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精编版
土地改变用途为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重新出让。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土地改变用途为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重新出让。
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第四点“四、加强对开发区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管理。
开发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选址必须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
凡是违法下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供地审批权,违法下放规划管理权的,必须立即纠正,废止有关文件。
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用土地,并按法定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用。
严禁低价协议出让土地,协议供地必须提前公布供地方案。
协议出让的土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先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禁止将以征用方式取得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农业园区开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种植、养殖等农业园区的建设用地标准(或比例)做出规定,防止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变相搞房地产。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第四点中的部分原文:“协议出让的土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先经城市规划部门同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源布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关于出让地变性意见及规范
关于土地变性的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04年8月28日)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 号)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第四十八条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土地用途变更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已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1999〕245号)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不应由《拍卖法》调整。
1996年7月4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在全国人大委员会审议通过《拍卖法》时所作的《关于拍卖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汇报》中指出:“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物品的拍卖应当由其他有关法律调整,并非都由拍卖企业拍卖。
考虑到本法是调整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建议该条修改为:‘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拍卖法》立法中采纳了此项建议,《拍卖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因此,《拍卖法》的适用范围应符合上述原则,不得另加扩展。
理部门组织实施。
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根据需要也可将部分工作委托经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承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5号)第五条受让方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当事人请求按照起诉时同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土地出让金的,应予支持。
精修成都市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和土地用途改变出让金收取政策调整
成都市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和土地用途改变出让金收取政策调整——政策部分补差到市场化全额补差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土地用途改变是不动产投资者经常采用的投资方式。
在不良资产投资中,由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银行债权资产贷款期一般较早,存在大量划拨土地、工业用地抵押的情况。
投资者受让不良资产包以后,在处置过程中往往面临划拨地转出让、工业地变住宅商业用地的问题。
2007年8月22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和土地用途改变出让金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 338号)(下称338号文),该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该文件的出台,使成都市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和土地用途改变出让金收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从事不良资产投资的投资人产生重要影响。
一、338号文出台之前的政策在338号文出台之前,成都市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和土地用途改变出让金收取政策比较复杂。
主要内容有:(一)在成府发(2002)52号文出台以前办理的出让合同,出让金收取政策按照成府发(1992)185号文执行。
成府发(2002)52号文出台以后办理的出让合同,出让金收取政策按照成府发(2002)52号文执行。
对于不良资产投资而言,上述两个文件适用的情况很少。
(二)对于成都市东郊搬迁改造企业,适用成府发(2002)4号文。
企业在2003年底以前实施搬迁改造的,市政府按成交价或重新评估价的5%收取土地出让金差价;企业在2003年底实施搬迁改造的,市政府按成交价或重新评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差价。
此种情况也比较少。
(三)对于不属于东郊搬迁的国有改制企业,适用成办发(2002)52号文。
国有企业改制后,改变土地用途的,以挂牌交易成交价或新的土地用途的评估价减去企业改制时该土地处置价的差额作为计算土地收益的基数,其中65%留给企业用于发展生产,35%交政府。
此种情况在不良资产投资中不具有普遍性。
(四)真正具有普遍性的情况是,非改制企业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和土地用途改变。
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含增加容积率补缴地价款)办事指南
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含增加容积率补缴地价款)审批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四)《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五)《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
二、申请条件单位或个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确需改变土地用途(含调整规划增加容积率)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改变土地用途。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规定予以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外。
三、申报材料(一)改变土地用途(或调整规划增加容积率补缴地价款)申请书(原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原件)。
(四)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时,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已建成的,需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五)经政府同意的新的规划设计条件(原件)。
(六)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1)法人登记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核原件,交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个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能在现场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依法公证。
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出让土地改变用途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0]104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出让土地改变用途有关问题的复函
正文: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出让土地改变用途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厅函〔2010〕104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的请示》(湘国土资〔2010〕3号)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经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原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出让金。
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的出让合同约定,及时补缴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
但出让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不得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二○一○年二月二日
——结束——。
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及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改变⽤途调整容积率及补缴⼟地出让⾦差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城国有建设⽤地改变⽤途调整容积率及补缴⼟地出让⾦差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城国有建设⽤地改变⽤途调整容积率及补缴⼟地出让⾦差价管理办法》已经6-6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
