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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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
工作责任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分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履行工作职责: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大胆开展,敢于负责,不得推诿;属于需要汇报、协调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3、实行层次管理:机关各项工作由书记负总责。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各副书记分管具体工作;副书记、副主任及工作人员对书记和政法委负责。
4、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事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报县委审定。
5、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要分工不分家,及时沟通,相互理解,协调配合,团结奋斗,发扬团队精神,形成合力。
6、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政治、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纪律、法律等方面的责任追究。
考勤及休假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溜班脱岗、玩电脑游戏等。要讲团结、讲文明、讲高效,共同促进机关文明和谐。
2、严格执行病(事)假制度。病(事)假要按程序报批,副书记要向书记请假,科室副职和科员要向分管副书记请假;3天以上的,要上报书记同意;全年病(事)假超过7天以上的,原则上冲抵个人年休假时间;未经程序报批准假的,视无故旷工论处;无故旷工3天以上或不服从领导安排离岗3天以上的,取消年内评先资格;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3、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拟年休假的,要在一个星期之前向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报书记同意后,才允许休假。原则上一个科室不得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年休。年休人要保持通信畅通,必要时,要根据安排返岗工作,休假时间顺延,或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另行安排休假。
值班制度
1、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备勤制度,每周轮流由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班之日的一切事务。
2、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备勤由办公室安排并公布名册,每天有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搞好值班交接,遇有重大情况或紧急任务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4、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接待好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好紧急事件。
5、值班人员必须管理好当日报刊、杂志、文件,及时处理好急件。
6、当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由办公室或个人做好调班衔接工作,不得缺席。
7、值班备勤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做到不铺张浪费、不虚报浮夸、不假公济私,加强财务监督,严守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各项经费。
2、严格财经审批报销制度。一切经费开支应有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经五笔会签后方可报销。
3、及时结清各种账务。汽车维修、接待、购物、旅差等各项经费支出,事后应及时结帐、填报,一般每季结清一次,无特殊情况,过期一律不报。
4、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
5、严格来人接待和采购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会计统一购置,500元以上物品,必须由书记审批同意后,由会计统一购买。大宗采购报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来人接待统一由专人负责。
6、各科室需复印、打印的材料,经办人应及时在文印社结帐单上签字,否则不予结帐。
车辆管理制度
1、机关车辆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书记归口管理和安排,在县域内公务用车,应提前告知分管副书记;在县域外公务用车,应向书记请示。
2、机关车辆一般不外借,不派私人使用。如因特殊情况使用的,须经书记批准。
3、司机驾车必须做到热情、周到,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违章驾驶,不私自出车。对车辆的修理与保养必须先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维修与保养。
4、司机要爱护车辆,勤清洗、勤维护,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严禁公车私用。司机实行坐班制度,无公务用车期间,人车一律在机关待命,无事项不得私自外出。
文电及印章管理制度
1、机关所有来文来电先由办公室统一收发登记,然后由办公室根据发文范围和内容,送分管副书记。
2、重要来文、来电,要先送书记阅示,然后再按阅文范围送阅,并迅速周转办理。
3、强化内部保密工作,认真管好密电、密件管理,确保不发生内部泄密问题。
4、机关文件的制作,要讲规范、讲程序,各类发文必须经领导签批后才可印发。
5、单位印章由办公室集中存入保密柜统一管理,用印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应做好用印登记,严禁滥用印、私自用印。
会议制度
1、各级党政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按单位具体分工通知参会者。
2、大型、综合或重要会议,要建立会议台帐,需要成立会务组的,由相关业务科室拟出会议方案和议程安排表,由分管副书记牵头成立会务组,统筹安排,分工合作。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规范办会、精简办会、高效办会。
3、书记办公会:无特殊情况,每月召开一次书记办公会。主要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全县政法、综治、维稳、执法监督工作、机关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项,由书记主持召开,所有副书记参加。办公室负责作记录。
4、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召开时间,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主要是组织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和部署工作。会议由主要领导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并作好会议记录,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学习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党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除自学以外,每月安排两天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月初和月底进行。
3、端正态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认真作好学习笔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
4、要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间一般不会客、不接电话,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得随意离开会场,确遇上级领导以及基层有关部门的同志来接洽工作,须向主持人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5、每个干部职工要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年内要精读五篇以上必读书目,完成两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
6、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联系自己工作实际,认真写好个人学习总结和学习体会,全年每人所写的学习心得不得少于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