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规范1.1审理管理测试题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审理管理测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5题,每题5分,共计25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A.1
B.2
C.3
D.5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P138,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审理人员小张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理意见,下列关于审理时间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A.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时间内
B.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理意见
C.向省局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时间内
D.案情复杂确需延长审理时限的,经稽查局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P154,审理实施岗接收案件后,应当实施审理,并在15日内提出审理意见(出具《税务稽查审理报告》)。但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以及向上级机关请示或者向相关部门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案情复杂确需延长审理时限的,应当在审理到期日前填制《延长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时限审批表》,经审理部门领导岗与稽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3.稽查局应当在内部审理程序终结后5日内,将重大税务案件提请审理委员会审理。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 )听证。
A.审理科组织
B.政策法规科组织
C.税务局组织
D.稽查局组织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P154,稽查局应当在内部审理程序终结后5个工作日内,将重大税务案件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稽查局内部审理程序终结分别是指:集体审理意见不涉及拟处罚事项的,稽查局集体审理结束为内部审理程序终结;集体审理意见涉及拟处罚事项的,应当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申请听证的,以履行完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程序或者听证程序为内部审理程序终结。
4.审理部门在审理案件时,无须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返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的是()。
A.被查税务文书不规范、不完整的
B.对象认定错误的
C.税收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D.案件处理定性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的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P154,5.根据规定,关于重大税务案件作出审理决定的时限,最长不可能超过( )。
A.自批准受理之日起45日
B.自批准受理之日起60日
C.自批准受理之日起30日
D.自批准受理之日起15日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第十八条重大税务案件应当自批准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理决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理决定的,经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
二、多项选择(5题,每题5分,共计25分,每题至少有2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在同一个案件查办中,审理人员不得与()人员交叉重复。
A案源处理人员
B案件检查人员
C案件举报人员
D 案源选案人员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P135,在同一案件查办中,审理人员不得与案源处理(选案)人员、检查人员交叉重复。
2.审查被查对象是否准确,需审查的文书资料有哪些()
A税务检查通知书
B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C税务稽查报告
D统一代码登记证(照)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P137,审查被查对象是否准确。审查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税务稽查报告等所有文书上填写的被查对象名称,与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统一代码登记证(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上的名称是否完全一致。审查审理时被查对象名称是否与实施检查时名称一致,是否存在名称变更情况。
3.在实施审理中,下面哪些要素是需要审查的()。
A执法主体管辖范围审查
B调取账簿资料期限审查
C税款追征期限审查
D税款计算结果审查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P136-142。
4.下列证据材料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有():
A.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B.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C.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当事人有正当事由但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1版)》P145以下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②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手段获取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③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明材料。
⑤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