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学校工作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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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睿学校工作管理细则

一、“托管”服务工作管理

服务项目:午托、下午托、晚托、全托、寒暑假托、临时托、幼小衔接学习班等

服务宗旨:让孩子开心,让家长更放心

为加强对北京杰睿(大连校区)连锁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维护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我校“托管”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我校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宣传,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咨询工作,让家长明白“托管”服务工作的目的与意义。

2.“托管”服务应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需求和意愿,不得强求学生必须参加。

3.“托管”服务开始两周内,我校设专人建立“托管”学生档案,编制“托管”班学生名册。

4.“托管”时间为每周一、二、四、五下午放学后一个半小时左右及每周三中午放学后四个小时左右(除节假日和学校重大活动外)。“托管”期间学校安排管理人员加强管理。“托管”服务开始后,学生进出学校时进行考勤登记,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如果学生确有实际困难,未能按时离校,我校要设立专门教室并安排专人管理。

5.我校要采取多种途径实现与学生、家长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诉求。

6.“托管”服务工作实施封闭管理,安装监控设备,落实必要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且录像保存期不低于30天,并购置必要的防卫器材。

7.我校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一)教师和工作人员职责

1.教师和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清洁。

2.教师要做好学生的考勤交接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3.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

4.主动并经常与学生家长或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二)学生守则

为了给您的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促使他们学习进步,身心和谐发展,请家长积极配合,督促孩子们做到以下几点:

1.学生学校放学途中在我校教师的带领下,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进入“托管”服务相关活动教室,学生应在规定范围内活动,有事须向老师或工作人员请假。室外活动时,要注意安全,听从指挥。

2.学生要尊重工作人员,服从管理;要讲文明礼貌,不讲脏话,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帮助。

4.文明进餐,不浪费粮食。

4.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随意拿走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及时归还。

3.端正姿势、认真完成作业,回家后请家长再次检查孩子的作业并签字。

4.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出勤,请家长向托管老师请假。学生请假或事先接走、自己单独回家等情况必须提前告知托管老师。如因此造成一切意外,由家长负责。

(三)学生托管费用及相关规定:

1.学校按期收费(一个月为一期),每期托管费用请于每月初一周内缴纳。定位费、报名费为50元,抵接下来的托管费用,不来者不退。

2.相关托管费用:

周一、二、四、五下午托加周三中午托(不含餐,不含接送班车):元/月

幼小衔接学习班(周一至周五,接送+午餐+晚餐):元/月

临时托:元/月、元/天

晚托:元/月、元/天

寒暑假托:元/期、元/天

餐费:元/月(学期)、元/天

元/月(寒暑假)、元/天

接送班车:元/月(学期)、元/月(寒暑假)、元/天

注:①插班生按照实际课时数收取学费、教材费、餐费等

②接送只限于学校、学生家、和我托管中心;且各地点在我校半径2km范围内。

3.费用实行多退少补,各类原因放假跟随学校一致。

(1)连续一周未来托管中心退费如下(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午托退:元/天;下午托退:元/天

幼小衔接学习班退:元/天;晚托退:元/天

寒暑假托退:元/天

(2)学生托管时间:

中午托:11:45-19:00

下午托:15:20-19:00

晚托:19:00-21:00

幼小衔接学习班:8:00-15:30

寒暑假托:7:45-16:30

4.学校办理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剩余学费=学生所缴纳的费用-已消费的费用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学生所得退款=学生所缴纳的费用-已消费的费用-学生所缴纳的费用*5%

(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①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

②学生因为自身主观的原因或者其他非生理原因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

开班前学员可全额退还学费;

课程开班学员已上课不足三次的,退还收取学费的80%;

已上课超过三次(含三次)不足半期的,退还收取学费的50%;

上课超过半期的,均不予退费。

(4)多人联报,若其中一人退费,剩余学员需要补齐费用;

(5)本机构有权更改学费或进行学费优惠服务,如学员报名时所缴学费与后期学费有差异,应按报名时情况处理。

5.以下情况校方不予退费:

(1)一期课程因学生自身原因(忘记上课、30分钟以上的迟到、早退等)导致无故缺勤次数累计5次以上,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不单独补课,校方只能安排插班补课;

(2)学员退学需提前3天申请;对于安排好上课时间且已经开课两次的学员,如果临时变动,不管什么原因无法上课者,此课时费不退;

(3)办理退学时如购买材料及服装费等不退;

(4)考前集训班、期末冲刺班一旦开课不予退班退费;

(5).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上课,申请退费的情况,则一律不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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