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特殊人群抗生素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
特殊人群包括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免疫功能低下者等,他们对药物的反应和普通人群往往存在显著差异。
以下是针对这些特殊人群的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首选对胎儿和婴儿无害的药物,避免使用可能对胎儿或婴儿造成不良影响的药物。
同时,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孕妇的临床状况,权衡利弊,谨慎用药。
2. 儿童:儿童的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对抗菌药物的反应和成人不同。
应选用适合儿童的药物剂型,并按照儿童的年龄和体重调整药物剂量。
此外,应尽量避免使用对儿童生长发育可能有不良影响的药物。
3. 老年人:老年人的生理功能逐渐减退,对抗菌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下降。
因此,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选用毒性低、副作用小的药物,并根据老年人的肾功能调整药物剂量。
4. 免疫功能低下者:这类人群的免疫力降低,容易发生感染。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选用广谱、强效的药物,以迅速控制感染。
同时,应注意预防二重感染的发生,避免使用可能导致菌群失调的药物。
总之,在特殊人群中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患者
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同时,应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用药监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抗生素使用原则

抗生素使用原则
临床应用抗生素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掌握适应症,有严格的用药指征。
抗生素对各种病毒性感染和非细菌性发热并无多大疗效,对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更有害无益。
90%以上的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者是由病毒引起,除能确定为细菌感染者之外,一般不宜使用抗生素。
2.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用药前做药敏试验,提倡细菌检测,针对所感染细菌对症下药。
3.严格按量、按疗程用药,随意中断、频繁更换等不规律用药都对患者不利。
老年人、儿童以及肝、肾功能不良者,应酌情减量并缩短用药时间。
4.联合用药的指征是:病情危重(如败血症)或多种细菌混合感染,一般以两种为宜。
5.不宜过早使用抗生素进行“试验治疗”。
因其盲目性大,不对症用药更有害无益。
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用抗生素,因为抗生素会使致病菌无法检测,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影响确诊,延误治疗(危重患者及高度怀疑细菌感染者除外)。
6.不要随意把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用药使用。
7.非严重细菌感染引起的皮肤、黏膜疾病,尽量避免局部外用抗生素,以免发生过敏反应。
抗生素应用原则

抗生素应用原则一、应用抗生素应遵循以下原则:1、病毒感染,如感冒、流感等不宜使用抗生素。
2、发热待查(除非病情严重,临床经验高度怀疑细菌感染者)不宜使用抗生素。
3、皮肤及粘膜等局部应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以免引起耐药菌产生或变态反应。
4、青霉素(G ):是第一个发现的抗生素,肺炎球菌、 A 组溶血性链球菌及脆弱类杆菌的厌氧菌感染等仍属首选药物。
5、大环内酯类:宜用于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支原体及衣原体感染。
6、氨基糖甙类:每日一次加10% 葡萄糖液100ml ,静滴疗效好,毒性小、不易产生耐药菌株,宜用于G - 杆菌感染、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等,疗程约7 天。
要注意其能引起耳、肾毒性。
7、喹诺酮类:多适用于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及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
8、头孢菌素:除第一代、某些第二代及口服制剂外,一般属于非首选药物。
如属于中度及重度医院内感染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属于医院内重症感染、重症混合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可考虑用泰能。
9、最好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选药。
要熟悉选用药物的抗菌活性、药效学及药动学。
10、当一种抗菌药物能控制感染时,尽可能不采取联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抗菌药物。
11、单一抗菌药物无效时或重度感染病人,可按药敏试验选用两种抗菌药物联用,一般不联用三种以上的抗菌药物。
12、静滴抗生素比口服抗生素贵,如病情许可应口服抗生素。
13、严重感染的病人初期需要静滴抗生素,待病情稳定后可改用相同口服抗生素。
14、重症感染者如用头孢他定及泰能可考虑经验治疗。
在某些临床情况下也可考虑次强广谱抗生素如头孢哌酮,这样可延长前者的抗菌性。
15、要严格掌握万古霉素适应症,①由耐β —内酰胺抗生素的G+ 球菌引起的严重感染。
② G + 球菌感染病人对β —内酰胺抗生素严重过敏;③抗生素相关肠炎患者,用甲硝唑治疗无效,或病情十分严重,并有危及生命的可能等再用该抗生素。
16、如遇两种抗生素对同一种细菌敏感时,则选其中便宜的。
抗生素应用指南抗生素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

抗生素应用指南抗生素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抗生素应用指南:抗生素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抗生素作为一种重要的药物在医学领域中被广泛使用。
然而,在特殊人群中的抗生素应用却需要更加慎重和谨慎。
本文将探讨抗生素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指南,以期对相关人群的合理用药提供一些指导。
一、儿童群体中的抗生素应用儿童因为身体发育未成熟,免疫系统功能相对薄弱,抗生素的应用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 严格控制使用指征:儿童的感染种类和成人有所不同,因此在选择抗生素时需要充分了解疾病的病因和临床表现,以确保使用的抗生素切实有效。
