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犯罪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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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探电子商务领域的黑客犯罪

浅探电子商务领域的黑客犯罪

算机上,向美国 CtB n 银行发动了_ i ak y 一连串攻击,通过电子转帐 方式, Ct ak 从 iB n 银行在纽约的计算机主机里窃取 10 万美元。 y 10
因而,要采取有 效 策略 惩罚和 防治网络犯 罪 ,减 少或 避 免网
1犯罪手段 具有很 高的技术性 、智能性和 专业性。 . 2犯 罪范围具有 广域性和跨 国性 。 . 3犯罪过 程具 有极 大的隐蔽性 ,黑客 具有 匿名性 : . 网络 是个 庞大 的 “ 虚拟 ”世界 ,网络 上的资 料 、信息并 不能保证 真实身份 ,
黑客 在犯罪 过程 中一般 都采用虚假 的身份。
布式拒绝服务女击 ( OS 等技术。在实际的攻击中常常是多种 DD )
技 术 相结合 , 难 明确划分。 很
通常罪犯很难留下犯罪证据,这大大刺激了高技术犯罪案件的发
生。罪案 率的迅 速增 加 ,使各 国的计算 机 系统 特别是 网络 系统 面 临着很 大的威 胁 ,并成 为严重 的社会 问题之・ 。如 俄 罗斯 黑 客弗 拉 基米尔 ・ 利文与其伙伴 从圣彼 得堡的 一家小 软件 公司的联 网计
【 关键字 】 黑客犯罪
电子商务 应对策略


电子商务领域黑客犯罪概述
据 c nc n i第十九次统计数 据表 明,截 止到 20 年 6 3 08 月 0日,
络环 境下的各种犯 罪行为 的发 生 , 促进 电子商 务健康 有序地发 展,
使电子商务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国网民总数为 25 . 3亿人,网民数量跃居世界第一位,上网计
计算机犯罪已经成为普遍的国际性问题,而黑客犯罪行为越
来越 猖獗 ,作 案手段 日 益翻 新 ,高度 专业化 的手段 让破 案人 员 自 叹弗如。随 着 计 算机 网络 的崛 起伴 随 而来 的 “ 计算 机病 毒” ,更 是让 人闻 “ 毒”色 变,每年 因计算 机病 毒发作而 造成 的经 济损 失 更是 不可估 量。如 2 0 年末 我 国的熊猫 烧 香病 毒的 是肆 虐传播 06 给广大计算 机用户造成 的巨大 的损 失 、20 年 初的灰鸽 子病 毒的 07 流行让 广大网民从事网上 电子交易如履薄 冰。 众 多的 黑客犯 罪行 为使 人们产生了恐 技术与防范

电子商务法律条文

电子商务法律条文

电子商务法律条文电子商务法律条文一、电子商务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是指在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网络环境下,以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子数据报文、电子数据交换协议(EDIIINT)等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

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商品、服务、资金、信息等要素的交换、购买、销售、支付、咨询等活动。

二、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条文1. 电子商务许可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条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主体应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和备案。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并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未经许可或备案的电子商务活动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违法者将面临处罚。

2. 网络安全保护与隐私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1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加强用户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滥用。

任何未经用户同意而收集、使用、转让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责任将由相关主体承担。

3. 电子合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四条,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条款和条件,并确保消费者完全理解并同意。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电子支付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选择合适的电子支付方式,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

电子支付过程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支付信息泄露、篡改和盗用。

对于未经用户许可而扣款、盗用用户资金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5.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第14章-电子商务犯罪

电子商务法律与实务第14章-电子商务犯罪

(1)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在技术层 面的相对安全性 (2)电子商务犯罪的低风险和低成 本 (3)电子商务刑事法律制度不健全
14.1.3 电子商务犯罪构成特点
从犯罪构成的要件来看,电子商务犯 罪在构成上有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 (4)客观方面。
14.2.3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犯罪概 述
(1)网站提供免费下载他人著作权 软件服务。
(2)网站免费提供音乐、文字作品、 影视作品下载服务。 (3)抄袭他人网页,仿制他人网站。 (4)网上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
2.电子商务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 概念和构成
(1)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和犯罪构 成
①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著作权或与著 作权相关的权益。
② 本罪的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下列三 个条件。 首先,实施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之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 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所 谓图书专有出版权,指图书出版者根据与 著作权人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对著作权 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指定的时间和地 区内通过原版、修订版方式以图书形式出 版的独占权利。
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的方法与其特性紧 密相关,利用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特性是这 类犯罪的共性,而具体的犯罪方法则多种 多样,而且随着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的发展, 新的犯罪手段、方法会不断产生。
(1)电子商务犯罪的手段层出不穷
① 施放计算机病毒。 ② 活动天窗。 ③ 特洛伊木马术。
④ 意大利香肠术。 ⑤ 数据欺骗。 ⑥ 逻辑炸弹。 ⑦ 截听信息。
(2)电子商务关联犯罪改变了传统 犯罪的行为方式

电子商务法第14章电子商务犯罪(一)

电子商务法第14章电子商务犯罪(一)

