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ppt课件
《具体行政行为》课件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制度
。
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具体行政行 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但不包
括国家行为和刑事司法行为。
行政许可案例
总结词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经 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特定活动的 行为。
详细描述
行政许可案例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办 学许可、医师执业许可等。这些案例 展示了行政机关如何依法对特定行业 或活动进行监管,保障公共安全和公 共利益。
行政强制案例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目标,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行为等进行强 制执行或者强制措施的行为。
政行为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
制定主体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的制定主体是行政机关 ,而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主体是立法 机关或行政机关。
调整范围不同
效力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只在特定事项和对象上 具有法律效力,而抽象行政行为则在 整个行政管理领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
具体行政行为只针对特定的事项和对 象,而抽象行政行为则针对不特定的 事项和对象。
03
国家赔偿的程序
国家赔偿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赔偿等阶段,一般适用特别程序
,需要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鉴定。
05
具体行政行为案例分析
行政处罚案例
总结词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 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案情1介绍:原告:葛军,东方贸易公司销售员。
被告:某区公安分局。
某市公安局为整顿交通秩序,于1990年10月发出通知,要求在1990年底满两年审验的各类机动驾驶员进行交通规则和驾驶技术合格考试,并进行身体检查;合格者换发驾驶证,不合格者不能换发驾驶证。
该市东方贸易公司推销员葛军(男,24岁,身高1.74米),同年11月初先后参加了市公安局组织的交通规则和轻便摩托车驾驶技术的考试,均取得优秀成绩。
11月中旬到市公安局指定的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左右眼裸视1.5,五色盲,听力正常,无任何疾病和身体缺陷。
体检结论:身体健康,符合机动车驾驶员的条件。
1990年11月22日,葛军持考试成绩单和体检表到该市郊区公安分局换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区公安分局按该区人民政府的规定,要求葛军先交纳风险保证金240元,才能更换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葛军于同年11月24日以“其符合法定条件,区公安分局不依法给其换发驾驶证”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区公安分局给其换不给其换发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是违法的。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四)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责令区公安分局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葛军换发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案例1点评:这里限于评析: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律属性及合法行使的条件。
在本案中,国务院1988年3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责。
综上,人民法院判决限期区公安分局给予葛军焕发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是正确的。
案情2介绍:1990年4月21日,吕X X的公公王X购买了座落于X区环城路24号的一幢二层楼房,并于同年办理了该房屋所有权证。
1991年5月2日,吕X X与王X之子结婚,此后吕X X与王X 之子便在该房屋居住。
1993年9月,X区环城路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多次要求王X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王X因经济困难未及时交纳办证的有关规费。
吕X X在未经户主王X同意的情况下,主动交付办证规费216元,并要求将证书上的户主姓名填写为“吕X X”,环城路土地管理所便在登记发证时将该房户主姓名写为吕X X。
行政法课件:具体行政行为
三、基本原則 1.許可法定; 2.公開、公平、公正; 3.便民、效率; 4.權利救濟;
三、基本原則
5.信賴保護; 第8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
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 政許可。
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 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 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6.許可不得轉讓; 7.監督檢查原則
案例一:杜寶良交通違章巨額罰款案
1993年來京務工的杜寶良一直做販賣蔬菜生 意,2005年5月23日,杜寶良偶然得知自己駕駛 的長安輕型運菜貨車被“電子眼”記錄105次違 章,地點都是在每天經過的北京市西城區真武廟 頭條西口,違章內容全是在這條路上闖禁行標誌 。結果是被交管部門扣罰210分,繳納罰款 10500元。
2.失效
行政行為主要因下列情況而失效:
(1)撤銷。指已生效的行政行為,因其存在違法事 由而由有權機關依法消滅其法律效力。被撤銷的行政 行為,視為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2)廢止。指已生效且合法成立的行政行為,因其 不適應新的情況而由有權機關依法消滅其法律效力。 引起廢止的原因,一般是作出行政行為後,情況發生 了變化,已經沒有必要讓該行政行為繼續發生法律效 力。被廢止的行政行為本身並無違法或者不當,因此 該行為自廢止之日起不再生效,而廢止前的行為後果 依然有效。
說明:05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答復認 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屬於具體行政行為。
3.確定力 確定力又稱不可改變力,是指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就具 有不受任意改變的法律效力。這是公定力引申出來的一個 重要法律效力。既然行政行為具有公定力,因此非由國家 有權機關經法定程式,就不得隨意改變該行為。所以,行 政行為的確定力是以其公定力為前提的,是公定力引申出 來的一個重要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PPT课件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
• 【基本涵义】对相对方的同一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 以上同类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 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问题】如何理解“同一”违法行为? • 性质相同的几个违法行为是否是同一违法行为?比如惯 偷,多次骑车带人。 • 一个行为违反一个行政法律规范,似乎毫无疑问。但是, 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行政法律规范时,这是不是同 一违法行为呢? • Case:无照商贩在马路边上摆摊卖食品
2、特征
主体是行政主体
对象是行政相对人的财物和人身
自由
目的是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
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行政强制的分类 (一)行政强制执行 1、概念 又称执行性强制,是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 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 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 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 的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2、分类 直接强制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作出的主体;制裁的对象; 采取的形式;行为的性质; 依据的法律规范;救济途径 (二)行政处罚与刑罚 权力性质;实施处罚的主体; 适用的条件;程序;处罚的种类 (三)行政处罚与执行罚 性质;目的;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一事不再罚原则 解读 “一事不再罚原则”
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强行拆除胡甲的房屋 是否合法?
