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组织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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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一、选举目的和原则团支部选举旨在通过民主程序选出具有能力和责任心的团支部委员,推动团支部的发展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选举过程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团员都有平等的参与和表达权利。

二、选举程序1.选举筹备阶段(1)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根据团支部工作计划,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全体团员。

(2)选举公告发布:发布选举公告,包括选举目的、时间、地点、候选人资格要求等信息。

(3)候选人提名:团员可以自荐或由他人提名为候选人。

提名阶段结束后,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4)候选人宣讲:为了让团员更好地了解候选人,组织候选人进行宣讲活动,候选人可以介绍自己的经历、能力和理念。

2.选举投票阶段(1)选民资格确认:在选举日当天,选民需出示有效证件确认身份,并核实是否符合选举资格。

(2)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民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能力进行投票。

(3)选举监督: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由团支部其他成员组成,负责监督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票数统计和结果宣布:选举结束后,由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统计选票,并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3.选举结果处理(1)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果应在团支部内部公示,包括当选的团支部委员名单和得票情况。

(2)当选团支部委员就职:当选的团支部委员应在一周内完成就职手续,并正式履行职责。

(3)选举结果申诉:如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团员可以在一周内向团支部提出申诉,团支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选举候选人资格要求1.团员资格:候选人必须是经过正式入团手续的团员,具有团员身份。

2.政治立场:候选人应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表现和思想品质。

3.能力素质:候选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开展。

4.责任心:候选人应具备对团支部事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能够认真履行团支部委员的职责。

团组织选举工作基本程序

团组织选举工作基本程序

团组织选举工作基本程序
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1、会前的准备工作
(1)向上级团委请示
(2)认真挑选和酝酿支部委员及书记候选人
(3)拟定选举办法和准备选票
(4)实事求是地介绍团的基层委员会候选人的情况
2、团员大会选举工作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报告团员人数。

(2)宣布团委会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名单进行不计名投票。

(3)发选票。

(4)填写选票。

(5)投票。

(6)宣布选举结果。

3、团员大会选举后的工作
(1)请上级团委审批选举结果。

(2)搞好团的基层委员会的分工,明确每个委员的工作职责。

(3)做好会议有关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书记一名副书记两名宣传委员两名组织委员两名提名人员
李雷雷孙海明李鹏坤郑可佳于谦姜岩孙索利刘晓敏吴忠华米欣张坤明
医生2人护士3人行政2人
团委职责
一、团书记职责:
1、主持团的全面工作
2、传达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研究确定团的工作任务。

3、负责团支部的计划、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总结工作,向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二、团副书记
1、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团支部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向团支部提出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团员的思想素质提高和工作能力的培养,及时传达党委、团委精神
三、团组织委员职责
1、管理团员档案及干部考核制度
2、组织开展团委内部活动,加强团结,协调关系。

四、团宣传委员
1、做好活动前的海报等宣传工作,规划活动场地
2、加强与个团委宣传部的联系。

团代会选举流程

团代会选举流程

团代会选举流程
1. 简介
团代会选举是团组织中重要的民主决策形式之一,旨在选举出新一届团代会代表,为团组织的发展和工作提供良好的领导力。

本文档将介绍团代会选举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2. 前期准备
- 选择选举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参选的团员。

- 准备选举所需的材料,包括候选人提名表格、选民名单等。

3. 候选人提名
- 团员可以自愿提名或被他人提名为候选人。

- 候选人提名需填写提名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选举职位等。

- 提名截止时间和提名条件由组织指定。

4. 候选人宣讲
- 候选人可以进行宣讲活动,介绍自己的经历、观点和承诺。

- 宣讲活动的时间和方式由组织安排。

5. 投票
- 前,需要核对选民名单,确保合法有效的选民参与。

- 投票可以采用有记名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组织确定。

- 选民需选择心仪的候选人,并按规定方式进行投票。

6. 计票和公示
- 在投票结束后,组织将进行计票工作,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

