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水泥混凝土面层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
混凝土地面验收标准
混凝土地面验收标准混凝土地面验收是指在混凝土施工完成后,对地面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以确保地面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的一项工作。
混凝土地面验收标准是指对混凝土地面进行验收时所需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其目的是保证混凝土地面质量,确保其安全、耐久、美观和经济。
一、混凝土地面验收标准的基本原则。
1.合格验收,混凝土地面验收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混凝土地面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2.公正公平,混凝土地面验收应当公正公平,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
3.科学合理,混凝土地面验收应当科学合理,采用合理的验收方法和工具,确保验收结果准确可靠。
4.依法依规,混凝土地面验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验收。
二、混凝土地面验收标准的内容。
1.地面平整度,混凝土地面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平整度标准,不得存在凹凸不平、起伏过大的情况。
2.地面强度,混凝土地面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度标准,不得存在裂缝、破损等影响使用和安全的情况。
3.地面平整度,混凝土地面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平整度标准,不得存在凹凸不平、起伏过大的情况。
4.地面抗渗性,混凝土地面应当具有一定的抗渗性能,不得存在渗水、渗油等现象。
5.地面外观,混凝土地面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外观标准,不得存在色差、疵点、污渍等影响美观的情况。
6.地面标志,混凝土地面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标志和标线,确保使用安全和便利。
三、混凝土地面验收标准的验收方法。
1.目测验收,通过目测方法对混凝土地面进行验收,检查地面平整度、强度、外观等情况。
2.检测验收,通过专业的检测设备对混凝土地面进行验收,如平整度仪、强度计、渗透仪等。
3.取样验收,对混凝土地面进行取样检测,送至实验室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准确可靠。
四、混凝土地面验收标准的验收结果处理。
1.合格验收,当混凝土地面符合验收标准时,应当及时进行验收合格处理,确保地面质量。
2.不合格验收,当混凝土地面不符合验收标准时,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直至符合标准为止。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3(J)55-2005)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Municipal Road EngineeringDB13(J)55—2005编制单位: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批准部门:河北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6年4月1日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冀建质[2005]154号)的通知,由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编制完成的。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河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经河北省建设厅组织审查定稿。
本规程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测量、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等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内容。
另附8个附录,主要是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和验收时常用的检验方法、验收表格等内容。
本规程必须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13(J)53-2005)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规程》(DB13(J)54-2005)配合使用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唐山市新华道23号小区,邮政编码063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主要起草人:汪敏玲张旭东李大维王文龙杨平刘铭李连元田涛汪小强王大程常宝增夏光吴素捧王海李军霞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9)3 基本规定 (12)4 施工测量 (14)4.1 一般规定 (14)4.2 测量 (14)5 路基 (15)5.1 一般规定 (15)5.2 路基土方 (15)5.3 路基石方 (17)5.4 路床 (17)5.5 路肩 (18)5.6 土质及石质边沟、边坡 (19)5.7 预制混凝土制品边沟、边坡 (20)5.8 软土地基处理 (21)5.9 路基排水 (23)5.10 回填 (24)6 基层 (24)6.1 一般规定 (24)6.2 砂石基层 (25)6.3 碎石基层 (26)6.4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27)6.5 沥青碎石基层 (28)6.6 石灰土类基层 (29)6.7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 (30)6.8 水泥稳定粒料基层 (32)6.9 旧路面再生利用 (33)6.10 级配碎(砾)石 (34)6.11 块石基层 (35)7 面层 (36)7.1 一般规定 (36)7.2 水泥混凝土(钢筋水泥混凝土)面层 (36)7.3 沥青混凝土面层 (39)7.4 天然石材面层 (41)7.5 透层、粘层和封层 (42)7.6 砌块面层 (43)7.7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44)7.8 沥青碎(砾)石面层 (45)7.9 沥青贯入式面层 (46)8 附属构筑物 (48)8.1 一般规定 (48)8.2 路缘石、平石 (48)8.3 分隔带绿化 (49)8.4 涵洞、倒虹吸管 (50)8.5 雨水口、支管 (51)8.6 护底、护坡、砌体挡墙 (52)8.7 砌体声屏障 (52)8.8 金属结构声屏障 (53)8.9 栏杆、地袱、扶手 (55)8.10 隔离墩、防撞墩 (56)8.11 波形梁护栏 (57)8.12 防眩设施 (58)8.13 隔离栅 (59)9 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61)9.1一般规定 (61)9.2 挡土墙基础 (62)9.3 挡土墙钢筋工程 (62)9.4 现浇混凝土挡土墙模板 (62)9.5 现浇混凝土挡土墙 (62)9.6 预制混凝土挡土墙板 (63)9.7 挡土墙板安装 (64)9.8 加筋土挡土墙 (65)附录A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核查记录 (67)附录B 沥青混合料压实度试验检测方法 (70)B.1 压实度的试验步骤 (70)B.2 标准密度的测定 (71)B.3 沥青混合料密度现场检测方法 (71)附录C 混凝土抗折强度检验评定方法 (73)附录D 回弹弯沉测试方法 (75)附录E 平整度测试方法 (76)附录F 抗滑性能测试方法 (77)附录G 路面厚度测试方法 (78)附录H 天然石材半成品检测 (79)本规程用词说明 (81)1 总则 (83)2 术语 (84)3 基本规定 (84)4 施工测量 (84)5 路基 (84)6 基层 (86)7 面层 (87)8 附属构筑物 (88)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提高城镇道路工程质量,促进城镇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
