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的涉税分析及涉税处理
税企间常见涉税争议问题处理详解
税企间常见涉税争议问题处理详解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与税务部门的交互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由于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企业业务的多样性以及双方理解的差异等原因,税企之间常常会出现一些涉税争议问题。
这些争议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声誉。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税企间常见的涉税争议问题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一、收入确认时间的争议收入确认时间是税企间常见的争议点之一。
企业通常根据会计准则确认收入,而税务部门则依据税收法规来判断。
例如,在某些销售业务中,企业可能在货物发出但尚未收到款项时就确认了收入,而税务部门可能认为在收到款项时才应确认收入。
这种差异可能导致企业需要提前缴纳税款,增加资金压力。
处理这类争议时,企业应首先深入研究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明确两者在收入确认时间上的差异。
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的合同、发货凭证、收款记录等证据,以证明企业的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和业务实际情况。
如果与税务部门存在分歧,可以通过积极沟通,提供详细的资料和解释,争取达成一致。
二、成本费用扣除的争议成本费用的扣除也是税企争议的热点。
例如,企业的某些研发费用、职工福利费用等,在扣除标准和范围上可能与税务部门的要求不一致。
对于研发费用,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确的核算和归集,并确保相关的研发活动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
对于职工福利费用,要明确哪些属于可以扣除的范围,避免将不应扣除的费用进行扣除。
当出现争议时,企业应仔细审查自身的成本费用核算是否合规,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相关的发票、合同、支付凭证等。
如果沟通无果,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争议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往往会积极申请适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但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与税务部门产生争议。
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等,企业和税务部门可能有不同的理解。
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政策时,要确保自身完全符合政策的各项条件,并准备好详细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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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增值税 专用发票必须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 因此,企业对不同的结算方式,应根据《增值税 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供应商按 规定时间开具发票。 同时,企业可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在 开具发票时必须通知企业,企业在验证发票符合 规定后付款。
购买、销售货物,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 在采购时,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在合同中明 确结算方式,并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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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1、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 货款元整。甲方必须在年月日支付货款的(百分 比),在年月日前付讫余款。 2、预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百分比),剩余货 款于货物发出时支付。 3、现款现货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 元整。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乙方凭发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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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合同签定在企业税务筹划中的运用
四、经营活动中合同的签定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 划及案例应用
1、投资决策合理避税筹划
2、开办费用与融资决策合理避税筹划 3、总、分机构(成员企业)汇总/合并纳税筹划 案例 4、总机构管理费税务处理技巧
5、商贸企业如何转变经营模式靠拢“生产性企业”
3、价外费用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策略
4、视同销售与总分机构货物移送的税务处理技巧
5、采购业务与转出进项的税务处理技巧
6、动产出售、清理的税务处理技巧
2018/10/29 中税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
第二部分 合同签定在企业税务筹划中的运用
7、集团企业增值税现金流出的合理控制
经济合同的涉税分析及涉税处理
在合同签订前进行涉税风险评估, 确保合同条款符合税收法规。
明确约定合同各方的税务责任, 避免税务纠纷。
定期更新税务知识和合同管理流 程,以适应税收法规的变化。
对税务部门的建议
加强对企业经济合同涉税处理 的监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定期开展税收法规宣传和培训, 提高企业税务合规意识。
