评析佚名中华文化,经历了五千年的深厚沉淀,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先秦法家们在几千年前就提出了“以法治国”的主张,并付诸实施。
尽管法家“法治”有其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但是作为人类智慧和文明成果,至今仍闪烁着光辉,并碰撞出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启蒙精神的无限火花。
一、法家对当今社会法制的借鉴意义1. “布之于众”——这一点强调了法的公开性,在先秦法家看来“法”就是由国家所制定颁布的用于规范人民的行为准则,应以成文的形式“布之于众”。
商鞅指出:“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偏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
”韩非也强调:“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不独满于堂。
”“令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 。
这样做能够使“万民皆知所避就”,“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 ,先秦法家所强调“布之于众”的普法教育,就相当于当今的让人民要知法,才能守法。
2. “任法去私”——这一点强调了法的权威性,先秦法家认为“法”一经颁布就具有绝对的权威,反对“释法任私”,而应做到“任法去私”。
商鞅曾明确指出:“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
因此,君应“任法去私”做到“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 不为也”。
如果能“君好法”,“则端直之士车前”;“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 。
韩非也说:“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治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 同时韩非还指出法令一出,任何人都应遵守。
在我们当今社会徇私舞弊的情况仍是为数不少,如何杜绝这种现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先秦法家学术中存在可参考的价值。
3. “刑无等级”——这一点强调了法的平等性,先秦法家强调的“刑无等级”,就是要使法治真正得以实行,要“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商鞅说:“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 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 罪死不赦。
第五章 法家政治思想
![第五章 法家政治思想](https://img.taocdn.com/s3/m/4ec338d8d5bbfd0a79567324.png)
三、商鞅的法治理想
第二节 前期法家政治思想
慎到:
慎到,赵人,曾游学齐稷下学宫。著有《慎子》一书。从哲学上看,他属于
道家,但从政治思想上看则为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 与其他法家派的思想相比,慎子的整个思想显得庄重、深沉,其明显的特点 就是贵势而不尚独断,尚法而不苛严,任术而不贵阴谋。 慎到又是法家中最先把道法结合起来的人物,所以在法家学派中占有特别重 要的地位。
D.耍手腕、弄权术、搞诡计之类的“术”
“挟知而问”( “指鹿为马”)。
4、术治思想评价
术以利害为核心考虑问题,在理论上与仁义道德相互排斥。
其表现形式有二:一是君驾驭臣下之术,二是臣下欺君弄君
之术。申子的术是专为专制君主着想的。 术的运用必须以有权作为前提条件,虽然它对控制臣下能起 很大作用,但它不是一种政策。 从政治心理角度看,它的存在主要是出于恐惧、戒备和不信 任的情感动机,如韩非所说君臣之间是一日百战的关系。 斯宾诺莎《政治论》中说:政治家们“采用的种种权术是从 长期实践经验中学到的,而且是人们出于恐惧而非出于理性 动机而惯用的。”
慎到的势治思想 1、贵势:
