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合同见证业务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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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7年制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律师见证的时间应当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

第四条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

第五条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

第二章见证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六条自愿原则,即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行见证。

第七条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第八条公平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示,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

第十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十一条律师对客户申请办理见证的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三章见证业务的范围第十二条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一)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二)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股协议等法律文书;(三)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四)各种委托代理关系;第十三条凡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应由律师见证的不得见证。

第四章见证的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第十五条律师同意受理的应当与客户签订见证委托合同,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必须经所主任审批。

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客户与见证律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接受客户委托后,所里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第十七条律师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一)涉及财产的见证,按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二)非财产的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收取。

第十八条承办律师在出具《律师见证书》前应先审查以下主要内容:1、客户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客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客户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合法;4、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39475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39475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律师见证的时间应当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

第四条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

第五条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

第二章见证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六条自愿原则,即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行见证。

第七条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第八条公平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示,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

第十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十一条律师对客户申请办理见证的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三章见证业务的范围第十二条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一)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二)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股协议等法律文书;(三)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四)各种委托代理关系;第十三条凡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应由律师见证的不得见证。

第四章见证的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第十五条律师同意受理的应当与客户签订见证委托合同,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必须经所主任审批。

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客户与见证律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接受客户委托后,所里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第十七条律师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一)涉及财产的见证,按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二)非财产的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收取。

第十八条承办律师在出具《律师见证书》前应先审查以下主要内容:1、客户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客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客户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合法;4、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律师遗嘱见证服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律师遗嘱见证服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全程摄录、见证阶段
8、主办律师监督摄录人安装好摄像机。
机位设置:“机位-遗嘱人-见证律师”约呈等边三角形,即摄像机可以在约45度左右的视角摄录遗嘱人及见证律师。
用于签字的桌面及打印机均应处于摄录范围之内,打印机输出的打印纸全程不要移出画面。
为保险起见,主办律师可以用手机配合三角架同步摄录一个备份文件,此期间该手机应设置为飞行模式以免来电影响摄录连续性。
将制作好的光盘用光盘纸袋装好,并用透明胶固定在附页(粘贴处)。
摄像机内存卡则建议存留在律所的档案中。
21、送达
制作完成后,建议以两种方式送达:
1)见证在律所完成的,可由委托人到律所取件,由参与见证的律师接待,委托人签收前先过目,特别是核心内容代书遗嘱部分,确认是当时在现场签字的内容无误后让其签收,并摄录委托人(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收取材料的过程并制成光盘以备存档。
3、第一次确认其真实意思,电话询问。
主办律师与遗嘱人建立初步沟通,可以用电话询问。
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遗嘱人是住院病人或者刚刚出院,应当有医院开具的“头脑清楚、能清楚表达”证明或者在出院小结盖章原件中载明。
其他遗嘱人则应告知其前往有资质的医院做体检并出具其“头脑清楚、能清楚表达”的医学证明,并由医院盖章。
如果指读过程中发现仍有需要修订的内容,要立即在摄像镜头前撕毁该内容(不可以放置一旁以免混淆),此期间摄像机不能停,以保持录制的连续性,直到遗嘱人认为文字意思准确无误后再进入签字环节。
17、主办律师宣布:“下面开始制作副本”。
按约定的制作份数立即打印副本,并全部在现场逐份签字完成。
18、主办律师宣布:“请大家面向镜头”全体人员面向摄像机“见证完成、停止录像。”关机。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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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7年制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律师见证的时间应当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

第四条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

第五条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

第二章见证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六条自愿原则,即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行见证。

第七条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第八条公平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示,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

第十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十一条律师对客户申请办理见证的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三章见证业务的范围第十二条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一)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二)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股协议等法律文书;(三)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四)各种委托代理关系;第十三条凡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应由律师见证的不得见证。

第四章见证的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第十五条律师同意受理的应当与客户签订见证委托合同,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必须经所主任审批。

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客户与见证律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接受客户委托后,所里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第十七条律师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一)涉及财产的见证,按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二)非财产的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收取。

律师遗嘱见证服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律师遗嘱见证服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律师遗嘱见证服务流程及注意事项一、流程:1.签约洽谈:当委托人需要编写遗嘱并需要律师见证时,委托人与律师进行签约洽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见证服务费用等事项。

