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销毁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造成危害,规范医院药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过期销毁管理。
三、过期药品的定义过期药品是指药品生产批号内的有效期已过,或者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导致药品失效的药品。
四、过期药品的销毁流程1. 药品过期发现:各药房、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应立即将药品隔离,并填写《过期药品登记表》。
2. 报告审批:药房将《过期药品登记表》上报药学部,药学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 销毁实施:经审批同意销毁的过期药品,由药学部组织专人负责销毁,销毁过程需有2名以上药学人员在场监督。
4. 销毁记录:销毁过期药品时,应详细记录销毁时间、地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并做好销毁记录。
5. 监督检查:医院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小组,对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销毁过程规范、有效。
五、过期药品的销毁方法1. 片剂、丸剂、胶囊剂型:将药品用纸包好,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
2. 液体制剂:分别倒入下水道冲走,确保不混合。
3. 软膏制剂:将药膏从容器中挤出,收集在信封内,封好后丢弃。
4. 喷雾剂: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避免接触明火,彻底排空。
5. 注射剂:连同完整外包装一起,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
六、责任追究1. 对因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导致过期药品未能及时销毁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因过期药品销毁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流入市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通过实施本制度,加强医院过期药品的销毁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国家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临床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院及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二、过期药品的定义过期药品是指药品生产日期与药品批准文号载明的有效期不符,或者药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因保管不当等原因导致药品质量下降,不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三、过期药品的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对过期药品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对过期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各科室负责药品的使用,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理负有责任。
四、过期药品的管理措施1. 药剂科应建立过期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过期药品的验收、储存、调剂、报损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2. 药剂科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采取措施,不得入库、调剂和使用。
3. 药剂科应设立过期药品专用仓库,对过期药品进行集中存放,并做好标识。
4. 药剂科应定期对过期药品进行清理,及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
5. 过期药品的报损程序如下:(1)药剂科提出过期药品报损申请,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
(2)药剂科组织专人进行过期药品的清点、核实,填写报损单。
(3)报损单经药剂科主任、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医院院长审批。
(4)医院院长审批通过后,由药剂科办理报损手续,并将过期药品进行销毁。
6. 销毁过期药品时,应在相关领导监督下,至少3人在场见证销毁全过程,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责任追究1. 药剂科及各科室未按本制度规定进行过期药品管理的,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2. 因过期药品使用导致患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过期药品报废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报废管理制度
为加强院内药品管理,明确过期药品报废、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药品验收入库时,由药房工作人员负责将相应的药品效期录入系统。
第二条药房工作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药品效期,对失效期临近的药品提前一个月下架,同时由药房人员拟定系统中出库药品的明细表交医务科和财务科审核签字确认后,交于系统管理员出库。
第三条已作报废确认且已出库的下架药品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核对品名、数量、批号、效期无误后,集中包装贴封条盖医务科鲜章封存,待集中销毁。
待销毁药品妥善存放,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
第四条销毁处理要在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行政科共同监督下,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销毁过程全程监控并拍照,销毁人员和监督人员在销毁记录上签名存档。
第五条报废、审批的原件交财务科作核销凭据;药房存档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每月对药品进行例行检查,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失效等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第七条毒性、麻醉、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按规定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并按规定在上级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医疗机构过期药品处理制度
医疗机构过期药品处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健康造成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品的过期管理与处理。
二、药品管理
1. 药品管理部门应建立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对所有药品进行定期检查。