市政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 总则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1.0.3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及代号2.1 术语2.0.1 工程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工程验收 constructional acceptance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水泥混凝土面层 cement concrete surface course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 沥青面层 bituminous surface course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 沥青混合料面层 bituminos mixed surface course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
2.0.6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水泥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市政)
/
2 施工间缝
第8.2.2.2.4条
/
3 斩假石面层
第8.2.2.2.3条
/
平整度(mm) 一
般 项
水 相邻板高差(mm)
目
泥
混 宽度(mm)
4凝
土 中线高程(mm)
面
层 横坡(mm)
≤5
/
≤3
/
0~-20
/
±20
/
±0.3%且不反坡
/
井框与路面高差(mm)
≤3
/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签名)
设计要求或 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第5.2.1-5.2.2条
/
检查 结果
2 板面边角表面观感 主
控 项
3 伸缩缝
目 4 面层厚度
第8.2.2.1.1条
/
第8.2.2.1.2条
/
第8.2.2.1.3条
/
5 混凝土抗压/折强度
第8.2.2.1.3条
/
1 混凝土面层表面观感
第8.2.2.2.1条
工程名称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水泥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 1212施工项目总承包
市政验·绿-20
页,共
页
单位工程名称
12121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 称
验收部位/区段
园林绿化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容量
水泥混凝土面层
施工及验收依据 验收项目
1 原材料
《广州市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验收规范》DBJ 440100/T 86
市政工程水泥混凝土面层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
水泥混凝土面层1原材料1.1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交通以上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42.5级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交通等级的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宜不低于32.5级。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含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并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2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
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用于不同交通等级道路面层水泥的弯拉强度、抗压强度最小值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泥》GB 13693。
10.1.2粗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粗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砾石、破碎砾石,并应符合表1.2-1的规定。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次干路、支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Ⅰ级。
Ⅰ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1.0%,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
31.5mm,砾石不宜大于19.0mm;钢纤维混凝土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9.0mm。
1.3细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质地坚硬、细度模数在2.5以上、符合级配规定的洁净粗砂、中砂。
2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3的规定。
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差的水成岩类机制砂。
4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一级砂和二级砂。
5海砂不得直接用于混凝土面层。
淡化海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可用于支路。
1.4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为6~8。
1.5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加剂宜使用无氯盐类的防冻剂、引气剂、减水剂等。
