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计管理工作指引
工程人防管理制度
工程人防管理制度工程人防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其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管理目标主要是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防护效能,保障战时和平时的使用需求。
管理原则则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
制度中应详细规定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通常,人防工程的管理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下设若干部门,如技术部、质量监督部、安全监察部等。
各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形成一套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
在具体操作层面,工程人防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方案需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
2. 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对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4. 安全监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5. 验收与维护:工程完成后,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同时,建立长效的维护保养制度,保证人防工程的长期有效运行。
工程人防管理制度还应强调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人防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制度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对于在人防工程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工程人防管理制度是保障人防工程安全、提升防护效能的重要保障。
通过上述范本的介绍,希望能够为相关单位在制定和实施人防工程管理制度时提供一定的参考,共同推动人防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流程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流程
一、实施前期准备工作
1. 根据防洪规划和设计任务书,明确人防工程的基本情况。
2.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
3. 完成施工用地征用手续,确保施工用地取得。
4. 组织编制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设计。
5. 组织编制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设计。
6. 组织编制施工质量监控计划。
7. 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实施管理
1. 落实施工组织领导体制,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2. 落实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并开展培训。
3. 落实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4. 按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实施。
5. 组织进行质量监护与检查保证。
6. 控制施工材料采购与使用。
三、竣工接收管理
1. 组织开展竣工组织试验与质量检测。
2. 组织编制竣工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3. 组织编制相关工程文件移交工作。
4. 组织开展竣工检查与验收。
5. 办理有关工程所有权与用地使用手续交接。
6. 编制竣工验收文件并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以上内容仅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流程的一个简单介绍,实际工作中流程需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 281号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
第五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依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标准第六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分甲级、乙级。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标准1、甲级1一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3)从事人防工程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人防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使用,无设计质量事故。
1-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注册防护建筑师1人、注册防护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并防化)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电气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通信工程师1人。
贵阳市人防工程工作手册
贵阳市人防工程工作手册贵阳市人防工程工作手册第一章绪论1.1 工作手册的目的和作用贵阳市人防工程工作手册旨在规范贵阳市各级人防部门的工作,提供操作指导,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贵阳市各级人防部门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包括人防工程的设计、建设、使用和维护等环节。
第二章人防工程设计2.1 设计原则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注重灾害防范和应急救援功能,兼顾人性化、美观化。
2.2 设计要求(1)人防工程的平面布局应合理,便于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2)人防工程的逃生通道应满足人流密度要求,并配备明确的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3)人防工程的供电、供水、通风、排水等设施应保证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4)人防工程的防护设施应能有效抵御各类自然灾害和恶劣环境;(5)人防工程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应符合相关防火、防爆要求;(6)人防工程应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及时掌握人防设施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人防工程建设3.1 建设管理贵阳市人防部门应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加强资金、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监督。
3.2 施工安全人防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人员应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3.3 环保要求人防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环境保护,严禁污染环境、占用耕地和破坏生态。
第四章人防工程使用4.1 使用管理贵阳市人防部门应建立健全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人防工程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安全管理措施。
4.2 检查维护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和维护情况记录备查。
4.3 应急准备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和提供紧急救援。
第五章人防工程维修5.1 维修管理贵阳市人防部门应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维修管理制度,明确维修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人防工程的各类维修问题。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加强对人防设施的保护和维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安全建设,根据《城市防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从事人防工程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人防工程是指用来进行防空防护、抢险救灾和其他特定用途的建筑物、土木工程或设施。