2.遗嘱编写:委托人提供资料,律师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法律规定等编写遗嘱。

律师应当负责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见证签署:在遗嘱签署过程中,律师将亲自到场见证,确保签署的过程合法、公正。

律师应仔细核对签署人的身份、签署的内容等,防止签署过程中的纰漏和错误。

5.见证记录:律师应当详细记录见证过程,包括见证的时间、地点、签署人的身份信息、遗嘱的内容等,并由签署人确认无误。

6.遗嘱保管:律师负责将签署完成的遗嘱妥善保管,确保遗嘱不会丢失或被篡改。

委托人可随时向律师查询、取回遗嘱。

7.法律意见书:律师根据见证记录和遗嘱的内容,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遗嘱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确认。

8.委托人确认:律师应当向委托人提供遗嘱见证的结果,委托人确认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在需要的情况下进行修订或补充。

二、注意事项:1.委托人身份确认:律师在见证遗嘱签署之前,应仔细核对委托人的身份信息,确保其合法有效的代表意愿。

2.遗嘱的内容:律师应当核对遗嘱的内容,确保遗嘱的语言清晰明确、内容完整,符合法律规定。

3.公正见证: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应当做到公正、中立,不带有任何偏见或利益冲突,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记录见证过程: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应当详细记录相关信息,确保完整、准确,并由签署人确认无误。

5.遗嘱的保管:律师应当妥善保管签署的遗嘱,避免遗失或被他人篡改。

委托人应保留副本并随时向律师查询、取回。

6.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律师应根据见证记录和遗嘱的内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并向委托人进行解释。

8.保密性:律师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遗嘱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确保委托人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总之,律师遗嘱见证服务是一项专业的法律服务,需要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

律师见证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见证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见证业务操作指引律师见证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业务,为了确保见证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律师需要遵循一定的操作指引。

以下是律师见证业务操作的指引,详细介绍了见证前、见证中和见证后的各项具体步骤。

一、见证前的准备工作:1.调查了解案件或事务的背景和相关法律文件,确保对事务的性质和法律要求有清晰的理解。

2.确认受托人的身份和授权文件的合法性,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权利和资格。

3.安排见证地点和时间,确保双方都能够参与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4.预先准备好见证所需的文件、证据和记录表格,并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见证中的操作流程:1.开始见证前,律师需要核实受托人的身份并向其解释见证程序和法定责任。

2.律师应仔细审查受托人提供的文件和证据,确保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3.在开展见证程序之前,律师需要向各方当事人确认他们的身份,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4.见证过程中,律师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约定的程序进行记录,并将见证过程的重要事实和证据详细记录下来。

5.如有需要,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注意法定规定和程序,以保证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6.在见证过程中,律师应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得有偏袒或附和一方的行为。

三、见证后的整理和记录:1.见证结束后,律师需要对见证过程进行整理和记录,包括见证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2.律师应准备见证报告,详细列出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理由,以及见证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实和证据。

3.见证报告中应包含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和证据的清单,以及律师收集到的其他相关材料。

4.律师应在见证报告中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意见,并对案件的结果给出建议。

通过遵循以上的律师见证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可以合理高效地进行见证工作,确保见证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这样可以增加律师的专业声誉和信誉,也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律师见证的时间应当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

第四条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

第五条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

第二章见证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六条自愿原则,即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行见证。

第七条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第八条公平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示,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

第十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十一条律师对客户申请办理见证的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三章见证业务的范围第十二条律师能够承办下列见证业务:(一)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二)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股协议等法律文书;(三)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四)各种委托代理关系;第十三条凡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应由律师见证的不得见证。

第四章见证的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第十五条律师同意受理的应当与客户签订见证委托合同,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必须经所主任审批。

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客户与见证律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接受客户委托后,所里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第十七条律师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一)涉及财产的见证,按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二)非财产的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收取。

第十八条承办律师在出具《律师见证书》前应先审查以下主要内容:1、客户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客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客户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合法;4、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它文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律师见证规定

律师见证规定

律师见证规定在律师行业中,见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

律师见证的目的是确保法律手续的合法性,保证公正、公平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权益的实施。

律师见证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如婚姻家事、财产交易、合同签订、遗嘱执行等等。

下面是关于律师见证规定的一些要点。

首先,律师见证的原则是独立、公正、中立和专业化。

律师作为见证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要求,对事实和证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