优化税收征管流程,为企业提 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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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企业采购合同涉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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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概述
某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主要 内容为购买原材料,合同金额为100万元。
涉税分析
根据税法规定,采购合同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增 值税、关税等。根据合同金额和采购内容,可以 计算出应缴纳的税额。
涉税处理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和税款。
企业所得税分析
收入确认
根据合同条款,确定企业 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并考 虑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收 入确认条件。
成本扣除
分析合同中涉及的成本费 用,确定哪些可以作为企 业所得税的扣除项,并确 保符合税法规定。
税收优惠
了解并分析合同中涉及的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以降低企业税负。
个人所得税分析
所得类型
确保符合税法规定。
税务条款明确
合同中应明确税务事项,包括税种、 税率、纳税义务人、纳税时间等, 以避免后期争议。
税务备案
根据税法规定,某些合同需要进行 税务备案,应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办 理。
合同执行阶段的涉税处理
发票管理
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对方提供 或索取发票,确保发票信息准确
无误。
税务申报与缴纳
事业单位易遗漏的纳税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分析
事业单位易遗漏的纳税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分析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关、事业团体和其他事业性单位的统称,是国家管理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事业单位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需要缴纳各类税费,而在纳税事项中往往存在一些易被忽略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事业单位易被遗漏的纳税事项及其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一、事业单位易遗漏的纳税事项1. 企业所得税在经营活动中,事业单位通常会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这些实体可能会产生利润,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事业单位经常涉及公益事业的开展,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和申报往往会存在疏漏。
2. 增值税事业单位可能会以非营利性为目的从事商品的生产、流通或者提供劳务,涉及到的商品和劳务可能会产生增值税。
对于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往往被忽视,导致相关税收未能及时纳入税务部门的监管。
3. 资产所有权转移税事业单位在资产的管理和变现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行为,这时需要缴纳资产所有权转移税。
由于对于资产变动的关注度较低,资产所有权转移税往往被忽略。
4. 房产税事业单位可能拥有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如办公楼、仓库等。
这些固定资产存在相应的房产税缴纳义务,但是对于房产税的管理和申报存在漏洞。
5. 印花税在涉及到合同签订、经济交易等方面,事业单位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
但是往往因为对于印花税的规定和标准不了解,导致相关印花税未能及时纳税。
二、易遗漏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分析1.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会计处理中,需要及时设置和调整相关的准备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2.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对于涉及增值税的商品和劳务,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会计账册和税务账册,确保增值税的准确核算和申报。
在涉及增值税的资产或负债确认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4. 房产税的会计处理对于固定资产中涉及的房产税,事业单位需要确保相关资产数据的正确和完整性,及时进行相关资产清查和折旧确认,保持房产税的准确申报和缴纳。
合同条款中涉税风险防范及分析(范本文)
合同条款中涉税风险防范及分析引言在商业交易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规范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在合同中有时存在一些涉及税务方面的风险,如果不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和法律后果。
本文将探讨合同条款中涉税风险的防范策略,并进行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的涉税风险1. 业务结构风险业务结构风险主要指的是合同中涉及的各项业务活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合同中的条款应当从税务角度进行审视,确保合同所涉及的业务结构符合税法的要求。
一旦业务结构存在问题,可能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和涉税纠纷。
2. 财务报表风险财务报表风险是指合同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并符合税法的要求。
在合同的审核和签署过程中,应当特别关注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并确保报表中的数据与税务申报一致。
否则,可能面临税务稽查和税务违法的指控。