东营市⼈民政府办公室⼆零⼀⼀年⼗⼀⽉⼗⼀⽇中⼼城国有建设⽤地改变⽤途调整容积率及补缴⼟地出让⾦差价管理办法第⼀条为进⼀步加强对中⼼城国有建设⽤地改变⽤途调整容积率的管理,规范⼟地利⽤⾏为,维护⼟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地使⽤者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建设⽤地使⽤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使⽤⼟地,不得擅⾃改变⼟地⽤途,调整容积率。
第三条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国有建设⽤地,可改变⼟地⽤途,调整容积率。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调整或者修编,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发⽣变化的;(⼆)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重⼤项⽬建设导致地块的建设条件发⽣变化,或者经市政府确定可以利⽤现有⼟地进⾏旧城旧村改造的(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发⽣变化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国有建设⽤地,通过收回⼟地使⽤权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式改变⼟地⽤途、调整容积率。
(⼀)⼟地出让后未依法开⼯建设的;(⼆)出让的⼯业、仓储、科教⽂卫等⾮经营性⽤地改为商业、住宅等经营性⽤地且需要重新建设的;(三)《出让合同》约定改变⼟地⽤途时需收回⼟地使⽤权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除第四条规定情形以外的国有建设⽤地,通过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式改变⼟地⽤途,调整容积率,并按以下程序办理:(⼀)⼟地使⽤者持《出让合同》向城乡规划部门提出书⾯申请和调整⽅案。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常用版(七篇)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常用版出让方(甲方):_____地址: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受让方(乙方):_____地址: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项目。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出让土地改变用途
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一、政策规定(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第43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根据21号令第16条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在取得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国务院28号文件明确规定: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 号)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考虑合同约定,2006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对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出让金调整等方面作了具体细化。
二、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办理出让手续的原则(一)申请和报批出让土地申请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当报经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审查。
(二)分类确定办理方式根据审查结果,分别按以下两类情形办理: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约定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改变土地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重新公开供应。
土地使用权收回时,应当对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补偿金额根据余期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法规、行政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经出让方(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对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年期、出让金额等进行相应调整,重新核(三)确定出让年限出让年限应根据下列两类情况具体确定:1 .城市规划对土地使用有特殊限制或土地使用者有特殊要求的,土地使用年限可以按照原用途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甚至更短期限确定;2.没有特殊限制的,为便于土地利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按照新的土地用途重新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但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土地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调整报告模板范文
土地用途调整报告模板范文1. 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市的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亟待调整和优化。
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我市计划进行土地用途的调整。
本报告旨在对土地用途调整的目的、原则、方案以及预期效果进行全面陈述。
2. 目的本次土地用途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优化现有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原则在进行土地用途调整时,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3.1 国家政策导向决策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导向,遵循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确保调整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3.2 产业结构优化通过土地用途调整,要合理引导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促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产业的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3 保护生态环境调整土地用途必须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禁非法占用耕地和破坏生态环境。
3.4 公众参与在土地用途调整的过程中,将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增加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4. 方案本次土地用途调整的方案如下:4.1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土地的使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大对城市用地和产业用地的支持力度,适度减少农用地、低效用地和过度占地的情况,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4.2 制定专项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规划来指导土地用途的调整。
专项规划将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多方面因素,科学设置各类用地指标,确保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和协调性。
4.3 引导产业布局通过土地用途调整,引导产业布局的优化和升级。
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高附加值产业的扶持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高质量的产业项目,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4.4 保护生态环境土地用途调整必须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进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典版6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典版6篇篇1合同编号:[编号]甲方(出让方):[出让方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乙方(受让方):[受让方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意出让该土地的使用权给乙方进行开发使用,双方根据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基本情况1. 出让土地位于[土地位置],面积[面积]平方米。
2. 土地用途:[土地用途]。
3. 出让年限:[出让年限]年。
4. 土地规划条件:[规划条件]。
第二条出让方式及价格1. 出让方式:[出让方式](如招标、拍卖等)。
2. 出让价格: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支付方式和期限为[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三条土地交付与登记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将土地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在土地交付后XX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土地开发和使用要求1. 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开发和使用。
如需改变用途,应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法律法规,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乙方应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1.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计算方式]。
2.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或相关费用,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计算方式]。
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就合同后续履行或解除事宜进行协商。