2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3使用外加剂应经掺配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有关规定。
1.6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品种、规格、成份,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应具有生产厂的牌号、炉号,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经复试(含见证取样)合格。
混凝土施工验收标准
混凝土施工验收标准
混凝土施工验收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应表面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等缺陷。
2. 混凝土尺寸偏差:混凝土结构物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物的断面尺寸、长度、宽度、高度等偏差应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
3. 混凝土强度: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85%。
4.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钢筋不受锈蚀。
5. 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混凝土施工缝应进行处理,确保接缝处无渗漏现象。
6. 混凝土表面平整度:混凝土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明显的不平或波浪状现象。
7. 混凝土抗渗性:混凝土抗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渗漏现象。
8. 混凝土沉降观测:在高层建筑等重要工程中,应对混凝土结构物的沉降进行观测,确保沉降稳定。
这些标准是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制定的,以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和安全。
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如有疑问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检验批)
监理 单位 验收 结论
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月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市政质检·1·32
第 页,共 页
工程名称
中新基地至国道324线改建项目
单位工程名称
道路工程
施工单位
广东省化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分包单位
广东省化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工长
分部工程名称
道路工程
主要工程数量
验收规范及图号
CJJ1-2008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8.1-2-1条
√
2
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5mm。
第10.8.1-2-2条
√
3
抗滑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8.1-2-3条
√
3
4
8
7
6
12
蜂窝麻面面积①(mm)
≤2
1
1
2
2
1
2
平均合格率(%)
97
施工 单位 检查 意见
质检员签名:
年月日
监理 单位 验收 结论
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月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市政质检·1·32
第 页,共 页
工程名称
中新基地至国道324线改建项目
单位工程名称
道路工程
施工单位
广东省化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分包单位
广东省化州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
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在我国,政府支持修建的工程,包括道路、政府单位这些都统一称之为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在竣工以后,验收评定标准是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准则进行的。
国家制定的这些验收标准,也是为了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
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
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公路工程混凝土施工验收标准
公路工程混凝土施工验收标准
一、工程前期准备
1. 施工前需要检查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包括水泥、砂、骨料和掺合料等,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混凝土搅拌站需要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投料准确,搅拌均匀。
3. 需要确定混凝土的设计配合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配合比调整。
二、混凝土浇筑
1. 混凝土浇筑前需要清理模板和施工场地,确保无杂物和积水。
2. 混凝土浇筑要求连续进行,避免出现浇筑缝和浇筑断面不整齐。
3. 浇筑过程中需要进行振捣,确保混凝土密实无空洞。
三、混凝土养护
1. 混凝土浇筑后需要及时进行养护,保持表面湿润。
2. 养护期间禁止行车或施工机械在混凝土表面行走,避免损坏混凝土表面。
3. 养护期间要定期检查混凝土的强度发展情况,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四、验收标准
1. 强度验收:混凝土强度需符合设计要求,一般按照28天强度来检验。
2. 平整度验收:混凝土表面平整度应符合相关标准,不能出现凹凸不平或太平的情况。
3. 裂缝验收:混凝土表面不能出现裂缝,若有小裂缝需及时修补。
4. 密实度验收:混凝土应密实均匀,不能出现空洞或气孔。
5. 粘结性验收:混凝土应与钢筋粘结良好,不存在剥离现象。
6. 颜色验收:混凝土颜色需一致,不得出现色差。
综上所述,包括工程前期准备、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和验收标准等方面,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才能确保公路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市政工程验收的道路工程验收标准
道路表面质量验收标准
路面平整度验收标准
路面应平整,无明显坑洼、裂缝等现象,平整度偏差应符合规范 要求。
路面抗滑性能验收标准
路面应具备良好的抗滑性能,摩擦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路面耐久性验收标准
路面应能承受车辆荷载和气候条件的影响,耐久性好。
道路安全设施验收标准