2. 剂量和用药间隔:儿童的体重和体表面积与成人存在差异,因此在用药时需要根据儿童的实际情况计算剂量,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3. 注意安全性:抗生素的不良反应在儿童中更加常见,包括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
因此,在用药期间要密切观察和监测儿童的身体反应,必要时进行相关检查,确保安全用药。
二、老年人群体中的抗生素应用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的下降和慢性病的增多,对抗生素的应用也存在一些特殊性:1. 注意肝肾功能:老年人的肝肾功能普遍下降,因此在用药前需要评估肝肾功能指标,调整抗生素的剂量和频次,以防止药物在体内的蓄积。
2. 防止药物相互作用:老年人通常同时服用多种药物,因此在选择抗生素时需要注意是否与其他药物存在相互作用,以防止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3. 选择广谱抗生素:老年人常常因为免疫力下降而容易感染多种病原体,因此在抗生素的选择上,宜选择广谱抗生素以充分覆盖可能存在的多种病原体。
三、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中的抗生素应用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的抗生素应用同样需要特别关注:1. 避免对胎儿和乳汁的不良影响:某些抗生素在妊娠和哺乳期间可能对胎儿和乳汁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用药选择上需要特别慎重,确保用药的安全性。
2. 尽量使用低毒性抗生素:对于妇女来说,应优先选择低毒性抗生素,避免对胚胎和乳汁的不良影响。
特殊人群的用药原则

特殊人群的用药原则选择用药时首先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同时还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及一些特殊情况来考虑用药的选择和剂量。
这里介绍对于老年人、小儿、孕妇及肝、肾功能不良者的用药原则:1?•老年人用药的原则: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系统发生退行性变,因此,老年人用药与成年人比不仅存在量的差异,也有质的变化。
只有在了解老年人的生理生化特点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掌握老年人的药物治疗。
(1?)药物的正确选用:在明确诊断之后,首先考虑使用药物的利弊,权衡得失。
有一些疾病对老年人是不必用药的,如轻度、轻度糖尿病,一般可以采用饮食等生活方式的干预治疗。
年轻人适合的药物,老年人不一定适合,如苯海索、巴比妥类等。
对于感染性疾病,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注意药物对老年人肝肾功能的影响。
(2?)剂量的选择:中国药典规定,60?岁以上的剂量为成人剂量的3 / 4?。
实际上有些药物(如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应当是成人剂量的1 / 2?或 1 / 3?为起始剂量。
老年人用药剂量原则上应由小到大,以求找到最合适的剂量实行剂量个体化,如抗高血压药、抗药等。
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感染性疾病时,要特别注意治疗的疗程,防止用药时间过长而发生二重感染。
(3?)重视老年人的依从性:老年人按医嘱服药,提高依从性是保证治疗效果的重要因素。
因为老年人常常忘记服药或服错药。
一方面医护人员应耐心向老年患者解释用药的目的、剂量和疗程,尽量简化治疗方案;另一方面应选择适合老年人乐于接受的剂型,还应取得患者家属的协助监督和配合,这对长期用药的老年人尤为重要。
2?.新生儿、小儿用药的原则:(1?)根据年龄、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2?)避免使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敏感的药物:新生儿和婴幼儿脑膜通透性较高,血脑屏障功能不完善,药物在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少,易发生药物中毒。
如吗啡、呱替咙易引起呼吸抑制;四环素、糖皮质激素使婴幼儿脑脊液压力增高;链霉素、庆大霉素可致前庭神经不可逆损害,造成永久性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规范条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规范条例一、抗菌药物定义及分类抗菌药物是指用于防治细菌、真菌、放线菌等微生物引起的感染的药物。
根据作用机制和化学结构,抗菌药物可分为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硝基咪唑类等。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1. 严格遵循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择针对性强、疗效确切的抗菌药物。
2. 综合考虑患者病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3. 遵循药物代谢和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不良反应。
4. 尽量减少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暴露。
5. 注意抗菌药物的长期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问题。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使用、监督等工作。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抗菌药物使用范围、条件、程序等。
3.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应用水平。
4.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确保合理使用。
5.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注意事项1. 严格掌握抗菌药物适应症,避免无指征使用。
2. 注意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剂量、频率和疗程,确保疗效。
3. 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 针对不同病原体,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联合使用。
5. 避免在抗菌药物作用期间饮酒,以免引发不良反应。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特殊人群1. 儿童:根据体重、年龄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菌药物,避免影响生长发育。