电子商务犯罪类型


电子商务犯罪是发生在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侵 害电子商务秩序的犯罪,不仅包括发生电子商 务交易过程中的犯罪,如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 卡诈骗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非法行医罪 等,而且包括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管理、商品广 告、售后服务等活动中的犯罪,如电子商务领 域的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 有些犯罪是电子商务发展中新出现的犯罪,超 出了现行刑事法律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对这些 犯罪适用刑法存在困难,这类犯罪是本章研究 的重点。
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的分类-1
(1) 根据犯罪主要侵害的社会关系划分 电子商务犯罪 电子商务关联犯罪、 危害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犯 罪
1.电子商务犯罪的特点


电子商务犯罪的特点是发生在正常电子商务 活动过程中,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特性侵害各种 社会关系,如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诈骗犯罪、 侵犯著作权犯罪、盗窃商业秘密犯罪和诈骗犯 罪等。 电子商务犯罪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不断扩展其 范围,新形式的犯罪不断增加,新的法律问题 不断产生,给传统刑法体系予以全面冲击,电 子商务犯罪问题是电子商务刑事立法和理论研 究的重点。
《电子商务法》
欢迎光临
第14章 电子商务犯罪
பைடு நூலகம்
(一)
电子商务犯罪概述
电子商务秩序是电子商务的活动规则,没 有正常的电子商务秩序,电子商务主体的合法 权益得不到保障,就会严重影响电子商务发展 的社会公众基础。因此,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电 子商务秩序,对保障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起着至 关重要的作用。 电子商务犯 罪严重侵害电子商务秩序, 同时给现行刑事法律体系带来许多新的问题。
2)单位形式的犯罪


2).单位形式的犯罪是指犯罪人不是某个自然 人、犯罪组织 ,而是公司、企业、社会团体等 单位。 现代企业大多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经营管理, 在日益激烈的企业竞争中,有些企业使用不正 当手段进行竞争,利用技术手段攻击竞争对手 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干扰正常工作或侵入他人 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商业秘密。

论处罚电子商务中商业贿赂犯罪的困境及对策

论处罚电子商务中商业贿赂犯罪的困境及对策

的商业贿赂犯罪做出特别的规定 ,刑法第2 8 7 条规
定: “ 利 用计 算机 实施 金融诈 骗 、盗 窃 、贪污 、挪 用公 款 、窃取 国家 秘密 或者 其他犯 罪 的 ,依 照本 法
有关 规定 定罪 处罚 ” 。可见 ,立法 对这 种犯 罪 现象
洗钱等。 商业 贿赂 犯 罪并 不是 刑法 上 独立 罪名 或 者罪 名 体 系 ,只是一 种概 括 的概念 而 已 。它与 “ 妨 害对 公 司 、企业 的管 理秩 序 罪” 和 “ 贿赂犯 罪 ”有关 的罪 名 存 在 交叉 竞 合关 系 。I 3 2 0 0 8 年1 1 ) q 2 0日,最 高 人
台的范 同 以及商 务活 动 的范 围不 同 。笔者 拟在狭 义 的电子 商务 的定 义下 展开 论述 。
承诺 给予交 易相 对方 或者交 易 相对方 的有 关人 员及 能够影 响交 易 的 中介 、监 管等 人员财 物 或者财 产性 利 益 ,数 额较大 的行 为 ;以及 交易相 对方 或者 交 易 相 对方 的有 关人 员及 能够 影 响交易 的 中介 、监 管人 员 向经 营 者索取 或者 收受 财物 或其他 财 产性利 益 , 从 而 为其提 供交 易机 会或 者其 他商业 利益 ,数 额较
类 :一是 危 害电子 商 务信息 系统 安全 从 而危 害 电子
( 一 )现行 法 律 中罪名 适用存 在 空 白地 带 目前 我 国刑 法 并 没 有 对 在 电子 商 务 领 域 实 施
商务各参与主体利益的犯罪行为,如侵入计算机信 息系统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等 ;二是 以电子商务信 息 系统为 犯罪 工具 实施 的破 坏 电子 商务 活动 秩序 的 L 盟 传统刑事犯罪 如 网络诈骗 、电子 商务 逃税 、网上

电子商务中新型犯罪现象剖析

电子商务中新型犯罪现象剖析

2电子商务 中的新型违法犯罪
电子商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前所未 有的方便 ,但与此 同时,由于其 自身带 来的经济效益 ,许多不法分 子利用电子
商 务 违 法 犯 罪 。这 些不 法 分 子 的犯 罪 手
化 ,而不仅仅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交易
或流 通方 式。在全 球各 地广 泛 的商业
贸 易活 动 中,电子 商 务 利 用 互 联 网 、广
中图分类号 :T 3 3 8 文献标识码 :A P9 . 0
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活 动,以实观
整 个 商 务 过程 的电子 化 、数 字 化 和 网络
务及信息的交换 。消费者利用电子商务
平 台购买相关企业提 供的商品。企业利
用 电子商务平台实现 r自身产 品的销售,
为 市场 营销 拓 展 山 新 的销 售 渠 道 。值得


21.8、 000

一 — _ 一 f _ _
郝 文 江 . 武捷
()4 () ( 安 部 第 一研 究 所 北 京 1)( 8) 公
1电 子 商务 简 介
11电子商 务相 关定 义 .
电子商 务 是 网络 化
的新 型 经济 活动,它是 以 电子 技 术 为 手 段 ,利 用 互 联 网 、广 播 电视 网 和 电 信 网 络 等 电 子 信 息