掌握权势是从事政治活动的前提条件,他把权力看成高于一切,有势,就能 指挥一切,失去势,则只能听命于人。 道德、才能、是非看成不过是权力 的仆从。 “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 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 以屈贤矣。” 2、君主为天下 君主应该掌权为天下,而不应借权吞天下。 “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 也。”
规定和说明 2.提倡耕战和以法治国,强调重罚
第五章 法家的政治思想 - 副本
![第五章 法家的政治思想 - 副本](https://img.taocdn.com/s3/m/f2a501503c1ec5da50e270b0.png)
商鞅对于实行法治提出了如下一些原则: 第一,要刑无等级。商鞅强调“刑无等级”,就是在执行法律 的过程中,除君主以外,任何人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爵禄不 能抵刑,功不能抵过,善不可当恶”。如果国家的执法官吏在执 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则要严加处罚,“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第二,要明法利民。商鞅认为,实行法治,其首要的一点,就 是要公布法律条文,使法律为全体臣民知晓,从而使境内臣民都 成为知法守法者。 欲使臣民都能够知法守法,以下两个条件是必需的。其一 欲使臣民都能够知法守法,以下两个条件是必需的。其一是法 其一是法 律条文本身必须明确易知。其二 律条文本身必须明确易知。其二是培养一批熟知法律的官吏宣传 其二是培养一批熟知法律的官吏宣传 法律。商鞅认为,之所以要将法律公之于众,是因为法律不同于 势,势应该为君主所独具,而法律则应为君臣所共操。
三、法治理论 商鞅以重视法律而独成一家。商鞅主张实行法治,使“天下吏 敏无不知法者”,通过法治达到天下大治。 商鞅认为,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 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 寒而去衣也,欲东而西行也。”法律对于国家之所以如此重要, 主要因为法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法律能够定分。商鞅主张“立法分明”,而反对以私害 法。 第二,法能够胜民。商鞅认为,法律的主要功能也就是用于镇 压民众的反抗。 第三,法律上实行富国强兵政策的保证。“立爵而民羞之,设 刑而民乐之。
第三,要轻罪重罚 第三,要轻罪重罚。实行严刑峻法的根本目的,就是以杀止杀, 轻罪重罚。实行严刑峻法的根本目的,就是以杀止杀, 以刑去刑。根据以刑去刑的逻辑,商鞅认为,如果是从以刑去刑 的愿望出发,刑罚虽重也是可以的。在主张轻罪重罚的同时,商 鞅还认为专制国家在执行过程中应该刑于将过 鞅还认为专制国家在执行过程中应该刑于将过,即对于那些没有 刑于将过,即对于那些没有 犯罪事实,仅有犯罪动机的人实行惩罚。 商鞅的法治理论在先秦法家中很有典型性,他提出的刑无等级、 一断于法的思想主张,确实较之以往的思想家前进了一步,但是, 商鞅的法治思想却远远不是民主性质的政治理论。 首先,尽管商鞅主张刑无等级,但专制君主都在法律制裁的范 围之外,只是臣民在法律面前才是平等的。所以,商鞅的法治理 论在本质上是为君主专制政治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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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势治的要领
君主如何控制手中的政治权力,以实 现其独裁统治,慎到提出了以下几点要 领:
• 第一,君主以得民要挟臣下。君主要能有效地
进行独裁统治,巩固权势,就需要有力量制服群 臣,如何制服,慎到提出,最重要的是设法使自 己在民众中树立成信,通过得民,来挟制臣下。
• 第二,不尊贤。春秋战国时期,尚贤是一个十分
• 商鞅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 "(《定分》)就是说,法令是人民的生命,治国的根本, 防止人民作恶的工具。因而,他认为,治国而抛弃法令, 好比希望不挨饿,而抛弃粮食;希望不受冻,而不要衣服; 希望向东而两走,愈走愈远。就是说,治国不可一日无法 令,法令是国家治乱兴衰的前提和根本。商鞅的"法令"也 就是统治民众的"刑法"。