2. 老年人:注意肝肾功能变化,调整剂量,避免不良反应。
3. 孕妇:选用对胎儿影响小的抗菌药物,避免病毒感染。
4. 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影响乳汁分泌的抗菌药物。
5.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调整剂量,避免药物积累导致不良反应。
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与评价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体系,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抗生素临床使用原则

抗生素临床使用原则
1、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宜使用。
故除肯定为细菌引起或继发细菌感染外,一般不使用抗生素。
2、病情严重的细菌感染,有条件应尽早分离出病原菌并测定药敏,再根据其结果选择和调整抗生素。
3、发热原因不明不宜使用,尽可能作出病原学诊断,再根据疾病情况考虑在细菌培养和药敏实验完成后再使用。
4、除眼科、耳鼻喉、皮肤科等专科需要外,应避免在皮肤、黏膜等局部使用。
5、严格控制应用抗生素作为预防措施。
6、选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证。
根据抗菌谱选用抗生素。
7、抗生素联合应用:较单独使用有更明确的指征,一般以二联为宜。
原则如下:
(1)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感染或难治性感染。
(3)较长期使用抗生素,细菌有产生耐药的可能。
(4)联合使用抗生素时,个别毒性较强的用量可以减少,从而减少毒性反应。
(5)联合用药时应考虑可能产生的配伍禁忌及相互作用。
8、单纯性阑尾炎、疝手术术前、术后用一次抗生素。
9、急性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疗48-72小时,若疗效不佳,应多方面分析原因,若确系抗生素选择不当,则该用其他敏感药物。
10、合理选择给药方案:根据其血药浓度维持时间及血药动力学、代谢等选择给药途径及时间。
11、需做皮肤实验的抗生素:为预防抗生素的过敏反应,除询问有无过敏史外,使用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必须做皮内试验。
阳性者不得使用,链霉素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可不做皮内试验。
外二科病房
2010年5月1日。
2023年版抗菌抗生素临床使用原则

2023年版抗菌抗生素临床使用原则前言抗菌抗生素是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但近年来,由于抗菌抗生素的过度和不恰当使用,导致了抗生素耐药性的日益严重,威胁着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抗生素,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治疗效果,制定本原则。
一、抗菌抗生素的选用原则1. 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 优先选择针对性强、疗效确切、副作用小的抗菌药物。
3. 考虑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过敏史等个体差异,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给药方式。
4. 结合药物经济学原理,合理选用抗菌药物,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二、抗菌抗生素的给药原则1. 按照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点,制定给药方案,确保药物在体内达到有效浓度。
2. 采用静脉途径给药时,应充分溶解药物,避免药液浓度不足或过高。
3. 给予患者足够的给药时间,确保药物在体内维持一定的血药浓度。
4. 注意给药间隔,避免药物在体内积累过多,导致副作用。
三、抗菌抗生素的联合应用原则1. 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
2. 联合应用时,应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药物间相互拮抗或增加副作用。
3. 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应根据病原菌的敏感性和药物的抗菌谱进行合理搭配。
4. 注意观察患者在联合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四、特殊人群抗菌抗生素使用原则1. 儿童患者:根据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优先选择儿童适宜的抗菌药物。
2. 老年人:注意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避免药物在体内积累过多,导致副作用。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选择对胎儿和婴儿影响较小的抗菌药物,必要时咨询专业医生。
4.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根据肝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间隔。
五、抗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原则1. 严格掌握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预防性用药。
抗菌药物特殊人群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特殊人群使用原则引言抗菌药物是一类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的药物,在临床上具有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抗菌机制和药理特点,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特殊人群包括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他们对抗菌药物的代谢和排泄有一定差异,因此需要采取特殊的使用原则。
1. 妊娠期妇女的抗菌药物使用妊娠期妇女的抗菌药物使用需要尽量避免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根据具体的感染类型、感染部位和临床症状来进行合理的选择。
一般而言,应优先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
而应避免使用对胎儿具有潜在风险的药物,如氯霉素、四环素类等。
2. 哺乳期妇女的抗菌药物使用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考虑药物对婴儿的安全性。