第四条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人防工程的检查评估,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人防工程应当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和防空防护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
第八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防空防护和抢险救灾的需要,合理配置相关设施。
第九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审批程序,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留存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与相关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沟通,共同协商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设计中遇到与安全、稳定性等相关的技术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技术评估。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争议进行记录,留存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争议进行记录,留存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并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馈设计进度和设计进展。
第十九条设计变更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及时更新设计文件。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须知内容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须知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人防工程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四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人防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二章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第八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确定建设目标和重点,合理规划人防工程建设布局。
第九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合格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人防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人防工程应急管理第十三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应急演练的组织和实施,提高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用。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积极协助开展救援工作,保障人员安全。
第四章人防工程监督管理第十七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人防工程建设安全、合理、高效地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一、建设主体的管理要求:1. 建设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具备建设人防工程的条件;2. 建设单位对人防工程必须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并成立专门的建设组织机构;3. 建设单位必须明确人防工程的建设目标、任务、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4. 建设单位必须保障人防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并及时公开建设进展情况。
二、设计与施工管理要求:1. 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能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人防工程设计方案;2. 设计单位必须对人防工程进行全面的施工方案编制,并为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3.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4.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检测与评估体系,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5. 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施工安全,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6.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验收与使用管理要求:1. 进行人防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并确保达到相应的设计要求;2. 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对人防工程进行定期维护,防止设备老化或失效;3.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维修和管理制度,确保人防工程设施的正常使用;4. 建设单位必须定期进行人防工程演练,提高人防工程的应急处理能力;5. 对人防工程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建设单位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整改工作。
四、监督与惩处管理要求:1. 建设单位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行政监督;2. 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对人防工程的建设、使用过程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3.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4. 对于不履行管理职责或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或损失,建设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纠正和整改。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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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人防工程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
第五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依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1 / 20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标准第六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分甲级、乙级。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资质标准1、甲级1一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 3)从事人防工程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人防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使用,无设计质量事故。
1-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注册防护建筑师1人、注册防护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并防化)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电气工程师1人、注册防护通信工程师1人。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三篇)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人防工程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并适用于相关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人防工程设计管理(一)人防工程设计依据1. 人防工程设计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包括《人防工程设计规范》等。
