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涉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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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涉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涉村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录

前言 (1)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

1.1 镇域概况 (2)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2)

2 规划目标 (4)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5)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5)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5)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6)

4 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 (7)

4.1 耕地保护 (7)

4.2 基本农田保护 (7)

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8)

5.1 城镇用地 (8)

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8)

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8)

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9)

6.1 土地生态建设 (9)

6.2 加强环境保护 (9)

7 土地整治任务 (11)

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2)

8.1 土地用途分区 (12)

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2)

9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3)

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4)

10.1 合理确定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14)

10.2 确保村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的落实 (14)

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5)

11.1 依法公告规划 (15)

11.2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15)

11.3 建立有效的基本农田利益协调机制 (15)

11.4 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 (15)

11.5 加大规划实施的资金投入 (15)

11.6 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与检查 (15)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

2020年)》(以下简称实际,涉村镇人民政府对《巩义市涉村镇土地利用总体(2010

~

《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巩义市涉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范围为涉村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94.76平方公里。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 镇域概况

涉村镇位于县境南部,地形东西长,南北狭,四周群山环绕。生态环境优美,豫31公路(巩义—许昌)从境内通过,交通发达,物产丰富,是巩义东南部的商贸重镇,距巩义市23公里。涉村镇现辖29个行政村,184个村民组,9822户,镇域面积94.76平方公里。

涉村镇是一个资源型乡镇,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煤、铝矾土、石灰石、硅石等20余种,现已开采利用的16种,工业企业以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加工为主。目前,有各类大小企业271家,其中:耐火材料38家,水泥3家,净水剂1家,金刚砂厂1家,瓷片厂1家,乡镇煤矿4家,铁粉洗选41家,机械铸造3家,非煤矿山25家,硅石加工厂22家,石材加工厂36家。石灰、熟铝窑点96家。

涉村镇农业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种植业方面:五指岭2003年被批准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主要产品有金银花、金籽玉米、柿子醋。羊角沟村的核桃;南庄村、西沟村的柴葫;北坡村的金太阳杏、黄姜,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养殖业方面:主要以养猪、牛、羊、鸡为主。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2014年底,涉村镇耕地保有量为2434.11公顷(耕地2237.95公顷,可调整地类196.16公顷),比现行规划下达规划目标2484.13公顷少了50.02公顷,尚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

2014年底,涉村镇基本农田面积为2256.68公顷,高于现行规划上级下达目标2256.15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2.2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4年底,涉村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227.3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84.07公顷,均已突破规划控制规模871.51公顷和818.0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尚有剩余,交通水利用地与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持续增加的主要原因。《现行规划》中,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54.81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54.20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3.99公顷以内;规划实施至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90.5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81.0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78.7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量已超过规划目标。

1.2.3 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确定的到2020年涉村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208.08公顷,截至2014年底,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1.2.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涉村镇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规划实施至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54.45平方米,高于2009年的193.99平方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有待提高。详见附表2。

2 规划目标

根据上级下达涉村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涉村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2187.79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72.16公顷。

(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55.1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1.8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95.41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153.2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6.71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9.83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2.01公顷以内。

(3)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调整后,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137.95公顷。

(4)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68.99平方米。详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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