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妇女可以继续哺乳,而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尽量选择经过临床验证安全性高的药物。
一般而言,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药物在哺乳期妇女中使用相对较安全,而氯霉素、四环素类等药物应避免使用。
3. 儿童的抗菌药物使用儿童是特殊的人群,他们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功能相对不足。
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注意给药剂量的调整。
一般而言,需要根据儿童的体重、年龄和肝肾功能等因素来确定适当的剂量。
同时,还需要特别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避免给儿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 老年人的抗菌药物使用老年人的药物代谢和排泄功能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下降,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注意药物的剂量调整。
一般而言,老年人应适当减少药物的剂量,以避免药物的积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此外,还需要注意老年人常见的药物相互作用,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5.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是一类特殊的人群,他们的药物代谢和排泄功能受到损害,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特别谨慎。
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间隔。
同时,还需要注意选择不依赖肝肾代谢的药物,以避免药物的积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中国专家2024年关于抗生素使用的新共识

中国专家2024年关于抗生素使用的新共识一、前言抗生素是医学领域中重要的治疗手段,然而,由于抗生素的滥用和不当使用,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细菌产生耐药性,使得抗生素的治疗效果大打折扣。
为了规范抗生素的使用,提高抗菌治疗的效果,减少耐药性的产生,我国专家在2024年达成了一项新的共识,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更为专业、合理的抗生素使用指导。
二、新共识的主要内容2.1 抗生素使用的原则1. 严格掌握适应症:抗生素仅适用于细菌感染,对于病毒感染和其他非细菌性感染,应避免使用。
2. 最低剂量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最低有效剂量,以减少耐药性的产生。
3. 最短疗程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最短的治疗疗程,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使用。
2.2 抗生素选择的依据1. 细菌种类和药敏试验:根据细菌种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选择对病原菌有效的抗生素。
2. 感染部位和严重程度:根据感染部位和严重程度,选择适当的抗生素。
3. 患者个体情况: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生素。
2.3 特殊人群的抗生素使用1. 儿童:应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和肝肾功能,选择适当的抗生素,并注意药物的剂量和疗程。
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根据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病情,选择对母婴相对安全的抗生素。
3. 老年人:应根据老年人的肝肾功能和病情,选择适当的抗生素,并注意药物的剂量和疗程。
2.4 抗生素的联合使用1. 联合使用的指征:对于单一抗生素无法控制的严重感染,可考虑联合使用抗生素。
2. 联合使用的注意事项: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抗生素组合,并注意药物的剂量和疗程。
三、结语新共识的发布对于规范我国抗生素的使用,提高抗菌治疗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临床医生应认真遵循新共识的指导原则,合理、规范地使用抗生素,以减少耐药性的产生,为患者提供更有效的治疗。
同时,患者也应正确理解抗生素的使用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抗生素滥用,共同维护抗菌治疗的效果。
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抗生素的使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疗、个体化治疗相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医院设立抗生素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监督抗生素的使用情况,协调解决抗生素使用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章抗生素使用原则第四条医院抗生素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诊断明确,根据病原菌种类选择敏感抗生素。
(二)尽量使用窄谱抗生素,避免使用广谱抗生素。
(三)尽量使用单一抗生素,避免联合使用多种抗生素。
(四)根据病情需要,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剂量和疗程。
(五)对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等)使用抗生素时,应充分考虑其特殊性,谨慎使用。
(六)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院内外使用,避免不必要的使用。
第三章抗生素使用审批制度第五条医院设立抗生素使用审批制度,对以下情况使用抗生素需进行审批:(一)使用特殊级抗生素。
(二)使用非本医院药品供应目录中的抗生素。
(三)使用超常规剂量或疗程的抗生素。
(四)使用抗生素治疗非感染性疾病。
(五)使用抗生素进行预防性治疗。
第六条抗生素使用审批程序:(一)使用抗生素的医生填写《抗生素使用申请表》,说明使用抗生素的必要性、依据和预期效果。
(二)科室主任对申请进行初审,签署意见。
(三)抗生素使用管理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会诊,签署意见。
(四)药剂科根据审批意见,提供相应的抗生素。
