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银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银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简介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面临着各种可能的突发事件,如劫持、恶性炸弹威胁、网络攻击等。
为了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变得至关重要。
银行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和风险。
报告制度的目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是迅速收集、分析和传达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以便银行能够及时做出决策和采取适当的措施。
该制度将帮助银行管理层了解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从而更好地应对和管理风险。
报告制度的内容和流程报告内容突发事件报告应包含以下重要信息:1. 事件的描述:详细描述事件的发生经过、时间、地点等。
2. 事件的性质和分类:对事件进行准确的分类,如劫持、恶性炸弹威胁、网络攻击等。
3. 事件的影响和损失评估: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评估,包括财务损失、声誉损失、人员伤亡等。
4. 相关证据和信息:提供与事件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如安全摄像头录像、网络攻击的日志等。
报告流程1. 发现事件:任何员工或客户发现或遭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给上级主管。
2. 上级主管评估:上级主管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报告给高级管理层。
3. 高级管理层决策:高级管理层接到报告后,将权衡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并决定是否需要启动应急处理计划。
4. 报告记录和传达:所有相关报告和决策记录应进行清晰记录,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报告制度的培训和演练为了确保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有效执行,银行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培训内容应包括如何辨识和报告突发事件、执行应急处理计划、保护员工和客户的安全等。
演练可以通过模拟突发事件实施,以检验报告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结论银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是保障员工和客户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使银行能够迅速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和风险,并保持业务连续性。
银行应定期评估和改进该制度,以确保其与时俱进并符合最佳实践。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银监办发〔2005〕54号2005年3月2日)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银监会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大突发事件,切实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监会办公厅负责银监会系统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三条银监局负责所辖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及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负责本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
第四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送标准:(一)金融挤兑事件;(二)聚众到银监会系统或银行业金融机构上访、请愿、静坐、示威,甚至冲击、围攻的事件;(三)抢劫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诈骗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四)银监会系统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人以上(含1人),银行业金融机构3人以上(含3人)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叛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的事件;(五)造成银监会系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自然灾害;(六)造成银监会系统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系统在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中断3小时以上,在涉及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中断6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七)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八)其他可能引发辖内、系统内系统性银行业风险或严重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以及银监会认为事关重大,要求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及时报送的事件。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人物的重大突发事件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由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向银监会办公厅报送,原则上不越级报送,不直接向银监会领导及银监会其他部门报送。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一、各部门发现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及重大事件,如信访等事件,必须马上上报支行;
二、对于重大案件(10000元以上)及重要上访事件必须在事发的当天将事件的主要情节报送支行;
三、报告一般使用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
四、信访事件的基本报告内容为,事情的起因、人员、思想动态;重大案件的报告内容为案件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岗位、职称以及是否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在逃等)、作案时间、地点、手段、后果(造成资金损失严重风险情况)、初步认定性质、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五、支行在接到事件报告后,必须及时向行领导
班子反映情况,行领导班子必须在接到反映情况当天对事件处理做出初步意见。
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管理法》、《青海银监局处理农村信用社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预案》、《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系统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总体要求(一)本处置预案实行“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二)统一领导,协调本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支行要按照国家有关农村金融方针政策,遵循“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明确责任、措施得力、执法严格”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
二、适用范围㈠适用于以下原因引发的、危及本行及农村金融稳定的突发事件。
1、公民不当行为;包括挤兑、群体事件、不良传播等。
2、内部安全事故:包括机械设施毁损、业务系统故障、火灾、触电、中毒、交通、自空坠落、卫生、事故、营业办公区的有毒气体侵害等。
3、外部不法侵害:包括诈骗、盗窃、抢劫、破坏、恐怖、谣言、绑架胁迫等活动。
4、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雪灾、雹灾、风灾等。
㈡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涉及本行,或超出本行处置能力的,或需要由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负责处置的各类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切实保障本行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本行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银行重大及突发事项报告制度
**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辖内各机构重大及突发事件,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及突发事件是指可能危及本行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本行监察保卫部为具体负责重大及突发事件报告的牵头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室及辖内各网点对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报告,由兼职合规管理员负责对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接收、分析、汇报和上报工作。
第四条各支行、营业部负责所辖区域内金融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
