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回用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各种水质标准
* “—” 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 氯接触时间不应低于 30min 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方式无此项要求。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最大限值(mg/L)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纤维作物
灌溉作物类型
旱地谷物油料作物
水田谷物
露地蔬菜
1
生化需氧量(BOD5)
2
化学需氧量(CODCr)
3
悬浮物(SS)
4
溶解氧(DO)≥
5
pH值(无量纲)
6
溶解性总固体(TDS)
7
氯化物
8
硫化物
9
余氯
10
石油类
11
挥发酚
1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13
汞
14
镉
15
砷
16
铬(六价)
17
铅
18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9
蛔虫卵数(个/L)
100
80
60
200
180
150
100
90
80
_ 5.5~8.5
非盐碱地地区1000,盐碱地地区2000
350
1.0
锅炉补给水
6.5-8.5 - 5 30 10 60 0.3 0.1 250 30 450 350 250 10 1
工艺与产 品用水
6.5-8.5 - 5 30 10 60 0.3 0.1 250 30 450 350 250 10 1
序号
控制项目
冷却用水
直流冷却水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 系统补充水
洗涤用水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 LAS)
mg/L
10
化 学 需 氧 量 ( COD)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 2002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牛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冉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 ISO 5815)GB/T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 ISO 5813)GB/T 7494 水质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 ISO 7875-1)GB/T 11898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 ISO7393-2)GB/T 11913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 ISO 5814)GB/T 1299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 ISO 5667-1)GB/T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neq ISO 5667-2)GB/T1299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neq ISO 5667-3)JGJ 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1、总有机碳(TOC):总有机碳是指污水中有机物的总量,一般按照比重计算,单位为mg/L,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总有机碳标准为5mg/L。
2、氨氮:氨氮是指氨和氮的总量,单位为mg/L,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氨氮标准为1.5mg/L。
3、总磷:总磷是指污水中磷的总量,单位为mg/L,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总磷标准为0.5mg/L。
4、总氮:总氮是指污水中氮的总量,单位为mg/L,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总氮标准为3mg/L。
5、化学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是指污水中有机物的氧化能力,单位为mg/L,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COD标准为10mg/L。
6、悬浮物:悬浮物是指污水中可以悬浮在水面上的物质,单位为mg/L,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悬浮物标准为5mg/L。
7、色度:色度是指污水中的色彩,单位为度,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色度标准为15度。
8、水温:水温是指污水中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水温标准为25摄氏度。
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控制1、污水处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水质控制,首先要进行污水处理,采用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处理等方法,以达到污水净化的目的。
2、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水质控制,其次要进行污水排放,采用排放标准、排放管理、排放控制等方法,以达到污水排放的目的。
3、水质监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的水质控制,最后要进行水质监测,采用定期监测、定点监测、定性监测等方法,以达到水质监测的目的。
综上所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为:总有机碳5mg/L,氨氮1.5mg/L,总磷0.5mg/L,总氮3mg/L,COD10mg/L,悬浮物5mg/L,色度15度,水温25摄氏度。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控制,需要进行污水处理、污水排放和水质监测。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2002
2002年发布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水质标准》是我国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的第一项综合性标准,主要针对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再生利用的水质要求进行规定。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利用水,包括景观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等。
2.水质指标:标准规定了再生利用水的各项水质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悬浮物、苯乙烯、重金属等。
3.细菌指标:标准要求再生利用水中的大肠菌群、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4.健康标准:标准规定了再生利用水中可溶性有机物、有机污染物、农药、重金属等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标准。
5.使用要求:标准规定了不同再生利用水的使用要求,包括景观用水的喷洒方式、农业用水的灌溉量和频次、生活用水的接触方式等。
6.监测要求:标准要求对再生利用水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其水质稳定和符合标准要求。
2002年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水质标准》是我国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城市污水处理厂提供了水质标准参考,并推动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发展和应用。
然而,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标准本身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环境意识的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标准也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需求和技术进步。
近年来,随着新型污水处理技术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尝试更高水质要求的污水再生利用,例如超滤、反渗透等技术。
因此,未来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水质标准将更加严格和完善,以确保再生利用水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和要求
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和要求本文主要介绍一体化中水回用设备水质标准及水处理技术。
可为统一的城市污水再生复用是水质与水混合后,以达到利用污水资源,再次与水混合确保生命安全、适用、标准、特制订本规则。