2.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依据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二)人防工程设计内容1. 人防工程设计应包括建筑结构设计、防空洞设计、通风系统设计、疏散通道设计等内容,确保人防工程的功能得到有效实现。
2. 人防工程设计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如地震、火灾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人防工程设计审核1. 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后,应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 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设计文件,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三、人防工程施工管理(一)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计划、施工人员配备、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内容。
(二)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保持清洁整齐。
2.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如搭设安全网、设置防护栏杆等。
3.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三)施工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措施。
2. 施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施工安全操作技能。
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四、人防工程验收管理(一)验收依据1. 人防工程验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包括《人防工程验收规范》等。
2. 验收前应对相关资料和图纸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验收依据。
(二)验收程序1. 验收前应进行正式通知,确保各方参与验收。
2. 验收应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成员应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验收内容1. 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设计要求、安全设施等内容的检查。
青岛市人防设计管理办法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及人防易地建设费交纳标准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1、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百分比修建防空地下室:市内七区为5%;五市为2—3%;3、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百分比修建防空地下室:市内七区为5%;五市为2—3%;4、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5、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6、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二、人防易地建设费交纳规定(一)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经审查同意后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1、采用桩基础且桩基础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二)须易地建设的,按下列标准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1、十层(含十层)以上或基础挖深超过3米(含3米)的民用建筑,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地面建筑首层面积)每平方米2700元,其他一般民用建筑按规划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交纳易地建设费。
人防办填写交费通知单,建设单位持通知单到建委政务办理大厅(澳门路121号)交费,交费后人防部门出具易地建设费办理通知书,建设单位持该通知书办理相关规划等手续。
人防工程的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人防工程的管理,提高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水平,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的设计、建设、维护、检测等工作,以及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三、主要职责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整体规划和战略部署,指导和监督本地区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设计、建设、维护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3. 相关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安全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 人防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巡检等。
5. 监管部门负责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设计管理1. 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设计文件应经专业设计单位审核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2. 设计图纸应详细标注人防工程的各项技术参数,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 设计单位要对每个工程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障施工质量。
2. 施工现场要设置相关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中安全。
4. 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六、维护管理1. 人防工程管理单位要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对人防工程的管理进行登记和档案管理,做到记录清晰、信息完整。
4. 对人防工程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
七、安全管理1. 人防工程管理单位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对人防工程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
3. 对人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要加强监督,确保正确使用。
4. 对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人防工程的正常运行。
八、监督管理1. 监管部门要对人防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人防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无锡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战略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防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人防工程设计管理的规定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是人防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建设工程能否发挥最好的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提高工程的投资效果,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起着决定的作用。
为了保证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我市人防工程设计作如下有关规定:1.对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设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经人防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2.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设甲级、乙级。