第六条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列举解除合同的情况)篇2合同编号:[编号]甲方(出让方):[出让方名称]乙方(受让方):[受让方名称]鉴于甲方拥有某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依法有权出让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意受让该土地的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地块用途调整报告范文模板
地块用途调整报告范文模板1、背景本报告主要就某地块的用途进行调整,旨在提高地块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的发展需求。
2、调查分析2.1 地块概述本地块位于XX市XX区,占地面积为XXX平方米。
地块目前的用途为商业用地,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停车位较少、道路拥堵等。
2.2 调查结果为了全面了解该地块的使用情况以及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分析。
首先,我们对该地块周边的交通情况进行了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周边的道路拥堵,交通流量大,交通出行难度较大。
其次,我们还调查了该地块周边的商业环境。
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周边商业配套设施完善,但是周边大型购物中心居多,小型零售店较少,且缺乏独立的生活配套设施。
综合上述调查结果,我们认为,该地块的使用效益不高,调整其用途能够更好地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
3、调整方案3.1 建议用途根据对该地块周边交通和商业环境的分析,我们建议将该地块的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
该调整方案包括以下几点:•充分利用地块面积,建设一定数量的住宅楼,提供各种类型的居住房源;•在居住区附近建设停车场,提供充足的停车位;•加强地块周边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缓解道路拥堵;•丰富地块周边的商业配套设施,建设超市、便利店、药房等基础设施,为居民的生活提供便利。
3.2 实施计划我们将该地块的用途调整和实施计划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召开商业推广会议,邀请当地的开发商和投资者参加,在会上介绍该地块用途的调整方案,争取共同合作;•确定居住区规划方案和建设布局,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阶段•开始建设居住区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水、供水、供电等;•建设住宅楼,给市民提供选择。
第三阶段•加强地块周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公交站和地铁站等;•加强地块周边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超市、便利店、药房等基础设施。
4、预期效果该地块用途的调整方案实施后,预期将产生以下效果:•丰富地块周边商业配套设施,便利居民的日常生活;•缓解周边道路拥堵,提高交通效率;•提高地块的使用效益,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
2024年土地流转合同精编版(4篇)
2024年土地流转合同精编版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一、地块概况1、该地块位_____,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折____亩)。
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1、甲方保证透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等_____,绿化率不少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____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带给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职责的范围相同。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____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
甲方愿意帮忙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职责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____日起____个工作____日内支付此款。
租赁集体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合同5篇
租赁集体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合同5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集体组织名称)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或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集体土地改变土地用途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土地的基本情况和位置甲方集体组织位于__________区域的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具体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
现甲方同意将该地块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和管理。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土地归还甲方,并保证土地及其附属设施的良好状态。
三、土地用途改变乙方租赁该土地的目的是为了从事__________项目。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将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如需改变用途,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未能按时支付,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 甲方应保证出租的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合法使用土地。
4. 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在租赁期内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土地,保护土地资源,不得从事污染环境和破坏土地资源的活动。
土地用途修正
土地用途修正土地用途修正是指根据特定需求和规划,对土地的使用性质进行调整和修订的行为。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用途的修正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适应不同的功能需求和经济发展。
土地用途修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需求也不断变化,需要调整土地的用途来适应新的需求。
例如,一个工业区可能在发展初期是为了满足工业生产和制造需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发展为商业区或住宅区,以适应居民的居住和商业活动的需求。
土地用途修正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首先,它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通过将土地用途调整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形式,可以增加土地的价值,提高土地使用的经济效益。
其次,土地用途修正可以提升城市的功能性。
不同的功能区域可以实现城市的多元化发展,提供各种不同的服务和设施,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此外,土地用途修正还可以促进城市的空间结构调整。
通过调整土地用途,可以优化城市的布局,提高交通效率,减少城市的拥堵和环境污染。
土地用途修正需要进行科学规划和顶层设计。
首先需要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不同区域的发展方向和用途。
随后需要制定详细的土地用途规划,明确各个区域的用途和限制。
在规划过程中,需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如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制定符合未来发展需求的土地用途规划。
在实施土地用途修正时,需要注重法律和政策的约束。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权利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经济效益。
在土地用途的修正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土地的用途调整是合法和合理的。
同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环境评估和公众参与,以确保土地用途的修正是符合社会利益和环境可持续性的。
土地用途修正也需要考虑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土地用途的调整可能对当地居民和企业产生影响,可能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和拆迁。
在修正土地用途时,需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解决潜在的冲突和矛盾,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新整理版3篇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新整理版3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某块土地的使用权,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宗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通过本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顺利出让和有效利用。
二、出让土地基本情况本合同涉及的出让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位置、界限明确,具体以附件中的地图为准。
三、出让方式及期限1. 出让方式:甲方通过协议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
2. 出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土地使用权用途及限制1. 乙方可在该土地上开展的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禁止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需变更,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得到批准。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____%的出让金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在____个月内付清。
3. 甲方收到全额出让金后,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交付土地。
六、土地使用权登记及证书颁发甲方在收到全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并在登记完成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给乙方。
