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并加强本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办〔2015〕84号)精神,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市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市级财政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基础前沿类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支撑、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环境建设等各类科研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科技创新工作。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发挥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优化资源配置。
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科技发展规划,保障重要科研活动的实施。
严格按照科研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
(二)公开公平,择优资助。
完善公平竞争的项目遴选机制,通过公开择优、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者。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被资助对象获得的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明确责权,追踪问效。
明晰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评估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推行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部门职责:(一)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审核、资金拨付及使用监督,与市科委共同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工作。
(二)市科委主要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并探索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5.09•【字号】沪科合〔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沪科合〔2023〕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3年5月9日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改革精神,进一步探索更加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前期试点工作开展实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制定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是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进一步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继续推进本市自然基金项目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在“启明星”“优秀学术带头人”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试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机构探索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赋予科研单位和创新团队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2.02•【字号】沪科〔2009〕第026号•【施行日期】2009.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通知沪科(2009)第02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领衔科研工作,市科委将启动2009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B类)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
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二、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
申请者须于2006年1月1日前进入所在企业,所在企业须在2006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能力。
三、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2006年1月1日后按时完成启明星计划(A、B类)项目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科研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
四、2009年启明星计划继续支持“联合”申请的“产学研”项目。
“联合”申请中,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人员申请启明星计划“A类”,围绕企业急需研发项目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对应企业科技人员申请启明星计划“B类”,开展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
“联合”申请项目(包括A类和B类)须在项目申请可行性方案中“国内合作形式和合作单位意见”一栏中注明“联合申请”,并填写联合申请对方的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等信息。
申请单位(区县)还须在“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备注一栏中注明“联合申请”项目。
五、2009年启明星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支持的重点为:1、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国家、各部委以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3、“联合申请”产学研项目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4、上海市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上海市科委课题 科技报告
上海市科委课题科技报告摘要:一、引言二、上海市科委课题背景三、科技报告的意义和作用四、科技报告的撰写与审核流程五、如何提高科技报告的可读性与实用性六、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科技报告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递和成果展示方式,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特别是在上海市科委课题的背景下,如何撰写一份高质量的科技报告,提高其可读性与实用性,成为了广大科研人员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从科技报告的意义、撰写流程以及提高可读性与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上海市科委课题背景上海市科委课题旨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科技报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有助于展示科研人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成果与进展,还可以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提供决策依据。
因此,科技报告的撰写与审核显得尤为重要。
三、科技报告的意义和作用科技报告是科研人员在特定时间内,针对某一课题研究内容进行系统、全面、客观的阐述。
它包括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要素。
科技报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科研成果的传播与交流;2.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提供决策依据;3.评估科研人员的绩效和课题进展;4.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
四、科技报告的撰写与审核流程1.撰写:科研人员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按照科技报告的格式要求进行撰写。
撰写过程中要注意突出重点,简洁明了,避免空泛和重复。