取得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只能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
人防工程甲级设计单位,可以承担所有级别和类型的人防工程及其地面附属设施的设计。
人防工程乙级设计单位可以承担中型及以下人防工程及其地面附属设施的设计。
3.禁止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业务。
禁止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允许真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任务。
人防工程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4.对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设计注册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人防工程设计单位.不得受聘于其他行业设计单位。
未经注册的人防工程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
5.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任务,投资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国人防[2009]280号《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颁布实施国人防〔2009〕2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保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从事人防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六条在人防工程设计活动中,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人防指挥工程的设计,经同意项目立项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但不得发包给未经保密审查或保密审查不合格的设计单位。
第八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军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区域的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第九条国家对从事人防工程的设计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设计业务。
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业务;禁止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人防工程设计业务。
第十一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注册执业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人防工程设计单位。
人防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Not only rewards success, but also rewards failur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人防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修建人防工程的目的是为了在战时存放物资,进行人防指挥,并且可以对城市空间进行管理。
由于人防工程是在地下,工程更加复杂,因此要对地下先进行勘察、进行合理的设计、再进行施工。
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请大家阅读。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颁布实施国人防〔〕2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保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从事人防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六条在人防工程设计活动中,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人防指挥工程的设计,经同意项目立项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但不得发包给未经保密审查或保密审查不合格的设计单位。
第八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结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方案
结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方案一、背景人防工程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而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
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防工程的建设日益受到关注。
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是保障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国家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为了确保人防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减少人防工程建设和运营中的事故隐患,提高人防工程管理水平,我制定了以下工作目标:1. 完善人防工程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2. 加强人防工程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3. 提高人防工程建设和运营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隐患;4. 提高人防工程设计和建设的质量,提升人防工程的安全防护能力。
三、工作内容1. 完善人防工程管理制度(1)制定并完善人防工程管理制度,包括人防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2)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人防工程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设立专门的人防工程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人防工程管理人员。
2. 加强人防工程的审批和监督管理(1)加强人防工程的审批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人防工程给予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防工程进行整改或停建;(2)加强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已经建成的人防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
3. 提高人防工程建设和运营中的安全管理水平(1)加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严格遵守建设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2)加强人防工程运营管理,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的运营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人防工程的正常运行。
4. 提高人防工程设计和建设的质量(1)加强人防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人防工程设计和建设的质量;(2)开展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通报监管部门。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资料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资料一、总则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城市防空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城市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1.城市防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城市防空工程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2.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防空工程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3.监督机构:对城市防空工程的施工、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管理制度1.设计阶段(1)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详细的城市防空工程设计方案,包括工程的结构、材料、设备等内容,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设计单位应定期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及时更新和修改。
