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7年度内审
内部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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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检验检测机构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和可靠性,有必要对其进行资质认定。
内部评审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可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提高其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因此,制定,对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版)(原创实用版)目录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背景和意义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内容概述3.释义的详细内容4.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影响和指导意义5.总结正文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背景和意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由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著,中国质检出版社和中国标准出版社于 2016 年 11 月出版发行的一部行业标准。
该准则的出台,是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发展。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内容概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总则: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目的和依据,以及相关术语和定义。
2.资质认定条件:详细阐述了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包括组织结构、人员素质、设备设施、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
3.评审要求: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
4.评审准则:具体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
5.资质认定期限和延续: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有效期限和延续要求。
三、释义的详细内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是对准则的每一部分内容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以便于检验检测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准则。
释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总则:解释了本标准的目的、适用范围、依据等基本信息。
2.资质认定条件:对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人员素质、设备设施、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
3.评审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要求和评审程序进行了详细阐述。
4.评审准则:详细解释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
四、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影响和指导意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实施,对检验检测机构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指导意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版)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精品文档,超值下载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 评审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Word应用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而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 检验 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GB/T GB/T GB/T 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 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 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 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 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 查和考核。
3・4公正性impartiality 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3・5投诉complaint 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 评审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rbt 2142017与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不同之处
rbt 2142017与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不同之处作者朱志良国家认监委近日颁布国认实〔2018〕28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从6月1日起启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替代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及释义》。
新旧之间有哪些不同呢?1 检测检测机构可使用聘用人员2 可使用租用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可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储存条件进行控制;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
3 分包有变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改为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
删除“书面”两字。
增加: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
4 方法有变标准方法的证实,修改为:标准方法的验证。
可以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需要确认,明确了确认的做法: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作为确认证据的信息:使用的确认程序、规定的要求、方法性能特征的确定、获得的结果和描述该方法预期用途的有效性声明。
验证: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确认:对规定要求是否满足预期用途的验证。
5 不确定度有变什么时候需要做不确定度?有具体的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给出相应检验检测能力的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案例。
检测检测机构可在检验检测出现临界值、内部质量控制或客户要求时,需要报告测定不确定度。
6 质量控制手段有变质量控制的手段由定期参加能力验证与机构之间比对两种方法扩展到N种方法:可采用定期使用标准物质、定期使用经过检定或校准的具有溯源性的替代仪器、对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运用工作标准与控制图、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保存样品的再次检验检测、分析样品不同结果的相关性、对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的比对、机构内部比对、盲样检验检测等进行监控。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最新内审检查表
是否建立了监督工作程序。是否制定了监督计划,监督的重点尤其是在培人员、新上岗人员、结果不满意的人员或操作关键项目的人员是否进行了监督。
监督员的数量和专业领域能否覆盖能力围,是否有任命文件,监督员是否符合条件要求。
2、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核查、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员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的状态或有效期。
设备在投入服务前是否进行校准或核查并确定满足使用要求;
现场仪器设备是否有状态标识,标识容是否满足要求。
5、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当需要时,是否建立设备期间核査程序,是否编制了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书,是否制定了设备期间核查的计划及有效实施并保留了相关记录。
6、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或标准物质包含的参考值,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数据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4.4.1
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验、检测的全部设备,其量程、准确度等是否满足要求。
检验检测的设施是否能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2、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
机构应以文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等方式确保不录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检验检测人员。
4.1.5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保持一致
精品课件
5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 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 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 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 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 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 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 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 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 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 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 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精。品课件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 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 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 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 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 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检验检测 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 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 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 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 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 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 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精品课件
4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 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 德,承担社会责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遵循客现独立、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 责任
1 1
新增内容
增加ISO17025条款: 6.2.1 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 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实 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精品课件
260
2019年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审核资料(RBT214-2017内审资料)
2019年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审核资料(RBT214-2017内审资料)1.2019年内部审核计划2.内部审核实施计划3.内审日程表4.首末次会议记录5.首末次会议签到表6.内部审核检查表7.内审不符合项总结表8.内审不符合项报告9.内部审核报告2019年内部审核计划受控编号:****************** 共页第页内部审核实施计划表受控编号:********* 共2页第1页********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第****号实验室各科室: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和本实验室质量体系计划的安排,拟于2019年***月***日至***日进行2019年度****月份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现将内审实施计划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表内容结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报告等体系资料做好准备,迎接内审。
审核目的:审核2019年本公司的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并为质量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审核要求:采用集中式审核,要求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做到严格、公正、客观。