七、土地交付及条件1. 甲方在收到全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完成登记手续后,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2. 乙方应保证合法使用土地,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保障乙方的土地使用权。
2. 乙方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合法使用土地,并履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义务。
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土地使用秩序。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1.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土地或未能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式经典版7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式经典版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愿意依法出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概况1. 位置:__________(详细地址)。
2. 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3. 用途:仅限于______(具体用途)。
4. 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年。
第二条出让条件1. 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拥有完全的权利,包括处分权、收益权等。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支付方式1. 出让金总额: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定金______元;(2)______年内支付剩余款项______元。
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出让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对乙方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进行扣除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的交付与登记1. 乙方支付完土地出让金后,甲方应在______日内交付土地,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 登记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保证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2)交付土地;(3)提供必要的协助,以便乙方进行土地开发和使用。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3)在合同期限内合法使用土地;(4)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土地,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改变土地用途怎么补交土地出让金
改变⼟地⽤途怎么补交⼟地出让⾦
交纳⼟地出让⾦是相关的政策规定,但是对于在改变了⼟地的⽤途之后关于⼟地出让⾦的补交应该怎么来进⾏?这是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点,在相关法律中有相关的规定。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改变⼟地⽤途怎么补交⼟地出让⾦
所需补交出让⾦=当前商业⽤途⼟地价格×⼟地⾯积×出让⾦缴纳⽐例-当前住宅⽤途⼟地价格×⼟地⾯积×出让⾦缴纳⽐例。
经批准改变协议出让⼟地⽤途的,应按变更时的⼟地市场价格,分别计算变更后的⼟地⽤途的⼟地使⽤权出让⾦数额和原⽤途的⼟地使⽤权出让⾦数额,以差额部分计算应当补交的⼟地使⽤权出让⾦。
《中华⼈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第⼗⼆条规定:“⼟地使⽤权出让的最⾼年限按下类⽤途确定:(⼀)居住⽤地七⼗年;(⼆)⼯业⽤地五⼗年;(三)教育、科技、⽂化、卫⽣、体育⽤地五⼗年;(四)商业、旅游、娱乐⽤地四⼗年;(五)综合或者其他⽤地五⼗年。
”⼟地使⽤年限直接影响着⼟地收益年期的长短;另⼀⽅⾯,不同性质的⽤地⼟地收益也不⼀样。
⼀般情况下,商业⽤途的⼟地收益最⼤,住宅其次,⼯业最低,所以同样⾯积、相似条件、不同性质的⼟地,收益的不同使得所缴纳的⼟地出让⾦也不⼀样。
因此,⼤家可以根据本⽂的计算公式进⾏补交⼟地出让⾦的相关计算,这样就能清楚的知道了具体的补交⾦额。
这在实际中也是⽐较常见的问题,⼤家可以通过本⽂来进⾏详细的了解,才能清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土地用途变更合同模板
土地用途变更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标题:土地用途变更合同模板甲方(原土地使用权人):________乙方(变更后土地使用权人):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变更给乙方,并变更土地用途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土地使用权变更1.1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土地地址)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乙方,土地使用权面积为(面积)平方米。
1.2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土地拥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且该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二、土地用途变更2.1 乙方变更土地用途为(变更后土地用途)。
2.2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
三、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3.1 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共计人民币(金额)元。
3.2 乙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用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应保证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合法性,如实告知乙方土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五、违约责任5.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 日期:_______(注:以上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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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改变用途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一、政策规定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第43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
根据21号令第16条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在取得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28号文件明确规定: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考虑合同约定,2006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对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出让金调整等方面作了具体细化。
二、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办理出让手续的原则
(一)申请和报批
出让土地申请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当报经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审查。
(二)分类确定办理方式
根据审查结果,分别按以下两类情形办理: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约定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改变土地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重新公开供应。
土地使用权收回时,应当对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补偿金额根据余期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法规、行政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经出让方(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对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年期、出让金额等进行相应调整,重新核定。
(三)确定出让年限
出让年限应根据下列两类情况具体确定:
1.城市规划对土地使用有特殊限制或土地使用者有特殊要求的,土地使用年限可以按照原用途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甚至更短期限确定;
2.没有特殊限制的,为便于土地利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按照新的土地用途重新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但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土地出让年限。
(四)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确定后,可根据新旧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和批准时的土地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额。
具体可按下式确定:
应当补缴的土地出让金额=批准改变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批准改变时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五)签订出让合同
原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补缴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
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未向出让方和城市规划部门申请或虽申请未经出让方和规划部门同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应当首先由城市规划部门对其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行为
进行查处。
城市规划部门责令改正或拆除多建部分的,违法责任人应当自行改正或拆除;城市规划部门处罚后同意改变用途或提高容积率的,应当告知出让方。
出让方接到规划部门通知后,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