律师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影响,保证自己的意见不受到任何利益相关方的压力。

律师还应当具备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履行见证职责。

其次,律师见证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在见证过程中,律师应当依法履行各项程序。

首先,律师应当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

律师应当了解当事人的身份,核实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其次,律师应当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交流,了解双方的意愿和诉求。

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应当详细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并将其转化为书面文件。

最后,律师应当向当事人解释见证的意义和后果,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再次,律师见证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律师作为见证人,应当在法律框架下履行职责。

律师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见证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最后,律师见证的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地记录和呈现事实,不得故意歪曲和隐瞒真相。

律师应当就事实进行准确的描述和判断,不得加以任何个人主观判断。

律师还应当确保见证结果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在法律的框架下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总之,律师见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

律师见证的原则是独立、公正、中立和专业化。

律师见证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遵循法律的规定。

律师见证的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律师应当在律师见证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权益。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一、引言。

律师见证业务是律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为客户提供法律见证服务,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律师见证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律师见证业务的基本原则。

1. 法律依据,律师见证业务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2. 独立公正,律师在见证业务中应当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客观公正地履行见证职责。

3. 保密性,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应当严守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4. 诚信守法,律师在见证业务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守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律师见证业务的工作流程。

1. 接案与审查,律师事务所接到见证业务委托后,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了解客户需求,确定见证范围和内容。

2. 证据收集,律师应当根据客户需求,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见证过程,律师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见证活动,记录相关证据,保证见证过程的客观真实性。

4. 见证报告,律师应当及时编写见证报告,对见证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提供给委托方和法院等相关机构。

5. 后续服务,律师应当在见证过程结束后,为客户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服务,协助客户处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四、律师见证业务的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见证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外部压力和影响。

3. 严守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 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五、律师见证业务的工作效果评估。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见证业务的工作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见证业务的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总结。

律师见证业务是律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本工作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律师见证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第1章总则第2条律师见证业务是指律师依法为当事人提供的见证公证、调查取证、勘验现场等服务。

第3条律师见证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4条律师见证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财产交易、知识产权保护、诉讼与仲裁过程等。

第5条律师见证业务的委托、受理、执行程序应当符合律师执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6条律师在承接见证业务前,应当了解当事人的相关情况,明确服务内容和目标,确保自身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技能和知识。

第7条律师见证业务的费用依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协议。

第8条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应当严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9条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发现法律漏洞或其他问题,应当向委托人及时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第2章见证公证服务第10条律师见证公证是指律师依法对当事人的合同签订、财产交易等事项进行证明、确认的公证活动。

第11条律师见证公证应当具有合法的证据性和效力,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12条律师见证公证的程序应当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公证机构的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13条律师见证公证的文书应当包括委托书、见证笔录、当事人的声明等,确保记录了见证过程的详细情况。

第14条律师见证公证的文书应当由律师和当事人共同签署,并将公证书送达公证机构备案。

第15条律师见证公证的费用由当事人根据公证机构和律师费用的双重标准支付。

第3章调查取证服务第16条律师调查取证是指律师依法进行证据的收集、整理和保存等服务。

第17条律师调查取证应当依法获得证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18条律师调查取证应当注意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人格尊严和隐私。

第19条律师调查取证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走访调查、现场勘验、查阅档案等,以确保获取充分的证据。

第20条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采用科学、专业的方法,确保证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7年制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得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律师法》得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律师见证就是指律师应客户得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得名义依法对具体得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得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得一种活动。

第三条律师见证得时间应当就是被见证得法律行为发生之时。

第四条律师见证得空间应当就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得范围。

第五条从事见证工作得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

第二章见证业务应遵循得基本原则第六条自愿原则,即根据客户得申请就客户申请得事项进行见证。

第七条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得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第八条公平原则,即真实得反映客户得意思表示,客观得确认正在发生得法律行为。

第九条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得近亲属有利害关系得见证业务。

第十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得原则。

第十一条律师对客户申请办理见证得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三章见证业务得范围第十二条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一)各类经济合同得签订与履行行为;(二)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股协议等法律文书;(三)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四)各种委托代理关系;第十三条凡就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应由律师见证得不得见证。

第四章见证得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律师与申请见证得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第十五条律师同意受理得应当与客户签订见证委托合同,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必须经所主任审批。

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客户与见证律师双方得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接受客户委托后,所里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第十七条律师办理业务得收费标准:(一)涉及财产得见证,按非诉讼业务得收费标准收取;(二)非财产得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收取。