法家学说的一般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 B 墨子主张“尚同”,天下臣民一同于
君主,是君之所是,非君之所非,君主 的好恶就是是非的 己标准。但他在“天志”
中,还主张天子与各级官吏应是民选的,会参 考“民意”;又提出“君臣上下惠忠,父子兄 弟孝慈,”强调的是君民上下的各自人格和相 互关系。道家不否定君主,但不主张专制,特 别是庄子倡绝对自由,敌视君主与专制。
三、商鞅的政治理想
• 商鞅,原是卫国的公子,公孙氏,名秧,故称公 孙鞅,又称卫秧。因在秦变法有功,受封于商, 后称商鞅。大约生于公元前三九0年,卒于前三 三八年。商鞅曾在魏国国相公孙在手下充当掌管 公族事务的小官吏(中庶子)。商鞅“少好刑名 之学”,公孙痤病危时向魏惠王推荐他作为自己 的替代人,惠王未采纳。公孙痤死后、商轶无法 施展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洽值秦孝公发布《召贤 令》,广征天下之贤才。于是,由魏至秦。
• 法家的派别,其形成不同于儒、墨,有些 近似于道家。它不是由一个宗师培养出来的统
一学派,然后又分化成若干分支流派。而法家的 师承关系并不那么直接、明显,如韩非是法家的 集大成者,但不是受业于法家,而是荀子的弟子。
• 虽然如此,法家,还是战国时期、最有影 响、成就最大的一个学派。从时间上看, 它贯通整个战国年代,从空间上看,它活 跃在七雄并立的各国舞台上。
引人注目的问题,其中,儒墨两家持之犹力。慎 到则一反儒墨的观点,认为实现君主的绝对统治, 必须以否定尊贤为原则。他说:“立君而尊贤, 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佚文》)
• 第三,"君无事,臣有事"的统治术。慎到认为,
君主治理国家,应该尽量地发挥臣下的作用,让 臣下尽职尽责,把事情作好,君主坐收其利,做 到"君逸乐而臣任劳"。
• 第二,“正名责实”。即根据每个臣下
担任的职位,首先要正名,然后要根据臣 的名分去督察他的职守,责令他们完成本 职工作,要求每个官吏做到名实相符,忠 于君主,检其得失,论其赏罚。这也叫 “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大体》)。 正名责实的目的是控制臣下的行为,使臣 下严格洛守自己盼职分,即“治不逾官”, 而群臣的职分又都是君主规定的,治不逾 宫就是要求臣下不得违背君主的旨意,逾 职行事或擅自妄为。
先秦法家 的政治思想
一、法家政治思想的特点
• 何谓“法家”? • 中国古代社会“法”与“刑”不分。孔子"
德主刑辅",荀子的"治之经,礼与刑",以 及当时社会的"刑不上大夫"等等,都是"法" 与"刑"不分,而在"法家"理论中,"法"的真 正含意是"刑",因此,中国古代社会的"法 家"与其叫"法家",不如叫"刑家"。
法家学说的一般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 C 先秦诸子,影响重大的学派,唯有法 家把君主说成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 而臣民都应当是君主进行统治的工具或 材料。国君说一不二,他的谱就是法。"一断
于法",唯君例外。他们还主张采取一切办法 加强国君的权力,大权完全集中于一人之手, 保证君主绝对地成为国家之"主",有效地进行 专制和独裁。
• 商鞅变法的基本内容也正为当时统治者服务。关于商鞅政 治思想的著作,《汉书·艺文志》着录《商君书》二十九 篇,今存《商君书》二十四篇,为商鞅及其后学所着,其 成书年代不出战国。在战国法家的诸流派中,商鞅以重视 刑的作用而独成一家。与慎到、申不害比较起来,商鞅虽 然也谈到“术”与“势”但其刑治理论更为细密。
1、关于“势”的决定作用
慎到的政治思想有两个特点:
一是他较全面地看到了刑、术、势在治国中的作用, 因而他的论述中全面涉及到法家学说的这三个基 本范畴,不过在这三者之中,他更为突出了 “势”,更强调势的作用。
二是为了得到"势",他在倡尊君的同时,看到了法 的制约作用和民的作用,这是后期法家所无的。
• 慎到认为,在刑、术、势诸因素中,势至为重要。 • 所谓“势”,就是地位、权势,因而有了势,就
能指挥一切,失去势,则只能听命于人。 • 对此,他说:"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
服于贤者,位尊也。"譬如,当尧是老百姓的时候, 对其左邻右舍也难于调动,而称帝以后,就能在 全国今行禁止。"由此现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 势位足以屈贤矣。"(《慎子·威德》下引只注篇 名)有了权势,缺德少才的人就能支配贤德智能 之士,可见权势决定一切。因此,他认为君主所 以成为君主,主要是因为他掌握了权势,而不是 由于他道德才能多么超众。正为此,"势"对国君 是至为重要的。
