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风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我国企业OFBI面临的风险
1 东道国的政策及监管风险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所在国的外资准入条件,鼓励和限制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对外商造成影响。近几年来,许多国家出于保护自身产业等原因开始出台对应的监管和限制性措施,主要涉及企业环境保护、劳务许可、注册、企业采购、控股权、税收等。由官方数据统计,88.94%的中国对欧美发达国家半导体、电子设备的并购项目遭到当地监管部门直接否决。绝大多数集中在2017年。这些国家阻扰原因通常都是“为了国家安全”,“保护当地产业发展”。例如,在2019年5月15日,美国总统以外国竞争对手对美国信息通信技术造成威胁为理由,将华为以及70家负数公司纳入实体清单,阻断美国企业对华为的供货,实施制裁。而在2016年,“实体清单”曾让在美国进行直接投资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在短短几天内进入休克状态,中兴通讯最终被迫和美方达成和解。
2 国有化风险
国有化通常伴随国家独立、革命、制度发生变化而产生的,是国家对境内所有外资财产实施全面接管的危险,且可能对外资企业没有任何经济赔偿。国有化风险直接威胁着外资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着被投资国的吸引外资环境。目前对于国有化的赔偿原则国际上主要有全部赔偿、不予赔偿和适当赔偿这三种。全部赔偿又称赫尔原则,对被国有化的外资投资者赔偿全部损失。但若外资投资者被国有化后以不予赔偿这种方式对待,则得不到任何的经济补偿。国有化风险对外资企业来说具有无法几乎逆转的特点,一旦东道国对外资企业实施国有化,外资企业将对此几乎没有办法。例如,2016年的2月22日,津巴布韦政府以现存于津巴布韦的矿业公司实际上是在掠夺国家资源和财富为理由,因此国家必须要垄断并掌控整个钻石行业,津巴布韦境内的砖石矿都面临着被收归国有的风险。Kimberley Process历史资料显示,津巴布韦是世界上第八大的钻石产出国。津巴布韦政府此次国有化的实施将影响到来自世界多国外资投资者,包括中国、南非、俄罗斯等的投资数额,总计数亿美元。企业即将遭受巨大损失,但自身却对此几乎无能为力。
3 社会文化风险
我国在外国进行直接投资时,企业内外部文化的交流、冲突、融合在所不免。员工经常需要面对宗教氛围浓厚的文化环境,这与我国国内文化形成鲜明的对比。社会文化风险一般在短期内不会对投资者造成直接的影响,但是长期来看,社会文化风险会以间接的方式对投资者造成潜在影响。对外直接投资时所面临的社会文化风险主要可以归为宗教矛盾、风俗差异这两类。宗教矛盾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风俗差异体现在一些国家的职工工会地位与中国的工会组织存在明显差异。2004年国内首个汽车企业海外并购的案例,上汽为了获取双龙在SUV汽车的品牌效应和核心技术耗资5亿美巨额收购韩国双龙汽车。上汽由此掌握了双龙汽车51.33%的股权。对双龙汽车拥有了绝对的控制权。但好景不长,上汽很快就陷入了长久的罢工风波。职工工会为了提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抵制裁员发起了罢工。导致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工会斗争在韩国制造业环境下司空见惯。但是在从上海来的大股东代表的眼里,工会活动是他们决策管理巨大的障碍。他们无法理解在公司讨论会上和和睦睦的员工们,当他们坐到谈判位置上用劳工代表的身份居然会以不同的态度去面对他们。前前后后三次工会斗争后,再加上罢工,双龙汽车业绩严重下滑,元气大伤。对上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最终上汽没有从双龙的品牌效应中获利也没有获得核心技术。可以说,上汽未能成功收购双龙汽车的原因是,上汽无法处理东道国的工会所导致的意外状况,以及无法及时采用有效的策略与双龙工会谈判。这次轰轰烈烈的收购给想对外进行直接投资的中国企业上了一课。
4 政局稳定性风险
东道国政局的稳定性,是我国对外投资项目必须衡量的风险之一,若不好好应对,会使投资项目深入虎穴,可能直接导致投资项目中途流产或者彻底失败。政局稳定性带来的影响对企业的打击是巨大的,将给企业带来难以逆转的后果,并且随之伴随着巨大的经济损失。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近一半的国家都是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它们的民众处于政局动荡、无社会秩序、战乱和武装冲突频繁的环境下。这些都对投资企业的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造成直接的威胁。在我国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对被投资国的政局稳定性是不得不评估的风险之一。
5 对应措施建议
面对东道国政策监管风险,企业应该规避敏感行业。例如,近年来很多国家以安全理由否决了中国企业对其进行的电子电信一起设备制作业的直接投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表示,2016与2017年中国企业在该行业的直接投资失败额均超过了200亿美元。而在之后的2018年对该行业的直接投资项目大多进入观望或者缓行的阶段,因此失败交易额降低到了11.4%。另外,企业应避免直接投资于对外资监管政策对本国严厉的东道国。例如,可以对美国的投资可以以“一带一路”地区的投资来替代。
面对东道国国有化的政策。以投资国的角度,投资国可以通过建立对外直接投资的保证制度为本国的投资者提供法律保护。另外,投资国可以同被投资国签署双边条约,用该条约对彼此外资投资者起到保护、约束作用。以投资者的角度,在投资准备的前期就应该对东道国对外资的政策、条约进行充分详细的分析,做出最优于自己的决策,将风险控制到最小。而当东道国的国有化风险已经危及投资主体的经营及生存时,且几乎没有有效措施进行解决时,只能尽早止损,从东道国撤资,尽可能的将损失减少到最少。
面对社会文化风险,对于进行直接投资的投资者来说,全面了解东道国的宗教信仰、禁忌、历史传统、社会风俗、交易惯例并将此对本国的文化进行比较分析是必做的工功课。顺应东道国文化背景并结合中国的传统优良文化进行创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对外投资企业的良好形象。
面对东道国政局稳定性风险,企业应当在投资前分别从当地居民、当地生产情况、当地政府、当地社会秩序的角度进行综合评估。解决这类问题的最好途径就是利用当地资源——当地的合作者,他们在当地国家往往具备不错的影响力和丰富的资源,能够帮企业在当地的发展,同时搞好公共关系。
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面临的风险与进行对外间接投资的风险截然不同。为了保证企业的投资效益,企业更应该控制好所要面对的风险及应当采取的对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