第四章抗生素使用监测与评价第七条医院设立抗生素使用监测与评价制度,对医院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价,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八条医院药剂科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医院抗生素使用数据,定期向医院管理层和抗生素使用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医院定期组织抗生素使用评价,对医院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对优秀医生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医生进行培训和指导。
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

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抗生素的使用必须熟悉其药理特点和适应症,遵循恰当的用药原则。
在使用抗生素时,应遵循最小抑菌浓度原则,即选择最小有效浓度的抗生素,以减少药物对机体的不良影响。
同时,应注意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避免过量或过短的使用,以免导致药物耐药性的产生。
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应特别注意用药的安全性和副作用的影响。
4合理预防与控制原则抗生素的应用不仅要治疗感染,更要预防和控制感染的扩散。
在临床应用中,应采取预防性用药和合理的控制措施,如手卫生、隔离措施等,以减少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此外,应加强药物监测和管理,定期评估抗生素的使用效果和副作用,及时调整用药方案,以保证抗生素的使用安全和有效。
5多学科协作原则抗生素的使用需要多学科协作,包括临床医生、药师、微生物学家等,共同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在使用抗生素时,应充分考虑微生物学检测结果、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患者的病情和药物过敏史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用药方案。
同时,应加强对患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患者对抗生素的认识和正确使用。
只有通过多学科协作,才能更好地实现抗生素的合理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
正确用药是基于熟悉药理学和体内药物代谢动力学过程的基础。
同时,医生还需要了解原发病的临床特点,注意个体差异和遗传特征差异,以选择最合适的药物和剂量。
在使用抗生素时,应尽早使用,剂量要恰当,避免长期使用。
尤其是在肝、肾功能减退的情况下,用药要更加慎重。
给药途径的选择不仅影响药物的剂量和速度,还影响药物疗效。
因此,医生需要全面考虑用药目的、药物性质、患者机体的生理和病理状态以及安全和经济等因素,作出决定。
灵活调整原则指的是随时调整用药剂量及用药方案,以实现剂量个体化和浮动化。
医生需要根据病情变化,并结合药物监测来调整用法和用量。
同时,医生还需要密切观察药物进入体内的反应,注意各种药原性疾病警告症状的出现,以及时进行适当处理。
医生需要保证药物的疗效,同时防止药物中毒。
特殊人群的用药原则

选择用药时首先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同时还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及一些特殊情况来考虑用药的选择和剂量。
这里介绍对于老年人、小儿、孕妇及肝、肾功能不良者的用药原则:1 .老年人用药的原则: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系统发生退行性变,因此,老年人用药与成年人比不仅存在量的差异,也有质的变化。
只有在了解老年人的生理生化特点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掌握老年人的药物治疗。
( 1 )药物的正确选用:在明确诊断之后,首先考虑使用药物的利弊,权衡得失。
有一些疾病对老年人是不必用药的,如轻度高血压、轻度糖尿病,一般可以采用饮食等生活方式的干预治疗。
年轻人适合的药物,老年人不一定适合,如苯海索、巴比妥类等。
对于感染性疾病,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注意药物对老年人肝肾功能的影响。
( 2 )剂量的选择:中国药典规定,60 岁以上的剂量为成人剂量的3 / 4 。
实际上有些药物(如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应当是成人剂量的1 / 2 或1 / 3 为起始剂量。
老年人用药剂量原则上应由小到大,以求找到最合适的剂量实行剂量个体化,如抗高血压药、抗心绞痛药等。
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感染性疾病时,要特别注意治疗的疗程,防止用药时间过长而发生二重感染。
( 3 )重视老年人的依从性:老年人按医嘱服药,提高依从性是保证治疗效果的重要因素。
因为老年人常常忘记服药或服错药。
一方面医护人员应耐心向老年患者解释用药的目的、剂量和疗程,尽量简化治疗方案;另一方面应选择适合老年人乐于接受的剂型,还应取得患者家属的协助监督和配合,这对长期用药的老年人尤为重要。
2 .新生儿、小儿用药的原则:( 1 )根据年龄、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 2 )避免使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敏感的药物:新生儿和婴幼儿脑膜通透性较高,血脑屏障功能不完善,药物在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少,易发生药物中毒。
如吗啡、呱替咙易引起呼吸抑制;四环素、糖皮质激素使婴幼儿脑脊液压力增高;链霉素、庆大霉素可致前庭神经不可逆损害,造成永久性耳聋等。
医疗抗生素使用管理办法

医疗抗生素使用管理办法抗生素是治疗细菌感染的重要药物,但不合理使用不仅会导致治疗效果不佳,还可能引发耐药菌的产生,给患者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规范医疗抗生素的使用,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抗生素使用的基本原则1、严格掌握适应症使用抗生素前,必须明确患者的感染症状、体征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只有在确诊为细菌感染且有使用抗生素指征时,方可使用。
对于病毒感染、非感染性疾病等,严禁使用抗生素。
2、依据药敏试验结果用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根据药敏结果选择敏感的抗生素进行治疗。
避免经验性用药导致的抗生素滥用。
3、合理选择抗生素种类根据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患者的生理病理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抗生素种类。