3. 征税准备风险征税准备风险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是否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税务准备工作。
合同中的条款应当明确规定双方在税务准备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税务合规。
4. 跨境交易风险对于涉及跨境交易的合同,存在一定的跨境税务风险。
双方应当合理安排合同条款,明确各自在跨境税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税务合规。
否则,可能面临跨境税务纠纷和经济损失。
涉税风险防范策略1. 寻求专业建议在起草和审核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寻求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的建议。
他们可以根据相关税法法规,帮助双方识别潜在的涉税风险,并提供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
2. 明确税务责任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税务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明确税务申报的责任由哪一方承担,明确税务合规的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等。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税务责任不明确而导致的风险。
3. 合规审计定期进行合规审计,以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税务合规。
合规审计可以有效发现潜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涉税风险的发生。
4. 跨境合同合规对于涉及跨境交易的合同,应当合规遵守涉税协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PPP 项目涉税风险分析与管理
PPP项目邮风险分析与徵里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各行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强,国内涉税法规的频繁调整导致企业涉税风险大幅度提升,此时必须要充分了解涉税风险的特点,进而减少和规避企业涉税风险损失。
PPP项目因自身经营条件复杂、投资金额较大、收益周期长且管理结构频繁,导致自身运营环境非常复杂,且由于企业内部涉税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认识不深和相关税收政策的匮乏,导致PPP项目中涉税风险比较突出,因此这里有必要对PPP项目中涉税风险和管理策略进行分析。
一、PPP项目概述(一)PPP项目的概念PPP项目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人提出的,是英国融资相关政策演变而成,由当地相关部门引导引导工程项目,将公共单位与社会组织关联在一起形成的现代化项目体系。
而狭义的PPP项目主要指的是通过合资的方式给私营机构合作的机会,并且共同建设相关工程项目的过程。
实质上,PPP项目主要是诸多切合项目主题、符合项目实际的内容综合体,通过运用科学的法律条款来规范项目内容的过程,在这个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许多的法律、税务问题,需要项目负责人科学调控,合理解决税务筹划问题。
(二)PPP项目特征PPP项目主要是将社会资本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的过程,是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提高工程项目产品服务质量和工程效益的重要举措,其开展的目的是让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相关职责。
从社会的角度进行分析,由于工程中存在政府信用为基础的特征,能够将筹资风险、涉税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利用自身强大的信用优势获取应有的投资回报,增强工程项目市场占有额。
从公众的角度分析,PPP项目的应用优化了资源配置模式,提高了社会公共福利,克服了传统单纯依靠政府或者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种种弊端,是一种政府和市场双赢的共同合作体系,具体的PPP项目结构如图1所示[1]。
图1PPP项目结构示意图二、PPP项目税务筹划内容PPP项目本身具备如上特征和内涵,为此整个项目开展的时候需要由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中所有的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和分配,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缓交相应的税费。
大型商业零售行业常见税收风险分析及建议
大型商业零售行业常见税收风险分析及建议XX作为重要的商贸城市,近年来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发展迅速,已逐渐成为市民消费环节的主要枢纽,在流通领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据统计,2011年1-11月XX市国税局各级定点联系商业企业累计入库税收3.5亿元,在我市零售业税收收入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我市实施专业化集中管理的定点联系大型商业零售企业集团共3户,其中省级定点联系企业1户,在全市拥有分支机构12家,市级定点联系企业2户,在全市拥有子公司及分支机构133家。
在税务风险管理理念指导下,研究大型零售业行业经营的共性特点,查找行业税收风险点,对税务机关探索有效的税收风险控制方法、切合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意义重大。
一、大型商业零售行业经营特点及纳税模式(一)经营模式。
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的经营模式主要有自营、出租柜台、联营柜台以及三种形式都有的混合经营。
商场一般情况下以联营柜台的经营模式比较多,对餐饮、美容美发等店铺采取租赁柜台的形式,国际品牌或者返点低的商品也采取自营或租赁模式。
超市以自营的经营模式比较多,存货管理比较重要,按照订单入账实行盘点制,辅助以其他经营模式。
(二)组织架构。
大型商场一般采取集团经营模式,集团在一定区域内成立若干相对独立的商场,这些企业均为关联企业,内部关联交易复杂而隐蔽。
连锁超市一般由总部、门店和配送中心构成:一是总部是连锁店经营管理的核心,必须具备以下职能:采购配送、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经营指导、市场调研、商品开发、促销策划、教育培训等。
二是门店是连锁店的基础,主要职责是按照总部的指示和服务规范要求,承担日常销售业务。