要 :随 着互 联 网、广播 电视 网和 电信 网络 的三 网融 合 , 国
网络 快速 高效 地 为政府 提 供 相关 服务。
5)C2 ( s o rt G Cu t me o
内电子 商务 领域 得到 快速发 展 。 由电子 商务 带来 的新 型消 费活动 日 益 丰 富 了人 们 的 日常 生活 ,但 电子 商务也 带 来 了新 型犯 罪 。文章 阐 述 了电子 商务 的相 关概 念 ,在 此 基础 上针 对 当今 在 电子 商务 方 面 出

多发性电子商务犯罪的类型解析

多发性电子商务犯罪的类型解析

电子商务模式在当今商务活动频繁的时刻
仍 然 彼 此 形 成 交 互 。 目前 电子 商 务 面 临
刷,所盗刷网站多为高单价商品或者是虚
拟消费积点,然后再将这些商品或虚拟积
点以网络拍卖方式打折转卖。 盗刷成功后,多数犯罪人为了 避免案
发 风险 ,通 常与快 递公 司约定 当面 决速 收
为人 利 用快 递公 司进 行 电子 商务犯 罪 物品 的流 转 。
行 为人 利 用 破 解 信 用 卡 号 原
理 所撰写成 的信用卡产生器软体 ,
通 过 网络商铺 进 行审核 。 由于 目前
网络在线刷卡均需填写信用卡卡 号、有效 日 期或加注信用卡背面银
关键词:电子商务犯罪; 多发 性 ;类 型 ;解析
犯 罪,表明此类犯罪行为主体对电脑 络具备 基础认知,以网络作为 吸引被 人或沟通客户的媒介。由于此类犯罪主
对 于 网 络 的 使 用 程 度 以及 技 术 水 平 较

12非法网络销售 .
现实世 界所发生 的走私 、赃物或销
售 违 禁 物 品 、假 冒商 品 的 行 为 , 同样 能
2 0O 0l .8
箩 发性 电子商务犯罪的
( 海 市 闸北 区人 民检 察 院 ,上 海 2 07 上 00 0)
行为人 所使用 的电子邮件 、行 动
电话 及 汇 款 帐户 均 为假 造 资 料 。 由于 犯 罪 人 多 利 用虚 假 资 料
进行网络诈 骗 ,侦查 人员必须针
对 电子 网 络 帐 户 进 行 追 查 并 分 析 出真 实 上 网地 点 , 由管 辖 地 公
安机关执行逮捕 。
112信 用 卡 盗 刷 ..

网络诈骗典型类型

网络诈骗典型类型

网络诈骗典型类型犯罪分子通过创建的电子商务网站或仿冒其他电子商务官方网站,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注册用户账号,发布虚假商品销售信息吸引网上消费者,然后提供银行卡号或者虚假支付平台,要求购买者预付货款、保证金、手续费或邮寄费等,在收取众多汇款后,经常以网络堵塞、支付超时、未完成支付等借口,骗取事主多次操作汇款,实施连续多次诈骗,事主警醒后,犯罪分子注销电话号码或者注销网站。

1、利用QQ“假冒好友”诈骗犯罪分子在网上选择不特定的、注册资料为异性的QQ用户,以各种理由加此类用户为好友,然后发送捆绑盗号木马程序的“图片”文件、邮件和链接,引诱事主点击,事主点击该“图片”后,其使用的电脑就被植入了盗号木马,QQ 号、密码就会被犯罪嫌疑人窃取。

犯罪分子利用QQ视频软件和他人的QQ视频,诱使事主打开自己的QQ视频,进行“面对面”聊天,在聊天过程中,录下事主的真实QQ视频,套取事主真实信息。

犯罪嫌疑人登陆被盗来的QQ号码(不修改被盗QQ号的密码,以免引起被盗者的注意),向用户的好友、联系人发布信息,声称遇到紧急情况,比如编造生病住院、出车祸等需用钱的各种合情理由,请对方汇款到其指定账户。

为了提高欺骗的真实性,嫌疑人还会打开视频软件,向对方播放事先录制好的QQ主人影像。

2、“网络钓鱼”诈骗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犯罪分子大量发送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的邮件,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或是以各种紧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陆某网页提交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等信息,继而盗窃用户资金。

二是犯罪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与真正网上银行系统、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极为相似的网站或在某些网页中插入恶意代码,引诱用户输入相关信息,然后盗取账号、密码等信息,再伪造银行卡、证券交易卡盗窃账户内资金。

3、网银诈骗此种犯罪手法的诈骗短信示例:“尊敬的网银用户:您申请的××银行E令行卡即将过期,请尽快登入www.×××××.com进行升级。

2023修正版电子商务法律条文

2023修正版电子商务法律条文

电子商务法律条文电子商务法律条文第一条:电子商务的定义和范围- 电子商务是指在电子信息网络上进行的商品交易、生产要素交易和服务交易等商务活动,包括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交易和其他电子商务活动。

- 电子商务范围涵盖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等主体,以及电子商务交易、电子商务支付、电子商务广告等活动。