检查内容包括路面平整度、裂缝、坑洼、车辙等 表面缺陷。
目视检查法简单易行,但主观性强,对检查者的 经验要求较高。
仪器检测法
01
仪器检测法使用专业仪器对道路进行检测,以获取 更精确的数据。
02
常见的检测仪器包括平整度仪、回弹仪、弯沉仪等 。
03
仪器检测法结果准确,客观性强,但需要专业人员 操作和解读结果。
交通标志验收标准
交通标志应清晰、易识别 ,安装位置合理,符合相 关规范要求。
交通标线验收标准
交通标线应完整、清晰, 无明显磨损、剥落等现象 。
安全设施验收标准
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 如护栏、防眩设施等,能 起到应有的安全防护作用 。
03
验收方法与工具
目视检查法
目视检查法是通过观察道路表面状况来评估工程 质量的一种方法。
总结词
质量优良,性能卓越
详细描述
该高速公路连接线验收时,验收组对道路的耐久性、抗车辙性能、防滑性能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检测, 结果均高于国家标准,性能卓越。同时,道路外观美观,得到了专家和业主的高度评价。
案例三:某山区公路验收
总结词
质量稳定,安全可靠
详细描述
该山区公路验收过程中,验收组对道路的稳定性、安全性进行了全面评估。经过检测, 道路的各项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设施完善,安全可靠。同时,该道路的修建有效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的验收结果和判断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 资格认证,如工程师、 技师等,以确保其具备
足够的专业水平。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 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 够客观、公正地进行验
收判断。
验收工具和设备要求
01 验收工具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 准确性和可靠性。
02 验收工具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 其正常运转。
03 验收工具和设备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和丢失。
验收环境要求
01
验收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卫 生和质量。
02
验收环境应具备足够的照明、通风和温控设施,以 满足验收工作的需要。
03
验收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避免对验收工作产生 干扰。
验收资料管理要求
01
验收资料应齐全、完整,包括工程图纸、施工记录、
判断依据
详细验收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国 家相关质量标准、设计文件、施 工规范等。
判断流程
详细验收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第 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会 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 并出具检测报告。建设单位根据 检测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综 合评估,给出详细验收意见。
最终验收
验收结果
最终验收是对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判断工程是否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判断依据
最终验收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规 范、设计文件等。
判断流程
最终验收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邀请相关专家和单位参加, 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验收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出具验收
报告,给出最终验收意见。
05
验收判断注意事项
验收人员资质要求
01
02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THANK YOU
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
功能性检测
对完成的市政工程进行实地检测,包括外 观、尺寸、强度等方面。
对市政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检测,如排水 系统的排水能力、路面的防滑性能等。
验收合格标准
0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
02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有 效。
03
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检测结果符 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结构稳定性
对桥梁整体结构进行稳定性检 测,确保其能承受设计载荷。
桥面铺装
对桥面铺装材料进行检测,确 保其防滑、耐磨性能良好。
排水设计
检查桥梁排水设施是否完善, 防止积水对桥面造成损害。
案例三:排水工程验收
总结词
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管道连接
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严密,防止渗漏现象发 生。
01
03 02
市政工程的重要性
市政工程是城市基础 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质量的市政工程可 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 投资环境
市政工程质量直接关 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 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02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验收流程
检验批验收
对每个检验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包括外 观、尺寸、性能等。
分项工程验收
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同一类型的 多个检验批进行归类验收。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包括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后验收 三个阶段,必须全面把控。
对未来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展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将面临更大的挑战,需要不断提高施工 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