三是配送中心是连锁店的物流机构,承担着各门店所需商品的进货、库存、分货、加工、集配、运输、送货等任务。
(三)行业经营特点。
一是向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
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利用自身品牌优势通常会收取供应商名目繁多的费用,如:上架费、占地费、陈列费、管理费、信息服务费、促销费、宣传费、节假日费、店庆费、赞助费等。
(合同)条款中涉税风险防范及分析
合同条款中涉税风险防范及分析1. 引言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各方的权益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税务事项,如果在合同的条款设计和谈判中不注意涉税风险的防范,可能会导致双方在税务层面面临很大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因此,本文将重点探讨合同条款中涉税风险的防范和分析。
2. 税务合规风险在合同条款中涉及到税务事项时,必须充分考虑税务合规风险。
税务合规风险即涉及税法规定的合规性问题,如果合同条款设计不符合税务法规要求或未按照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将可能面临税务违法的风险。
因此,在合同条款中需要特别关注几个方面的合规风险:2.1 税务相关义务的明确规定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各方在税务方面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纳税义务、税款计算方法、申报日期等。
合同双方需要明确各自的纳税义务,以避免因合同条款的模糊不清而导致纳税义务的责任不明确,从而引发纠纷和税务风险。
2.2 税务文件的要求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需要提供的税务文件和文件格式。
不同的税务文件对于公司或个人的税务申报和缴税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合同条款中应约定清楚所需的税务文件类型、要求和提供时间,以确保纳税申报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3 税务风险的分摊和承担责任在涉及到税务事项的合同中,应明确税务风险的分摊和承担责任。
这涉及到合同双方在纳税义务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务争议或纳税违法行为的后果责任。
合同条款应清楚规定,各方对于涉税风险的分摊和承担责任方式,以减少纳税风险带来的损失。
3. 税务风险分析除了税务合规风险外,合同中还可能存在其他税务风险,合同双方需要进行风险分析,以找出和解决潜在的税务风险。
是一些常见的税务风险分析:3.1 税务变化风险税法和税务政策往往会随着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发生变化,合同条款中的税务安排是否受到新税法的影响,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需要进行详细的税务风险分析。
3.2 跨境交易和跨境投资风险如果合同涉及到跨境交易和跨境投资,跨境税务风险将会显得更加复杂和敏感。
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BUSINESS CULTURE 商业文化2021.04NO.50054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如何规避税务风险经济合同决定业务流程;业务流程决定法律关系认定;法律关系认定决定税收计算。
在交易中我们只有遵循实际交易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实时把握税收征管新格局下的税收政策,才能正确地处理财务账务处理中遇到的问题。
因此,经济合同是企业控制税收风险和降低税收成本最有效的重要工具。
需要重点关注的经济合同涉税条款签订经济合同时,交易双方往往只重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方面的条款,双方纳税义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却很少关注涉税条款,税企争议源于合同涉税条款的不明确。
我们在订立合同时要关注下列涉税条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方面的有关条款在合同中确定的货款结算方式,是判断直接收款、赊销、预收货款模式的首要依据。
企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付款方式、时间、交货地点等信息,以便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直接收款方式的本质是钱货两清,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确定好开具发票时间、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可以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时间,以发生在前的时间作为纳税义务时间。
赊销合同的基础是货物交付时间与收款时间的分离,货物发出即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力,带有明显的隐形融资性质,在赊销合同应明确收款时间。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因为是先收款之后才发货,所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有关发票的涉税条款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以下条款:一是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合同中应约定为“根据采购方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而不应约定“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之类的内容,以免不能取得全额发票。
二是明确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不是仅注明“取得合理票据”,以避免收到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
在订立采购货物的合同中,如果本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应注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免造成因取得普通发票而损失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
建筑施工企业涉税问题分析及建议
建筑 施工企业涉税 问题分析及建议