优先选用窄谱抗生素,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生素。
4、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在使用抗生素前,应充分了解其可能的不良反应,并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
对于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肝肾功能不全者,应谨慎选择抗生素,并根据其具体情况调整用药剂量和疗程。
二、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将抗生素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三个级别进行管理。
1、非限制使用级抗生素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生素。
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自行使用。
2、限制使用级抗生素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等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的抗生素。
使用此类抗生素需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在病历中记录用药理由。
3、特殊使用级抗生素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生素;新上市的抗生素,其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生素;价格昂贵的抗生素。
使用特殊使用级抗生素需经抗感染专家会诊同意,并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三、抗生素使用的流程管理1、诊断与评估医师在接诊患者后,应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对感染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使用抗生素。
抗生素合理应用的五大原则

抗生素合理应用的五大原则
抗生素使用原则
1.尽量避免抗生素的外用(如皮肤)。
2.病毒性感染的疾病不用抗生素。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宜采用抗生素。
4.严格掌握适应症,凡属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用,而且除考虑抗生素的抗菌作用的针对性外,还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体内过程与疗效关系。
5.严格控制预防用抗生素的范围在下列情况下可预防治疗:风湿热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性链球菌,防止风湿复发;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青霉素G或其它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感染灶切除时,依据病菌的敏感性而选用适当的抗生素;战伤或复合外伤后,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气性坏疽;结肠手术前采用新霉素等作肠道准备;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青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
抗菌药物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在特殊人群中的应用原则受益于抗菌药物的应用,世界各地的医疗保健系统已经有效地控制了许多传染病。
然而,由于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适当使用,导致了许多紧急人类感染事件的发生。
一方面,有些人群对抗菌药物的需求更为迫切,但另一方面又面临着更大的风险。
因此,在特殊人群中应用抗菌药物时,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特殊人群包括儿童、孕妇、老年人、免疫功能低下者和慢性疾病患者等。
对于这些人群,应用抗菌药物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儿童是一个特殊的人群,因为他们的生长发育尚未成熟,机体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较成人差。
因此,在对儿童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按照儿童的年龄和体重等因素来确定剂量。
儿科抗菌药物的选择也需要考虑对儿童机体的影响,以及副作用的风险。
此外,抗菌药物的应用时间也需要注意,避免长期或过度使用。
其次,孕妇是另一个特殊的人群,抗菌药物的应用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
在孕妇应用抗菌药物时,需要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权衡药物的益处和风险。
选择药物时应优先考虑对胎儿的安全性,避免使用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药物。
对于孕妇来说,治疗感染的最佳方法是通过预防和控制来减少感染的风险。
老年人是另外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的抵抗力和免疫功能都在逐渐下降。
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更容易感染细菌和其他微生物。
此外,由于老年人通常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他们常常需要服用多种药物,这可能引发药物相互作用。
在老年人中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评估药物的耐受性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并适当调整剂量。
免疫功能低下者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人群,包括器官移植患者、艾滋病患者、化疗患者等。
由于他们的免疫系统功能受损,他们更容易受到感染的威胁。
然而,由于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适当使用,免疫功能低下者更容易出现多重耐药菌感染。
因此,在对这些人群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严格遵守感染控制原则,包括正确选择药物、合理的应用时间和剂量,以及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最后,慢性疾病患者也属于特殊人群,他们通常需要长期使用抗菌药物来控制感染。