第二条:电子商务主体的权益保护- 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认证,确保其资质合法、产品信息真实、服务质量可靠,对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

-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交易、不正当竞争等手段损害其他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电子商务交易的规定- 电子商务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有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地提供商品信息、交易条件、公司信息等内容,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同有效性、履行和违约责任等应当依法予以规定。

第四条:电子商务支付的规定- 电子商务支付应当符合支付行业的相关规定,保障支付安全和用户信息隐私。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确保支付系统的安全可靠,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护用户的支付信息。

- 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应当遵守支付约定,按时履行兑付义务。

第五条:电子商务广告的规定- 电子商务广告应当遵循真实、合法、公正的原则,不得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 电子商务广告的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不实信息承担相应责任。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核,防止虚假信息传播。

第六条: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侵权商品的销售,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跨境电商领域六种常见的走私犯罪情形

跨境电商领域六种常见的走私犯罪情形

跨境电商领域六种常见的走私犯罪情形行稳致远,主要靠自己。

因为存在跨境,必然存在走私犯罪的风险,电子商务只不过是一个手段。

同时,由于电子商务手段,又会使得这一渠道的走私犯罪呈现出明显的渠道性特点。

一、溯源中国海关最早在2014年设定了专门的针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模式,即,9610,俗称跨境直购,2014年2月10日起实施;1210,俗称保税电商,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基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及案件办理的滞后性,与跨境电商特定监管模式有关的走私犯罪案件在2015年年底陆续被查发,相应的判决于2018年开始出现。

这两年,大家对跨境电商涉走私犯罪已经逐步接受并熟悉。

当然,如果我们按照广义范畴理解跨境电商,即,只要是通过电子商务方式(含互联网、微信朋友圈、APP、小程序等)形成的带有商品跨境因素的交易我们就将其认定为实质意义上的跨境电商,那么,涉及跨境电商的走私犯罪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都存在。

比如轰动一时的“空姐代购案件”,案发时间在2011年,一审判决在2012年作出。

一个典型的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案件,波及的主体包括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包括快递企业和货代企业)、支付企业、报关企业,甚至更广泛的主体。

二、案发原因根据实践中案件情形,案发原因总结如下:故意为之个别企业可以利用跨境电商渠道进行走私,比如水客携带,盗用公民个人信息“刷单”伪报等。

对政策的错误解读实践中,更多的是相关企业、个人出于对法律规范的误解,误将违法行为当做创业,行之愈远,陷之愈深。

比如实践中普遍存在“代客推单”,众多参与的企业满腔热情地认为这是解决跨境电商痛点的创新之举,但与执法部门认识存在分歧。

政策本身不完善或规定模糊比如,个人邮递物品,是否是跨境电商的合法进出渠道。

海关现有的政策没有明确,出现案件时,海关尤其是缉私部门的态度是否定的,认为企业和个人在伪报贸易方式走私。

但反观日常监管的实践操作,似乎却存在默许,甚至是鼓励。

三、常见的六种走私犯罪情形1.刷单利用跨境电商系统,伪报贸易方式,将原本应通过一般贸易方式以较高税率申报进口,或者需要许可证件进口的货物,进行拆分,虚构消费者,伪造订单、支付、运输信息,偷逃税款或者逃避海关监管,以跨境电商方式走私进境。

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

电子商务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1、电子支付:单位、个人通过电子终端,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发出支付指令,现实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一种支付方式。

2、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3、电子货币:是一种表示现金的加密序列数,它可以用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4、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通过电子形式和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心的协议。

5、数字证书:互联网通讯中标志通讯各方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数据,提供了一种在Internet上验证您身份的方式,其作用类似于司机的驾驶执照或日常生活中的身份证。

6、消费者: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7、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填空题1、国际间对于外国认证证书的承认方式有:1国际间对于外国认证证书的承认方式、2 行政核准方式、3认证担保方式。

2、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有一、信用风险二、流动风险三、系统风险四、欺诈风险五、操作风险3、所谓全额结算,通过借记和贷记发送银行和接收银行的帐户、逐笔结算债权债务的结算方式。

4、软件著作权的内容与传统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的区别首先表现在软件著作权人没有展览权、表演权、摄制权等权利。

5、我国有关惩治计算机及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分为三类:1信息安全法律、 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

6、网络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有:1、约定优于法定2、被告住所地3合同履行地。

7、银行对客户的义务主要有预先声明、保密和执行的义务。

8、电子商务是在计算机互联网络上进行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称,电子商务的出现也产生了形式。

9、商标的特征有:显著性、独占性、价值性、竞争性。

10、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包括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行为,而该等结算行为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