◎万迎 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发票管理不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在运营过程 中,收取的工程 教育附加 费、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 税等 。税率是根据具体 的施 款时有 白条的现象发生 , 承建方在开发票时 ,以 白条款作 为依据 , 工 项 目来 划 分 ,详 述 如 下 : 违反了建筑施工发票的管理规定。很 多建筑企业对于发票管理 的 工程项 目的涉税 意识淡 薄,认为 白条就 可以认定结算款 ,这也助长 了施工单位 的 工程项 目施工 前期 涉税 些 不规 范 使 用 发 票 的行 为 ,而对 于 “ 以票定 税 ” 的管理 ,就 严 实收资本与证件类印花税。对于单独新设的项 目帐,印花税 重上演 了一些单位偷税 、漏税的现象。 以 “ 实收资本”和 “ 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的万分之五来计算税额。 财务核算不规范。目前有很 多建筑企业的账务处理混乱 ,这 其他按照账簿 ,每件 5元 ,贴 印花税票。 就加剧 了税收管理 的难度。造成这种情况发生 的主要原因有挂靠 施工合 同发生印花税。 税 目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 同的发票 , 单位 多、报送税务机关与实际账务的报表 存在差异、对资产的确 按 照发 票 金额 的 万 分之 三 贴 印 花税 票 ,合 同双 方作 为纳 税 人 。 由 认度不高、成 本核算混乱、单据与实际施工状况不符、 白条量大 于 印花税 自身的性质 ,施工单位承包 的项 目,与分包 或转包给其 等 。很多工程不能如期结算 ,不能按时交纳税款 ,导致税款无法 他单位的合同应 当按照新的合同来核算应纳税额。 值得一提的是 , 及 时上 缴 国库 。 目前 总包企业与发包企业对总分包的关系理解不透测 ,他们认为 对 异地施工经营管理 以及分包转包的管理 不规范。我 国对异 在他们签订发包合 同时 已缴纳印花税 ,所 以在分包时,没必要再 地 经 营 的施 工 企业 税 收 管理 不规 范 。 一 些 异地 经 营 的 施工 方不 及 次缴税。 时主动上缴税款,税务机关也不能及时进行追缴。另外,很多承 工程项 目项 目期问涉税 包单 位 把 一 些 项 目分发 到 小 的承 建 单 位 ,但是 这 种 单 位 存在 很 多 总分包工程的代扣税金 问题讨论。按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 问题 ,比方说小承包企业进行分包 、转包、承包等进行项 目建设, 业税 暂行条例》规定 ,总包单位 不再对分包单位的营业税代扣代 此后对该项 目只收取管理费 ,不管不问 ,这就加大 了税收机关对 缴 。但事实上 ,具体还要看 当地 的税务机关来决定 ,所 以说税种 税 务 管理 的难 度 。 申报规定还 不完全统一 ,造成税收管理的混乱 、无秩序 的现象。 其他涉税问题及相关对策 针对 营业税是否通过代扣代缴 ,相关施工单位要及时与税务 确 定 征 管 责任 ,细 化 管理 。征 管 税 收机 关 要 明确 划分 管 辖 的 部 门确认 ,如果继续 由总包单位代扣 ,就还按照原有程序进行申 纳税单位或个人 ,同时税收征管机关要设有专管员来 管理本辖区 报 。 如 果 施 工 企业 直 接 上缴 ,就 应 该 出一 套 管理 规 定 ,设 置 专 人 内涉 及 的施 工 企业 。 对 建筑 施 工 单位 的各 个环 节进 行 细 化 管理 , 并 来进行监督和审核 , 一方面看施工工程是否有两次 以上的分包 ; 另 落 实到相关责任人身上 ,避免责任 相互推脱的现象发生。 方面看该工程的进项税发票是否合理 抵扣。 建立健全的申报制度。 由于建筑施工行业 的自身特点 ,要求 附加税 的基本情况简述。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纳税人对项 目进行分项 申报 ,并汇总 申报表 ,按照合 同的进行落 费附加、地方税费 。分别按照每 月结算的工程款为基础 ,按照缴 实款项 ,对于发放的人工费、材料费等 ,需要按照规定提取税金 , 纳 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来核算这三种税费。城 建税一般按照营 及 时 缴 纳税 款 。 业税 的 7 % ( 市区 ) 、5 % ( 县城 ) 、1 % ( 其他地区 ) 来 缴 纳 ;教 育 加 强对 外 来 施 工企 业 的 税 收 管理 。 税 务部 门要 全 面对 本 辖 区 费附加按 照营业税 的 3 %计征 ;地 方附加税费一般按照营业税的 的征 收 对 象 进 行督 察 ,及 时 了解 辖 区 内企 业 的实 时 动 态 ,并 对 这 1 %计征 ,这些附加税与营业税一起缴纳。 些企业宣传税收知识 ,督促企业缴纳税费。首先 ,要对本辖区的
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管控
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管控一、引言房地产代销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代销商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旨在通过代销商的销售渠道推广和销售开发企业的房地产项目。
在房地产代销合同中,涉及到的税务问题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针对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二、涉税风险分析1. 增值税风险房地产代销合同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税务问题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在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过程中,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
在房地产代销合同中,可能存在以下增值税风险:(1)代销商未按规定将销售额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代销商虚报销售额以减少纳税额;(3)代销商未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发票。
2. 个人所得税风险房地产代销合同中,代销商作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
在房地产代销合同中,可能存在以下个人所得税风险:(1)代销商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2)代销商虚报所得以减少纳税额;(3)代销商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缴纳手续。
3. 印花税风险房地产代销合同中,涉及到的另一个税务问题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指对各类经济文书和交易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费。