2. 药品应按照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三、过期药品识别
1. 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检查药品有效期。
2. 发现过期药品应立即隔离,并做好记录。
四、过期药品隔离
1. 过期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隔离区域,不得与有效药品混放。
2. 隔离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五、过期药品处理
1. 过期药品的处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2. 应联系有资质的药品回收机构或环保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处理方式及时间等。
六、记录与报告
1. 所有过期药品的处理记录应详细、准确,并保存至少五年。
2. 定期向医疗机构管理层报告过期药品的处理情况。
七、培训与教育
1. 定期对药品管理人员进行药品管理知识培训。
2.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药品安全教育,提高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
八、监督与考核
1. 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过期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规范医院药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过期药品的销毁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2. 药学部:负责过期药品的鉴定、报损、销毁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药品的日常管理,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过期药品的鉴定与报损1. 药品过期鉴定:药学部对过期药品进行鉴定,确认药品已过期。
2. 报损申请:各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填写《过期药品报损申请单》,经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核实、确认并签字后,报送药学部。
3. 药学部对报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过期药品的销毁1. 销毁方式:过期药品的销毁应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不得随意丢弃。
2. 销毁流程:(1)药学部将经审批的过期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分别装入专用包装袋。
(2)药学部与环保部门联系,办理过期药品销毁手续。
(3)环保部门对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4)销毁完成后,药学部将销毁证明报送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备案。
六、监督管理1. 药学部定期对过期药品的销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销毁工作顺利进行。
2. 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对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事项1. 各科室应加强药品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2. 医院应加强对过期药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
3. 医院应与环保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顺利进行。
医院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患者手中,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药房及医务人员。
三、管理职责
1. 药房负责过期药品的回收、登记、保管、销毁等工作。
2. 科室负责本部门过期药品的及时上交,并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给予配合。
3. 医务人员应提高药品管理意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过期药品回收流程
1. 药房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并定期检查。
2. 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应及时将药品上交至药房。
3. 药房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4. 药房将过期药品集中存放,并定期向院领导汇报过期药品回收情况。
5. 药房定期组织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销毁过程应至少有两人见证。
五、过期药品销毁
1. 药房根据过期药品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如焚烧、掩埋等。
2. 销毁过程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3. 销毁过程应有两人以上见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奖惩措施
1. 对在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玩忽职守、造成过期药品流失或泄露的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我院药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3篇)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医院药品的使用量也不断增加。
而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其在一定条件下能保持一定质量和稳定性的时间。
因此,对医院药品的有效期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以确保医院药品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二、涉及内容1. 有效期明确医院应当确保每一种药品都有明确的有效期限,包括生产日期和截止日期,并在药品包装上明确标注。
药品的有效期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
2. 药品管理责任医院应当明确药品管理责任,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药学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负责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发等工作。
3. 药品采购管理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规定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期。
在采购过程中,应当进行药品样品检测,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4. 药品存储管理医院应当建立符合相关要求的药品存储设施,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和记录。
5. 药品配发管理医院应当建立药品配发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配发程序和标准。