2.审核:科技报告提交后,有关部门或专家对其进行审核。
审核重点包括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客观性和规范性等。
3.修改与完善:根据审核意见,科研人员对科技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修改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可读性和实用性。
五、如何提高科技报告的可读性与实用性1.结构清晰:科技报告的结构要合理、清晰,方便读者快速了解研究内容和进展。
2.语言简练:撰写科技报告时要尽量简洁明了,避免使用冗长、复杂的句子。
3.图文并茂:适当使用图表、图片等辅助说明,使报告更加直观易懂。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沪科合[2017]1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7.06.09【实施日期】2017.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科合〔2017〕11号)各有关单位: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市科委会同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6月9日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沪府发〔2016〕29号),将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部门预算管理的科技创新相关资金优化整合为“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和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使用原则如下:(一)聚焦重点,合理配置。
按照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聚焦科技发展需求,完善创新创业体系,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科学合理配置资源。
(二)统。
上海市科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上海市科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工程联合申报协议甲方: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工程负责人:乙方:XX工程参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经协议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共同申报年度上海市科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本合作申请工程类型:(例如:基础研究领域,科普专项等),工程名称:O第二条任务分工第三条经费分配工程获得资助后,合作双方应按照《上海市科研计划工程(课题)专项经费管理方法》(沪财发(2017) 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工程(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沪财教(2019) 24号)的要求以及科研计划工程合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工程(课题)任务书的内容, 开支经费。
第四条知识产权归属1.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依法享有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2.课题研发过程中所涉及各方已有的知识产权归原产权持有方所有,合作方有责任对任何其他方保密。
3.课题研发过程中新产生的知识产权按各方贡献大小分配,即各方独立完成研究工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立所有;双方共同完成研究工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参与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未经合作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方公开。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工程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伸至工程结题通过时;本工程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第六条其他1.本协议一式I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盖章)乙方:XX (盖章)工程负责人(签字):XX 工程参与人(签字):XX年月日年月日注意:1 .如果是两家单位,改成甲乙双方,如果是超过三家,照此格式增加。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08•【字号】沪财教〔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等文件精神,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强化项目单位法人责任制,提升项目单位科研经费管理服务能力,提高财政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现就《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简化预算编制内容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
简化预算测算说明和编报表格,除设备费外,其他开支科目无需单独填列明细表格。
会议费、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按照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分类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无需对每次会议、差旅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
二、提升管理效率,扩大项目单位预算调整权直接费用中除新增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劳务费预算总额调增外,预算调整权限全部下放给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设备费预算总额调减、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的明细发生变化,以及其他科目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承担单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6.09•【字号】沪科合〔2017〕11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科合〔2017〕11号各有关单位: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市科委会同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6月9日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沪府发〔2016〕29号),将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部门预算管理的科技创新相关资金优化整合为“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和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使用原则如下:(一)聚焦重点,合理配置。
按照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聚焦科技发展需求,完善创新创业体系,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科学合理配置资源。
(二)统筹投入、加强联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政府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总量的增加,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根据《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于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00三年七月十八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根据《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科委组织实施的以财政资金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是指执行各类科研计划过程中所产生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等有形和无形的研究开发产出。