审核范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各要素涉及的实验室各部门。
审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质量体系文件【例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试验标准等。
审核时间:2019年****月****日至***日审核组:组长:****审核组成员:*****(技术负责人、*****)、*****(检测一室主任、内审员、监督员)、*****(检测二室主任、内审员、监督员)、****(业务室主任、内审员)、******(内审员)。
首、末次会议参加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成员、设备管理员、内审组成员。
内部审核日程表:编制:审批:日期:2018年X月15日会议概要栏不够记录时,可添加附页。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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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内部审核概述
五、内部审核的频次 内审的频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所开展内审活
动的次数。一般来说内审工作每年一次,并且要 覆盖管理体系的所有要素和检验检测的所有部门 。这种审核又称为常规审核;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适当增加内审频次: ——出现质量事故或客户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 ——内部监督连续发现质量问题; ——检验检测机构组织结构、人员、技术、设施 发生较大变化; ——第二方或第三方现场评审前。 这种审核又称为特殊内审。
进行质量控制) 5.计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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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
(三)具有培养内审员能力的三个方面 工作经历、内审员培训、审核经历是培养
审核员能力的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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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
三 对内审员的管理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内审员的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是一项行政许可工 作,对检验检测机构内审员的管理是行政许可的 一项重要内容。
——审核的系统性:审核活动有程序可依;对审核活动先 行策划,制定活动计划,依计划进行;按规范有步骤地进 行,同时要注意掌握和总结审核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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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内部审核概述
一、内部审核定义 内部审核审简称“内审”,是检验检测机构自
身必须建立的评价机制,通过内审对所建 立的管理体系、实施过程及其实际运行的 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的、定期的审核 ,从而保证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和持续改 进,积极寻求改进的机会。最大限度地满 足《准则》的要求和本单位的管理需求。
2.明确内审组的人员组成
3.明确内审组成员的审核分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序号评审内容序号BR/T214-2017内容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通用要求序号评审内容序号BR/T214-2017内容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在当今社会,检验检测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因为它们的认证结果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安全。
然而,由于市场上存在各种各样的检验检测机构,消费者往往难以判断它们的资质和认定准则。
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至关重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应当包括对机构的实力、设备、人员素质、管理体系等多方面的全面评估。
只有当这些方面都得到充分考量,才能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还应当注重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只有保证了独立公正,才能避免出现利益冲突,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规范的准则还应当着眼于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在技术规范日新月异的今天,机构应当具备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并不断更新设备和技术,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时效性。
在我看来,建立一套科学、公正、更适合市场需求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应当是全面的、公正的、专业的。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我认为,制定和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更为完善的准则,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文中,我就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启发。
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细节部分。
在评审准则中,应当对机构的实力进行严格评估。
这包括机构的资金和设备情况,以及人员素质和规模。
只有确保机构具备充足的资金和先进的设备,才能够开展高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
人员素质和规模也是评估机构实力的重要指标,只有配备了专业化、高水平的人才团队,才能够保证检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根据新准则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程序文件如下:一、评审准则的制定1.确定编制评审准则的目的和范围,明确评审的目标和要求。
2.成立评审准则编制工作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相关机构代表组成。
3.对现行的评审准则进行梳理和汇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需的更新和调整。
4.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综合分析和考虑。
5.在编制过程中,定期组织工作组的会议和讨论,以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二、评审准则的内容1.评审准则应包含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各个关键方面的规定,如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人员素质、仪器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
2.评审准则应根据不同的检验检测项目和领域,具体规定相应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
3.评审准则应综合考虑国内外的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发展趋势,以便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和更新。
三、评审准则的修订和更新1.监测检测机构应定期对评审准则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法规和技术变化。
2.在修订和更新过程中,应充分吸收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合理的调整。
3.修订和更新后的评审准则应及时向各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发布,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四、评审准则的执行和监督1.监测检测机构应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主动参与评审,配合评审组的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和整改报告。
2.监测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和自我评估,确保自身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
3.监测检测机构应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抽样检查,及时整改不符合评审准则的问题。
4.监督机构应组织专业评审组,定期对监测检测机构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以上是新准则要求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程序文件。
这些程序文件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质量和效果,保障监测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也能促进检验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7
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局长2015年4月9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7年度内审
基础设备、检测设备、办公场所完备、环检车间配备气压、温湿度监测。未发生检测场所外检测或抽样
4.3.3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
标准查新记录、环检车间配备气压、温湿度监测
√
1、最高管理者签订质量承诺书、公正性声明
2、最高管理者确保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转向技能、基础设施、技术、财力资源,并承担质量管理最终责任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2017年内部审核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检查表
条款
评审内容
内审结论
内审记录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缺此项
不适用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
检验检测人员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证上岗,并经公司授权、能力确认、人员监督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
乐至县天池镇新观音村4组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7
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2015年4月9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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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应覆盖检测全业务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
独立法人机构组织机构框图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
公正性声明
4.1.4
√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4.4.3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4.3.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
《安全和内务管理程序》
4.4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
1、最高管理者签订质量承诺书、公正性声明
2、最高管理者确保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转向技能、基础设施、技术、财力资源,并承担质量管理最终责任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技术职称
4.2.4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
授权签字人具有相关技术职称,并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定,未发生非授权签字人签字
4.2.5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
基础设备、检测设备、办公场所完备、环检车间配备气压、温湿度监测。未发生检测场所外检测或抽样
4.3.3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
标准查新记录、环检车间配备气压、温湿度监测
√
检验检测人员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证上岗,并经公司授权、能力确认、人员监督
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
乐至县天池镇新观音村4组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2017年内部审核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检查表
条 款
评审 内 容
内审结论
内 审记 录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缺此项
不适用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
检验检测人员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证上岗,并经公司授权、能力确认、人员监督
4.2.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
1、《人员培训程序》
4.2.7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
1、《保证公证诚信程序》
2、检测人员签订从业承诺书:1)严格按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2)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3)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
《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保护程序》
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2.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
检验检测设备配备满足要求,未发生使用非本机构设备
4.4.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
1、《人员管理程序》
2、全员劳动合同已签订
3、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确认、能力确认、检验检测人员授权文件发放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