- 计票结果需进行公示,向全体团员和选民公布。

7. 结果确认
- 选举结果需由组织确认并批准。

- 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和复议,组织将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8. 就职和履职
- 新一届团代会代表在选举结果确认后,正式就职。

- 团代会代表需履行相应职责,参与团组织的活动和决策,为
团员服务。

以上为团代会选举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基本
指导,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及时与组织联系。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一、选举目的和原则1. 选举目的:团支部选举旨在按照团章和团支部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一支具有团组织觉悟、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工作能力的团支部委员会,为团支部的发展和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2. 选举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民主是团支部选举的基本原则。

选举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保证每一个团员都有平等参预的机会,倡导竞争意识和民主决策。

二、选举程序1. 提前准备:团支部委员会应提前制定选举方案,明确选举时间、地点、程序和候选人资格等,并在团支部内部进行公告。

2. 提名阶段:a. 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提名: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名符合条件的团员作为候选人,并填写提名表格,注明被提名人的姓名、简历和个人陈述等信息。

b. 团员自荐:符合条件的团员可以自荐为候选人,并填写自荐表格,注明个人简历和个人陈述等信息。

3. 宣传阶段:a. 候选人宣传:候选人可以通过团支部内部的宣传渠道,如会议、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等,向团员宣传自己的竞选理念、工作计划和个人优势等。

b. 团员了解候选人:团员有权了解每位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参加候选人宣传会、查阅候选人的宣传材料等方式获取信息。

4. 投票阶段:a. 投票时间和地点:团支部委员会应提前确定投票时间和地点,并在团支部内部进行公告。

b. 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位团员有一票,可以在规定的投票时间内投票。

c. 投票监督:团支部委员会应组织专人负责投票过程的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5. 计票和发布结果:a. 计票:选举结束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当即将进行计票,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

b. 发布结果:团支部委员会应当及时发布选举结果,并向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通报。

三、候选人资格和职责1. 候选人资格:符合以下条件的团员可以作为候选人:a. 具有团员身份,认同团支部的宗旨和理念;b. 具备较高的团组织觉悟和团结协作精神;c. 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2. 候选人职责:当选为团支部委员后,候选人应履行以下职责:a. 积极参预团支部的组织和活动,带头践行团支部的宗旨和理念;b. 协助团支部委员会制定和执行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c. 组织和开展团支部的各项活动,如主题讲座、志愿服务等;d. 维护团员的权益,解决团员的问题和难点;e. 及时向团支部委员会汇报工作发展和问题。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支部选举是团组织内部重要的组织活动,旨在通过选举产生一支能够代表团员利益、推动团组织事业发展的领导班子。

为了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开、公平,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选举程序和要求。

二、选举程序1.选举筹备阶段(1)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由团支部书记提议,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2)选举公告发布:团支部书记负责发布选举公告,内容包括选举时间、地点、候选人提名方式和要求等。

(3)候选人提名:团员自愿申请或由推荐人提名,提名人数不限。

提名需填写候选人信息表格,包括姓名、年龄、学历、工作单位等。

2.选举投票阶段(1)投票资格:所有团员均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团员需在选举前完成团组织的相关义务。

(2)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每位团员可投一票。

(3)选举监督:选举委员会由团支部书记组建,负责选举过程的监督和记录。

3.选举结果公布(1)选举结果统计:由选举委员会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

(2)选举结果公示: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3)选举结果确认:如无异议,选举结果在公示期结束后确认有效。

如有异议,由团支部委员会进行复议。

三、候选人资格和要求1.候选人资格(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党员要求:团支部书记必须是共产党员,其他候选人鼓励是共产党员。

(3)团员要求:候选人必须是团员,并在选举前完成团组织的相关义务。

2.候选人要求(1)政治立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品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能力素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领导能力。

(4)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团干工作经验或其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选举结果的处理1.选举结果确认(1)选举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委员会对选举结果进行确认。