第十八条承办律师在出具《律师见证书》前应先审查以下主要内容:1、客户就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2、客户得意思表示就是否真实;3、客户所要求见证得事项就是否合法;4、客户提供得证明材料与其她文件就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与有效性。

办理见证业务的注意事项

办理见证业务的注意事项

办理见证业务的注意事项见证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的一项非诉讼业务,尽管业务量不大,但同样需要我们以严谨的态度去对待。

首先,见证是我们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依法对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见证的主体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而见证的名义是作为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这与民间私证,以及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公证,都有根本的区别。

当事人请求见证的事项,往往是对法律规定的内容了解的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不太放心。

因此请我们见证,是想寻求多一层保护。

我们进行见证,主要是根据现行的法律,对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

在见证过程中,我们要以见证人的身份从事见证活动,我们既不是代理人也不是调解人,而是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外的具有独立地位的见证方,具有证明和监督的双重性质,有利于解决经济纠纷。

其次,见证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因为双方当事人既然自愿申请见证,而且双方之间的法律行为也已经见证,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当事人就不得对已见证的事项随意变更、修改或废止,而应自觉履行。

我们进行见证,是我们以自己特殊的身份,较为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并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作为见证人,从第三者的角度,客观公正地证明当事人所为的一定的法律行为,这在客观上使被见证对象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因而在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引起诉讼时,通常可作为认定事实、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效力。

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见证的主要法律事务包括:1、对各类合同的见证;2、婚前财产的见证;3、赠与合同的见证;4、遗产、遗嘱的见证等。

第四、办理见证所需要的基本材料:1、双方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

2、合同文书。

3、相关事项的权属证明。

4、同时需要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与。

第五、办理见证业务应当注意的事项。

1、见证应首先严格审查核实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律师见证业务规则

律师见证业务规则

律师见证业务规则
好嘞,以下是为您写的《律师见证业务规则》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律师见证业务那些事儿。

啥是律师见证业务呢?简单说,就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律师的身份,对某些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先说说允许的事儿哈。

律师可以见证各种合法的合同签署,比如说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啥的。

为啥能见证呢?因为这能保证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情况下签的,以后万一有纠纷,这就是个有力的证据呢!还有啊,像遗嘱的订立,律师也能见证。

毕竟这能保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让遗产分配更清楚明白。

那啥是禁止的呢?律师绝对不能见证那些违法的事儿,这是原则!比如说,走私、贩毒这种犯罪活动,想让律师见证,门儿都没有!还有那种故意欺骗、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律师也会坚决说“不”!
再讲讲这当中的一些关键规则。

律师见证的时候,可得认真仔细,不能马虎。

要审查相关的材料和情况,确保真实合法。

比如说,看合同条款有没有漏洞,是不是符合法律法规。

要是不审查清楚,出了问题,那可就麻烦啦!
而且,律师得保持中立公正。

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得一碗水端平。

要是偏心了,那见证还有啥意义,对吧?
最后啊,咱们再强调一下,律师见证可不是随便搞搞的,这是一项严肃又重要的工作。

大家都得遵守规则,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让法律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角落!
总之,律师见证业务有它的规矩,遵守规矩,才能让这个业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哟!。

律师见证业务法律规定(3篇)

律师见证业务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见证业务,保障律师见证的合法性、有效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或者事实进行见证,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法律服务活动。

第三条律师见证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当事人应当自愿选择律师见证,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二)合法性原则:律师见证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三)中立性原则:律师在见证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四)保密原则:律师在见证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四条律师见证业务适用于以下法律行为或者事实:(一)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赠与、继承等。

(二)行政法律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三)刑事法律行为,如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

(四)其他需要律师见证的法律行为或者事实。

第二章律师见证的范围和程序第五条律师见证的范围:(一)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法律行为。

(二)证据保全。

(三)担保、抵押、质押等法律行为。

(四)遗嘱、赠与等法律行为。

(五)其他需要律师见证的法律行为。

第六条律师见证的程序:(一)当事人向律师提出见证请求。

(二)律师对见证事项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见证条件。

(三)律师与当事人签订见证协议,明确见证事项、见证内容、见证费用等。

(四)律师按照见证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对见证事项进行见证。

(五)律师制作见证笔录,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六)律师将见证笔录交付当事人。

第三章律师见证的效力第七条律师见证的效力:(一)见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确认。

