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0年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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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0年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做好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以下统称亚运期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竞赛为中心、以场馆为基础、以属地为保障”,全力保证亚运会、亚残运会成功举办和城市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工作原则。
在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总指挥部(以下简称亚运总指挥部)和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坚持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依托现行应急体系,强化涉亚场馆、服务场所团队(以下简称场馆团队)和属地区(县级市)首控、专业部门处置及市应急办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形成“统一指挥、专业处置、沟通顺畅、反应灵敏、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有效履行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亚运期间突发事件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与应急准备,切实防范和控制突发事件风险,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实现市应急体系与亚运会、亚残运会应急管理体
系的全面融合、统一指挥,增强亚运期间应急处置的协同联动能力,确保亚运赛事运行、场馆运行和城市运行平稳、安全、有序、高效,确保实现“平安亚运”的目标。
(四)保障重点。
以涉亚场馆、酒店、医院、交通场站等场所,以及涉及城市生命线的水电气热、通信、地铁等重要设施,机场、车站、港口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为保障重点,确保实现应急管理全方位覆盖、多层次防范和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五)突发事件处置权限划分。
1.场馆安保线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场馆安保线内发生突发事件,由场馆团队负责处置,属地区(县级市)应急委要提高场馆周边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协助场馆团队共同做好场馆安保线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当事件超出场馆团队与属地区(县级市)应急处置能力与决策权限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在市应急委和亚运总指挥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以下简称亚运总指挥部应急处置组,依托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调动相关应急资源予以处置。
2.场馆安保线外突发事件的处置。一般突发事件,由属地区(县级市)应急委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属地区(县级市)负责先期处置工作;必要时,市应急委直接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3.对于超出市应急委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报请省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置。
4.涉及亚运安保、新闻宣传、外事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在中央、省有关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对工作。
(六)工作阶段。
1.赛时应急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亚运总指挥部各工作机构、场馆团队、赛区领导小组,区(县级市)应急委要本着“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物资充足、设备可靠、调度有序、处置高效”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1月1日至12月20日,全面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
(1)11月1日至11月11日,巩固和深化赛前准备阶段风险控制和应急准备各项工作成果,平稳进入赛时运行状态。
(2)11月12日至12月20日,全面执行本预案,做好赛时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场馆运行、赛事运行和城市运行平稳、安全、有序和高效。
2.赛后总结阶段(12月22日至12月31日)。
在亚残运会结束后,结合亚运会、亚残运会总结会,做好元旦节假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逐步转入城市日常应急管理和运行机制。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应急委负责统一领导亚运期间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市应急办作为市应急委的常设办事机构,协助市领导统筹协调亚运期间本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承担赛时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辅助指挥等职能。
(二)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市应急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全市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我市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我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主要包括:
1.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邬毅敏常务副市长担任。
2.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邬毅敏常务副市长担任。
3.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台风、洪水(暴雨)、干旱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总指挥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
4.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
5.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
6.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周边发生威胁本市森林资源安全的森林火灾。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
7.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或因燃气事故导致突发性停气事件等的应对工作。
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
8.市防震抗震领导小组。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地震事件的抗震救灾工作。
市防震抗震领导小组组长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
9.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