第四节 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 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 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 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特征 1、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 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 2、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 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 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 成犯罪的行为 4、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 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 行为
第六章行政行为《行政管理学》PPT课件
6.3 行政强制
第6章 行政行为
6.3.2 行政强制的种类 1)行政强制措施
(1)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 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 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 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6.1 行政行为概述
第6章 行政行为
6.1.4 行政行为的效力 1)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 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就是行政行为能否产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需合法,只有具有主体资格 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行政活动,其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2)职权要件。职权要件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享有作出该行政行 为的法定职权。 (3)内容要件。内容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内容必须合法。 (4)程序要件。程序是保证行政行为正当、合法的必要条件,行政行为必须按照 法定程序进行才能合法成立。
6.1 行政行为概述
第6章 行政行为
6.1.4 行政行为的效力 3)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变更与消灭
(2)行政行为的撤销。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行 为,发现其违法,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使行政行为向前向后均失去效 力,视为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存在。 行政行为的撤销通常需要具备下述理由之一:
6.2 行政处罚
第6章 行政行为
6.2.1 行政处罚的概念及特征 1)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6.2 行政处罚
第6章 行政行为
6.2.1 行政处罚的概念及特征 2)行政处罚的特征
(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是针对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3)行政处罚的目的既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 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使其以后不再犯。 (4)行政处罚是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构成 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优选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合同
【缔结合同的方式】
(1)招标 ; (2)拍卖 ; (3)邀请发价; (4)协议(直接磋商) 。
二、行政合同的履行
【行政主体的权利】 (1)要求对方当事人本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2)监督和指挥合同履行的权利; (3)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 (4)制裁权; (5)强制执行的权利。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 某省公路局为了修建一条高速公路,与某道 路建筑公司签订协议。双方约定,由该道路建筑 公司自筹资金并负责修建高速公路;自高速公路 修建完毕五年内,由道路建筑公司按物价部门批 准的收费标准向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收费,作为 其收回投资和利润的回报。试问: 1.省公路局与道路建筑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 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为什么? 2.如果因为城市建设原因,在高速公路修建 完毕第二年,政府就宣布原高速公路附近将扩建 为城市的新飞机场,该高速公路不再使用,那道 路建筑公司是否可以得到补偿以及通过什么途径 获得补偿?
