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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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各学院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doc

四川大学各学院201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doc
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年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热爱和了解所转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有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展示。
二、接收人数
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环艺)、动画、绘画(国画)、绘画(油画)、美术学、编导各人,共计接收人。
三、考核办法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四川大学数学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物理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五、递交申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点: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
联系人:史秀川
联系电话: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及学校相关精神,现将年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三、考核方式
.专家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评(),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成绩计算和排名,按照百分制进行排名,作为录取标准。
四、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转专业申请表。
.成绩单(需盖主修学院公章)。
.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五、如有不清楚事宜,请打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法学院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篇: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体现“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在校修读两学年内、专科学生在校修读一学年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学习兴趣、志向转移至其他专业者;(二)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三)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一)已认定为应退学者;(二)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三)不符合国家转专业规定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原则(一)高考为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理工科专业;(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三)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四)第二、三、四学期跨专业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留级或降级,学生应转入的年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学业状况确定;(五)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人数;(六)学生转专业应达到转入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七)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含获准转专业放弃者)。

第五条各专业转入条件各专业的转入条件由各学院拟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转专业工作程序(一)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

第15周,第14周前,学校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计划,制定专业转入基本要求(包括转入条件、考试或考核办法、内容和安排等),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各专业转入条件。

(二)学生申请。

第16周,第15周,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将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拟转入学院。

(三)考核与审查。

第17周,第16周前,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

转专业管理办法

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确保各专业的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结束时转一次专业。

第三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的优秀学生可在第二学期结束,第三学期开学时申请转专业。

教务处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公布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人数。

学校受理时间为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第三周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四条文史、理工、体育、艺术等不同门类的学生不能跨类别转专业,学制不同的专业不能互转;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第五条艺术类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艺术类各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第六条国防生转专业,按教育部及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相关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二、转专业资格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2、学习成绩优秀,已取得所开课程的全部必修课学分,第一学年课程考试每学期平均成绩在85(含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第一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按以下规定执行;(1)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可在全校(或学院)同门类申请转专业。

(2)随后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前3%,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

3、当年高考未满足本人任何志愿的学生,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按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但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同专业人数的2%(外语学院、文传学院、政治学院可以互相调整);4、对于高分专业申请转入低分专业的学生(以当年陕西省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为依据)可在本学院内转专业,按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但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同专业人数的2%(外语学院、人文学院可以互相调整);5、如果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已有人数的5%,则同时根据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的高考成绩与生源地当年录取线的差值排名确定;6、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7、在读一年级统招本科生;8、身体健康、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9、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依照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申请;10、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11、高分专业转入低分专业的申请者,由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复核,学校主管领导签批。

关于大学转学和转专业的那些事儿

关于大学转学和转专业的那些事儿

关于大学转学和转专业的那些事儿作者:《求学》编辑部来源:《求学·新高考版》2024年第03期2024年1月2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公示的8名大学生拟跨省转学的信息引发了广泛关注。

公示信息显示,此次跨省转学涉及华南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威海分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建筑大学等多所知名高校。

部分网友评论:原来在大学里不仅可以转专业,还可以转学啊!具体该如何操作呢?请大家继续往下看吧!一、转学学生在大学要转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有相关政策,但是操作难度一直较大。

(一)普通转学教育部2017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对于转学有明确要求。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5.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6.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二)上海插班生政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要求学生的高考成绩高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如前文的8名学生,他们转出学校的录取分数均高于转入學校的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差值最大者为159分,分数差值最小者为2分。

但也有不一样的大学转学政策——上海插班生政策。

上海插班生政策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台,至今已经有24年历史,吸引了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在内的14所上海普通高校开展招收试点,释放了部分专业名额供学生报考。

招生院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政法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立信金融学院。

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级转专业工作方案【模板】

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级转专业工作方案【模板】

XX大学外国语学院2018级转专业工作方案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XX 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临大校办发[2017]20号)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二、拟接收专业英语(本科师范)、商务英语(本科)、阿拉伯语(本科)、朝鲜语(本科)、西班牙语(本科)、俄语(本科)、商务英语(专科)、应用西班牙语(专科)、英语教育(专科师范)。

三、申请条件1. 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其上学期的所有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申请转入英语(本科师范)、商务英语(本科)、商务英语(专科)和英语教育(专科师范)的学生大学外语必须超过70分(含70分),申请转入西班牙语(本科)、阿拉伯语(本科)、朝鲜语(本科)和应用西班牙语(专科)的大学外语需超过80分(含80分)或高考英语超过120分(含120分)(注:因为以上三个小语种专业已经开课一学期,所以申请转入学生需具有一定的专业语言基础,以保证能正常上课),申请转入俄语(本科)专业的学生其高中所学外语必须为俄语,并满足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2. 无《XX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临大校办发[2017]20号)第四条所列情况;3. 确有外语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并能满足转入外国语学院提出的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考核成绩的要求者。