药品配发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药品配发,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符合要求。
6. 有效期监控医院应当建立有效的药品有效期监控制度,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评估。
过期药品应当及时清理销毁,并进行相关记录。
7. 药品消耗管理医院应当建立药品消耗管理制度,记录药品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药品库存。
对于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当优先使用,以避免药品浪费。
三、实施措施1. 建立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医院应当制定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工作要求。
该制度应当与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相衔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符合国家要求。
2. 加强药品管理人员培训医院应当加强药品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药学知识和管理能力。
药品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有效期管理制度,并能够正确操作和执行相关规定。
过期药物处置管理制度
过期药物处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医院内过期药物的处理行为,确保医院药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医院正常运营,订立本《过期药物处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药房及相关人员。
二、药物过期推断1.药物有效期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包装标签规定执行,其中包含最初的保质期、最终的有效期和标志日期等。
2.全部药品一经进入医院药房或科室,均需进行登记,包含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以便进行管理和监控。
3.药品过期前三个月,药房或科室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盘点,将即将过期的药品标注,并向药房管理员报告。
4.药品进入最终有效期前一个月,药房管理员应再次对即将过期的药品进行整理清点,并报告医院管理负责人。
5.过期药品推断依据:药品包装、标签、盖章完好;无明显变质、变色、味变等异常情况;有效期已到或即将到期。
三、过期药物处理流程1.药房或科室管理员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并将过期药品进行整理分拣。
2.药房管理员将过期药品整理清单报告医院管理负责人,并订立过期药品处理计划。
3.医院管理负责人审核过期药品处理计划后,指定专人负责过期药物的处理工作。
4.药品处理专人依照医院管理负责人的指示,联系相关单位或专业公司进行过期药品的处理。
5.过期药品处理方式包含合法销毁、委托回收、退还供应商等,具体方式依据药品种类、特征和相关法规进行决议。
6.处理完毕后,药品处理专人应填写过期药品处理记录,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并将记录归档备查。
7.药房或科室管理员应及时更新药品库存信息,确保药品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责任与惩罚1.医院管理负责人有责任监督和检查过期药品的处理工作,并确保各相关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
2.药房管理员及科室管理员有责任做好药品库存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完整,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并依照规定进行处理。
3.药品处理专人应严格依照制度要求进行过期药品的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
医院过期失效药品管理制度
XXXX医院
过期/失效药品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二、处置流程
1.确认报废
2.处理周期
3.报废监控
4.处理记录
过期/失效药品是指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失效、变质、被污染、不合格的药品,属于《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确定的假劣药品,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HW03类。
为切实做好过期/失效药品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非法流弊事件发生以及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制定过期/失效、失效药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1、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过期、失效、变质等废弃药品的处置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
2、过期/失效药品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有关规定进行集中贮藏、保管及无害化处置。
3、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特殊管理药品过期/失效的无害化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为了保障药品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合理管理过期和破损药品是医疗机构必须重视的一个方面。
本制度的出台旨在规范药品管理流程,合理处置过期和破损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减少医疗机构的经济损失。
二、管理对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中所有药品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过期药品管理1. 识别过期药品1.1 由药品管理部门在每月固定时间内对库房中的药品进行巡查,发现过期药品进行标识,及时处理。
同时,药库人员应定期对库房中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不会出现过期药品。
1.2 过期药品的定义:指药品已超过有效期限的药品。
2. 过期药品处置2.1 由药品管理部门制定过期药品处置计划,包括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并在药库内明确标识。
2.2 过期药品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一般以销毁为主要方式。
销毁过程应确保安全和环保。
2.3 销毁的过期药品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3. 过期药品报告与纪录3.1 过期药品销毁后,应出具过期药品销毁报告,并存档备查,并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3.2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过期药品的信息统计,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并要求相关人员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四、破损药品管理1. 识别破损药品1.1 破损药品包括包装破损、变形、渗漏、变质等情况。