(2)如选举结果有效,按照选举结果组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宪章、机构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核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组织生命力,更好地服务全国青年的发展,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省级以上基层组织的参与者,包括党部和团组织。

(一)具有中国国籍;(二)拥有有效身份证;(三)年满18周岁,并且未满55周岁。

第四条青团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社会良好行为和健康的思想伦理素养,政治先进,爱国爱祖国、善良有爱心的民主公正的思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价值取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念;有一定的青年凝聚力和领导力;拥有团组织活动的一定经验;有强烈的投身发展共产主义运动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梦想的斗志。

第三章开展选举第五条基层组织选举,根据中央、省级青团委组织委员会的职责,由市、县(区)级青团组织负责组织开展。

第六条基层组织选举的形式,根据基层组织的性质和人员组成,应采用完全民主、平等、公开、直接参与的形式。

第七条基层组织选举范围和评价,根据基层组织类别,包括:团青联合市青联总支和特级市青联组织、县(区)青联组织、市(县)青协组织、街道青联组织以及所属乡镇青联组织、社区青联组织等,每个类别应根据其具体情况,从组织内参与者中确定选举的评价指标,根据原则、条件、投票进行评议落实。

第四章投票程序第八条投票应由全体参与者自愿参加,表决要开放公平、直接参与,采取有票记过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投票时间安排由当地共产主义青年团党组织组织部统一安排,宣传通知投票时间、选举代表、注册登记资格和相关事项。

第五章实施和落实第十条基层组织选举为集体决策,实行准确统计,按有票多少决定优劣,实行总结选出表决结果。

第十一条对于投票结果,以及后续的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和表彰表彰工作,均由青团机关承办,由单位负责人据理办事,并宣传发布。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一、选举目的和原则1.1 选举目的:团支部选举是为了推选出合适的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确保团支部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1.2 选举原则: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是团支部选举的基本原则。

二、选举程序和方式2.1 选举程序2.1.1 成立选举筹备组:由团支部书记组织成立选举筹备组,负责选举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1.2 公示候选人名单:选举筹备组在团支部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并接受团员提名和自荐。

2.1.3 确定候选人名单:选举筹备组根据提名情况,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2.1.4 进行候选人宣讲:候选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宣讲,向团员介绍自己的经历、理念和工作计划。

2.1.5 投票: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筹备组负责统计票数。

2.1.6 发布选举结果:选举筹备组发布选举结果,并将选举结果报备上级团组织。

2.2 选举方式2.2.1 直接选举:团支部全体团员直接参预选举,每位团员拥有一票选举权。

2.2.2 间接选举:团支部全体团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团支部委员会成员,代表大会成员按照团员人数比例进行选举。

三、候选人资格和竞选要求3.1 候选人资格3.1.1 团员资格:候选人必须是团员,并且具备团员的基本条件。

3.1.2 政治觉悟:候选人应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热爱党和团组织,忠诚于党的事业。

3.1.3 素质要求: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性和团结协作能力。

3.2 竞选要求3.2.1 提名和自荐:团员可以通过提名或者自荐的方式参预竞选。

3.2.2 宣讲演讲:候选人应准备好宣讲演讲,向团员介绍自己的经历、理念和工作计划。

3.2.3 竞选宣传:候选人可以进行适当的竞选宣传,但不得进行负面攻击和诋毁其他候选人的行为。

四、选举结果和任期4.1 选举结果4.1.1 直接选举:根据得票数排名确定当选团支部委员会成员。

4.1.2 间接选举:代表大会按照团员人数比例选举团支部委员会成员。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一、选举目的和原则团支部选举旨在通过民主程序选出符合团支部工作需要的优秀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健康发展。

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团员的意愿,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二、选举程序和时间安排1.选举程序(1)提前准备:团支部委员会应提前制定选举方案,并组织选举工作的准备工作,包括选举公告的发布、选举委员会的组建等。

(2)选举公告:选举公告应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候选人资格条件、选举程序等,并在团支部内广泛宣传。

(3)候选人报名:符合团员资格的团员可以自愿报名成为候选人,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竞选宣言。