4、救济方式不同:行政合同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 讼进行救济,而民事合同当事人则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 济。
【行政合同的主要形式 】
1、科研合同 2、国家订购合同
3、行政征收合同(城市建设、土地管理、 交通运输等领域)
4、国有资源的用和开发利用合同 5、公益事业建设投资合同 6、企业承包管理合同
✓ 行政合同的特征
✓
✓
✓
返案例
行政合同的主要形式 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
履行行政职能; 3、行政合同是一种双方行为,以双方意思表示
一致为前提; 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
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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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宜设置行政许可的事项,即“四个”优 先:
•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 3、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 式能够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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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0年,郑州市政府制定《馒头生产销 售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生产、销售馒头的 单位和个人,均要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 的,发给《馒头生产许可证》,为此成立馒头 办。
行政许可法第2条: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 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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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政许可的特征
• (1)行政许可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 主体
• (2)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 行为
• (3)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解禁的 行政行为
• (4)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 (5)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1、实施许可各环节,保护当事人陈述、申辩 权;
2、需要听证的事项,必须告知其权利,允许 申辩、质证;
3、不服行政许可,可以复议、诉讼; 4、 因许可违法,造成损害的,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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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赖保护原则 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 护。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生效的许可;确需改变的, 应给当事人补偿。内含:
神,影响整个社会 的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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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过滥的许可制 度的保护不利于企 业生产水平和产品 质量的提高;
(4)不加以法律规 制容易引发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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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
1、概念 行政主体依据相对人的申请,审查后认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6第六章-行政行为.ppt
(3)由上级行政主体行使监督权予以变更和撤销。
(4)经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撤销和变更。
(5)因发现确有错误,由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 体自己变更和撤销。
3.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 立、生效后,其内容对有关对象产生法律上的约 束性,有关对象都必须遵守和服从,否则将要承 担法律后果。行政行为的这种拘束力主要表现在 以下两个方面:
不要式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法规范没有要求产生法 律效力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行政行为。
七、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又称主动行政行为或积极行政行
为,它是指行政主体无需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就能 根据自身职权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依申请行政行为,又称为被动行政行为或消极行 政行为,它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提出 申请后才能被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1.公定力。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 作出,一般都被推定为是合法有效的,任何个人 和组织都应予以尊重和服从。
2.确定力。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也称不可变更力。 指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 非法定主体不可随意变更和撤销。行政行为依法 被改变的情况主要是:
(1)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予以撤销。
(1)对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2)对行政主体自身的拘束力。
4.执行力。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指行政行为成立、 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强制手段使行政 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但需要明确的是:
①行政行为具有执行效力,并不等于行政行为都 必须强制执行,如果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了行政 行为所要求的义务,就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
1.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导致犯罪。 (2)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3)不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4)行政主体受行政相对人胁迫或欺骗而作出的行
行政合同课件.ppt
(二)实质标准 1、合同的内容 行政合同的内容是指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即行政合同的
法律关系。
2、合同的目的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签订行政合同的的目的是
为了实现行政公共管理的目标,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为 了自身的利益。
3、合同的意思表示 行政合同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机关单方面决定的行 政管理方式,行政合同具有民事合同的契约自由精神,行 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可以与行政相对人进行充 分的协商,通过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以及申辩,理解行 政相对人的意志,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合意。
我们认为,行政合同在不同宪法、法律相抵触,遵守法定权限和 程序的前提下,可以以民事合同的基本原则为基础建立自己的 基本原则:
第19页,共35页。
(一)契约自由原则 行政合同的契约自由原则实际上是“契约有限 自由原则”。根据该原则,双方必须在合意的 基础上形成合同,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合同的 形成
(二)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的涵义非常广泛,在这就简单地认为 是诚实不欺、信守诺言。该原则作为民事合同 的基本原则,在行政合同中可以适用,但在一 定情况下有例外。
二、行政合同的作用 (一)对行政机关而言,既可以更好的行使行政
职能,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又可以因合同 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性而避免相互推诿
(二)对行政相对方而言,既可以使他们发挥积 极性和创造性,又可以使合同争议发生后,解决 有依据。
第17页,共35页。
三、国外行政合同制度简介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合同制度历史长,且发达。 如,在法国,行政机关既可以依私法签订民事合 同,如购买办公用品、租赁房屋等,也可以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行政合同。此种合同适用行政 法的规则而不受私法支配,其诉讼关系也由行政 法院管辖法国:普适的特权。法国行政法理论和 判例认为,即使契约当事人间事先没有约定,亦 不影响行政机关在行政契约中享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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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而 签订民事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2、目的不同:签订行政合同主要目的或占支配地位的目的 是为了实施行政管理。而签订民事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为实 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
3、主体的地位不同:民事合同双方地位相同,而行政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完全平等的,行政合同的不平 等性表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机关对签订合同具有强制 性,行政主体具有单方面解除、变更合同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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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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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案✓例
行政合同的主要形式 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 行政合同与民精品事课件合同的区别
【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 ,履行行政职能; 3、行政合同是一种双方行为,以双方意思表示 一致为前提; 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 体享有行政优越权。 5、行政合同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 行救济。
4、救济方式不同:行政合同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 讼进行救济,而民事合同当事人则可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 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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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主要形式 】
1、科研合同 2、国家订购合同
3、行政征收合同(城市建设、土地管 理、交通运输等领域)
4、国有资源的使用和开发利用合同 5、公益事业建设投资合同 6、企业承包管理合同
问题:该街道办的做法合法吗? 精品课件
涉及的两大问题:
1、甘某可以不拆房屋吗?链接法律
2、在甘某不满意补偿标准的情况下,该街道 办可以对甘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吗?