试论电子商务犯罪

试论电子商务犯罪
全 。系统被 人故 意非 法侵人 、散 布破 坏性病 毒 、逻 辑 炸 弹或者 放置 后 门程序 ,必将破 坏 电子商 务计算
秘 密 。电 子 商 务 系统 中有 商 业 秘 密 甚 至是 国家 秘 密 。犯罪 嫌疑人 针对 网络漏 洞 实施偷 窥 、窃取 、复
制 国家秘 密和商 业秘 密 ,给 国家和被 害人 造成 严重
叮通过 网 I 行进 行 支付 。一些犯 罪嫌 疑人便 利用 : 银
f己掌握的技能窃取他人用于网上支付的信用卡密 1 码 ,并 在 网 L 进行 大肆 消 费。
( )实施 诈 骗 。 电子 商 务诈 骗 的方 式一 是 四 电子 商 户 诈 骗 犯 罪 。 电子 商 务 活 动 的 产生 ,使 商
的速 度非 常快 ,犯罪 嫌疑人 通过 计算 机实施 的犯 罪 行 为往往不 易被 发觉 。犯罪 嫌 疑人多 是 内部 人员 , 具 有 实施犯 罪行 为 的有利 条件 ,实施犯 罪行 为后 易 销毁作 案痕 迹 ,其罪 行难 以被 发现和 追究 。
二 、电子 商务犯 罪 的主要 形式
伪造 网上 电子支 付 帐户 。电子 商务 活动 ,金融 结算 机构 都要 确认 网上支 付帐 户有效 性 以及是 否有 足够 的电子资 金 。如果犯 罪嫌 疑人 非法修 改结 算机 构 的 计算 机信 息系统 中的相关 数据 ,并非 法虚 设 网上 电
此外 ,利用 计算 机系 统开展 电子 商务 ,其业 务处 理
、 的交 易活 动没有 地域 的界 限 ,即便是 远隔 千里也
性 、无 形性 、抽 象性解 除 了 。 ( )电子 商 务 技 术 自身存 在 缺 陷 。一 是 系 二 统本 身 存 在相 应 的缺 陷 。 电子 商 务系 统 具 有 开 放 性 、分 组传输 性 的特点 。 系统 的开放性 、分组传 输

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网络诈骗问题与防范措施

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网络诈骗问题与防范措施

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网络诈骗问题与防范措施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行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然而,网络诈骗问题也随之增加。

网络诈骗不仅给消费者和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还影响了用户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度。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电子商务行业必须采取措施来防范网络诈骗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将重点探讨电子商务行业中存在的网络诈骗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的防范措施。

一、网络诈骗的类型和手段1. 假冒网站和虚假销售假冒网站是网络诈骗的主要手段之一。

犯罪分子会创建看似正规的电子商务网站,以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支付信息。

他们可能会假装是知名品牌,通过虚假销售吸引消费者购买假冒商品。

这种类型的网络诈骗使消费者面临财产损失和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2. 假冒身份和欺诈活动网络欺诈嫌疑人也会假冒他人身份,通过发送欺诈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骗取个人信息。

他们可能声称是银行、信用卡公司或其他机构,并要求受害者提供敏感信息,以进行盗窃或其他非法活动。

这种类型的网络诈骗不仅给个人带来损失,还可能损害机构的声誉。

3. 偷窃支付信息和账户网络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获取用户的支付信息和账户密码。

他们可能会利用恶意软件、网络钓鱼等手段窃取用户的信用卡信息,并用于非法交易或盗用资金。

这种类型的网络诈骗给用户带来经济损失和时间成本。

二、电子商务行业的防范措施1. 电子商务平台的身份验证和安全设置电子商务平台应该引入严格的身份验证机制,确保注册商家和个人的真实身份。

此外,平台还应提供安全设置选项,如多因素身份验证和加密协议,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支付安全。

2. 优化用户教育和意识提高电子商务平台应该加强用户教育和意识提高。

通过发布安全指南、提供在线培训课程以及定期发送安全警报,用户可以了解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并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支付安全。

3.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法律保护电子商务平台应该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以解决用户在购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2023年新电子商务法规处罚规定标准电子商务法规

2023年新电子商务法规处罚规定标准电子商务法规

2023年新电子商务法规处罚规定标准电子商务法规简介本文档旨在概述2023年新电子商务法规中有关处罚规定的标准。

新法规的实施旨在保护电子商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并提升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处罚规定标准根据新电子商务法规,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处罚规定标准:1. 虚假宣传:对于故意发布虚假宣传信息的电子商务平台,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暂停服务等。

虚假宣传:对于故意发布虚假宣传信息的电子商务平台,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暂停服务等。

2. 侵犯知识产权:对于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将视情况采取罚款、清退违规所得、查封店铺等相应处罚措施。

侵犯知识产权:对于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将视情况采取罚款、清退违规所得、查封店铺等相应处罚措施。

3.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针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将根据销售金额、销售数量等指标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罚款、暂停业务等后果。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针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将根据销售金额、销售数量等指标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罚款、暂停业务等后果。

4.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对于违规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电子商务平台,将按照新电子商务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运营等。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对于违规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电子商务平台,将按照新电子商务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运营等。

5. 违反交易平台规则:对于违反交易平台规则的商家,平台有权采取警告、暂停账号、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以维护交易平台秩序。

违反交易平台规则:对于违反交易平台规则的商家,平台有权采取警告、暂停账号、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以维护交易平台秩序。

注意事项在实施新电子商务法规的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被重点关注:1. 法规宣传和培训: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者的法规宣传和培训,以确保他们充分了解新规定并遵守。