未来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将更加注重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节 能技术。
整体楼、地面工程检验规程
整体楼、地面工程检验规程1、各种面层的材质、强度和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和测定记录。
2、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无裂纹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二、1、整体楼、地面工程面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细石混凝土、混凝土合格:表面密实压光,无明显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
优良:表面密实光洁,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
2)、水泥砂浆地面合格:表面无明显脱皮和起砂等缺陷,局部虽有少数细小收缩裂纹和轻微麻面,但其面积不大于800cm2,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2处。
优良:表面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
3)、水磨石面层合格:表面基本光滑,无明显裂纹和砂眼,石粒密实,分格条牢固。
优良:表面光滑,无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2、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用的带有坡度的面层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坡度满足排除液体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
优良: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平顺。
检验方法:观察或泼水检查。
3、踢脚线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高度一致,与墙面结合牢固,局部空鼓长度,不大于400mm,且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2处。
优良: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与墙面结合牢固,局部空鼓长度不大于200mm,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多于2处。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尺量和观察检查。
4、楼梯踏步和台阶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度差不超过20mm,齿角基本整齐,防滑条顺直。
优良: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度差不超过Iomm,齿角整齐,防滑条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楼地面镶边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各种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
优良:各种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边角整齐光滑,不同颜色的邻接处不混色。
市政验收规范
市政验收规范1.验收程序(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4)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土路基的偏差(1)路床纵断高程偏差+1cm,-2cm(2)路床中线偏差≤3cm(3)路床平整度偏差≦15mm(4)路床横坡偏差±3%且不反坡(5)边坡不陡与设计值(6)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3.土路基的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1)路床纵断高程:每20m设1个检查点(2)路床中线:每100m,设2个检查点(3)路床平整度:每20m,路宽<9m设1个,9~15设2个,>15设3个(4)路床横坡:每20m,路宽<9m设2个,9~15设4个,>15设6个(5)边坡:每20m,设2个检查点(6)弯沉值:每车道,每20m测1点。
4.路基压实:压实厚度<80cm时,压实度95%;压实厚度80cm~150cm 时,压实度93%;压实厚度>150cm时,压实度90%。
检查方法及数量: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方法为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5.路基填料CBR(1)路床0~30cm,≧8%(2)路基30~80cm,≧5%(3)路基80~150cm,≧4%(4)路基>150cm,≧3%6.填土中大于10cm的土块应打碎或剔除7.路基填筑宜做成双向横坡,坡度宜为2%~3%,透水性小的横坡宜为4%8.土路基人工夯实虚铺厚度应小于20cm9.压路机最快速度合宜超过4km/h10.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用压路机压实11.挖石方路基(路堑)偏差(1)路床纵断高程偏差+5cm,-10cm(2)路床中线偏差≤3cm(3)边坡不陡与设计值12.挖石路基的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1)路床纵断高程:每20m设1个检查点(2)路床中线:每100m,设2个检查点(3)边坡:每20m,设2个检查点13.填石路基偏差(1)路床纵断高程偏差+1cm,-2cm(2)路床中线偏差≤3cm(3)路床平整度偏差≦20mm(4)路床横坡偏差±3%且不反坡(5)边坡不陡与设计值14.填石方路基的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1)路床纵断高程:每20m设1个检查点(2)路床中线:每100m,设2个检查点(3)路床平整度:每20m,路宽<9m设1个,9~15设2个,>15设3个(4)路床横坡:每20m,路宽<9m设2个,9~15设4个,>15设6个(5)边坡:每20m,设2个检查点(6)弯沉值:每车道,每20m测1点。
市政工程水泥混凝土面层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
市政⼯程⽔泥混凝⼟⾯层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泥混凝⼟⾯层1 原材料1.1⽔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重交通以上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路应采⽤42.5级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泥或硅酸盐⽔泥、普通硅酸盐⽔泥;中轻交通等级的道路可采⽤矿渣⽔泥,其强度等级宜不低于32.5级。
⽔泥应有出⼚合格证(含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并经复验合格,⽅可使⽤。
2 不同等级、⼚牌、品种、出⼚⽇期的⽔泥不得混存、混⽤。
出⼚期超过三个⽉或受潮的⽔泥,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可使⽤。