1.2 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巡查库房,发现破损药品时及时进行标识,并进行处理。
2. 破损药品处置2.1 破损药品应由专人进行处理,严禁流入市场或继续使用,以免对患者造成危害。
2.2 破损药品可以选择采取退货、退货换货、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置。
2.3 破损药品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药品特性进行选择,并且需要有相关的记录和签字确认。
3. 破损药品报告与纪录3.1 对于破损药品的处理情况需要进行报告,并存档备查。
3.2 药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破损药品的信息统计,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并要求相关人员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过期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造成危害,同时合理利用药品资源,减少浪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过期药品的管理、处置工作。
三、定义1. 过期药品:指药品在生产包装上规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后,药品相对于原规定有效期已届满。
2. 过期药品处置:指医疗机构对过期药品进行清点、整理和销毁的工作。
3. 过期药品库:指医疗机构用于存放过期药品的特定场所。
四、过期药品管理1. 严格执行过期药品处置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过期药品处置工作制度,确保过期药品得到及时处置。
2. 定期清点过期药品库存,建立清点登记,做到清点无遗漏。
3. 对过期药品进行分类整理,便于后续的处置工作。
4. 对于临近过期的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置,避免过期药品积压。
五、过期药品处置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过期药品处置工作,确保过期药品得到及时处置。
2. 对于严格禁忌使用的过期药品,应立即销毁。
3. 对于部分过期药品可以进行再利用的,可进行清点后重新投放到使用库存中。
4. 对于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应由专业药物处置公司进行。
医疗机构应与专业药物处置公司签订相关合同,规范过期药品销毁工作。
六、过期药品处置流程1. 过期药品清点:医疗机构定期对过期药品库存进行清点,确保清点无遗漏。
2. 过期药品整理:清点后对过期药品进行分类整理,便于后续处置工作。
3. 过期药品处置:对于严格禁忌使用的过期药品,立即销毁;对于可以再利用的部分过期药品,重新整理并投放到使用库存中;对于需要销毁的过期药品,委托专业药物处置公司进行销毁。
4. 过期药品销毁:医疗机构与专业药物处置公司签订相关合同,规范过期药品销毁工作。
七、过期药品管理的监督1.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过期药品库存清点工作,确保清点无遗漏。
2. 定期对过期药品处置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过期药品得到及时处置。
3. 对于过期药品处置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过期药品的安全处置。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5篇)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
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
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专人、专柜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并作书面登记。
近效期六个月的药品由专柜保管人员向药房质量管理人员报告登记,以便各药房之间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7、一般情况下,药房对距失效期____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临床急需,又无新批号的情况除外);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____月发出。
8、失效的药品一律不能从药房发出。
医院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2)是指医院针对药品有效期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措施,旨在确保医院药品按照合理的期限使用,以保证药品的安全和疗效。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管理:医院需要建立药品采购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程序和要求。
在采购药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信息,以便医院可以进行合理的选择。
2. 入库管理:医院要建立完善的入库管理制度,确保进入医院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记录和管理。
3.库存管理:医院需要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清点库存、监控药品的有效期等,确保库存药品不过期。
4.药品分发和使用:医院要建立药品分发和使用制度,确保药品按照有效期进行分发和使用。
医务人员在分发药品时,要仔细核对药品的有效期,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药品没有过期。
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1)过期药品是指保存期限超过“药品内、外包装标示的有效期”的药品。
(2)各药房、病房小药柜(抢救药)一经发现过期药品,立即停止使用,由药房负责人、各护理站护士长将其返回药库,存放于药库不合格药品区内,并登记备案。
药库发现过期药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内,登记备案。
一经发现过期药品,须及时上报科主任。
(3)对药房已发出的过期药品,应积极与患者取得联系,全力追回,并对患者作出相应的赔偿。
(4)质量管理人员应对过期药品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综合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同时将过期药品情况及时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过期药品的报损、销毁要填报清单,报科主任批准。
过期药品集中销毁时,应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销毁记录,同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过期药品的调查、处理、报损、销毁等各项记录应保存1年以上备查。
过期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保障医院的药品质量与患者安全,合理处理过期药品,特订立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医院内的药房、药库、临床科室等涉及药品管理的部门。
1.3 全部医务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确保过期药品得到正确处理。