• 所以,申不害提醒君主们,对于臣下要有清 醒的认识,任何大臣都是靠不住的,君主为 了维持自己的地位,必须使臣下慑服,其关 键在于运用术来驾驭臣下。
2、用术的要领
申不害有关实行术治的论述较多,主要有 以下三点: 第一,“明君使臣并进辐凑”。(《大体》)
即在君臣关系上,有如车轮,国君比作车毅,臣 下好象辐条,君臣之间洽如辐条集中于轮毅,臣 下每人都直接向君主负责,集大权于国君一人。 这样,就可以防止重臣“蔽君之明,塞君之听, 夺之政而专其令”。(《大体》)从而,做到 “君操其柄,臣事其常。”“主处其大,臣处其 细。”(《大体》)以达到集国家最高权力子国 君一人之手。这就是申不害主张君主用术的目的。
• 基于对于权势重要性的认识,慎到创造出独特的权力制衡 理论。即在一元统治下的权力制衡。
• 慎到认为,君主为保持其政治地位,必须实行独裁统治, 国家不能存在二元或多元的统治中心,"两则争,杂则相 伤。"(《德立》)关于这一点,慎到说,国家可以多贤, 但不可以多君,国家可以无贤,但不可以无君,也就是说, 君主的一元化独裁统治是绝对必要的。因此,慎到的制衡, 不是指君臣之间的关系,而是指在君主握有绝对权力条件 下,重臣之间的分工与制约。他说:"臣有两位者国必乱, 臣两位而国不乱者,君在也。"(《德立》)就是说有两 个重臣同时握有权力,出现并行权力,必然要相互争夺, 比高下,形成动乱,要避免这种情况就必须在国君的牢固 控制下重臣之间各有所能,又能权力制衡。
法家学说的一般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 3、人性好利与以刑治民。
• 法家把性恶论推向极端,荀子认为人性恶, 需要教化,可以转变。法家则认为人人是唯利
是图,本性不可改,包括父母子女,只能晓以利 害,为我所用。慎到就说,木匠打棺材,愿意人 死。“利之所在,忘其丑也”。商鞅说:“民, 生则计利,死则虑名。”从生到死都是围绕名利 转动。韩非的类似说话更多。这是法家的共识。
• 公元前三五九年,商鞅入秦,求见秦孝公。商 鞅本着"良乌择木而栖"的原则,向秦孝公进行试 探。前三次会见,首次商鞅谈以"帝道",秦孝公 直打磕睡,"弗听"。第二次语及"王道"孝公比前 次更不爱听。第三次说之以"霸道","孝公善之"。 到第四次会见,商鞅阐述了他的政治主张,"以强 国之术说君",孝公非常高兴,与商鞅"语数日不 厌",深得孝公赏识。于是任以左庶长(秦国官爵 分为二十级,左庶长为第十级),主持变法。从 公元前三五九年始到前三五0年的十年间,在商 鞅主持下,两次进行变法,被晋升为大良造(官 爵第十六级),后又封于商(今陕西商县),称 为商君。
2、绝对尊君,强化独裁。
先秦各学派儒、墨、法对君主的态度 共同点:都强调尊君,都维护专制制度。 不同点:
A 儒家的尊君是有条件的,即“从道不从 君”,君与道比较,道高于君,也就是政治理 想和原则比君更重要,行道是尊君的前提。因 而,孔子主张:“道不同,不相为谋”,“天 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出仕当官是为了行 道,而不只是为了荣华富贵。“邦无道,富且 贵,耻也。
• 第三,“示天下以无为”。无为,本来是道
家政治思想的基本范畴,但在申不害的思想体系 中,无为与道家的含义己有重大差别。
• 申不害所说的无为,其主要点就是君主把自己的想法或意 见隐藏起来,"去听","去视","去智"。喜怒不形于色, 使臣下感到君主神秘莫测,既无法去迎会君主所好以成己 之私,又不敢违背君主的意志而擅自妄为。这即为"上明 见,人备之,其不明见,人惑之。 " 就是君主不暴露自己, 臣下则迷惑不测,忐忑不安;反之,君主乐于显示自己, 共结果则是不论说的、做的对与不对,都给臣下提供可乘 之机,有空子可钻。所以,慎到认为聪明的君主,应该是 不露声色,统观全局,洞悉一切。简言之,这叫"藏于无 事"。
1、关于术
关于术,顾名思义,即指权术。 术与刑不同:
用法的对象是民众,所以法要公之于众,使 人人皆知;
用术的对象是群臣,只能由君主藏于胸中, 一人操纵。
• 为什么君主要用术来驾驭臣下?申不害完全是为 君主的利益考虑的,他认为,对君主的致命威胁 主要是来自群臣。他说,国君所以要修筑牢固而 高大的城墙和严实的门闾,就是为了防止盗贱敌 寇的强盗入侵,然而,“今夫弑君而取国政,非 必愈城郭之险而犯门间之闭也。”(《大体》) 即那些杀掉国君、夺取政权的,不一定是那些越 城人户的贼寇。往往是君主左右的近臣。因此, 君主首先应该防犯的是大臣,这些人最有篡国弑 君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