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报告标准:(一)金融挤兑事件;(二)聚众到本行营业网点上访、请愿、静坐、示威,甚至冲击、围攻的事件;(三)抢劫本行网点或运钞车,盗窃、诈骗本行网点的案件;(四)发生金融诈骗、盗窃、抢劫、爆炸等恶性案件或火灾事故;(五)员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经济案件(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等);(六)因管理不善、重大决策失误、违法违规经营等造成资金较大损失,或形成较大风险的;(七)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外逃或被逮捕等,致使大额贷款形成风险的;(八)员工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的事件;本行员工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十)造成机构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造成网点支付结算系统中断6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十一)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十二)贷款余额20万元以上或授信额度在50万元以上客户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案件;贷款余额20万元以上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重要财务岗位人员携款潜逃事件;贷款余额50万元以上客户的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项目发生风险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事件;(十三)信贷客户因非法集资、借用高利贷等导致出逃、失踪、死亡等突发事件;(十四)员工参与非法集资及高利贷行为的;(十五)员工帮助客户融资还贷的;(十六)员工中有涉嫌黄、赌、毒行为的;个人或家庭经商办企业的;大额资金炒股和购彩票的。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是指银行在业务中发生重大事件时,按照一定规定提交报告的制度。
此举的目的在于防范和及时应对各种潜在风险,保护银行、投资人、客户等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意义、实施流程和应用场景等方面问题。
意义:1、确保风险可控银行在运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包括信用、流动性、市场、操作、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掘、评估和控制这些风险,从而确保业务风险的可控性。
2、加强信息披露对于一个上市银行而言,信息披露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之一。
如实、准确地披露银行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助于建立透明、公正的经营形象,提高业务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3、加强监管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行为必须在央行、银监会等各个监管机构内部的监管之下进行。
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推出,有助于监管机构及时了解和掌握银行业务的变化和风险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管。
实施流程: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般按以下流程实施:1、重大事件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事件:突发性风险事件、违规行为、重大交易等。
2、内部评估行内风险管理部门对事件进行内部评估,及时判定是否为重大事件,确定是否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上报如果事件被认定为重大事件,则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4、主管部门评估上级主管部门对银行报告的重大事件进行评估,根据情况可能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应用场景:1、突发性风险事件突发性风险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经济波动、政治环境变化等因素引发的银行业务风险。
比如,意外事件导致资产质量恶化、系统故障影响交易系统运行、银行业务受到政策影响等。
2、违规行为包括反洗钱、金融诈骗等非法、违规行为。
3、重大交易包括融资、债券、股票等方面的大额交易。
结语:银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推出和落地,为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突发事件是指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和紧急性较高的事件,可能对银行运营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应对突发事件,银行应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以便及时获取、传递和处理相关紧急情况的信息,以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作和风险的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银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按照该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急信息报告工作。
三、应急信息报告的内容1.事件概述:包括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基本信息。
2.事件原因: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简要分析和说明。
3.事件影响: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和描述。
4.应急措施:对突发事件所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进行说明。
5.相关部门和人员:列出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
四、应急信息报告的流程1.事件发生阶段:事件发生后,负责发现和处理问题的人员应立即拨打应急热线(xxxx)进行报告。
2.信息收集阶段:接到报告后,应急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和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分析。
3.信息传递阶段:应急信息中心将收集到的信息及分析结果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应急措施阶段: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根据收到的应急信息,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应急信息中心报告实施情况。
5.事后总结阶段:事件处理结束后,应急信息中心负责进行事后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应急演练和培训为确保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银行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紧急处理能力和协同工作能力。
六、报告的保密性应急信息报告涉及敏感信息和风险控制措施,相关人员必须保证报告的保密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报告信息,防止泄露。
七、违规和纠纷处理对于故意违反本制度和未能按照规定进行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将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或法律追责。
结论银行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应急信息报告流程,提升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1
XX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全面掌握全辖重大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XX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XX 文〔2018〕X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危及本行机构网点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行各职能部门和营业机构。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与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各营业机构负责辖内网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
第二章报告事项第六条凡发生下列事件的,均应报告。
(一)严格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
1.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金融挤兑事件或非正常集中取款事件;2.聚众到省联社、市农信办、本行或市委、政府有关部门上访的事件;3.发现以本行名义非法设立网点、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影响本行稳定的事件。
4. 盗窃出卖、泄露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到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
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可能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5.出现严重负面舆情或谣言,对本行产生重大影响及可能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