二、过期药品的识别与登记2.1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医院内各科室的药品库存进行检查,并针对过期药品进行记录和登记。
2.2 每个科室内设专人负责药品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中的药品,发现过期药品立刻上报物资管理部门。
2.3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登记和分类存放过期药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4 过期药品的登记内容应包含药品名称、药品规格、过期日期、采购时间、库存数量等。
2.5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将过期药品名单报告给相关领导,并进行汇总统计。
三、过期药品的处理3.1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过期药品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过程规范、安全和合理。
3.2 物资管理部门应订立过期药品处理的操作流程,并确保其得到全体医务人员的知晓和执行。
3.3 过期药品的处理方式重要分为销毁和退货两种情况。
3.4 销毁过期药品应由医院委托的合法药物处理单位进行,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并做好相关记录。
3.5 退货过期药品应依照药品供应商的要求进行,确保能够及时退回并得到相应的金融赔偿。
3.6 物资管理部门应与药品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的退货事宜。
3.7 物资管理部门应每年统计全年过期药品的总量,并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以便优化药品采购计划。
3.8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过期药品处理情况的反馈,与相关科室沟通改进措施。
3.9 物资管理部门应做好过期药品处理工作的记录和归档,确保可追溯性和防止后续纠纷发生。
四、过期药品处理的责任与奖惩4.1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过期药品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刻通知相关责任人整改。
4.2 如发现个别科室存在恶意销毁、虚报过期药品数量等情况,物资管理部门应立刻上报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药品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使用和管理药品的科室、仓库及相关人员。
三、药品效期管理责任1. 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2. 药库管理员负责药品进货、库存管理及效期监控等工作。
3. 使用药品的科室负责使用药品前的效期检查工作。
4. 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使用近效期药品的义务和责任。
四、药品效期的定义药品效期是指制药厂商在特定条件下经过一定时间后,药品仍能保持其活性和稳定性的期限。
五、药品效期的划分药品的效期可分为生产日期、有效期、再包装期、保质期等:1. 生产日期:是指药品制造的具体日期,记录在药品包装上。
2. 有效期:是指药品在特定条件下能够保持其活性和稳定性的期限,通常以年、月、日等时间单位计算。
3. 再包装期:是指某些药品在单位剂量包装打开后,仍能保持其活性和稳定性的期限。
4. 保质期:是指药品在特定条件下,符合有效性和安全性要求的期限,通常以年、月、日等时间单位计算。
六、药品效期管理流程1. 药品采购:医院负责人设立药品采购职责清单,购买的药品需提供相关有效期的文件,药品应采购新鲜有效期的药品。
2. 药品入库:药库管理员按照相关规定将药品入库,并详细记录入库药品的编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
3. 药品存储:药库管理员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对药品进行分类、分区,设置合适的温湿度和光照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效期。
4. 药品监控:药库管理员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记录药品的编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并分为近效期、有效期较长和过期的药品,做好效期管理。
5. 药品使用:科室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前,根据药品的编码和有效期进行检查,确保使用的是有效期内的药品。
6. 药品报废:药库管理员定期对近效期、过期等药品进行报废处理,确保不使用过期的药品。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5篇)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医院各科室:为落实公司“三基”工作精神,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审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我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公布,请医院各科室遵照实施。
一、过期药品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过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过期药品应有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过期预警表单统计,并告知主管院长、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门诊及病房临床医生,尽量使用或退换货。
4、过期药品过期后应在药品过期当月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并详细分析过期原因、过期责任人,不得延期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
5、____个月内即将过期的药品,可报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给予使用医生____%的鼓励。
6、经鼓励后使用的药品,原则上不得重新列入一般药品采购目录,特殊情况可由科主任提出使用计划,并注明理由,方可按特殊药品采购。
7、药房可拒绝效期在____个月(含)内的药品出库。
8、没有出现在过期药品预警表单的药品,若过期,则由药房负责负担该批药物全部经济损失。
9、药品采购量明显大于申请量的,以申请量的____%为基数,由采购人负担其多出部分损失;采购量在申请量____%-____%范围内,可免除采购人责任,过期量小于申请量____%的可免除申请人责任,过期量大于申请量____%的,多出部分由申请人负担其损失。
10、药品申请人确定为临床医生的,以申请采购计划单为准,无单据的,申请人应为药房人员或药品采购人员.11、新特药在出库后,____个月无使用或较少使用的,要及时通知药品采购人员,进行退货。
二、破损药品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破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破损药品工作的义务。
3、所有破损药品必须当日填写破损药品处理单并分析原因。
4、破损药品进行月度汇总。
5、破损药品若为非人为因素,应及时通知医院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当场确认并签字。
医院药房过期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药房药品管理,防止过期药品流入患者手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所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