本办法所称的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是指与项目成果有关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并加强本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办〔2015〕84号)精神,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市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市级财政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基础前沿类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支撑、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环境建设等各类科研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科技创新工作。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发挥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优化资源配置。
聚焦国家战略,围绕上海科技发展规划,保障重要科研活动的实施。
严格按照科研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
(二)公开公平,择优资助。
完善公平竞争的项目遴选机制,通过公开择优、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者。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被资助对象获得的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明确责权,追踪问效。
明晰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评估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推行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部门职责:(一)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审核、资金拨付及使用监督,与市科委共同制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工作。
(二)市科委主要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并探索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范围专题一、“一馆一品”研究目标:支持上海市示范性科普场馆,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一个成体系、可持续、影响大、市民喜爱的科普品牌。
围绕一个科普主题,形成一套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和可操作性的“一馆一品”科普活动方案。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1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6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上海市认定的示范性科普场馆单独申报。
考核指标:开展“一馆一品”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2场,线下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600人次;活动信息、报名通道等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
开展“一馆一品”线上推广不少于6场次,线上推广视频内容须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展示。
在项目执行周期内,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限项要求:每个场馆限申报一个“一馆一品”建设项目。
专题二、科普舞台剧的创制和推广研究目标:支持创制一台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且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通俗易懂的科普舞台剧并推广。
执行期限:2020年5月01日到2022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考核指标:科普舞台剧时长不少于30分钟。
项目执行期内,科普舞台剧应线下实践演出不低于6场,其中在市科委指定地点演出不低于3场。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7•【字号】沪财发〔2017〕9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对原《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教〔2015〕95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1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方式与支出内容第三章项目(课题)经费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并加强本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办〔2015〕84号)精神,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市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市级财政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开展基础前沿类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支撑、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环境建设等各类科研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科技创新工作。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1.30
•【字号】沪科〔2023〕382号
•【施行日期】2023.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沪科〔2023〕3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沪科指南〔2023〕24号),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程序,现对《钙钛矿量子点软超晶格材料的精准构筑与光电性质研究》等45个项目予以立项,市科委共资助10510万元,其中2023年拨款9459万元。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科委课题任务书填写注意事项
课题任务书框架
课题研究的总目标、创新点、研究内容、技术难点
课题的完成形式和考核指标
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
课题完成后的预期效益
国内合作形式和合作单位意见
国际合作形式和合作单位意见
依托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市科委意见
docin/sundae_meng
总体目标、创新点、研究内容、技术难点: 总体目标、创新点、研究内容、技术难点要分
别阐述
常见问题: • 四个部分不齐全
• 阐述过于简单省略
• 擅自删减研究内容
要求:科管部门要对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要与经过专家评审的可行性方案中的有关内容一致。在课 题依托单位意见栏,明确do写cin/明sund。ae_meng
docin/sundae_meng
填报流程:
• 1、 各单位科管人员按要求在上海科技网开通本单位所 承担项目的任务书填报窗口,并设置密码。
• 2、 科管人员及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任务书和经费预算 填报的培训,并告知其填报密码,督促其及时开始填 报工作。
• 3、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后,科管人员在网上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通知财务负责人在网上审核经费预算。发 现问题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并加以修改。
• 任务书须由科管部门正式提交,通过市科委审核后不再退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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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
课题任务书书面材料一式X份,接到可打印通知后尽快 打印、签章并递交相应材料
任务书正式递交的每一份书面中单位章、财务部门章与 负责人印章必须为原件