在房地产代销合同中,可能存在以下印花税风险:(1)代销商未按规定办理印花税缴纳手续;(2)代销商虚报代销合同金额以减少印花税额;(3)代销商未按规定办理印花税票据。
三、风险管控措施为了减少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需要采取以下风险管控措施:1. 加强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销商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流程。
合同中应明确涉及税务的条款,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税务义务。
2. 定期进行税务培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销商应定期组织税务培训,提高双方对税法法规的了解和应对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税务政策的更新、税务申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双方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不容忽视的合同涉税风险管理
摘要:合同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文件,合同涉税风险的管理不容忽视。
本文对合同所涉及的主要条款、定价原则、合同标的、合同价款及发票等关键条款,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并对所涉及到的税种进行描述,对于合同所涉及的税种及发票类型、税率、提供时间等进行明确,并对合同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进行揭示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通过对涉税风险的控制,最终实现合同税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关键词:合同;涉税风险;管理合同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文件,大型集团企业通过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岗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规范,但是企业在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忽略合同涉税风险的管理,本文通过合同所涉及的主要条款,结合案例分析合同涉税风险管理中需要关注的内容。
一、签订方大型企业在确定供应商之前一般会进行供应商选择,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并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我们需要关注合同签订方的身份,确定供应商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是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该企业是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是否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截止到目前,根据规定目前具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行业,有鉴证咨询、建筑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住宿业、工业及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业、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
除了上述纳税人外,还有2019年因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由一般纳税人资质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根据自身需要保留税控设备做出选择要求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我们关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和行业,主要是为了合理合法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次,从而获得进项税额抵扣降低增值税税负。
小规模纳税人也可选择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出发,确定供应商是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是为了明确我们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以及相关的税款由谁承担。
企业“筹办环节”涉税风险与节税技巧
企业“筹办环节”涉税风险与节税技巧一、将房产“免费提供”给自己公司使用,税收如何缴纳很多创业者前期为了节约经营成本,会将自己的房产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那么,将房产免费提供给自己公司使用,是否需要纳税呢?案例7:自有房产免费给公司使用,涉及哪些税(一)案例背景马志强准备开办一家咨询公司,开办公司不仅需要资金、需要人员,还需要经营场所。
所以,成立初期,马志强决定将自己拥有的房产“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那么这个“免费提供”房产使用的行为,在税收的缴纳中又该如何把控呢?(二)纳税解析1.个人所得税(1)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2)政策解析。
马志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以要求马志强以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1)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政策解析。
马志强将自己购买的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不属于政策中所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因为马志强既不属于单位也不属于个体工商户,他属于自然人。
因此,马志强将自己购买的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由于马志强是将房产提供给公司使用,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因此,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经济合同涉税分析与节税处理(ppt 71)(2)
附1:税收政策掌握不细导致错误进行融资租赁筹划案