四、工作流程(一)报名、资格审核(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课程成绩,并网上报名;(2)学生提交《XX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确认后,于2019年3月15日上午12:00前交至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外国语学院教学办公室肖杰村老师,电话:);(3)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

本科学生转专业院系工作方案

本科学生转专业院系工作方案

本科学生转专业院系工作方案一、英语学院二、国际商学院三、俄语学院四、日语系五、法语系六、德语系七、欧洲语言文化学院八、亚非学院九、阿拉伯学院十、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系十一、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十二、法学院十三、国际关系学院十四、计算机系十五、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一、 英语学院工作组 成员 组长:张剑成员:路兴、李莉文、张莲、张威、侯毅凌、郭亚玲、林岩、谢登攀、孙秀萍转出条件及排序依据 1.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

2.转出人数不得超过本院一年级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0%。

3.确有专长,更适合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 填写正式转专业申请。

4.如申请人数超出10%,则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决定申请资 格。

接收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

2.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总分在本年级排名前30%,且所有课程均及格。

3.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的知识积累和能力基础并能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考相关科目成绩、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一年级大学英语成绩单、近两年托福/雅思成绩、参加相关比赛获 奖证书等。

)4.均须转入下一年级就读。

咨询安排 时间:4月18-19日9:00-11:00,14:30-16:30 地点:东院英语楼109考核方式 转专业课程考核分为笔试(50%)与面试(50%)两部分,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接收人选。

考核内容 笔试:英语综合面试: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5月10日15:00 地点:东院英语楼111# 备 注二、国际商学院工作组 成员 组长:牛华勇成员:刘鹏、宋泽宁、孙文莉、詹惠蓉、何蓉、任康钰、宋衍蘅、王敏、陈茵、范静、姚项悫、李文斌转出条件及排序依据 根据转专业申请学生第一学期期末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在专业或大类的排名确定。

若某一专业或大类申请转出的学生人数少于该专业或大类允许转出的名额,则可全部转出,否则,按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或大类的排名次序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质和特长,充分利用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多学科的优势,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川大教〔2017〕129号)文件以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转专业原则1.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部处、师生代表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全校转专业工作。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

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须有师生代表参加,专家小组成员应以非院级领导的一线教师为主。

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专家小组负责选拔考核,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意见。

在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将组织纪委办、监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转专业工作的巡查力度,切实做好转专业的监查工作。

2.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做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3.学校鼓励学院多接收转专业学生,对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将在专业建设经费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4.学院对于转专业学生应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

5.学院负责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方案中务必明确: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选拔条件、接收人数、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含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工作流程、考核时间与地点等;公布学院的咨询电话、投拆电话及邮箱;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是否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须独立打分。

当接收转专业名额已满,对未被接收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和考核成绩调剂到院内其它专业。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按照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来华留学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违纪处分;(二)在读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达到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第六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四)外国语中学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生;(五)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六)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七)跨地区转专业;(八)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九)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十)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学习专业,这类学生原则上也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第八条学校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章管理与实施第九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XXXX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尊重学生选择和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仅限于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优秀本、专科有籍在校生,不含专科升本科学生。

第三条转专业办理时间一般定在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末进行。

第四条转专业计划数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取得学籍的在校生人数制定,报分管校长审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公布。

第五条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具备转专业资格: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第一学年各门课程(含必修课、限选课、任选科)考试及格,并且必修课总成绩位居本年级本专业前列;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要求。

第六条转专业具体程序: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部系提出申请;2、院(部)系对学生政治思想表现和学习成绩进行资格审查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各院(部)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报送教务处汇总、审核;4、教务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长审阅,并在校内公示3天;5、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教务处报山东省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6、教务处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书面通知有关院(部)系及学生;7、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七条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分和成绩管理以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按照《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办理。

教学要求差别较大或因培养方案不同未能修读的课程,必须重新修读并参加考试取得学分。

第八条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转专业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原则进行,一旦转入新专业不得再调回原专业;2、根据参加高考的考生类别(理工或文史)在本类别内选择转入专业,一般不可跨文理大类;3、总成绩排名居前的优秀学生,在学校当年公布的转专业计划总数内,部分学生可跨门类(医、工、文、理、管、教、法等)转专业,部分学生可在本门类内转专业,临床医学各专业方向之间不再重新调整专业;4、转专业名额不能递补或调剂使用;5、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后,从第二学年开始所有费用均按新专业收费标准缴纳。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一)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及资格条件(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其他方式转专业1.循环协议转专业:在一年级期间,在个人自愿,并作出承诺的情况下,两人之间或多人之间一对一互相交换循环转专业。

2.学有特长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有特长的学生(即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视具体情况转入相关专业。

3.学习困难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习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理工类专业可转文、经、管、法类专业,工科类专业可转理科类专业,文、经、管、法类可转文科类专业。

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4.创新创业转专业:申报获批创新创业休学的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满2年及以上,且休学前学业GPA达到3.0及以上者,可申请转入与其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专业学习。