相关法理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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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合同Biblioteka 概念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 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履行行政职 能,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 协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 议。
第四节 行政合同
一、行政合同的概念 二、行政合同的履行 三、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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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甘某是徐州某街道幸福村的村民,全家4 口人,原有住房3间。因高速公路要通过甘某的房 址,某街道办要求甘某的房屋进行拆迁,因补偿 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于是 ,该街道办聘请了省政府规定的房屋市场机构对 甘某的房屋进行了评估,并以此评估价格为标准 拟定了房屋拆迁决定书:甘某应于2006年8月15日 前将原房拆除,由街道办补偿甘某15万元,并指 定A地块给甘某建房。甘某不满意,于是未在8月 15日前拆除原房。8月16日,该街道办对甘某进行 了催告,8月19日,该街道办申请人民法院对对甘 某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准的收费标准向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收费,作为
其收回投资和利润的回报。试问:
1.省公路局与道路建筑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
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为什么?
2.如果因为城市建设原因,在高速公路修建
完毕第二年,政府就宣布原高速公路附近将扩建
为城市的新飞机场,该高速公路不再使用,那道
路建筑公司是否可以得到补偿以及通过什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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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结合同的方式】
(1)招标 ; (2)拍卖 ; (3)邀请发价; (4)协议(直接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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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合同的履行
【行政主体的权利】 (1)要求对方当事人本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2)监督和指挥合同履行的权利; (3)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 (4)制裁权; (5)强制执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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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结论
1、乡政府可以解除这份行政合同; 2、乡政府必须要对由于单方解除合同而给
郑某造成的损失予以足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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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1998年,中国爆发了历年来罕见的洪水,洪水 过后,各地抢修堤坝。某省为了预防春汛,决定实施 冬季加固堤坝工程。但是在冬季加固堤坝,从来没有 工程先例。于是该省行政主管机关根据资质决定由该 省第一建筑工程队来承建。随后,该省行政主管机关 与第一建筑工程队签订了公共工程承包合同。然而,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第一建筑工程队擅自将该工程转 包给另一不具备合格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该省行 政主管机关立即进行检查,在查实后作出决定:立即 停止该工程的施工,并解除与第一建筑工程队签订的 承包合同。 问题: 1、该省行政主管机关与第一建筑工程队签订的公共 工程承包合同在程序上是否合法? 2、该省行政主管机关和第一建筑工程队对合同的履 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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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行政合同制度的现实
【混乱、贫乏的行政合同制度】
(1)缺乏统一规定; (2)行政合同规则缺乏特殊性; (3)行政合同的救济缺少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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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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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公路局为了修建一条高速公路,与某道
路建筑公司签订协议。双方约定,由该道路建筑
公司自筹资金并负责修建高速公路;自高速公路
修建完毕五年内,由道路建筑公司按物价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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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1)取得报酬权; (2)损害赔偿请求权(行政过错); (3)损失补偿请求权; (4)不能预见的物质困难的补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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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则】
• 当事人自己履行原则 • 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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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1995年5月,农民郑某和某乡政府签订了渔业承包合 同。合同约定:(1)郑某承包百合水库上游水域,从事 渔业养殖,郑某每年向乡政府上交承包费2万元,合同期 限10年。(2)郑某须维护好水库堤坝,保证防洪功能。 之后,郑某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投入3万元资金对水域 进行渔业开发利用。之后郑某的渔业养殖业效益颇丰。 2000年,乡政府新任乡长后提出:为了提高百合水库 的利用效率,应当对水库整体水域进行综合治理开发,以 达到更好的防洪效果。之后,乡政府派人和郑某协商提前 终止合同问题,郑某坚决不同意。2000年7月6日,乡政府 派人将水域强制收回。 问题:乡政府的做法正确吗?
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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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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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真实的 意思产生于当事人的自由和自愿。因欺 诈、协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 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 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