• 某专家解答如下: 你的思路很好。理论上是可行的。在确认售价时最好不要超过原值,否则会涉及流 转税。
• 熊注:
• 1、 错误是从这里出发的 •
2、错误在这里扩大——
3、其他(略)
四、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两大思维与技术操作误区
误区一: “帐内运动”
讲)
1、计征增值税的价外费用限于:
• 2、财税[2003]16号文: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 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
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
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 余额为营业额。
主体之间发生经济业务,一般都通过签订合同约定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
•
在经济活动基础上,“税收成本”往往伴随合同的订立
而产生,并可能通过合同的依法变更和履行变化而改变。
•
对纳税人投资活动、法务工作经济合同的查核,越来越
成为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收,弥补“以票管税”手段不足的
三、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共同前提 ——税收政策细微处举例与测试(择1
经济合同涉税分析与节 税处理(ppt 71)(2)
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
讲座内容与特色
讲座内容:
(系统诠释通过经济合同降低税负控制风险的基本方法
和实战技术)
经济活动盈利模式选择、合同主
体选择、 合同形式选择
合同效力安排、涉税条款设计、合同变更/解除/ 终止安排
合同转让技巧,等
特
适宜对象与学习收益
一、认识税务筹划价值链
合同订立涉税分析
合同订立涉税分析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合同内容的法律风险,而忽视合同内容带来的企业税负的影响,从合同的内容如何影响税负及如何筹划做了分析,以期望对企业有所帮助。
标签:合同;税合同是企业间就标的物、价款报酬、付款方式及履行地点等的执行达成的协议,签订合同贯穿于企业的供产销和融资等经营过程。
企业在订立合同中除要防范法律风险外,还要注意合同的涉税影响。
1合同的主体锁定了纳税义务人订合同的当事人,涉及到各税缴纳的问题,一旦双方签订合同,纳税义务人就基本确定。
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卖方是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并且双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只要合同主体确定,纳税义务人就确定,在合同主体方面筹划主要是改变合同当事人的身份。
例如,代销业务中一方是一般纳税人,另一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形,可以采用将小规模纳税人升格为一般纳税人的筹划方法。
又如,某些股东为“避开”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将本应是自己向公司的借款改为自己的配偶向公司借款。
2合同的标的确定了涉税税种标的物是每个合同必备的条款,正是标的物的种类,确定了合同涉及的税种。
比如,购车合同的标的物是汽车,涉及到消费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对于标的物的筹划,主要利用相关优惠政策。
例如,购买符合规定的环保、节能等专用设备,可获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再如,购买符合财税字〔2000〕26号规定的汽车,可以减少消费税的负担。
3合同数量、质量及价款或报酬,明确了计税依据数量、质量及价款或报酬是签订合同中重要条款,数量、质量影响了价款及报酬。
而价款或报酬往往是各税种计税依据的主要部分,无论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销售额,还是营业税的营业额,以及所得税的收入总额,都包括交易价款在内。
价款或报酬方面的筹划一是精心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来降低税负,例如,委托加工合同中要约定清楚材料价与加工费,如果只签订一个总价,印花税计税依据会变化。
合同税承担
合同税承担
合同税承担是指在合同交易中,双方当事人对税收责任的分担问题。
在商业合同中,税收责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影响着双方的利益和合作关系。
首先,合同税承担的问题涉及到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一般情况下,合同交易中的税收责任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
这就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需要明确约定税收责任的分担方式,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其次,合同税承担也需要考虑到税收成本对双方利益的影响。
如果一方承担了过多的税收责任,将直接影响到其收益,从而影响到合作关系的持续性。
因此,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需要充分考虑到税收成本,并在合同中合理分担税收责任,以保障双方的合作利益。
最后,合同税承担也需要注意税收合规的问题。
在合同交易中,双方需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合法地承担税收责任。
否则,一旦发生税收违规,将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税承担是合同交易中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考虑和协商,明确约定税收责任的分担方式,以保障双方的合作利益和税收合规。
只有合理合法地承担税收责任,才能确保合同交易的顺利进行,促进双方的合作关系持续发展。
6号公告背景下的涉税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
6号公告背景下的涉税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随着2017年3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的发布,有关6号公告背景下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风险成为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特别纳税调整方面高度关注的又一重要话题。
由于6号公告承继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以下简称“2号文”)的核心内容,同时又融合了BEPS行动计划所形成的最新成果,所以6号公告背景下的涉税风险既有2号文下业已存在的风险,也有BEPS行动计划最新成果所指向的原则性立场和相关事项所形成的风险。