(4)候选人宣讲:候选人应在团支部会议上进行宣讲,介绍自己的个人经历、工作经验和竞选理念,回答团员提问。

(5)投票选举: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投票,确保投票的公开、公平、公正。

团员可以通过投票表决选举产生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成员。

(6)选举结果公示: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示选举结果,并将选举结果报送上级团组织备案。

2.时间安排(1)选举准备阶段:提前至少一个月进行选举方案的制定、选举公告的发布等准备工作。

(2)候选人报名阶段:选举公告发布后,团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为候选人。

(3)候选人宣讲阶段:候选人应在选举前一周进行宣讲,确保团员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4)投票选举阶段:选举委员会应在宣讲后的一周内组织投票选举。

(5)选举结果公示阶段:投票结束后,选举结果应在24小时内公示,并报送上级团组织备案。

三、选举对象和资格条件1.选举对象团支部选举应选举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包括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职务。

2.资格条件(1)团员资格:候选人必须是团支部的正式团员,具备团员的权益和义务。

(2)政治素质: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热爱党和团组织,具备较高的组织纪律性。

(3)工作能力:候选人应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所竞选职务的工作要求。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一、选举目的和原则1.1 选举目的:团支部选举是为了推动团组织的发展,加强团员的组织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团支部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选举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民主原则。

二、选举程序2.1 选举筹备工作2.1.1 组织筹备组:由团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成员包括团支部委员和团员代表。

2.1.2 制定选举方案:筹备组根据团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选举方案,明确选举时间、地点、程序等细节。

2.1.3 宣传工作:筹备组负责宣传选举活动,包括制作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以确保选举活动的广泛参与。

2.2 候选人提名2.2.1 提名资格:团员均可提名,被提名者需符合团支部的入团条件。

2.2.2 提名程序:团员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名,提名需得到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双方同意。

2.2.3 提名公示:提名截止后,筹备组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以便团员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2.3 候选人宣讲2.3.1 宣讲时间和地点:筹备组确定宣讲时间和地点,通知候选人准备宣讲材料。

2.3.2 宣讲内容:候选人应围绕个人经历、理念和对团支部工作的贡献等方面进行宣讲。

2.3.3 宣讲顺序:按照提名顺序,每位候选人宣讲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2.4 投票选举2.4.1 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位团员拥有一票。

2.4.2 投票程序:筹备组负责发放选举票,团员将选票投入投票箱中。

2.4.3 计票和公示:投票结束后,筹备组进行计票,公示选举结果。

2.5 选举结果公示和确认2.5.1 公示选举结果:筹备组将选举结果进行公示,以便团员了解选举结果。

2.5.2 结果确认:如无异议,选举结果即为最终结果;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三、选举纪律和监督3.1 选举纪律: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和团员应遵守纪律,不得进行负面攻击和诋毁他人的行为。

3.2 监督机制:筹备组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及时进行处理。

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是指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制度,依法选举产生共青团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和干部。

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既是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保证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下面将介绍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选举的主体团员大会是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团员全体组成,行使决定大事和选举团支部委员会的职权。

团支部委员会是由团支部成员选举产生的,行使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职权,负责团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团支部党组织是共青团基层组织的党对团的领导机构,参与团支部委员会的选举活动,确保选举过程的民主公开。

二、选举的程序团员大会选举团支部委员会的程序为:提名→公示→投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团支部委员会选举团支部干部的程序为:提名→公示→投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团支部委员会选举团支部党组织的程序为:提名→公示→投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

三、选举的条件选举权人是指具备共青团员资格、年满18周岁的团员。

被选举权人是指具备共青团员资格、年满18周岁且在团支部履职满一年的团员。

选举方式主要有无记名投票和有记名投票两种形式。

无记名投票的特点是保护被选举人的隐私,增加投票人的独立性。

有记名投票的特点是公开透明,有助于监督选举活动是否公正。

四、选举的监督与申诉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和团支部党组织应当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选举中的违规行为。