(二)见证笔录具有证据效力。

(三)见证事项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八条律师见证的无效:(一)见证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见证事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见证人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

律师见证业务注意要点(二)律师见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律师见证业务注意要点(二)律师见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律师见证业务注意要点(二)律师见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本文是财富传承君之道的第89期文章本文共计5428个字,阅读完约需10分钟【前情提要】本文是“律师见证业务注意要点”的第二部分,在第86期文章中介绍了第一部分“见证前的注意事项”。

本公众号将于后期更新“律师见证业务注意要点”的第三部分“律师见证文书的注意事项”,敬请期待。

见证过程是律师见证业务的关键环节,因此其注意要点更为集中,在完成见证事项的基础上,更考验律师把握好执业风险的控制能力,下文将逐一予以介绍。

一、与委托人谈话并制作笔录,谈话笔录中进行风险提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规定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并明确提示风险。

除了满足前述工作细则的要求外,笔录的重要作用在于将律师与委托见证人的谈话中关于委托基本情况、风险提示等关键问题固定化,对于律师而言,谈话笔录可以作为一项证据,以表明其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已针对委托事由进行必要的审查及询问,这在纠纷产生时将发挥重大的作用。

如果律师未制作谈话笔录,不仅未符合《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的要求,且无法有效保障自身权益,即使实践中确实履行风险提示等义务,若无证据支持,将难以被认可,由此将陷入被动。

以《遗嘱见证细则》第12条作为参考依据,则遗嘱见证的谈话笔录的主要记录内容可以为:1.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及自主意识;2.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3.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4.遗嘱人之前是否订立过遗嘱;5.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6.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7.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8.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并提供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等。

律师见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见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见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像买房、继承遗产等涉及法律的事情,要是有律师见证下很多⼈会⽐较安⼼,为此很多⼈在⾯临重⼤财产决策的时候,都会找⼀个律师来为⾃⼰提供见证。

那么,律师见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听听店铺⼩编的说法。

律师见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见证应遵循⾃愿、真实、合法三⼤原则。

⼀、律师见证必须经当事⼈⾃愿申请、委托律师进⾏。

⼆、律师要审查被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为是否真实可靠,当事⼈提交的材料和介绍的情况是否⾜以证明是客观存在的,如资料不⾜,津师应进⾏必要的调查,掌握准确情况,以正确见证。

三、律师办理见证要审查当事⼈所发⽣的法律事实,法律⾏为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是否属于国家强制要求以其他证明形式证明的事件,只有合法且属于⾮国家限制范围内均事项律师⽅能办理见证。

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有限制地开展见证⼯作的通知》第2条也规定:法律⼯作者办理见证必须当场⽬睹或亲⾃调查核实,查明当事⼈的⾝份和⾏为能⼒,申请事项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并主动开展法律咨询、代书和审查修改合同等⼯作,帮助当事⼈完善其法律⾏为,然后⽅可以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予以证明。

律师见证程序:1.接受当事⼈的委托,签订委托见证合同⾸先,当事⼈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份的证件,并说明委托见证的事项,提交相关⽂件、材料和证据。

律师在此过程中应制作笔录,审查委托事项是否属于见证范围。

对于符合见证条件的,应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签订委托见证合同;对不符合律师见证条件或不属于律师见证范围,以及见证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则不予见证。

2.审查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对当事⼈提供的材料进⾏认真地审查,这是见证的必经程序。

审查的内容包括当事⼈及其代理⼈的⾝份、当事⼈提供的各种材料、法律⾏为本⾝等⼀切相关资料、⾏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

如果经过律师审查,律师认为存在不完善的地⽅或存有疑义,应及时让当事⼈作必要的补充,或根据情况进⾏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律师见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律师见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律师见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在我国,很多场合都需要律师的见证,例如某合同的签订、遗嘱的确⽴等情况下。

律师不仅是作为见证⼈,也是⼀种公信⼒的保证。

那么律师见证应遵循什么基本原则?您清楚吗?接下来店铺⼩编就给⼤家浅析律师见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欢迎阅读。

⼀、律师见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愿原则,即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见证。

2、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的具体法律⾏为及法律事件进⾏证明。

3、公平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的法律⾏为。

4、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配偶或本⼈、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

5、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6、保守客户秘密的原则⼆、律师见证程序1、与申请见证的客户谈话,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应当载明:询问⽇期、地点、询问⼈、记录⼈、在场⼈,询问事由,被询问⼈的基本情况,告知内容、询问谈话内容等。

