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章程制度及保密合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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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泄密行为: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薪资待遇、技术、专利及相关信息;

7、其他经公司确定具有保密性质的事项;

注意: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用于日常办公管理在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第六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机密是重要

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受到损害。

第七条对于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预算及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薪资、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八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保密措施

第九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销毁时要使用碎纸机,不得团成纸团或手撕扔进垃圾桶。)由办公室或公司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储存、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公司主管经理委托专人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及版权人的签批,不得复制或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部门专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级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公司主管经理审批,机密及绝密级的应报请董事长签批。

第十三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的,主办部门应采取

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并确定传达范围。

第十四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五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相关领导,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处理。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上级领导不准掩盖包庇。

第十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第十七条领导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相关责任人。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第十八条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第十九条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人员,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

第二十条机密办公区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建立专人负责机制,除相关人员,禁止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一条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任何人

不得未经版权人允许,擅自刻录有关公司秘密的数据,禁止将载有公司信息的存储介质带出公司或交与任何人。如版权人同意传阅的保密文件,经报备董事长后在特定范围内传阅。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公司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公司外维修时,由公司信息装备管理员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公司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部门负责人批准,做相应的技术处理并派人监督维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二十三条禁止使用计算机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并在下载时进行杀毒处理,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第二十四条如需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的,应注意保密(如添加密码、及时清理)。

第二十五条信息装备管理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辞退并视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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