三、过期药品的定义过期药品是指超过药品有效期,或因储存条件不当、包装破损等原因导致药品质量下降,不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四、过期药品的管理措施1. 采购环节(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要求,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人员应关注药品有效期,不得采购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2. 验收环节(1)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应检查药品有效期,发现过期药品应立即拒收。
3. 储存环节(1)药房应设立专用过期药品存放区域,并做好标识。
(2)储存过期药品时,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药品质量进一步下降。
4. 销售环节(1)药房工作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应告知患者药品有效期,并提醒患者关注药品质量。
(2)药房工作人员不得销售过期药品。
5. 使用环节(1)临床科室在使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进行。
(2)如发现药品过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房。
五、过期药品的处理1. 过期药品的处理应由药房负责人负责,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药房负责人接到过期药品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确认药品是否过期。
(2)确认过期药品后,药房负责人应填写《过期药品处理报告单》,并附上相关证据。
(3)药房负责人将《过期药品处理报告单》及相关证据提交给院领导审批。
(4)院领导审批通过后,药房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过期药品的销毁。
2. 过期药品的销毁应在药房负责人监督下,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销毁过程安全、环保。
六、责任追究1. 药房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导致过期药品流入患者手中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药房负责人未按规定处理过期药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部分:引言1.1 目的与背景过期、破损药品的管理是医疗机构及药店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过期、破损药品的管理工作,减少药品浪费,提高医药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及药店的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工作,包括药品采购、接收、储存、使用及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二部分:过期、破损药品管理的基本要求2.1 采购环节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要求,选择正规渠道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有效期限。
2.2 接收环节将接收药品的关键环节由药品管理人员全程参与,确保药品的数量、类型、有效期等信息与采购订单一致,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对于有破损的药品要立即做好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3 储存环节2.3.1 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标识和分类摆放,并根据有效期长短,及时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药品及时使用。
2.3.2 对于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如优先使用、降价销售或及时报废等,并进行相应记录。
2.4 使用环节2.4.1 医疗机构及药店的药品使用应有专人负责,并按照临床实际需求使用。
2.4.2 药品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使用,严禁超量和滥用药品。
2.4.3 对于过期或破损的药品,严禁使用,必要时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2.5 处置环节2.5.1 对于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包括分类、处置方式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2.5.2 对于疑似过期或疑似破损的药品,应进行鉴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过期、破损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3.1 采购措施3.1.1 选择正规渠道的药品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约定药品质量要求、有效期限等。
3.1.2 定期开展供应商的访查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作品质和能力。
3.2 接收措施3.2.1 由专人进行接收操作,并将药品信息进行记录,核对采购订单,做好数量、型号、有效期限等信息核对。
医院药房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对患者健康造成危害,加强药房药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内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损、销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药房主任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对药房过期药品管理工作负总责。
2. 药房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出库、报损、销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3. 药师负责药品调剂、配药、发药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供应商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并按时提供药品质量合格证明。
四、过期药品管理流程1. 采购环节(1)采购人员应严格审核药品质量合格证明,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药品时,应查验药品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2. 验收环节(1)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采购合同、药品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拒收并报告药房主任。
3. 储存环节(1)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有效期等进行分区、分类储存。
(2)储存药品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4. 使用环节(1)药师在调剂、配药、发药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2)患者使用过期药品时,应立即告知患者药品过期情况,并停止使用。