询问笔录应当交由被询问⼈、在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捺指印。

笔录中修改处应当由被询问⼈盖章或者捺指印认可。

在询问笔录中律师应当告知被询问⼈律师见证的法律性质和可能产⽣的法律后果。

在此过程中,律师需对客户提供的材料进⾏初步审查,并结合客户的要求,判断当事⼈所委托的事项是否属于律师见证范围。

2、与客户签订见证委托合同,明确双⽅的权利和义务。

如对合同(协议)进⾏见证,应由当事⼈共同委托。

3、审查委托⼈提供的材料。

对委托⼈提供的材料认真地进⾏审查分析,是见证真实性、合法性的保障。

审查的内容包括:委托⼈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当事⼈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材料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委托⼈的意思表⽰是否真实。

如果律师认为不完善或者有疑义,可以要求委托⼈作必要的补充,或者进⾏必要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

审查材料的范围包括当事⼈的主体资格材料及申请见证的材料。

4、进⾏见证。

见证⾏为发⽣时,见证律师应监督法律⽂件的制作、复制,证明见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目的是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那么,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律师见证的时间应当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

第四条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

第五条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

第二章见证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六条自愿原则,即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行见证。

第七条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第八条公平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示,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

第十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十一条律师对客户申请办理见证的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三章见证业务的范围第十二条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一)各类经济的签订与履行行为;(二)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股协议等法律文书;(三)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四)各种委托代理关系;第十三条凡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应由律师见证的不得见证。

第四章见证的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第十五条律师同意受理的应当与客户签订见证委托合同,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必须经所主任审批。

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客户与见证律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接受客户委托后,所里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第十七条律师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一)涉及财产的见证,按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二)非财产的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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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合同见证业务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09-06 点击量:1001次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杨爱琴律师见证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或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在我国,律师的见证业务范围是有严格的限制的,主要集中于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的见证;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让股权协议等法律文书的见证;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的见证;各种委托代理关系的见证等民商事领域。

而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在实践中律师合同见证业务常见于其他见证业务。

但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对此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仅由各地律师协会制定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操作指引等规定来规范,而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同,导致律师在执行业务时所参考或遵循的标准不一致,从而带来许多问题。

那么律师在开展合同见证业务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本文将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
一、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就某一事项意思表示一致,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因此,律师受一方当事人申请或委托接受该见证业务,也应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从而使出具的律师见证书均能被双方接受及采纳。

二、对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合同见证业务的成功与否与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息息相关,因此对合同的以上三性进行审查是必须要做的工作。

(一)对合同合法性的审查
审查客户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我国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因此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如有发现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应告知当事人予以改正。

(二)对合同真实性的审查
1、不能仅以当事人自行提供的材料作为认定主体资格的依据,还要进行材料的调查核实。

律师在进行合同见证业务时,为了节省时间和精力,通常只是查看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来认定当事人的资格,这样往往给合同带来很大的风险。

因此,对主体资格除了形式审查,查看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之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

如当事人为企业,应当到有关机关部门去调查核实相关资质及情况,如工商登记情况,查看是否通过年检,有无注销等;税务登记,税务状况是否良好;如是特许经营产品,是否具有特许经营许可证等。

如当事人是自然人,应核对其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

2、查明自然人或法人的真实身份,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为代理人行使代理权限,核实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资格,代理权限的范围,这不仅需要代理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律师对委托书真伪进行核实,还要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核实。

3、客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对合同可行性的审查
首先,审查双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经营现状、以往合作情况以及其他客户对它的评价来确定合同履行的可行性。

其次,审查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约定完备清楚以及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语言表达是否存在歧义。

最后,查看合同是否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是否对其中一方不利,以及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免责条款。

三、不违背当事人的意志。

合同的权利义务责任是由当事人承担的,律师仅对见证业务承担责任,而不对合同最后是否履行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当律师在开展合同见证业务时,发现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以及合同的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在同意的范围内进行修改或补充。

除此之外,律师在办理合同见证业务时,所有的谈话内容制作成笔录,由当事人签字。

如遇到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必须上报事务所主任,由主任审批。

律师办理合同业务见证,通过对合同真实性、合法性、主体资格、合同条款等方面进行审查,推动了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对贸易往来及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但其仍存在不少问题,需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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