团员有权对选举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申诉,并向上级党组织或团组织提出申诉,要求重新组织选举。

对于申诉事项,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调查结果。

五、选举的结果和组织生效选举结果一经公布,即为组织生效,选举产生的团支部委员会和干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六、选举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选举规则的行为,如串通作弊、贿选等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团组织选举实施方案

团组织选举实施方案

团组织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程序。

为了保证团组织选举的公平公正,我们制定了以下选举程序:1. 提名阶段,团组织成员可以自荐或由他人提名,提名需在团组织内部公示,并进行公开投票。

2. 筛选阶段,提名阶段结束后,由团组织成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 竞选阶段,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或宣言,向团组织成员展示自己的理念和计划。

4. 投票选举,团组织成员进行投票选举,选出新一届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举对象。

团组织选举的对象为团委书记、团支书、团组织委员等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选举范围覆盖团组织内所有成员。

三、选举原则。

1. 公开公平原则,选举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个团组织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民主集中原则,充分尊重团组织成员的意愿,同时保持选举程序的秩序和效率。

3. 选拔优秀原则,选举中注重选拔团组织领导人才,确保团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四、选举管理。

1. 选举委员会,设立由团组织成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活动。

2. 纪律监督,对选举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选举秩序和公平公正。

3. 选举宣传,通过团组织内部宣传,提高团组织成员的选举参与度和对候选人的了解。

五、选举结果公布。

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并组织新一届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就职仪式。

六、选举后工作。

新一届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立即展开工作,制定团组织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引领团组织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七、选举方案的完善。

团组织选举方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及时总结经验,提高选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以上选举方案的实施,我们相信团组织的选举工作将更加规范、民主,有利于团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希望全体团组织成员积极参与选举活动,共同推动团组织事业的发展。

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

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

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
关于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
基层团组织是一种以全体团员为主体的机构,确保我国党的领导和团的规章制
度的贯彻,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妥善履行基层团组织选举及其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第一,团组织要按照团支部书记的建议来选举团支部正副书记。

团支部书记要
委派可靠的领导干部来熟悉每个团员,并对选举真诚情绪、好友关系、家庭背景以及政治思想基础等进行必要的考核,组成最佳的团支部领导班子。

第二,决定选举相关事宜的有权机关是由担任团支部正副书记的领导干部或者
团员来发言、表决,最终由团支部书记整理统计出的表决结果来用来决定选举事宜。

第三,团支部要做好团友民主推荐工作,推荐的候选人由团员全体投票表决选出,以确保选举程序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四,当参加选举候选人人数多于拟选出的职位数量时,选举应采用多选一制,以至少票数选出候选人最多的一名或几名候选人。

五是,任何候选人有权随时公开披露自身基本情况,注明自己的职务及为党和
团做过的贡献,提出竞选理念,用以促进全体团友的合理投票。

正确有效的基层团组织选举,有助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努力营造良好的团组织氛围。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一、选举目的和原则团支部选举是为了推动团支部的发展,增强团员的组织意识和参预意识,培养团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选举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二、选举程序1.选举前准备(1)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选举时间应提前至少两周确定,并通知全体团员。

选举地点应选择一个能够容纳所有团员的场所。

(2)选举组织:由团支部委员会成立选举工作组,负责选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3)选举公告:选举工作组应发布选举公告,明确选举的目的、程序和要求,并发布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和提名方式。

(4)候选人提名:团员可以自愿提名或者被推荐为候选人,提名方式可以是书面提名或者现场提名。

2.候选人资格审查(1)选举工作组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团支部选举的相关要求。

(2)如发现候选人不符合资格,选举工作组应及时通知候选人,并告知不符合资格的原因。

3.候选人宣讲(1)候选人应在选举前一周内进行宣讲,向全体团员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工作经验和选举纲领。

(2)宣讲会应公开进行,全体团员有权参加并提问。

4.选举投票(1)选举工作组应准备选举投票箱和选票,并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透明。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位团员有一票,选举结果以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3)选举结果应当场发布,并记录在选举记录册上。