1.发生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员工因公非正常死亡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2.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或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在本行范围内中断3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3.营业网点发生爆炸、破坏等案件;4.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叛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等事件;5.本行班子成员离开工作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一般员工不请假无故不上班5个工作日以上;6.违法违规经营、重大涉诉、重大投资失误、客户严重违约,已经或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事件。
银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银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背景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银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日常运营中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例如系统故障、网络攻击、法律诉讼等。
及时报告和共享这些突发事件的信息,能够提高银行内部的应急响应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因此,制定银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对于确保银行的正常运营和维护客户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报告对象银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报告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内部报告对象:包括银行高层管理人员、风险管理部门、法律与合规部门等。
2. 外部报告对象:包括金融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合作伙伴以及其他有共同利益的银行。
三、报告内容与要求银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如下:1. 报告时间要求:银行应当在发生突发事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并及时更新报告内容。
2. 报告内容要求:报告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对银行业务的影响、已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预计的解决时间等。
3. 报告方式要求:银行可以采取书面报告、电子邮件报告等方式进行报告,并保留相应的报告记录。
四、报告流程银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流程如下:1. 发现突发事件:银行员工应当第一时间发现并确认突发事件的发生,并立即向直属上级报告。
2. 内部报告:直属上级应及时向高层管理人员、风险管理部门、法律与合规部门等内部报告对象进行报告。
3. 外部报告:经过内部评估后,银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向相应的外部报告对象进行报告。
4. 阶段性报告与更新:银行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理进展,及时向相关报告对象提供阶段性报告和更新报告,直至突发事件解决。
五、报告评估与改进为了不断完善银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银行应进行报告评估与改进,具体措施如下:1. 定期评估:银行应定期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包括报告流程的合理性、报告内容的准确性等。
2.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银行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报告制度的执行效率和报告内容的可读性。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告
一、前言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银行突发事件,确保银行安全稳定运营,维护客户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和通知5. 我行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行各级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2. 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3. 重大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4. 重大业务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等;5. 其他可能影响银行正常经营秩序的突发事件。
四、预案组织体系1. 成立银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法律事务组等专项工作组。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1.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析、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和预警。
2. 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
3.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1. 特大突发事件:涉及多个地区、多个分支机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重大突发事件:涉及一个地区、多个分支机构,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较大突发事件:涉及一个分支机构,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一般突发事件:影响银行正常经营秩序,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应急响应程序1.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
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银行重大突发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有效应对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确保银行资产安全、员工和客户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银行资产、员工和客户生命安全的损害。
2. 确保银行业务连续性,保障银行正常运营。
3. 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火灾等。
2. 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生物恐怖袭击等。
3. 金融风险事件:系统性金融风险、重大金融犯罪等。
4. 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爆炸、坍塌等。
5. 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四、组织架构1.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全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信息报送。
3.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五、应急处置流程1.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级别,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小组按照预案要求,迅速采取以下措施:(1)保护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2)启动应急电源,保障银行业务连续性。
(3)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5)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4.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1.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2.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4.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及时传递信息。
七、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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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中信实业银行**分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中信实业银行**分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中信实业银行**分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我行的重大突发事件,切实防范和化解银行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要求,以及总行和四川银监局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送范围(一)金融挤兑事件;(二)聚众到我行营业机构上访、请愿、静坐、示威,甚至冲击、围攻的事件;(三)抢劫银行营业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银行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诈骗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四)银行高级管理人员1人以上(含1人),银行工作人员 3人以上(含3人)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叛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的事件;(五)造成银行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自然灾害;(六)造成银行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支付结算系统中断3小时以上,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七)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金融稳定,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八)其他可能引发辖内银行风险或严重影响金融和社会稳定以及银监会要求及时报送的事件。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人物的重大突发事件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第三条各支行、分行各部门应于事发后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分行办公室,并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送后续情况。