一体化中水回用设备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
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水质标准和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12001000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1.00.5铁,mg/l0.40.4锰,mg/l0.10.1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0.2总大肠菌群,每个/l33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水质检验方法应根据生活杂用水标准的测试执行,生活杂水集中式供水单位,有必要建立水质检室,负责测试污水再生设备的进口和出口,出厂水的水质和水管网。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悬浮物(mg/L)≤
20
10
浊度/NTU≤
5.0
6
溶解氧(mg/L)≥
1.5
2.0
7
总磷(以P)计≤
1.0
0.5
1.0
0.5
8
总氮(mg/L)≤
15
9
氨氮(以N)计?≤
5
10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mg/L)≥
0.05
12
色/度 ≤
30
13
石油类(mg/L)??≤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1
pH
6.0-9.0
2
色/度 ≤
30
3
嗅
无不快感
4
浊度/NTU≤
5
10
10
5
20
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500
1000
1000
-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mg/L)≤
10
15
20
10
15
7
氨氮/(mg/L)≤
10
10
20
10
2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1.0
1.0
0.5
1.0
9
铁/(mg/L)≤
0.3
-
--
0.3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20
10
5
浊度/NTU≤
5.0
6
溶解氧(mg/L)≥
1.5
2.0
7
总磷(以P)计≤
1.0
0.5
1.0
0.5
8
总氮(mg/L)≤
15
9
氨氮(以N)计≤
5
10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mg/Leabharlann )≥0.0512色/度 ≤
30
13
石油类(mg/L)≤
1.0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
13
总大肠菌群/(个/L)≤
3
GB/T18921-2002《城市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表2城市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1
基本要求
无漂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2
pH
6.0-9.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6
6
4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1
pH
6.0-9.0
2
色/度 ≤
30
3
嗅
无不快感
4
浊度/NTU≤
5
1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 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7》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照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一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 准主要变化如下: (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 (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 (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VT 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宁、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 域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来用水水质
(=
(=
>=
0.3 O.1 1.0
0.3 0.1
接触30rain后大于等于1.0,管网末端大予等于0.2
<= 3
5.采样及分析方法
5.1采样及保管 水质采样的设计、组织按GB/T 12997及GB/T12998规定。样品的保管按GB/T12999 规定。 5.2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按表2规定。
表2城市杂用水标准水质项目分析方法 序号II
3. 2. 3
消防来用水 市政及小区消火栓系统的用水。
3、2.4
城市绿化条用水 除特种树木及特种花卉以外的公园、道边树及道路隔离绿化带、运动场、草坪, 以及相似地区的用水。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所属分类:性质:强制性有效性:现行状态:制定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检疫总局文号:GB/T 18921-2002发布日期:2002-12-20实施日期:2003-05-0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用水效率,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三项。
本标准是在CJ/T95-2000《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与CJ/T 9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提出了再生水的使用准则。
——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将再生水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方式进行了重新界定,以景观环境用水取代了原来的景观水体.明确了水景类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的概念。
——细分了景观环境用水的类别,将原来的CJ/T95-20O0中的人体非直接接触和人体非全身性接触替换为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和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两大类别,同时每个类别又根据水质要求的不同而被分为河道类、湖泊类与水景类用水。
——放宽了消毒途径,对于不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采用加氯以外的其他消毒方式。
——考虑了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毒理学指标。
——水质指标共计14项,对原来的CJ/T95-2000中的水质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3项;浊度、溶解氧、氨氮;删减了5项:化学需氧量、溶解性铁、总锰、全盐量、氯化物。
替换了2项:以粪大肠菌群替换了大肠菌群,以总氮替换了凯氏氮)。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 95-2000同时废止。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 2002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牛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冉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ISO?5815)GB/T7489?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ISO?5813)GB/T?7494?水质?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ISO?7875-1)GB/T?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ISO7393-2)GB/T?11913?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ISO?5814)GB/T?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ISO?5667-1)GB/T?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neq?ISO?5667-2)GB/T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neq?ISO?5667-3)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城市污水回用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回用杂用水水质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城市设市城市和建制镇。