5.选举结果确认(1)选举工作组应对选举结果进行确认,并填写选举结果确认书。

(2)选举结果确认书应包括选举结果的详细信息,如当选候选人的姓名、得票数等。

6.选举结果公示和上报(1)选举结果应在选举结束后的三天内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2)选举结果应上报上级团组织,并将选举结果公示的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三、选举纪律和违纪处理1.选举纪律(1)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和团员应遵守选举纪律,不得进行诋毁、攻击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选举工作组应保持中立,不得偏袒任何候选人。

2.违纪处理(1)对于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选举工作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取销候选资格等。

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共青团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培养青年一代、团结青年力量、引导青年发展的重要责任。

为确保团组织选举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民主性,共青团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选举规则。

首先,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团员有权利参与选举并表
达意见,但最终决策权仍归属团组织的领导层。

这样的设计旨在确保选举程序公正、符合团组织的发展方向。

其次,选举程序包括提名、投票和结果公示三个主要步骤。

在提名阶段,团组
织成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或团组织的推荐提名候选人。

提名时,必须确保被提名的候选人符合团组织设立的基本条件,例如年龄、思想政治水平等。

接下来是投票环节,选举时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保护团员的个人隐私权。

投票时,每个团员只有一票,在团组织的监督下进行。

为确保选举公正,一些团组织还设置了选举委员会,负责统计选票和监督选举过程。

最后,选举结果需要进行公示。

公示的形式可以是在团组织内部公示,也可以
是在公众媒体上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人都有权利对选举结果提出质疑或投诉。

团组织负责对质疑或投诉进行调查,并及时对外公布处理结果。

总的来说,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旨在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开、民主和透明。

通过这样的选举制度,团组织能够更好地选拔和培养有潜力的团干部,为青年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

团支部选举实施细则一、选举目的和原则团支部选举是为了推动团组织的民主建设,激发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团支部的健康发展。

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团员的意愿,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二、选举程序和时间安排1.选举程序(1)确定选举主体:由团支部书记组织选举工作,成立选举委员会,由团支部委员担任。

(2)制定选举方案:选举委员会根据团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选举方案,明确选举的具体内容和程序。

(3)公示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名单在团支部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

(4)候选人宣讲会: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宣讲会,候选人介绍自己的经历、理念和承诺,团员可以提问。

(5)投票选举:选举委员会组织投票选举,投票方式可以采用纸质选票或电子投票,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6)计票和公布结果:选举委员会负责计票工作,确保计票过程的公正和透明,最终公布选举结果。

2.时间安排(1)选举筹备阶段:确定选举时间,成立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方案,公示候选人名单等,时间为1周。

(2)候选人宣讲会:安排候选人宣讲会,时间为1天。

(3)投票选举阶段:进行投票选举,时间为1天。

(4)计票和公布结果:进行计票工作,最终公布选举结果,时间为1天。

三、候选人资格和提名程序1.候选人资格(1)年龄要求:候选人应为18岁以上的团员。

(2)思想政治表现: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与团组织的活动。

(3)工作能力:候选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2.提名程序(1)自荐:团员可以自愿申请成为候选人,并向选举委员会提交个人简历和竞选宣言。

(2)推荐:团员可以推荐其他团员成为候选人,并向选举委员会提交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和推荐理由。

四、选举结果的处理和公示1.选举结果的处理(1)当候选人获得过半数以上的有效选票时,即视为当选。

(2)若候选人未能获得过半数以上的有效选票,则进行第二轮投票,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共青团选举方案

共青团选举方案

一、团内民主选举的基本内容1.团的基层组织的换届期限和应选名额。

(1)团的基层组织的换届期限。

(2)团的基层组织应选名额。

团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的应选名额,应以各级组织的规模、团员的多少等情况来掌握。