电子商务欺诈的刑法规制

电子商务欺诈的刑法规制

和联 系电话 等,采 取先付 款后 发货 的方 式,买家收 到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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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 冒伪 劣产 品 ,甚 至 卖 家也 会 消 失得 无 影 无 踪 。 3 高 额 中奖 欺 诈 。在 这 种 形式 的诈 骗 中 ,犯 罪 分 子 冒充公 )
32电子 商务欺诈可 能触犯 的罪名 .
电子 商 务涵 盖 的范 围 非 常广 泛 , 主要 有 B B 企 业 对 企 业 ) 2( 、 B C 企 业 对消费 者 ) 2 ( 费 者对 消费者 ) 2f 、C C 消 三种 模 式 。 电
现状
电子 商务 的虚拟 性

时性

跨 行业地域 性等特点 ,加上我 同政策 法律 环境 、行业
绍别人加入即可获得提成 ,介绍的下线越多就挣 的越多。 2 )网络 拍卖欺诈和 网络购物欺诈 。网络拍卖欺 诈可以分 为卖 方欺诈 和买方欺诈 。卖方 欺诈 主要有 :取得 标的物价款 后不发 送标 的物,邮寄虚假标 的物以及 冒用 买者身份 哄 抬拍 卖价 格等 ;买方欺 诈 主要 有 :多重 身份虚假投标 、投 标共谋 以及取得退 款后拒不归还标的物等。网络 购物 欺诈 则表现为,
网站 ,通 过 发 展 会 员加 入并 交纳 会 费 来 得利 ,加 入 的会 员再 介
用户达到 1 . ,网络购物 、网上支付和 网上银行的使用率分 4亿 别为 3 .%、 05 和 2 . 用户规模 分别达到 1 2亿 、 .8 38 3 . % 9 %, 1 . 4 1 2 亿 、.2 。截至 2 0 1 亿 2 0 9年 l 月, 2 全国电子商务站点数已达 1 6 . 5
务 化 程 度 也 在 迅 速 提 高 。截 至 2 1 00年 6 月底 ,全 国网 络 购 物

电子商务诈骗手段与防范措施

电子商务诈骗手段与防范措施

电子商务诈骗手段与防范措施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在网上购物。

但是,这个行业也正在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

他们利用技术缺陷和社会工程学的技巧,通过诈骗手段获取个人财产和敏感信息。

本篇文章将探讨常见的电子商务诈骗手段以及如何防范它们。

一、虚假网站虚假网站是电子商务中最常见的诈骗手段之一。

对于那些不熟悉欺诈手段的人来说,这些网站看起来非常正常和可信。

诈骗分子会将自己的网站伪装成合法的商家,然后向顾客勾销假货、黑市商品和凭空捏造的商品。

一旦顾客购买了这些商品,诈骗分子马上消失,留下了一堆无法退款的商品和可怕的经济损失。

为防止落入诈骗分子的陷阱,网民应该小心谨慎选择购物网站。

尤其在进行金融交易时,应该使用技术和支付平台来保护自己。

二、仿冒邮件仿冒邮件是一种常见的“钓鱼”技术,它会以冒充商家或网站的身份,向消费者发送推销广告或试图诱骗他们提供个人信息的电子邮件。

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密码、信用卡和社会安全号码等。

为了避免受到仿冒电子邮件的侵害,消费者应该学会辨别不可信邮件的来源。

此外,他们还应该牢记不要轻易在不安全的网站或不可信任的第三方网站上分享个人信息。

三、假冒手机短信跟仿冒邮件类似,假冒手机短信也是一种常见的“钓鱼”技术。

这种电子短信仿冒合法公司或机构的身份,向消费者发送假订单或假廉价优惠的信息。

而消费者陷入了这些陷阱后,诈骗分子就可以利用这些信息来盗取他们的身份和敏感数据。

为了避免受到假冒手机短信的侵害,消费者应该保持警觉和谨慎。

他们应该学会辨认仿冒短信和保护他们的隐私信息。

更好的约束方法是使用安全软件和浏览器插件。

四、重复交易重复交易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电子商务诈骗。

所谓重复交易,也就是针对那些忘记取消试用或有自动续期订阅功能的消费者。

诈骗分子会多次向消费者收费,直到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停止自动付款。

然而,这通常已经为手稿者带来了大量不好的影响。

为了防止重复交易,消费者必须监视自己的帐户和支出明细,同时了解自己被签署了哪些自动续费项目。

电子商务领域网络诈骗犯罪

电子商务领域网络诈骗犯罪

电子商务领域网络诈骗犯罪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诈骗犯罪也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电子商务领域的网络诈骗犯罪给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威胁,同时也对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从诈骗手段、影响和应对措施等方面来探讨电子商务领域网络诈骗犯罪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领域网络诈骗犯罪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犯罪在电子商务领域有着多种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假冒网店欺诈: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注册网店,在网上发布虚假商品信息,骗取消费者的支付款项。

消费者在支付后发现商品并不存在,联系不到卖家,最终无法追回损失。

2. 偷取账户信息:犯罪分子通过网络钓鱼、恶意软件等手段获取消费者的银行账户、支付宝等支付平台的账户信息,然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盗取资金,给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

3. 虚假投资理财:犯罪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虚假的投资项目和理财计划,诱使消费者投入资金,最终将资金骗取。