5. 报损环节(1)药房质量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对即将过期或过期药品进行登记。
(2)过期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时,药房质量管理员应填写《过期药品报损单》,经药房主任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报损。
6. 销毁环节(1)过期药品销毁时,应在药房主任带领下,至少5人签字见证销毁全过程。
(2)销毁过期药品时,应确保药品无法再次流入市场。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有效预防过期药品发生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过期药品发生、影响患者用药安全的个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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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杜绝不合格药品所产生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一、过期药品管理
1.库存药品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效期检查。
2.药房所有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近期药品应公示并做好警示标示。
4.3个月内过期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库人员询问是否可以退换货。
5.下架或清退过期的药品前应当提交报损单或退库单。
6.过期药品不可自行直接丢弃,应填写报损单或退库单并上报科主任得到批准
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7.对毒麻精神等特殊药品的销毁,需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监督销毁。
二、破损药物管理
1.破损药品处理按谁发现谁处理。
2.药房所有人员均有监督、查看破损药品工作的义务。
3.破损药品药品处理前应先提交报损单。
4.所有破损应如实填报数量、原因等各项内容。
5.破损药品不可自行直接丢弃,应填写报损单上报上报科主任得到批准后按相
关规定处理。
6.对毒麻精神等特殊药品的销毁,需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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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篇一: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1、凡接近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2、有效期药品的贮存,应有明显标记《有效药品一览表》,效期不满三个月的药品应及时与临床科医生联系使用或医药公司更换。
3、发药,使用效期药品,要坚持近期先出,的原则。
超过效期的药品应及时报损处理。
4、报损药品销毁时必须在相关领导带头下至少5人签字见证销毁全过程。
5、若因玩忽职守,造成药品过期、霉烂、变质,追究保管员责任。
6、凡药品失效、霉变、昆虫咬。
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查明原因,再填写报损单。
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
若因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者,负责人要酌情按比例赔偿。
7、报损院领导批准后,必须交药品会计办理一切手续。
川办医院
篇二: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各科室:
为落实公司“三基”工作精神,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审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我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公布,请医院各科室遵照实施。
一、过期药品
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过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过期药品应有6个月、5个月、4个月、3个月、2个月、1个月过期预警表单统计,并告知主管院长、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门诊及病房临床医生,尽量使用或退换货。
4、过期药品过期后应在药品过期当月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并详细分析过期原因、过期责任人,不得延期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
5、3个月内即将过期的药品,可报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给予使用医生1%的鼓励。
6、经鼓励后使用的药品,原则上不得重新列入一般药品采购目录,特殊情况可由科主任提出使用计划,并注明理由,方可按特殊药品采购。
7、药房可拒绝效期在6个月(含)内的药品出库。
8、没有出现在过期药品预警表单的药品,若过期,则由药房负责负担该批药物全部经济损失。
9、药品采购量明显大于申请量的,以申请量的110%为基数,由采购人负担其多出部分损失;采购量在申请量90%-110%范围内,可免除采购人责任,过期量小于申请量20%的可免除申请人责任,过期量大
于申请量20%的,多出部分由申请人负担其损失。
10、药品申请人确定为临床医生的,以申请采购计划单为准,无单据的,申请人应为药房人员或药品采购人员.
11、新特药在出库后,1个月无使用或较少使用的,要及时通知药品采购人员,进行退货。
二、破损药品
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破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破损药品工作的义务。
3、所有破损药品必须当日填写破损药品处理单并分析原因。
4、破损药品进行月度汇总。
5、破损药品若为非人为因素,应及时通知医院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当场确认并签字。
6、破损药品若为人为因素,责任人应原价赔赏,以门诊收费单据为准,特别贵重药品可报院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7、所有破损药品应有影像资料及实物,无影像资料的,视为人为破损。
8、所有破损均应如实填报,若在盘库时发现帐物不符,差额部分为库房时,由库房管理员承担全部损失;差额部分为药房时,由药房承担全部损失。
三、药房日常管理的几点意见
1、药房工作应建立交接班制度。
2、药房交接班应至少包含下列内容:药品过期、药品破损、欠方、
欠药、药房库存数目是否无误、贵重药品数目、新进新出药品摆放位置等事项交接。
3、药房应建立晨会制度,晨会原则上应有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医院药械科或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药房晨会,晨会内容应以科室交接班为第一项内容,其它内容在此后进行。
4、药房所有人员均应有药房专业管理任务,不得一任何借口推脱、推诿。
5、药品的划价、投放应避免一人独立操作,并分别签字,夜班处方应在第二天由其他人审签。
以上规定自本文件下发之日实施。
年月日
篇三:药品过期销毁制度
目的: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
1.销毁申报
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
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