一般来说,基层团委7至9人;团总支5至7人;团支部3至5人。

2.团内民主选举的基本内容。

(1)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名额及构成;(2)团的基层组织的届期和组成;(3)团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团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和报批手续;(4)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组织领导机构等。

二、团内民主选举的办法1.选举的组织形式。

(l)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2)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团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其中,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3)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团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4)候选人的产生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

可以将应选名额和候选人人数写进选举办法。

(5)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团的基层委员会常委。

2.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

(1)监票人。

①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团员大会选举一般设监票人2名。

②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团员或各代表团(小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共青团员的团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共青团员的团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共青团员的团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共青团员的团组织换届选举程序旨在保证团组织换届选举的公平公正性,确保新一届团组织成员能够按照制度规定合法产生。

下面将详细介绍共青团员的团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一、选举委员会的组建1. 选举委员会由原团组织委员会主持召集,成员包括团支部书记、团组织委员和一定数量的团员代表,其中不得包括拟参选的人员。

2. 选举委员会由团支部书记担任主席,对换届选举程序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二、选举程序的公告1. 选举委员会应在一定时间内发布选举公告,公布选举程序、时间安排、提名方式、投票方式等相关信息。

2. 公告内容应公示于团支部内部,确保所有团员都能及时了解到选举相关信息。

三、候选人提名1. 所有团员均有提名权,提名人数不得超过规定名额。

2. 候选人应提交个人简历及竞选宣言,并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参选资格。

四、竞选宣传1. 竞选期间,候选人可进行宣传活动,包括发表竞选演说、撰写候选人宣言等,但应遵守相关宣传规定。

2. 宣传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进行负面攻击或诋毁他人。

五、投票及计票1. 投票方式多样,可以实行无记名投票或有记名投票,投票结果以多数票当选原则产生。

2. 选举委员会负责票数统计和计票工作,并公开公示选举结果。

六、换届就职1. 新当选的团组织成员应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换届就职,并签署就职书。

2. 新一届团组织成员应牢记使命,团结合作,为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就是共青团员的团组织换届选举程序的相关介绍,希望广大团员能够积极参与团组织的选举活动,共同推动团组织事业的发展。

愿我们的团组织在新一届团组织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更加繁荣昌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林牧)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为两到三年。

(注:团十五大通过的团章对团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作了新的规定,即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

有关该条内容以团十五大团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

团的基层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成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次团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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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林牧)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为两到三年。

(注:团十五大通过的团章对团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作了新的规定,即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

有关该条内容以团十五大团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

团的基层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成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次团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第十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第十一条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人左右,最多不超过二百人。

代表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

第十二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下一级团员大会选出,也可以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选出。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三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团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的产生第十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

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到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

第十七条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委委员会。

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条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常务委员五至七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第十九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不设候补委员。

第二十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二十一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

第二十二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凡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的团员的意见,提出侯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二十四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

第二十六条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委员,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第四章选举的组织领导第二十七条团员大会的选举,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

团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八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推荐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九条团代表大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报告;(二)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三)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四)通过代表大会议程;(五)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第三十条团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团代表大会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提名,经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后,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小组)负责人,团代表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表大会代表。

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在大会秘书长主持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表决产生。

第三十一条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一)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二)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三)组织代表酝酿讨论并确定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和本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主持大会的选举;(四)组织代表审议大会的决议;(五)决定其他人事和有关重要事宜。

第三十二条团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团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日常事务。

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交团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第五章选举办法第三十三条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十四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团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第三十五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团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团员或各代表团(小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选举设计票人。

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监督。

第三十八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三十九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

第四十条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四十一条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四十二条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

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选举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行选举。

第六章报批手续第四十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应事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取得批准。

第四十四条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结果须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

属于同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之列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的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章监督与处理第四十五条本规则由上级团组织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十六条对于违反团章和本规则的行为,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予以组织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则的选举,上级团组织可以作出选举无效的决定。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七条团的基层组织进行选举,要按本规则制定相应的选举细则(办法),经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或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分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参照本规则另行制定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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