分行办公室应在接报后将有关情况上报总行和四川银监局。
第四条重大突发事件由分行各部门联络员、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以书面形式报送。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的起因、时间、地点、当前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预测、造成的影响等情况。
有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特别说明伤亡人数和损失金额;金融挤兑事件应特别说明参加挤兑的人数、被挤兑分支行存取款变化、资产负债、头寸情况及风险蔓延情况;聚众上访、围攻事件应特别说明参与的人数、持续的时间、现场秩序情况和造成的影响;重要凭证、保密资料丢失或损毁及系统故障等事件,应特别说明可能引发的后果和拟采取的措施。
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其安全与稳健对整个市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保护银行利益和市场稳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以便上级机构和市场能够做出有效的反应。
本文主要探讨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定义重大突发事件通常指国家重视的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以及严重影响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客户权益的事件,例如网络攻击、突发性恶劣天气、重大市场事件等,需要银行及时组织应急响应,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二、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为了确保银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及时、有序和有效,银行需要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并对内部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具体建立步骤如下:1.确定报告责任人银行应当确定负责人员,如应急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报告责任人,负责接受、处理和逐级上报银行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并及时汇报给有关部门和银行管理层。
2.建立报告机制报告机制应由各级报告员、报告渠道、报告内容组成。
银行应制定可操作性强且明确的报告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紧急通信渠道以确保双向沟通和及时汇报。
3.识别和分类重大突发事件银行应该建立识别和分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制,制定相应的报告标准和流程。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快速准确识别,进行分类,进行及时报告。
4.建立演练机制银行应当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响应体系的有效性、贯彻执行情况及应急响应能力。
5.设立专门应急处理机构银行应当设立专门应急处理机构或人员,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高效、有序地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理。
三、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程序保证银行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突发事件,银行在报告时应该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报告程序,具体如下:1.即时报告发生危及客户资金安全、即时需要上报的事件,银行应立即通过电话或面对面向上级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过专门的应急通信渠道通知主管部门及同业机构。
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15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2011年修订稿)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及时处臵银监会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突发事件,减少对银行业造成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严重危及银监会系统正常运转或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偿付能力、信誉水平及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银监会派出机构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接收、分析、上报工作。
第四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标准(一)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事件1.金融挤兑事件。
2.150人以上聚众上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4.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影响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事件。
(二)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事件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1小时(含)以上的事件,或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3小时(含)以上的事件。
3.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省级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银监局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城市商业银行总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重伤、失踪、非正常死亡等不能正常履职的事件。
商业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商业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XXX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维护XXX(以下简称我行)正常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我行发生的机构变更重大事件、业务经营重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各类金融案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事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XXX及其各分支机构。
第四条各分支机构网点负责人为本机构的稳定信息联络员,负责向总行领导及行政综合部报告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行政综合部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
第五条总行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当在事前三日报上级主管部门、当地人行、XXX备案。
(一)业务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需暂停营业或调整营业时间;(二)拟开展重大重组改制活动。
第六条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向总行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一)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因各种非正常因素引起众多客户在短时间内集中要求提取存款的挤兑事件;(二)聚众到分支机构上访、、示威,和产生冲突、围攻事件;(三)辖内各分支机构产生贪污、挪用公款等内部经济案件;(四)内部操作性风险案件或金融诈骗案件可能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的事件;(五)由于天然、人为或软硬件故障等原因,计较机营业处理惩罚系统不克不及正常事情,通过沟通、抢修等手段仍没法使系统正常运行的,系统连续掉线2小时以上的,或影响范围超过一个县级行政区域的事件;(六)辖内各分支机构产生盗窃、抢劫、欺骗、涉枪、爆炸、绑架等各种经济刑事犯罪案件;(七)辖内各分支机构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害,对资产、人员造成损失和伤害的重大事件;(八)辖内各分支机构重要数据、帐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严重影响正常事情开展的事件;(九)辖内各分支机构员工发生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等情况,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能,造成岗位空缺;(十)辖内各支行行长、分理处主任在未管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事情岗位3个事情日以上,一般员工在未管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事情岗位5个事情日以上。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模板(4篇)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模板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正常稳健运行,及时、准确地反映并有效处置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根据省联社《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辖内的各支行。