2.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合理的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关证书和经验的施工人员,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3)施工现场应设立警示牌、施工人员和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
3.验收阶段(1)验收单位应对城市防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验收单位应制定验收方案和标准,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平。
4.运行和维护阶段(1)城市防空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划定相应责任部门进行运行和维护管理。
(2)责任部门应定期对城市防空工程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监督检查1.城市防空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城市防空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监督机构对城市防空工程的施工、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奖惩措施1.对城市防空工程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城市防空工程管理工作中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七、其他1.本管理制度经城市防空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城市防空工程管理部门所有。
3.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人防工程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工作人员遵守并执行,共同努力,确保城市防空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防工程全周期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全周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提高人防工程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城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加强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确保人防工程的功能完备、结构坚固、安全可靠;2.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要求;3.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的运行管理体系,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人防工程设施正常运行;4. 加强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四、管理内容1. 设计阶段管理(1)明确人防工程的设计标准和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实际需求;(2)组织专业人员编制设计方案,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查,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3)确保设计图纸与实际需求一致,设计合理、结构稳固;(4)制定施工图纸,明确施工工艺和程序。
2. 施工阶段管理(1)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2)建立施工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责任;(3)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4)保障施工过程环境卫生和安全。
3. 验收阶段管理(1)组织验收部门进行验收,对人防工程进行安全、质量检查;(2)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估和记录;(3)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 运行管理(1)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工作;(2)对设施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设施安全运行;(3)对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功能正常。
5. 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运行;(2)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培训,提高人防工程的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安全监管,防止事故发生。
五、管理要求1. 人防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组织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计划;2. 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进管理工作;3. 所有从业人员要做到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技能水平;4. 各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人防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设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修建人防工程的目的是为了在战时存放物资,进行人防指挥,并且可以对城市空间进行管理。
由于人防工程是在地下,工程更加复杂,因此要对地下先进行勘察、进行合理的设计、再进行施工。
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请大家阅读。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颁布实施国人防〔2009〕2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保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从事人防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六条在人防工程设计活动中,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七条人防工程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人防指挥工程的设计,经同意项目立项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但不得发包给未经保密审查或保密审查不合格的设计单位。
第八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军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区域的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防工程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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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设计管理工作指引地下汽车库宜结合人防设计,即在平时作为汽车库使用,而在战时则作为人员、物资的掩蔽场所——人防,这就叫做平战结合。
一般城市规划都对有人防配建面积比例的规定,可以说是强制的。
如果投资方不愿意建造人防,可以缴纳一定费用,由政府易地再建。
1.1人防面积的计算(各地人防管理部门要求不一)1)10层及10层以上(包含10层)的住宅或大于24米的公建的高层,应修建与首层占地面积相等的人防面积(包括架空层);2)9层及9层以下(含9层),当基础埋深大于3m时,修建与首层面积相等的人防面积;当基础埋深小于3m时,修建地面以上总面积2%的人防面积。
以上人防面积均指6级人防,当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时,应修建人防等级为5级的人防专业队工程,其面积以人防管理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