临床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注意事项

临床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注意事项1、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1)选择药物和设计给药方案时,必须考虑:药物的肾毒性、患者肾功能损害程度及对药物动力学的影响。
如正在进行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时,应估测对药物清除率的影响。
(2)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应调整药物给药剂量及给药时间。
2、肝功能不全应用抗菌药物注意:在选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药物对肝脏毒性反应及肝功能减退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避免使用肝毒性明显的药物。
3、新生儿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一般应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
避免使用或慎用氯霉素、磺胺药等抗菌药物,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
禁止使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药物。
新生儿不宜肌肉注射。
4、小儿患者抗菌药物应用注意: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8岁以下儿童不用四环素类药物,18岁以下未成年人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
5、妊娠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必须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及妊娠期妇女药代动力学的改变,避免不必要的用药。
在必须用药时,应选择风险/效果之比最小的药物,并告知患者药物对继续妊娠可能引起的风险。
6、哺乳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必须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尽可能选择在乳汁中浓度低、安全性高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并按药代动力学原理调整给药与哺乳时间,如哺乳结束后立即用药,或在婴儿较长睡眠前用药,使婴儿从乳汁中摄取的药物降至最低。
7、老年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老年人因组织器官生理功能减退,药代动力学过程有明显变化,特别是由于肾功能减退而致药物血浓度增加,不良反应也增加,应尽量使用不良反应小的药物,并依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和用药方案,以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
特殊人群的用药原则

选择用药时首先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同时还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及一些特殊情况来考虑用药的选择和剂量。
这里介绍对于老年人、小儿、孕妇及肝、肾功能不良者的用药原则:1?.老年人用药的原则: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系统发生退行性变,因此,老年人用药与成年人比不仅存在量的差异,也有质的变化。
只有在了解老年人的生理生化特点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掌握老年人的药物治疗。
( 1?)药物的正确选用:在明确诊断之后,首先考虑使用药物的利弊,权衡得失。
有一些疾病对老年人是不必用药的,如轻度、轻度糖尿病,一般可以采用饮食等生活方式的干预治疗。
年轻人适合的药物,老年人不一定适合,如苯海索、巴比妥类等。
对于感染性疾病,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注意药物对老年人肝肾功能的影响。
( 2?)剂量的选择:中国药典规定,60?岁以上的剂量为成人剂量的3 / 4?。
实际上有些药物(如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应当是成人剂量的1 / 2?或1 / 3?为起始剂量。
老年人用药剂量原则上应由小到大,以求找到最合适的剂量实行剂量个体化,如抗高血压药、抗药等。
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感染性疾病时,要特别注意治疗的疗程,防止用药时间过长而发生二重感染。
( 3?)重视老年人的依从性:老年人按医嘱服药,提高依从性是保证治疗效果的重要因素。
因为老年人常常忘记服药或服错药。
一方面医护人员应耐心向老年患者解释用药的目的、剂量和疗程,尽量简化治疗方案;另一方面应选择适合老年人乐于接受的剂型,还应取得患者家属的协助监督和配合,这对长期用药的老年人尤为重要。
2?.新生儿、小儿用药的原则:( 1?)根据年龄、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 2?)避免使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敏感的药物:新生儿和婴幼儿脑膜通透性较高,血脑屏障功能不完善,药物在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少,易发生药物中毒。
如吗啡、呱替咙易引起呼吸抑制;四环素、糖皮质激素使婴幼儿脑脊液压力增高;链霉素、庆大霉素可致前庭神经不可逆损害,造成永久性等。
( 3?)避免使用造成对肝、肾功能有害的药物:小儿时期体液占体重的比例较成人大,但对水和电解质代谢的调节功能差,在应用利尿药后极易发生低钠或低钾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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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特殊人群抗菌药物的应用
2015/8/13 9:21:14 查看次数:684
抗菌药物是临床应用广、种类繁多的一类药物,这类药物在控制危害人类的感染性疾病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治愈并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
通常我们按照致病菌的敏感度、感染疾病的严重程度、抗生素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抗菌药物。
病人的机体状况不同,选择药物的方案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如老人、新生儿、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免疫功能缺陷者等。
