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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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政策解读
2017.03.20
政策原文
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 京建法〔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商品住 房销售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 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 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 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 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 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三、暂停发放贷款期限 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 公积金贷款)。
3.所谓的“认房”,只认北京市市域范围内的住宅。如在延庆有一 套房,在怀柔有一套房,也是算“有房”,不是仅仅指城区。
政策解读
第二个问题:关于“认贷” 1.“认贷”指全国范围内!
2.“认贷”包括认记录!这也就是说,不管之前有没有还完贷款, 只要在人行系统中显示有过住房贷款记录,都受影响,都会至少按 照二套算。 3.“认贷”中不管有多少笔,都只认一次!。比如在外地有两次购 房贷款记录,在北京还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这种怎么算?现在 也就是说“认贷”只分有和无,“有”就算二套,“无”就算首套.
政策原文
第七个问题:关于市属、国管公积金贷款
1、认房不认贷,北京名下有房算2套,外地的房和贷都不计,政策 没有变动 2、首套、2套贷款年限执行25年,3月18日起网签开始执行 3、组合贷的商贷部分按商贷细则执行
政策解读 第三个问题:关于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1. 购房资格、税收政策按照原口径执行。 2. 自住房、两限房等,即使原来在外地有过贷款,也不影响自住 房的申购,也不影响现在的棚改政策等等 3. 依第二条推测,按照首套申购成功自住房、按照首套缴税,但 是要按照二套房贷款。
政策解读
第四个问题:关于执行时间及节点 1.正式生效时间是以发布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3月18日起执行新政。
政策原文
第六个问题:关于企业购房和交易
1、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 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2、满3年的时间界定:市建委给出权威解释,新政出台后以公司产 权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三年及从上,再次岀售的时间 界限以网签时间为节点。 最近几天公司产权网签不了,是因为系统在调整,公司产权不能网 签。 3、个人购买企业产权的商品住房的,需要满足购房资格审核条件。
政策解读
北京317政策
首付比例、利率折扣 购买普通住宅 套数 首套 最低首付比例 35% 购买非普通住宅 贷款年限
最低利率折扣 最低首付比例 最低利率折扣 0.9 40% 0.9 25年
2套
60%
1.1
80%
1.1
注: 1、普通非普通的界定标准未变 2、个别银行的首套利率已提至基准利率,预计将普遍提升至95折
4.公积金和商贷在系统中都能显示!现在政策是确定的二者互通互 认。(特别说明)
政策解读
第二个问题:银行“认贷” 的实际判定 总原则:能买就能贷,最多按2套计算
1. 本市无房,无房贷记录,算首套
2. 本市无房,有贷款记录(无论记录有多少个,无论是否结清),算2 套 3. 本市有房,还有再购房资格,无论有多少个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 清,算2套 注意:多少个记录的上限,如果是高于4-5个的,银行可能会拒贷
政策解读 第一个问题:关于“房”的认定 1.新政中的住房,指的是住宅!不包括任何政府本身已经在打压的 “商住”伪概念。无论是在认房产、还是在认贷款记录时,只认住 宅!(特别说明) 2.所谓“家庭名下房屋”,只看你准备交易新房时的当下节点。如 曾经名下有3套房、5套房,但是已经全都卖了,那么从“认房”的 角度,属于名下无房。
2.生效节点,是以网签为准。没有网签的,就算签了合同,也只能执行新 政。如果之前已经网签,应该可以还按老方案执行。银行方面在商议, 17号(含17号)完成购房资格申请提交的,是否可以按Hale Waihona Puke Baidu政策执行,目 前不确定 。
第五个问题:关于贷款年限 不论首套还是二套,商贷和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年限均由30年缩短至 25年(不含25年)。
2017.03.20
政策原文
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 京建法〔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商品住 房销售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 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二、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 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 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 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 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三、暂停发放贷款期限 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 公积金贷款)。
3.所谓的“认房”,只认北京市市域范围内的住宅。如在延庆有一 套房,在怀柔有一套房,也是算“有房”,不是仅仅指城区。
政策解读
第二个问题:关于“认贷” 1.“认贷”指全国范围内!
2.“认贷”包括认记录!这也就是说,不管之前有没有还完贷款, 只要在人行系统中显示有过住房贷款记录,都受影响,都会至少按 照二套算。 3.“认贷”中不管有多少笔,都只认一次!。比如在外地有两次购 房贷款记录,在北京还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这种怎么算?现在 也就是说“认贷”只分有和无,“有”就算二套,“无”就算首套.
政策原文
第七个问题:关于市属、国管公积金贷款
1、认房不认贷,北京名下有房算2套,外地的房和贷都不计,政策 没有变动 2、首套、2套贷款年限执行25年,3月18日起网签开始执行 3、组合贷的商贷部分按商贷细则执行
政策解读 第三个问题:关于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1. 购房资格、税收政策按照原口径执行。 2. 自住房、两限房等,即使原来在外地有过贷款,也不影响自住 房的申购,也不影响现在的棚改政策等等 3. 依第二条推测,按照首套申购成功自住房、按照首套缴税,但 是要按照二套房贷款。
政策解读
第四个问题:关于执行时间及节点 1.正式生效时间是以发布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3月18日起执行新政。
政策原文
第六个问题:关于企业购房和交易
1、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 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2、满3年的时间界定:市建委给出权威解释,新政出台后以公司产 权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三年及从上,再次岀售的时间 界限以网签时间为节点。 最近几天公司产权网签不了,是因为系统在调整,公司产权不能网 签。 3、个人购买企业产权的商品住房的,需要满足购房资格审核条件。
政策解读
北京317政策
首付比例、利率折扣 购买普通住宅 套数 首套 最低首付比例 35% 购买非普通住宅 贷款年限
最低利率折扣 最低首付比例 最低利率折扣 0.9 40% 0.9 25年
2套
60%
1.1
80%
1.1
注: 1、普通非普通的界定标准未变 2、个别银行的首套利率已提至基准利率,预计将普遍提升至95折
4.公积金和商贷在系统中都能显示!现在政策是确定的二者互通互 认。(特别说明)
政策解读
第二个问题:银行“认贷” 的实际判定 总原则:能买就能贷,最多按2套计算
1. 本市无房,无房贷记录,算首套
2. 本市无房,有贷款记录(无论记录有多少个,无论是否结清),算2 套 3. 本市有房,还有再购房资格,无论有多少个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 清,算2套 注意:多少个记录的上限,如果是高于4-5个的,银行可能会拒贷
政策解读 第一个问题:关于“房”的认定 1.新政中的住房,指的是住宅!不包括任何政府本身已经在打压的 “商住”伪概念。无论是在认房产、还是在认贷款记录时,只认住 宅!(特别说明) 2.所谓“家庭名下房屋”,只看你准备交易新房时的当下节点。如 曾经名下有3套房、5套房,但是已经全都卖了,那么从“认房”的 角度,属于名下无房。
2.生效节点,是以网签为准。没有网签的,就算签了合同,也只能执行新 政。如果之前已经网签,应该可以还按老方案执行。银行方面在商议, 17号(含17号)完成购房资格申请提交的,是否可以按Hale Waihona Puke Baidu政策执行,目 前不确定 。
第五个问题:关于贷款年限 不论首套还是二套,商贷和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年限均由30年缩短至 25年(不含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