第三条总行综合办公室具体承办我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
各支行行长为该行重大事件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各支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向总行综合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总行行长。
一、支行出现因各种非正常因素引起众多客户在短时间内集中要求提取存款的挤兑事件;二、聚众到支行静坐、示威以及发生冲击、围攻事件;三、支行发生贪污、____公款、盗窃、抢劫、诈骗、涉枪、爆炸等各种经济刑事犯罪案件;四、支行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害,对资产、人员造成损失和伤害的重大事件;五、支行行长和员工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判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六、支行行长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1岗位____个工作日以上;七、支行的重要数据、帐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丢失,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事件;八、其他可能引发风险或严重影响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第五条各支行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总行综合办公室,并同时报告总行行长。
总行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全力以赴做好处置突发事件。
同时根据省联社重大灾发事件的报送要求,在第一时间报送省联社办公室、报告省联社宣城办事处和绩溪监管办。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实行问责制。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迟到、漏报、瞒报、误报重大灾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由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有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范本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范本[公司名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范本(二)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公司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以确保公司能够迅速应对和处理相关问题,保障公司员工、财产和声誉的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相关部门的职员,在公司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
二、定义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预见的紧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暴风雨等;2. 事故,如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等;3. 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爆发、食品安全事件等;4. 网络安全事件,如系统瘫痪、数据泄露等;5. 重大经济事件,如金融危机、市场崩盘等;6. 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报告程序1. 发现重大突发事件的职员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将情况详细说明。
2. 直接上级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将情况详细说明。
3. 主管部门负责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和处理,并向公司高层报告。
4. 公司高层负责最终决策和执行应对措施,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发布通知。
四、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原因;2. 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3. 受影响的人员、财产和业务范围;4. 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可能面临的风险;5. 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
五、应对措施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救援和抢救伤员;2. 遏制和扩散事态,确保员工安全;3. 确保公司财产和数据的安全;4. 与相关部门、组织和媒体进行沟通和协调;5. 制定恢复计划和后续措施。
六、监督和审核公司将定期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对措施进行审核和跟踪,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七、违规处理任何职员如未按照该制度要求进行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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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应急管理,全面掌握、及时应对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重大突发情况,降低重大突发事件对本行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影响或可能影响本行持续稳定经营、正常营业、偿付能力、信誉水平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应遵循及时、全面和真实的原则。
第三条总行办公室作为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第四条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发现、报告和问责制度,建立清晰、快捷、有效的报告流程,把重大突发事件的接受、分析和上报工作安排到人,落实到位。
第二章报告内容
第五条各部门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向总行办公室报告。
(一)符合中国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件。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告的事件。
(三)包括但不限于:
1.发生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爆炸、绑架等治安案件。
2.发生的挤提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存款大幅非正常下降;众多客户同时要求提款而使头寸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因不能满足提款要求,发生客户聚众示威、堵塞交通、围攻营业网点等事件。
3.受到当地监管机构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或导致某些营业网点被迫停止营业。
4.业务核心系统出现异常并影响正常业务开展或清算。
5.因发生火灾,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营业1小时(含)以上的。
6.因发生火灾,导致人员重伤、失踪、死亡的。
7.因发生火灾,导致重要数据损毁或重要账册、重要空白凭证损毁并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
8.因发生火灾,导致损毁现金10万元以上的。
9.涉及本行的负面舆情和声誉事件。
10.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需要上报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事发报告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事发机构名称、时间、地点、基本情况、事发原因等,后续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事态发展趋势、事件影响程度和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已经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等。
第三章报送及处理流程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应填写《XX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单》(详见附件),加盖报告单位(部门)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总行办公室。
紧急情况下,应在事发后立即以电话方式报送,再通过纸质方式补报。
传真或邮件报告,均应确认对方收妥。
第七条各部门(单位)在向总行办公室报送重大突发事件的同时,抄报分管行领导,并抄送风险管理部。
另外,各类案件、信息系统故障等大事项要同时向总行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总行办公室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行行领导,并依据行领导批示决定是否上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同时交由有关对口部门处置和答复。
必要时总行办公室可依据行领导的指示直接答复。
第九条涉及需向监管机构报送的重大突发事件,由办公室按照行领导批示统一报送口径,并通知监管协调牵头部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