所有签字必须由本人完成,如代签要有授权书 书面任务书递交时不要遗漏附件材料,如自筹经费证明、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专题一、公共安全方向1、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处置研究目标:围绕本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形成上海及周边城市群极端天气事件的智能精准观测与应对措施;搭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动态监测与寻迹溯源一体化平台,实现对事件传播空间分布预测、精准溯源;构建上海供排水系统病原微生物检测技术体系与风险控制平台,为城市供排水系统应对重大疫情提供技术保障。
研究内容:(1)上海及周边城市群极端天气事件智能精准观测与影响、应对研究及应用;(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事态的动态监测与寻迹溯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3)城市供排水系统病原微生物特征与风险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执行期限:2020年06月30日到2023年06月30日。
方向2、城市消防救援风险防控研究目标:围绕特大城市消防救援和安全防控需求,以火灾调查专业人员实训为导向,完成火灾现场3D重构,构建虚拟现实相结合的专业实训保障技术系统,形成专业实训应用指南并示范;构建无人机高效绿色清洁消防灭火液和消防装备技术体系;开展替代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安全型环保阻燃剂应用示范。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doc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doc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类别:口口(01 — 10)密级: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2011 版)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性质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依托单位(盖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课题责任人手机电子邮件帐户名帐号开户银行20年月日订填写说明一、本课题任务书系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所组织的科研课题研究而设计。
二、在“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中请选择第14项:“环境条件计划” o封面右上的类别-项,请对应课题所属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子系统,填入相应代码(01 — 10):01.科技文献服务系统02.科学数据共享系统03.仪器设施共用系统04.资源条件保障系统05.试验基地协作系统06.专业技术服务系统07.行业检测服务系统08.技术转移服务系统09.创业孵化服务系统10.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三、本课题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正式审定后,即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于合同的正副文本之中。
要求同时通过网络递交电子文本一份。
课题责任人必须确保书面文木和电子文木的一?致性。
四、课题核准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6。
五、木课题任务书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本课题任务书填写时,要求各项内容实事求是,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本课题任务书填写后,按隶属关系审批上报。
七、本课题密级由课题责任人和课题依托单位提出建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业务处室认定。
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01集成电路设计专项06技术标准专项02中药现代化专项03纳米技术专项07世博科技专项口口11人才培养计划12国际及台港澳合作计划13国内合作计划08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04光技术专项09科技攻关计划14环境条件计划05专利二次开发专项10基础性研究计划15其他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附加表)一、总体bl标和建设内容1、总体目标和创新点;2、建设内容:包括提供服务的关键技术研发、资源建设整合、共享服务系统开发、服务培训、宣传推广等;3、项目组织、持续运行机制:包括与依托单位的关系、项目组织、平台运行机制、维护方案、投资方案、功能及服务模式(内容、对象、方式)等。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标题】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颁布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布日期】202x-6-06【实施日期】【文号】【题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上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企业青年科技人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特设立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
第二条本计划以项目扶持的方式,支持企业青年科技人才领衔开展研发实践,促进企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成为企业科技骨干和技术带头人。
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划资助的企业青年科技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荐,专家评审考核,市科委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
第五条本计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企业青年科技人才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等科研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凡在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青年科技人员可以申请本计划项目: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2、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上海市居住证;3、企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且与受聘企业的劳动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执行时间;4、具有学士学位且有五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且有二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5、获得工程师(含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任职资格。
第七条在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等工作中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
第八条申请者提出的项目应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满足所在企业技术需求,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
第九条申请者所在企业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提供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1、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匹配支持;2、提供从事项目研究必需的实验装备等科研支撑保障条件;3、保证申请者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计划资助项目的研究工作。
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
常见问题:
• “项目承担前累计数 ”未填
• “项目完成后新增数”与前依据通过综合评审的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制任
务书,不能擅自调整相关内容
2. 正式提交后计划任务书后不能修改。
3. 在科委相关处室审核通过后,邮件、短信告知责
任人,方可正式打印、盖章,提交书面材料。
4. 任务书的电子版与书面版的提交时间戳要一致 5. 书面版本各页提交时间戳要一致
基础研究处联系人:
过浩敏 23112526
蒯本君 23112530 书面材料受理地点:
项目管理中心(科学会堂老楼1111室)
联系电话:63875151-665、667、676 电子信箱:pm@
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 课题任务书填写注意事项
上海市科委基础研究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
填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计划任务书 审核不通过
项目承担单位科管和财务 人员审核
审核不通过
审核通过 网上正式提交(暂不打印文本材料)
市科委审核
在线打印计划任务书并盖章
审核通过
向市科委递交书面计划任务书
填报时间与网站: 填报网站:“上海科技”网 () • 在“网上办事”-“科研计划课题”-“B02 科 研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申报” 栏目,在线 填报并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 划项目课题任务书》
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课题依托单 位可单独计量和核算的相关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的费用。 使用的现有设备应列示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价格、生产国别和地区、隶属单位、设备状况及主要性能指标等, 并同时说明使用费计取数额。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doc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类别:口口(01 — 10)密级: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任务书(2011 版)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性质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依托单位(盖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课题责任人手机电子邮件帐户名帐号开户银行20年月日订填写说明一、本课题任务书系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所组织的科研课题研究而设计。
二、在“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中请选择第14项:“环境条件计划” o封面右上的类别-项,请对应课题所属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子系统,填入相应代码(01 — 10):01.科技文献服务系统02.科学数据共享系统03.仪器设施共用系统04.资源条件保障系统05.试验基地协作系统06.专业技术服务系统07.行业检测服务系统08.技术转移服务系统09.创业孵化服务系统10.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三、本课题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正式审定后,即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于合同的正副文本之中。
要求同时通过网络递交电子文本一份。
课题责任人必须确保书面文木和电子文木的一•致性。
四、课题核准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6。
五、木课题任务书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本课题任务书填写时,要求各项内容实事求是,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本课题任务书填写后,按隶属关系审批上报。
七、本课题密级由课题责任人和课题依托单位提出建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业务处室认定。
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01集成电路设计专项06技术标准专项02中药现代化专项03纳米技术专项07世博科技专项口口11人才培养计划12国际及台港澳合作计划13国内合作计划08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04光技术专项09科技攻关计划14环境条件计划05专利二次开发专项10基础性研究计划15其他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附加表)一、总体bl标和建设内容1、总体目标和创新点;2、建设内容:包括提供服务的关键技术研发、资源建设整合、共享服务系统开发、服务培训、宣传推广等;3、项目组织、持续运行机制:包括与依托单位的关系、项目组织、平台运行机制、维护方案、投资方案、功能及服务模式(内容、对象、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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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3版)课题名称起止年月依托单位(盖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课题责任人手机E-mail20 年月日订填写说明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使用。
二、课题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
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6。
四、课题可行性方案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五、报送市科委书面材料一式八份(特殊情况,另定)和电子文本一份。
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
课题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六、本提纲制订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 □□01 集成电路设计专项 06 技术标准专项11 人才培养计划02 中药现代化专项07 世博科技专项12 国际合作计划03 纳米技术专项08 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 13 国内合作计划04 光技术专项09 科技攻关计划14 环境条件计划05 专利二次开发专项 10 基础性研究计划15 其他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单位(企业)名称注册地单位(企业)代码□□□□□□□□-□E-mail 通讯地址邮编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最高学历任现职时间电话单位(企业)法人代表情况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信用等级单位隶属□□01.中央单位 02.地方单位注册登记类型□□ 01. 国有企业 06. 外商投资企业 11.高等院校02. 集体企业 07. 有限责任公司 12.研究院所03. 私营企业 08. 股份有限公司 13.社会团体04. 联营企业 0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4.其他05.股份合作企业 10.国家机关单位职工总数人大专以上人研究开发人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总数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员数人企业上年末财务情况,新企业填写申报前一月的财务情况企业注册资金万元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企业总收入万元企业净利润万元产品销售收入万元企业创汇总额万美元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企业特性□□□□□(请将下列符合企业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5项) 0.国家科技产业化基地内企业5.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1.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6.国家高新区内的企业2.高等院校办的企业7.孵化器内的企业3.科研院所办的企业8. 其他4.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办的企业单位需要说明的问题:申报课题技术领域□□(请将下列符合领域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2项)1.电子与信息 3.先进材料 5.资源与环境 7. 绿色农业2.生物、医药 4.光机电一体化 6.新能源、高效节能 8. 其他高新技术课题可行性方案提纲:一、趋势判断和需求分析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含知识产权状况和技术标准状况);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技术价值、特色和创新点。
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课题研究的总体目标和创新点,主要内容及所需要解决的技术关键(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专项申请课题要求着重描述如何通过创新形成新的专利技术)。