4. 订单信息篡改: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手段入侵交易平台,篡改订单信息,实施虚假交易和重复扣款,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二、电子商务领域网络诈骗犯罪的影响电子商务领域的网络诈骗犯罪对消费者和电子商务市场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1. 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网络诈骗犯罪导致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受到直接威胁,他们可能遭受经济损失,影响到生活和消费信心。

2. 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增加:网络诈骗犯罪者通过各种手段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而滥用和泄露,给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带来了威胁。

3. 电子商务市场的良性发展受阻:网络诈骗犯罪者的存在使得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市场的信任度下降,购物意愿减弱,对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应对电子商务领域网络诈骗犯罪的措施为了有效应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网络诈骗犯罪,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诈骗犯罪的责任和处罚,提高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

电子商务中的欺诈行为法律规制

电子商务中的欺诈行为法律规制

电子商务中的欺诈行为法律规制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电子商务中的欺诈行为激增。

在这个全球化、高速迭代的网络环境下,欺诈分子通过网络平台展开多种形式的骗局,对消费者、企业和市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维护电子商务的良好秩序和公平竞争,法律对电子商务中的欺诈行为进行了规制。

一、欺诈行为的定义与类型在电子商务中,欺诈行为指的是以虚假、虚张声势或者其他手段,蓄意误导他人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根据欺诈手段和目的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商务中的欺诈行为分为以下几个类型:1. 虚假宣传:以虚假、夸张的言辞或图文宣传商品的品质、功效或者性能,引导购买者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

2. 夹带操纵:通过压低价格、虚构优惠、故意误导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销售额或者评论品质。

3. 个人信息泄露:将用户的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并进行不当使用,如出售给广告商或者进行诈骗活动等,造成用户隐私泄露和经济损失。

4. 涉诉问题:包括虚假交易、假冒商家、虚假退换货等,通过各种手段获取消费者的钱财,并且令消费者难以维权。

二、电子商务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为了打击电子商务中的欺诈行为,确保电子商务市场的公平、健康发展,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措施。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国普遍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权益,如信息公开透明、商品质量保证、退换货规定等。

一旦商家被发现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2. 经济犯罪相关法律:电子商务欺诈行为涉及涉诉问题,包括虚假交易、假冒商家等。

各国通过修改、制定相关经济犯罪法律,明确对电子商务欺诈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

涉及的刑事罪行包括诈骗、侵犯商标权、合同诈骗等。

3. 网络安全法:随着欺诈行为的不断升级,需要通过网络安全法来规制网络欺诈行为。

各国通过制定网络安全法,明确网络欺诈行为的追究责任和制裁措施。

法律规定网络平台应加强对欺诈行为的监管,并提供安全保护机制。

电商诈骗犯罪与执法方式研究

电商诈骗犯罪与执法方式研究

电商诈骗犯罪与执法方式研究I. 电商诈骗犯罪概述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得以广泛普及,它既给商家和消费者提供了便利,也为电商诈骗犯罪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电商诈骗犯罪表现形式多样,如虚假商品销售、虚假网站诈骗、欺诈电子支付,电商平台等等。

电商诈骗犯罪威胁着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危害着电商市场健康发展。

因此,加强对电商诈骗犯罪的执法力度,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II. 电商诈骗犯罪的成因分析A. 技术手段的进化技术手段的进化和普及促进了网络犯罪的发展,黑客技术和黑产的兴起,使得电商诈骗活动变得更加隐蔽和难以查处。

B.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犯罪分子可以轻易获取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从而更好地实施诈骗行为,大数据的挖掘和分析也成为制止电商诈骗行为的有效手段。

C. 消费者安全意识不足消费者对于电商诈骗的了解和防范意识不足,是电商诈骗犯罪得以蓬勃发展的因素之一。

缺乏安全意识的消费者更容易成为电商诈骗犯罪的受害者。

III. 电商诈骗犯罪的应对措施A. 增强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实效的措施,加大对电商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

在探索电商诈骗犯罪行为的分析和研究基础上,要加强和优化电商诈骗犯罪打击的手段、方式和效果。

B. 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加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是防范电商诈骗的关键。

应该利用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和教育,增强消费者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C. 提高电商平台的安全性电商平台应该不断提高其安全性,减少安全隐患,加强用户信息的安全保护,完善安全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与此同时,电商平台应该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电商交易环境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IV. 电商诈骗犯罪的执法手段探讨A. 大数据分析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挖掘和分析大量的网络交易数据,发现电商诈骗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对电商诈骗犯罪活动进行预测和预警。

B. AI技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模拟人的思维、语言和行为,对网络犯罪的行为特征进行模拟,发现行为规律,打击犯罪活动,提高执法效率。

网络犯罪常见的手法都有哪些

网络犯罪常见的手法都有哪些

网络犯罪常见的手法都有哪些推荐文章电信诈骗都有哪些预防方法热度:电信诈骗都有哪些常见的手段热度:大学生常见的租房骗局有哪些热度:生活中常见的防骗小常识有什么热度:网络常见的诈骗手法有哪些热度: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路偶已经住进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足不出户就可以办事情的方便性受到了人们的青睐,可是,五花八门的网络诈骗手段也随之而来。