城市杂用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的非饮用水冲厕杂用水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的用水。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 2002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牛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冉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ISO5815)GB/T7489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ISO5813)GB/T7494水质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ISO7875-1)GB/T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ISO7393-2)GB/T11913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ISO5814)GB/T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ISO5667-1)GB/T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neqISO5667-2)GB/T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neqISO5667-3)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杂用水回用标准
杂用水回用标准
杂用水回用是指将经过一定处理的废水用于非饮用水环境中的再利用。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规定,杂用水回用的标准和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杂用水回用标准:
1.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标准:根据不同的应用领域,如冲洗、灌溉、工业用水等,EPA制定了相应的水质要求。
例如,用于冲洗和清洁的废水要求COD(化学需氧量)低于200
mg/L,悬浮固体低于150 mg/L,菌落总数低于200 cfu/mL等。
2. 欧盟标准:欧洲联盟通过《欧盟指令2008/98/EC》要求各
成员国制定相应的废水回用标准,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要求病原体、重金属、悬浮固体等参数符合一定限制要求。
3. 中国标准:中国国家标准GB/T 27830-2011《用于再生利用
的城市污水回用水水质》规定了城市污水再利用水的水质要求。
其中,一般动植物没有生长时要求总大肠菌群不超过100个/L,COD不超过30 mg/L,悬浮物浓度不超过10 mg/L等。
除了上述的一般标准外,不同地区和行业还有可能有更为严格的要求或定制的标准。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水质分析,并参照相关标准来确定废水处理的适用方法和标准,以确保再利用的水质符合要求,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杂用水的水质标准主要是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的水质要求。
根据不同的用途,城市杂用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环境用水,包括城市绿化、公园喷泉等用途;二类是工业用水,包括冷却水、喷洒水等用途;三类是农业用水,主要用于灌溉农作物。
根据不同的用途,城市杂用水的水质标准也有所不同。
1. 环境用水标准
pH值:6-9
悬浮物:10mg/L
溶解氧:≥2.0mg/L
氨氮:≤2.0mg/L
总磷:≤0.5mg/L
总氮:≤15mg/L
细菌数:≤500个/ml
2. 工业用水标准
pH值:6-9
悬浮物:50mg/L
溶解氧:≥4.0mg/L
氨氮:≤10mg/L
总磷:≤0.5mg/L
总氮:≤20mg/L
COD:≤100mg/L
SS:≤100mg/L
细菌数:≤500个/ml
3. 农业用水标准
pH值:6-9
悬浮物:50mg/L
溶解氧:≥4.0mg/L
氨氮:≤5.0mg/L
总磷:≤0.5mg/L
总氮:≤10mg/L
COD:≤50mg/L
SS:≤50mg/L
细菌数:≤500个/ml
需要注意的是,城市杂用水的水质标准会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有所差异,上述标准仅供参考。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牛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冉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ISO?5815)GB/T7489?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ISO?5813)GB/T?7494?水质?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ISO?7875-1)GB/T?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ISO7393-2)GB/T?11913?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ISO?5814)GB/T?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ISO?5667-1)GB/T?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neq?ISO?5667-2)GB/T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neq?ISO?5667-3)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T
4
悬浮物(mg/L) ≤
20
10
5
浊度/NTU ≤
5.0
6
溶解氧(mg/L) ≥
1.5
2.0
7
总磷(以P)计 ≤
1.0
0.5
1.0
0.5
8
总氮(mg/L) ≤
15
9
氨氮(以N)计 ≤
5
10
粪大肠菌群/(个/L) ≤
10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mg/L) ≥
0.05
12
色/度 ≤
30
13
/(mg/L) ≤
10
15
20
10
15
7
氨氮/(mg/L) ≤
10
10
20
10
2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1.0
1.0
1.0
0.5
1.0
9
铁/(mg/L) ≤
0.3
-
--
0.3
--
10
锰/(mg/L) ≤
0.1
-
--
0.1
--
11
溶解氧/(mg/L) ≥
1.0
12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表1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1
pH
6.0-9.0
2
色/度 ≤
30
3
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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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
(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
(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3.1城市
设市城市和建制镇。
3.2
城市杂用水
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的非饮用水3.2.1 冲厕杂用水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的用水。
3.2.2 道路清扫杂用水道路灰尘抑制、道路打除的用水。
3.2.3 消防杂用水市政及小区消火栓系统的用水。
3.2.4 城市绿化杂用水
除特种树木及特种花卉以外的公园、道边树及道路隔离绿化带、运动场、草坪,以及相似地区的用水。
3.2.5
建筑施工杂用水
建筑施工现场的土壤压实、灰尘抑制、混凝土冲洗、混凝土拌合的用水。
4 水质指标
城市杂用水的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混凝土拌合用水还应符合
JGJ63的有关规定。
采样及分析方法
5.1
采样及保管水质采样的设计、组织按GB/T12997及GB/T12998规定。
样品的保管按GB/T12999规定。
表2 城市杂用水标准水质项目分析方法
5.3
水质监测城市杂用水的采样检测频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
6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巾杂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监督检查执行情
况。
6.2城市杂用水的水质项目与水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地方或行业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
6.3城市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PB09天酞蓝色(见GB/T3181),并于显著位置标注“杂用水”字样,以免误饮、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