三、执行年限和计划进度按季度、年度列出计划进度和关键的、必须实现的节点目标。
四、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课题申请单位情况;已经具备的实验条件;课题组织机制设计;产学研结合加快工作进展的设想。
五、成果形式和考核指标具体的成果定性、定量考核指标;成果的表达形式,能否申请并获得专利。
包括:1.主要技术指标、形成的专利(申请不同类别专利数和可望授权专利数)、标准(标准草案和形成的技术标准水平)、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及其数量、指标和水平等;2.课题实施中形成的实验室、研发中心、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等;3.经济考核指标;4.人才培养情况。
六、预期效果和风险分析课题成果对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经济效益和产业化前景(预计年产值、年利润、年节汇、年创汇、年节能等);对环境影响程度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可能的技术风险;可能的市场风险。
七、主要研究人员情况课题责任人和主要成员简历(学历、工作经历、论著、近三年重要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八、经费预算请按《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填写。
九、申请者目前承担其他研究课题资助情况任务来源、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起止年月、在课题中的责任(课题责任人或参加者)、进展或完成情况。
十、国内合作形式和合作单位意见合作单位对合作内容、形式、参加人员数、投入资金数、保证工作条件签署具体意见并盖公章。
十一、国际合作内容和合作形式合作国别,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与国外合作伙伴协议复印件,预期目标。
十二、附件包含查新报告、证明文件等。
电子文本略附件。
十三、依托单位意见依托单位技术负责人和行政领导对课题人员配备及依托单位条件保障、具体自筹经费数的承诺等进行审查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课题名称金额单位:千元经费来源合计其中:1、从国家各类计划获得的资助6、从其它渠道获得的资助2、从市其他科研计划获得的资助7、历年项目结余留用经费3、从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8、其它主管部门资助4、从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获得的工资和补助9、通过国际合作获得的资助5、从企业获得的资助10、申请本次项目资助课题支出预算数量单价预算总额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备注/计算依据核准额一、直接费用1、人员费(1)课题责任人(负责人)(1)课题高级研究人员(2)课题参与人员按表1列示:需说明累计全时工作时间2、设备费(1)购置按表2列示(2)试制按表3列示3、业务费(1)材料费按表4列示(2)燃料及动力费(3)外协测试化验与加工费(4)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5)会议费4、修缮费5、其他直接费用二、间接费用1、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使用单台价值≥5万元设备,按表6列示2、房屋占用费3、直接管理人员费用4、其他间接费用三、协作研究支出按表5列示费用总计预算编制人(打印、签名)课题责任人或课题负责人(打印、签名)财务负责人(打印、签名)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打印、签名)核准人注:1.与本课题有关的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经费不得列入本预算;2.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资助经费在20万人民币以下时,请在“备注/计算依据”栏中直接作出有关说明3.课题下设的每个子课题(子合同)均需单独填报各自的课题预算表及其预算说明,并将子课题(子合同)预算汇总后计入课题经费预算相应栏内;4.核准数一栏由科研计划归口部门负责填写。
—6—表1人 员 费 预 算 明 细 表金额单位:千元人员费支出总数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现专业技术职务目前参加其它课题数/时间在本课题中的责任分工投入本课题的计划全时工作时间(人月)平均标准(元/人月)金额平均标准(元/人月)金额(1) (2) (3) (4) (5) (6) (7) (8)(9)=(7)×(8)/1000(10)(11)=(7)×(10)/1000签章课题责任人课题高级研究人员课题参与人员累计/ / / / /注: 本表(11列)≤(9)列。
本表(9)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中“预算总额”列相关数字本表(11)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中“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列相关数字表2设备费—购置设备预算明细表(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本表)金额单位:千元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国别与地区单价(元/台件)拟购置数量(台件)总价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购置理由、用途、拟安置单位序号(1)(2)(3)(4)(5)(6)=(4)×(5)/1000(7)(8)累计注:1、单价≥5万元的进口设备需提供三家以上产品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的详细资料。
2、本表(7)列≤本表(6)列。
本表(6)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经费课题预算表”中“预算总额”列相关数字。
本表(7)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经费课题预算表”中“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列相关数字。
—7—表3 设备费—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本表)金额单位:千元设备名称单台价值(元/台件)拟试制数量(台件)总价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试制理由和用途序号(1)(2)(3)(4)=(2)×(3)/1000(5)(6)累计注:1、单价≥30万元的试制设备需提交单独的“大型设备申请表”和设备试制方案和成本分析。
2、本表(5)列≤本表(4)列。
本表(4)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中“预算总额”列相关数字。
本表(5)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中“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列相关数字。
—8—表4业务费—材料费预算明细表(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本表)金额单位:千元材料名称购置数量单价(元/单位数量)材料费用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序号(1)(2)(3)(4)=(2)×(3)/1000(5)累计 //注:本表(5)列≤(4)列。
本表(4)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中“预算总额”列相关数字。
本表(5)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中“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列相关数字。
—9—表5 协作研究支出预算明细表(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本表)金额单位:千元序号协作研究任务名称协作研究任务内容协作研究任务承担单位总价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1)(2)(3)(4)(5)(6)累计注:本表(6)列累计数=“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中“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列相关数字。
表6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预算明细表(单价5万元以上)(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本表)金额单位:千元设备名称设备型号隶属单位购买单价(元/台件)使用数量(台件)使用设备原值设备使用费其中:申请本次资助额序号(1)(2)(3)(4)(5)(6)=(4)×(5)/1000(7)(8)累计/// 注:1、由国家财政资金购置或支付运行费的不得列入本表。
2、本表(8)列≤本表(7)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