本文就特殊人群的抗菌药物使用做简单总结。
新生儿及儿童
1、新生儿及儿童身体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一些重要的组织、器官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一旦患有感染性疾病,应该注意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具有肾毒性、耳毒性的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6岁以下原则不用,6岁以上慎用),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等;
2、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
3、喹诺酮类药物对软骨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国内药界认为2岁以下患儿禁用;
4、四环素类药物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的儿童;
5、磺胺类和呋喃类药物可导致新生儿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2月以下患儿禁用;
6、新生儿感染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1、四环素类、喹诺酮类、抗真菌类药物等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应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
2、受妊娠后期高雌激素水平的影响,孕妇胆汁淤积,药物经肝脏代谢速度减慢,对主要经肝脏代谢的抗生素,其用药剂量应适当减小。
3、妊娠期肝功能降低,负荷增加,对那些主要经肝脏代谢或对肝脏有损害的抗生素,如氯霉素、磺胺、红霉素酯化物、利福平等药物应禁用。
4、妊娠期肾小球滤过率增加约50%,尿素、尿酸、肌酐等代谢产物排出增加,肾脏负担也相应加重,对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如庆大霉素、多黏菌素等药物应慎用。
5、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无致畸作用,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
老年患者
1、服用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剂量要减少
随着老年人各脏器功能的衰减,对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功能与青壮年明显不同。
抗生素在人体吸收以后,多由肝脏和肾脏解毒、排泄。
老年人一旦患有感染性疾病,如果按一般常用量使用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药物自肾排出会减少,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血药浓度增高,容易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使用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的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1/2~2/3。
2、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注意监测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同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
注意监测血ALT水平,及早发现肝损害,对已出现肝损害的患者,立即停用可疑药物,补充B族维生素,应用保肝药物,有过敏因素的,如无激素禁忌,可短期使用激素,可疑药物不可再次使用。
每2~3天复查尿分析,有助于及早发现药物的肾脏损害。
肾功能减退患者
多数抗菌药物在人体内主要经肾排泄,肾功能减退患者用药原则为①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②根据
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小的抗菌药物;③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
肾功能减退者给药方案调整为主要由肝脏代谢或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可按常量或略减量,药物有氨苄西林、阿莫西林、哌拉西林、美洛西林、苯唑西林、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唑肟、红霉素、阿奇霉素等大环内酯类、多西环素、氯霉素、克林霉素、甲硝唑、利福平、异烟肼、伊曲康唑(口服)、两性霉素B等;
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肾毒性小的抗菌药物,用药剂量需适量调整,药物有青霉素、氨苄西林、阿洛西林、头孢唑啉、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西丁、头孢他啶、头孢唑肟、头孢吡肟、氨曲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氧氟沙星等氟喹诺酮类、磺胺类、氟康唑等;
肾毒性抗菌药物一般避免使用,如需要使用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或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以调整给药方案,进行个体化给药,药物有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及其他糖肽类、氟胞嘧啶、伊曲康唑(静脉给药);不宜选用的药物有四环素、土霉素、呋喃妥因、萘啶酸、特比萘芬。
肝功能减退患者
肝功能减退患者的感染,避免应用有肝毒性的药物。
①肝功能减退时,药物经肝脏的减毒作用降低、从体内排出明显减少,使用时需谨慎,必要时减量应用。
这类药主要包括林可霉素、克林霉素,阿奇霉素等大环内酯类,
它们主要经胆汁排泄,在胆汁中浓度较高,相当量的药物可能在肝内代谢灭活,少量随尿排出。
②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应避免使用的药物包括氯霉素、氨苄西林酯化物、红霉素酯物、利福平、异烟肼、两性霉素B、四环素类、磺胺药及酮康唑、咪康唑。
③肝功能减退,同时有肾功损害时使用经肝肾两途径排出的毒性小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可按常量或减量应用。
此外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在肝病时易引起凝血功能障碍,如抑制维生素K的合成,使凝血因子合成不足及血小板减少,此应予注意。
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
(文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