1.2平面方案设计1)人防防护单元的划分:每个人防单元的建筑面积在2000平米左右,掩蔽800~1200人,分两到三个抗爆单元,每个抗爆单元防护人数为:400人/单元,单元之间不能直接连接,单元间用抗爆墙分隔;2)疏散宽度的计算:疏散宽度指标为0.375米/百人,可按总的进入宽度确定掩蔽多少人,一个出口疏散人数不能超过500人(新规定可能将改为1000人)。
梯段宽度应大于等于人防疏散宽度,楼梯疏散宽度不能重复计算。
3)人防出入口设置:人防出入口分主要出入口、次要出入口和一般出入口;主要出入口:通常为室外口带有简易洗消间、排风口,入口处有防倒塌棚架,5级人防可利用车道或室外的绿地、人行道作为主要出入口,出入口平时封堵、战时打开;6级人防主要出入口除可利用车道外还可设在首层边墙投影的内侧,末端平台离墙边2米以内(一步可跨出室外),在二层设防倒塌挑檐,挑宽不小于1米。
次要出入口:有滤毒室、战时进风机房等,一般设在建筑楼梯位。
一般出入口:设两道门形成密闭通道。
4)防火分区的划分:一个含喷淋系统的地下室防火分区为4000平米,在进行人防单元划分时,以口部为界划分,先找出主要入口,再反过来找防火分区;4000平米的防火分区可以设两个人防单元(2000平米/单元)。
在广州地区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人防单元其进排风系统要独立设置,每一个防护单元一套独立系统;但可节省防护单元之间防火卷帘。
1.3水电、通风设计1).通风:平时进风口设集气室加两道防护门,进风口与车道相邻可利用车道作进风口可少设一个风井;负二层须机械送排风,风管不可穿越人防区与非人防区之间的临空墙。
2).水:无关管道不能穿越人防区,上部的厨、卫管道可局部降板,或设管道间层;雨水的集水沟设在人防门以外,不能接管至人防区内。
消防管、地下室排水管等与人防有关的有关管,在人防侧加闸阀,闸阀距墙梁300;负二层车库的水要分层排放,拐弯至非人防区排放,人防板穿管时板须加厚加强,负一层的水排至负二层统一外排时,上部加防爆地漏,下设闸阀。
战时用水:生活水池、消防水池要考虑平战结合,生活水池可考虑设在车道下部的三角空间,或其它死角,战时蓄水,无法作水池时,可设装配式水箱。
排水:染毒水须排至门外,人防门外设染毒水池。
3).电:电线穿越墙时,需作填充(环氧树酯)。
电源从电缆防爆波井引入,人防面积超过5000平方需设人防电站。
平战结合柴油发电站应考虑发电机等大型设备运输与安装,留有较大的运输口;其平时及战时都需要较大的进排风量,且需设排烟系统,设计时得提醒相关专业选对扩散室活门型号及作对扩散室内部净尺寸。
1.4结构设计1.4.1上部结构与防空地下室分析模型上部结构与防空地下室组成一个承力体系,具有共同的位移场,相互协调变形。
地下室外的回填土对结构侧向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地下室楼层侧移刚度通常较大。
上部结构与防空地下室分析模型可简化为①分离模型(有条件的):将上部结构与地下室分开,分别设计计算。
按规范确定嵌固层作为二者分界。
②共同工作分析(无条件的):将上部结构与地下室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共同作用,采用如下两种方式之一来考虑地下室外回填土对结构的约束作用。
方法1:地下室水平位移的侧向嵌固(-K法)。
方法2:地下室水平位移的有限(弹簧)约束(K法)。
地下室如果设计不当,对整体抗震性能会产生较大影响,对于半地下室的埋深要求应大于地下室外地面以上的高度,才能不计其层数,总高度才能从室外地面算起。
地下室的墙柱与上部结构的墙柱要协调统一。
地下室顶板室内外板面标高变化处,当标高变化超过梁高范围时则形成错层,未采取措施不应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规范明确规定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楼盖应采用梁板结构,地下室顶板为无梁楼盖时不应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
结构计算应往下算至满足嵌固端要求的地下室楼层或底板,但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层数应从地面往上算,并应包括地下层。
上部结构固定端,当高层建筑仅设单层地下室且底板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础或桩一筏基础时,通常选择基础底板而非首层作为结构嵌固端,这有利于充分利用其基础的“无限”刚度,为首层楼面的灵活结构选型创造条件,即使是首层楼面留有大孔洞,或选用无梁楼盖结构,都不会有什么影响。
此外,规范规定地下室负一层的抗震等级与上部结构必须一致,以基础底板作为嵌固端不会造成地下室结构造价的提高,反而可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即使单层地下室底板是以桩为基础的普通梁板结构,一般情况下仍然取底板处为结构嵌固端,唯一例外的是地下室作为抗爆级别较高的防空地下室时,其顶板通常具有作为结构嵌固端的刚度,因此可取其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
1.4.2 可用于人防地下室结构设计设计软件可用于人防地下室结构设计软件有:1、理正人防设计软件包,只能计算顶、底板,外墙、临空墙、内隔墙,门框墙等构件,不能进行整体结构计算。
2、pkpm软件包中的一个SATWE模块可算高层下的人防地下室顶板和顶板梁,但对临空墙、门框墙等构件及底板不能计算。
box模块也可算人防地下室,并可计算底板,可惜BOX只能用于箱形基础。
箱形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BOX可对三层内任意不规则平面形状的箱形基础进行结构计算和五、六级人防设计计算,并可绘制结构施工图。
结构设计计算内容包括:按箱基规程和人防规范等要求,进行基础沉降与反力计算,箱基整体与局部弯矩及配筋计算,墙体、洞口、过梁等内力及配筋计算。
结构施工图包括:各层顶板和底板以及墙体的配筋图,洞口图等。
本程序可与PMCAD和TAT接力计算,数据共享,无需填写数据文件。
计算结果有图形显示,可随时对计算结果和施工图的绘制进行干预。
虽然用SATWE和TAT均可完成地下室的设计,但用TAT计算得到结果仅作参考,最好用设有地下室人防设计功能的SATWE。
3、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与北京金土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又开发了人防地下室结构分析与设计软件ADABS。
ADABS基于新版人民防空地下室规范编制,对结构进行整体分析计算、考虑战时核武器和常规武器荷载、按战时和平时状态包络进行设计、给出构件计算书。
程序以整体建模与构件计算相结合、与PKPM和ETABS实现数据兼容,突出了全面性与易用性的特点。
ADABS与PKPM优劣比较:1)密肋楼盖设计ADABS有优势.SATWE设计密肋楼盖,柱上框架梁配筋太大,不能考虑柱上板带非柱上梁参与柱上板带的弯矩分配。
这是因为SATWE中板是不参与刚度计算的。
ADABS计算时楼板是需要剖分的,板的刚度参与计算。
结果更接近实际。
2).现浇空心楼板设计ADABS有优势。
PKPM中SLABCAD计算现浇空心楼板没有办法计算空心楼板的刚度折减和两个方向的刚度差,ADABS的核心模块同SAP2000和ETABS,可以准确的解决上述两个问题。
3).柱帽的设计。
PKPM中SLABCAD 中的柱帽计算是按照平板刚度分配以后,再按照柱帽高度计算配筋,没有考虑柱帽刚度对内力分配的影响,配筋偏小。
ADABS采用壳单元计算柱帽(仅平板柱帽,变截面柱帽计算要在SAP2000中完成),可靠度增加。
理由4:基础变截面筏板计算。
PKPM基础JCCAD计算框架柱下变截面筏板很难定义。
ADABS直接定义壳单元,采用面弹簧计算基础荷载,直接准确。
目前,设计人员习惯使用的方法,...............一是将整个人防结构拆成多个结构构件,使用“理正人防工程结构设计软件”进行设计计算;二是将“理正人防工程结构设计软件”配合“pkpm 软件包”中的一个“SATWE模块”一起使用。
即用“pkpm软件”设计计算顶板和顶板梁,用“理正人防工程结构设计软件”设计计算外墙、临空墙、内隔墙、门框墙、柱和底板。
基础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时,也有采用“pkpm软件”将底板梁按倒楼盖法分析。
基础形式为桩筏基础时,用“理正人防工程结构设计软件”按倒无梁楼盖计算底板可能更简便;三是查表法。
“查表法”比用“pkpm软件”设计计算结果省,就是说用“pkpm软件”设计计算结果偏大..。
计算要点地下室计算主要有顶板、混凝土墙、底板及地梁等计算。
对于人防设计,需注意材料强度调整(对于新版的PKPM、理正人防设计3.0版都可以自动调整,设计人员可不必再考虑,但需要有这方面的概念)。
一.顶板计算可按照嵌固、简支边界条件下的顶板的内力、配筋计算,可考虑相邻板支座弯矩的作用。
顶板为梁板结构时,通常情况按四边固定双向板计算。
板长和板宽均取纵横两方向梁轴与梁轴之间尺寸。
1)梁系布置:板块大小应尽可能接近,板跨大概为3m~4m,这样顶板配筋基本接近,梁板配筋也相对经济合理。
2)顶板荷载:当顶板标高变化较大时,需分块计算恒载;活载无消防车时为5 KN/m2;人防等效静载标准值6级取60KN/m2,5级取120KN/m2,当覆土较大时(〉500mm),应放大。
表1.1.2对顶板计算荷载的归纳总结,供参考。
二.外墙计算外墙计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⑴计算模型。
可按照嵌固、简支边界条件下的外墙的内力、配筋计算,可考虑相邻板支座弯矩的作用。
通常情况按上下固接左右简支的单向板计算。
(一般情况下,外墙计算模型为单向板,下固端,上简支?按照顶板的厚度与外墙厚度决定)即根据边界约束条件,上、下顶、底板作为外墙的嵌固端,左、右的扶壁柱不能承受墙体传来的侧向力(因扶壁柱配筋计算一般没有考虑该侧向力),故不能以扶壁柱为两侧支座。
在计算时取外墙的单位墙长..1米,按变形协调原理,假设左右两侧为简支。
墙宽..一般取地下室层高。
有的工程外墙配筋计算中,凡外墙带扶壁柱的,不区别扶壁柱尺寸大小,一律按双向板计算配筋,而扶壁柱按地下室结构整体电算分析结果配筋,又未按外墙双向板传递荷载验算扶壁柱配筋。
按外墙与扶壁柱变形协调的原理,其外墙竖向受力筋配筋不足、扶壁柱配筋偏少、外墙的水平分布筋有富余量。
建议:除了垂直于外墙方向有钢筋混凝土内隔墙相连的外墙板块或外墙扶壁柱截面尺寸较大(如高层建筑外框架柱之间) 外墙板块按双向板计算配筋外,其余的外墙宜按竖向单向板计算配筋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