5.入伍退役转专业:退役后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4.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5.无正当理由的学生;6.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工作程序1.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学生学籍管理中心协调、汇总并及时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爱好、特长,尊重学生的意向,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专业认知、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学生对转专业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转专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处和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制定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学校转专业考核,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接受学生咨询、审核转专业申请、具体组织转专业考核、上报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接收并安排转入学生学习事宜。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取得正式学籍且在校学习满一学期的大一学生;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符合转入专业相关要求。

(二)学生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出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等期满的学生,因该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等特殊情况的。

第七条各学院按照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可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

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五篇)

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五篇)

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五篇)第一篇: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教育公平性原则,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转入冷门专业或国家建设重点急需专业可适当降低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平均达到20学分以上者;(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五)符合国家制定的其他转专业规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四)应予退学的学生;(五)在校期间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的学生;(六)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第四条学院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比例根据自身情况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10%;部分教学资源缺乏的学院转入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5%;转入医学专业、基地班的学生人数应严格限制。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第一或第二学年申请,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六条转专业办理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一)上报计划。

每学年的春季学期第8周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并上报教务处。

各学院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并向学生公布。

外国语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外国语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外国语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成坚副组长:杨安文成员:徐晓燕、李海振、曾祥敏、何俊、刘波、莫兴伟、左天梦、蒲茂华秘书:郝慧颖二、学院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大类下设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翻译专业,高考考生按照外国语言文学类报考。

新生报到后,外国语学院将安排统一英语考试,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专业,分数高的学生优先选择。

外国语学院另有商务英语(峨眉)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这两个专业不参加大类招生,新生不参加分专业考试。

三、转专业实施细则1、转专业要求申请人需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19] 126号)规定的基本要求,热爱外语专业,品学兼优,学习刻苦,身体健康,了解外语专业的培养要求。

原则上允许一、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转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转入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

各转入专业具体要求如下:1、英语、翻译专业(以下条件中1、2、6为必选项;3、4、5为可选项,必须至少满足可选项中其中1项)1)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且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

2)申请者均需参加相关专业系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

百分制的口试、笔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合格者,按计划录取名额根据面试分数(口试+笔试)从高到低录取。

3)或者已修拟转入专业准入课程。

4)或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5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20分及以上。

5)或者获得“外研社杯”英语演讲大赛、写作大赛、阅读大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新秀杯”大学生英语挑战赛英语演讲大赛、写作大赛、阅读大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大一学年结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达到先修转专业准入课程,修读学时为8学时及以上,所修课程中至少有一门是第二学期的课程,且准入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同时转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每项得分均为80分及以上视为优秀),可直接转入二年级学习。

外国语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外国语学院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外国语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提供条件,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院转专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开、公正;(二)学生自愿申请;(三)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四)兼顾专业培养规模、条件和对学生专业素质能力的要求。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具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第四条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每一届学生可以在入学第一学期末依照学校教务处网上通知要求申请转专业,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二学期开学转入我院新专业就读。

二、转专业资格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一)对我院专业有兴趣和突出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学业专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具有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高中阶段以来的学科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或能够证明其专业特长的其他成果。

.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并参加了所有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且所修通识教育课程考核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二)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的。

(三)按照学校特殊专业在校生选拔计划,达到相关选拔要求的。

(四)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由学校组织统一进行专业调整的。

(五)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后复学且创业模式、过程或成果与转入专业的学业相关的。

(六)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

(七)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八)因专业调整(撤销、合并、停招等)原因,学籍异动后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第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入我院(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一)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的;(二)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专升本、中师升本、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有协议的免费师范生等;(五)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六)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七)应予退学的;(八)已修满教案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九)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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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大学教务处2017年4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外国语学院已成立了转专业领导小组、转专业专家小组和督查小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我院各专业接受四川大学全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各专业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2.申请转入英语专业同学,要求英语成绩优秀,并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英语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申请转入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专业的同学,要求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并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面试,原则上要求转入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专业的同学降级学习。

3.按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大学一年级和大学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4.按照学校通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在校期间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4)双特生。

(5)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

(6)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7)2014年以后(含2014年)入学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8)生命科学学院按“国家试点学院计划”优惠政策录取的自主招生学生。

(9)匹兹堡学院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匹兹堡学院。

(10)其它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转专业申请者。

二、转专业实施步骤
1.拟转出我院相关专业学生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2017年4月24日-4月27日学生本人将填好的《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辅导员老师和系主任老师及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上报:学院审核通过同意转出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将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

2.拟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生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2017年4月24日-4月27日拟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将《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加盖转出学院公章)、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外语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115室。

(2)考核:2017年4月28日-5月7日学院各系负责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包括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各系考核小组应该由该专业三位或以上老师组成,考核结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

请同学们务必按时参加以下所有考核(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学院不再另行通知,否则取消资格。

我院将考核学生的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和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英语学习水平等方面,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3)上报:经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入的学生,由外国语学院统一上报学校审批。

(4)我院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不再开展二次选拔工作。

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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