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网络犯罪常见的手法,希望能帮到你们。

网络犯罪常见的手法(一)以低廉的价格引诱。

行骗人一般自己建立电子商务网站,或是通过比较知名、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发布虚假的商品销售信息,以所谓的“超低价”、“走私货”、“免税货”、“违禁品”等名义出售各种产品,使一些人因低价的诱惑或好奇心态而上当受骗,同时以“减少手续费”、“支付时间长”、“交易快捷”等借口尽量劝说受害人不要通过“支付宝”等方式支付,直接将现金存入其指定帐号。

(二)吸纳会员,骗取注册费。

行骗人在一些普通的网站上搞一些六合彩赌博网站或淫秽色情网站的链接,引诱网民点击进入,交纳一定的注册费(通常以手机号码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即被扣掉手机费10-60元不等),让其成为会员,好奇的网民交钱后往往均不能成为会员,从而上当受骗;或让其成为普通会员后,进一步引诱受害者继续交费成为VIP会员。

(三)发布中奖信息。

行骗人在一些游戏的网站上向玩家发送“中奖”信息,让玩家汇邮费、税费等,这往往使一些爱贪小便宜或有好奇心态的玩家上当受骗。

(四)货不对版。

行骗人在收到货款后所收到的货物的价值远远低于受害者所购买的货物;有的甚至只邮寄来一个空的货物包装盒,以此将责任和矛盾推向物流公司或邮局。

以上的诈骗手法多为行骗人利用“虚拟的固定电话”作为诈骗的联系电话,一般要求私下交易,承诺先让受害人以先交部分定金,货到后再付全款。

网络防骗的技巧1.保持清醒头脑,遇到可疑的人或事要冷静分析,不轻信,不盲动,以免财物损失。

2.做好个人和家庭信息资料的__,不要随便泄露自己和家中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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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犯罪类型有哪些
在与电子商务犯罪密切相关的计算机犯罪研究领域,对计算机犯罪有种最基本的分类: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犯罪和针对计算机资产的犯罪两大类。

[5]这是针对计算机在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所作的划分。

参照这种划分标准,我们也将电子商务犯罪分为针对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犯罪和以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为犯罪工具的犯罪两个基本类型。

前者是以电子商务交易中所涉及的相关信息为攻击对象,后者以电子商务交易方式的新奇性为掩护工具,以正常交易秩序为攻击对象。

电子商务信息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交易内容、双方身份密钥、电子货币存取密码、信用卡密码、库存资料、商业秘密等等。

这类犯罪又可分为:
1.电子商务盗窃犯罪。

从传统刑法学观点来看,盗窃对象限于有形财产,随着网络虚拟空间的产生,这一观点受到很大冲击。

电子货币、信用卡等网上支付手段的财产价值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认可,同时也给犯罪人造成了可乘之机。

目前对网上支付帐户的保护措施一般是设置密码、口令、配套公私密钥、身份认证等手段,但这些保护措施常会由于用户自身的疏忽或犯罪人精心的设计而被破解,从而致使帐户里资金被盗用。

还可能存在仅窃取帐户密码,不直接用于存取、支付,而可能用于转让或勒索,这种情况是否单独构成盗窃罪,尚值得进一步研究。

2.电子商务诈骗犯罪。

这种犯罪是电子商务领域最常见的一种作案方式,其手段更是五花八门。

最简单的一种是骗取货物而不付钱。

由于同上防范意识不强,一部分网民过于轻信网上信息的高科技外衣,往往会上当受骗。

也存在一些犯罪分子伪造身份及认证密码、营造虚假交易网站以欺骗交易对方的情况。

还有就是通过窃听、截流数据交易信息,冒充其中一方,利用时间差和双向蒙骗的手法,骗取非法利益。

这类犯罪最本质的一点就是伪造身份,骗取对方信任。

由于网上交易的时空间隔,交易信誉的基础有所改变,在交易中严格的身份认证过程至为关键。

另外认证机构自身或其内部人员的诈骗行为也要加以防范。

3.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井已为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或经营信息。

为了经营治理的方便,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实行电子化治理,将重要商业信息输入存储于计算机系统便是内容之一。

而犯罪人利
用解码、破译口令等技术或假借交易之机刺探网上信息,比如上海曾出现过两黑客接通上海证交所计算机控制系统,并阅读到上海证交所有关商业秘密的事件。

还有将这些信息资料在网上披露、传播或作其他利用的情况。

比照现行刑法有关规定,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4.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目前网络上存在着许多未经许可的“网络书屋”、“音乐节目上网”。

“网上影院”等,这种举止无论是将传统作品搬上网络,还是直接转用他人网上作品,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均属侵权行为。

只是复制、篡改因其无形性而变得更加轻而易举。

随着网上安全治理的加强,这种行为因其实质上的违法性必将为社会所共同抵制,明确其中侵权行为在刑法上的责任也是应有之意。

5.对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单纯攻击性行为。

2001年2月7日到9日,电脑黑客联手对美国Yahoo、eBay、CMV等闻名网站进行袭击,以DDOS方式造成网路阻塞,网站关闭,损失重大。

这些黑客并无利益上要求,只是一种类似表演的行为。

不能否认对电子商务网站攻击的可能性,炫耀、为竞争对手收买等动机都是现实存在的,也必然给电子商务安全运营带来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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