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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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制度)审批表
签发日期:年月曰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对员工体检流程的统一管理,加强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员工。实习生、非全日制员工除外。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为员工体检的具体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体检工作的安排、医院的选择、办
理体验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并对员工体检报告管理存档等具体工作。
3.2总经办负责人根据体验报告做出员工是否录用或调岗建议。
3.3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体检管理工作的安排。
4、实施细则
4.1体检项目及地点
4.1.1公司体检管理工作包括:应聘人员入职前体检、员工工作期间体检管理工作。
4.1.2员工体检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由公司综合管
理部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体检结果视为无效并且不予报销体检费用。
4.2员工入职前、在职岗位体检
4.2.1新聘非生产员工在入职报到前必须按规定到公司指定医院接受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壹
佰伍拾元(Y 150.00 )由个人承担,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凭发票予以报销,经体检合格
后方能录用。(发票抬头填写名称:重庆宏工机械)
4.2.2新聘生产工人在入职前可不进行体检,但确定进入试用开始前必须由本人到指定医院
进行检查,体检费用壹佰伍拾元(Y 150.00)由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方能正式
录用。
4.2.2.1在职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健康体检,在体检后未在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离
职,公司按照比例要求扣除健康体检相应比例费用。
4.2.3所有新聘员工健康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既往病史询问、肝功(6项)、血糖、肾功2
项、血常规、尿液分析、十二导联心电图、X光胸诱、基本检杳(内外眼耳鼻喉)、静脉真空采血及材料、体检表及结论等。
424凡经健康体检,查出患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职业病或其他有碍于公共卫生的新聘员工,一概不予录用或签约。
425凡隐瞒既往病史且疾病属于424条规定范围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4.3职业病检查规定
4.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凡经体检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包括打磨、铆焊等岗位新入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均要到符合条件的机构作尘肺、矽肺等项目的职业病鉴定,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
4.3.2检查时间规定。
新入职人员在入职前进行职业病鉴定。
在职人员工作期间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鉴定,时间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4.3.3检查程序内容及相关规定。
(1 )综合管理部指定负责统一带到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
(2)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经医院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进行复查,有助于判断疾病。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3)经检查结果有疾病的员工,应进行及时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责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到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4)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岗位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经治疗或修养后仍不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岗位调动或经协商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
4.3.4职业病鉴定报告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综合管理部拿到体检人员的职业病健康检查报告以后,正式将结果通知体检员工并由该员工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在一周之内将检查结果有工厂进行公示,员工可到综合管理部复印或咨询检查结果,凡是拒不接受体检结果或不原在体检报告上签字的以公示结果为准。
4.4其他岗位健康检查
4.4.1对公司从事食品生产的员工。例:食堂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检查项目同4.2.3规定。凡经体检合格者可按规定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
4.4.2其他岗位员工有必要进行体检的,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检查项目由综合管理部核定。
443参加过公司统一安排体检的员工,如:入职体检、职业健康检查及食堂员工健康检查的,不再参加公司员工年度常规体检。
4.5体检程序
4.5.1申请。生产部门待试工人员合格后,通知岗位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按照健康体检项目标准进行体检,由个人支付费用,待工作满一年以后按程序予以报销。
4.5.2通知。申请经总经办批准同意执行后,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地点,并通知体检人员相关注意事项,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4.5.3体检。体检人员服从带队人员指挥安排,严禁起哄、喧闹等。
4.5.4体检费用和体检结果处理
(1)凡是由公司统一安排的体检费用人民币:壹佰伍拾元(Y 150.00)由公司统一支付,个人不需要承担。(在公司满一年以上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若未工作满一年内离职,公司按照比例要求扣除健康体检相应比例费用。
(2)未经过申请程序,或自行在非公司指定医院接受的各类健康体检,其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4.6档案管理
4.6.1综合管理部应当为员工建立和保管员工健康档案,并根据员工性质分类管理,
内容包括:
(1)普通员工健康档案管理;
(2)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管理;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4.6.2综合管理部负责妥善保存员工健康档案,不得丢失。凡是参加职业病健康检查的员工应按员工每人单独建立档案信息,以便查阅。
4.6.3综合管理部应为员工健康信息的保密负责,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其他员工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