特别提醒纳税人在关注过去业已存在涉税风险的同时,对6号公告背景下新的涉税风险亦应引起全面关注,本文也从纳税人角度针对于6号公告背景下的涉税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一、6号公告背景下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的风险随着6号公告全面升格为涵盖所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管理,纳税人在业务交易中面临的涉税风险也大大增加了。
这些在不同特别纳税调整事项中的涉税风险有些已经在各省如江苏近年来对外发布的诸如国际税收遵从管理规划或风险管理中予以提醒,有些则是在BEPS行动计划和6号公告背景下逐渐显现。
(一)跨境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依然是整个国际税收风险管理中的重点尽管6号公告的出台已经明确特别纳税调查调整管理办法适用于境内外关联交易管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及一般反避税管理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但跨境关联交易仍是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中将会重点关注的最主要方面。
跨境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各类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否遵从了独立交易定价原则,或与该原则不相符或甚至相悖离;2、集团内各关联方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费收付不符合受益性要求,或与接受方经济利益的提升不相匹配;3、各关联方的利润水平与其所执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不相匹配,未注重集团价值链的合理分析;4、跨境业务重组、离岸架构设计等重大事项之交易架构的形式安排与跨境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不相符;5、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之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及特殊事项文档所披露的信息与集团整个转让定价政策不一致等等。
关于经济合同在房地产企业中涉税分析及纳税筹划
做 一 番 纳 税 评估 与 测算 , 明确 纳 税 少 、 税 后 可 获 取较 大 利 润 的 方 案 。 比 如, 企业促销 方式的不 同, 就算 是其利润数额一 致 , 纳 税 负 担 也 会 存 在
、
房 地 产 企 业 经 济 合 同涉 税 风 险 的 防范
( 一) 规 范 合 同 中 的发 票条 款 . 严 防发 票风 险 的发 生
首先 , 确定承包 商提供发票 的具体 时间 ; 实 际购 买 、 销 售 货 物 或 者 提供劳务 过程 中, 会 采用各种结 算方式进行 , 企业采 购接受 时, 必 须 根 据 自己 的 现 实 情 况 . 合 同签 订 中强 调 适 合 自己 的 结 算 方 式 。 并 对 承 包 商
品 销 售 量 以 及 销 售 额 间没 有任 何 的关 系 , 以此 节 约 增 值 税 。 二、 房地 产 企 业 纳税 筹 划 的具 体 措 施 ( 一) 在众 多 涉税 方案 中 , 选 择 最 优 纳 税 方 案 . 企 业 经 营过 程 中 ,应 对 有 着 相 同经 营 目的 的诸 多 经 营 手 段 与 方 式
占地 土 地 使 用税 。倘 若 出现 承 租 方 缴 纳 前 述 税 款 的 现 象 . 那么 , 承 租 方 享 有 一 定 的 权力 在 应付 出 租人 的租 金 中予 以适 当 的 扣 除 , 同时 , 根 据 银 行 同 期 贷 款 利 率 进 行 资金 占用 费 的加 计 。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过 程 中 应 详 细 指出 , 购货方 没有将全部贷款结 清前 , 供货方享 有货物所有权 , 在 对 运 输费进行计算 时 , 具 体 内容 有 : 服 务 运 输 中所 提 供 的 人 工 费 、 设 备 维 修
关联方之间收取(支付)服务费用的涉税风险及合同控制技巧
关联⽅之间收取(⽀付)服务费⽤的涉税风险及合同控制技巧⼀、问题的提出实践中的关联⽅之间收取(⽀付)服务费⽤包括境内的母公司(集团公司)向⼦公司之间收取服务费⽤和企业向境外关联⽅⽀付服务费⽤两种情况。
根据国税法[2008]86号⽂件的规定,母⼦公司之间收取的管理费⽤,母公司要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公司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扣除其向母公司(集团公司)⽀付的管理费⽤。
为了规避⼦公司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管理费⽤从⽽多交企业所得税的风险,母⼦公司之间往往会通过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将管理费⽤变为服务费⽤,依据国税法[2008]86号⽂件的规定似乎可以实现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的。
其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付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外⽀付⼤额费⽤反避税调查的通知》(税总办发〔2014〕1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5号)的规定,关联⽅之间收取(⽀付)服务费⽤同样存在税务风险,需要通过合同的正确签订才能规避税务风险。
⼆、关联⽅之间收取(⽀付)服务费⽤的涉税风险分析具体⽽⾔,关联⽅之间收取(⽀付)服务费⽤的涉税风险如下:(⼀)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价格不符合独⽴交易原则⽀付的费⽤,将被税务机关进⾏特别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公司间提供服务⽀付费⽤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第五条规定:“母公司为其⼦公司提供各种服务⽽发⽣的费⽤,应按照独⽴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进⾏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付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第⼀条规定:“企业向境外关联⽅⽀付费⽤,应当符合独⽴交易原则,未按照独⽴交易原则向境外关联⽅⽀付的费⽤,税务机关可以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