3⽤于不同交通等级道路⾯层⽔泥的弯拉强度、抗压强度最⼩值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泥》GB 13693。
10.1.2 粗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粗集料应采⽤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砾⽯、破碎砾⽯,并应符合表1.2-1的规定。
城市快速路、主⼲路、次⼲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次⼲路、⽀路混凝⼟路⾯使⽤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Ⅰ级。
Ⅰ级集料吸⽔率不应⼤于1.0%,Ⅱ级集料吸⽔率不应⼤于2.0%。
砾⽯不宜⼤于19.0mm;钢纤维混凝⼟粗集料最⼤粒径不宜⼤于19.0mm。
1.3 细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质地坚硬、细度模数在2.5以上、符合级配规定的洁净粗砂、中砂。
2 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3的规定。
⼤于35,不宜使⽤抗磨性较差的⽔成岩类机制砂。
4城市快速路、主⼲路宜采⽤⼀级砂和⼆级砂。
5海砂不得直接⽤于混凝⼟⾯层。
淡化海砂不得⽤于城市快速路、主⼲路、次⼲路,可⽤于⽀路。
1.4⽔应符合国家现⾏标准《混凝⼟⽤⽔标准》JGJ 63的规定。
宜使⽤饮⽤⽔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PH值为6~8。
1.5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加剂宜使⽤⽆氯盐类的防冻剂、引⽓剂、减⽔剂等。
2外加剂应符合现⾏国家标准《混凝⼟外加剂》GB 8076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3使⽤外加剂应经掺配试验,并应符合现⾏国家标准《混凝⼟外加剂应⽤技术规范》GB 50119的有关规定。
1.6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品种、规格、成份,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标准规定,应具有⽣产⼚的牌号、炉号,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经复试(含见证取样)合格。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城镇道路工程中,基层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十分重要。
其中,石灰稳定土基层的材料应采用塑性指数在10~15的粉质黏土或黏土,土中的有机物含量不应超过10%。
使用的石灰应为1~3级的新石灰,或者磨细生石灰,块灰应在用前2~3天完成消解。
在拌合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配合比拌合,并根据材料的含水量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
施工时,需要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与路面一致,碾压时应满足压实度的要求,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
石灰土应湿养,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
水泥稳定土基层的材料应采用初凝时间3小时以上和终凝时间6小时以上的42.5及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土的均匀系数不应小于5,粒料可选用级配碎石、砂砾、未筛分碎石、碎石土、砾石和煤矸石、粒状矿渣材料。
在使用粒料时,需要根据不同道路等级的要求,控制粒径的大小。
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2%;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25%。
在拌合运输时,需要严格按照配合比拌合,并根据材料的含水量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
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的外观质量要求非常高,要求表面平整、坚实,不出现脱落、掉渣、推挤裂缝、烂边、油斑等现象,同时不得有明显轮迹和污染其他构筑物,接缝应紧密平顺,与路缘石、平石及其他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的一般项目包括平整度、宽度、中线偏位、纵断面高程、横坡、井框与路面的高差、抗滑等七项。
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项目包括外观接缝、施工温度、矿料级配、沥青用量、马歇尔实验值表、压实度等,同时还应检查厚度、平整度、宽度、纵断面高程、横坡度等外形尺寸。
城镇道路沥青混合料路面竣工验收应检查项目包括面层总厚度、上面层厚度、平整度、宽度、总断面高程、横坡度、沥青用量、矿料级配、压实度、弯沉值等。
抗滑表层还应检查构造深度、摩擦系数等。
质量控制要点包括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发包方对工程项目的特定要求。
(市政质检.1.29)水泥混凝土面层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主控 项目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
支模前应核对路面标高、面 板分快、账缝和构造物位置。
下模板应安装稳固、顺直、 2 平整,无扭曲,相邻模板连
接紧密平顺,不应错位。
第10.4.2-1条 第10.4.2-2条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单位 验收记录
不合格点的实测 应测 合格 合格率 偏差值或实测值 点数 点数 (%)Fra bibliotek≤10
≤5
≤15
8
顶面高程
±5
±5
±10
允 9许
10
偏 差
横坡
相邻板高 差
±0.10 ≤1
±0.10 ±0.20
≤1
≤2
11
模板接缝 宽度
≤1
≤2
≤3
12
侧面垂直度
≤3
≤2
≤4
13
纵向顺直度
≤3
≤2
≤4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要求
14
顶面平整度 ≤1.5
≤1
≤2
平均合格率(%)
施工 单位 检查 意见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水泥混凝土面层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市政质检·1·29
第
页,共
页
工程名称
杜鹃二街道路工程
单位工程名称
杜鹃二街道路工程
施工单位
中建八局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工长
分部工程名称
面层
分项工程名称
水泥混凝土面层模板安装
验收部位
29
主要工程数量
验收规范及图号
CJJ1-2008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市政工程验收中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04
市政工程功能性验收标准
工程使用功能验收
道路工程验收
检查道路的平整度、抗滑性能、排水系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使 用功能。
桥梁工程验收
对桥梁的承载能力、稳定性、防震性能等进行检测,确保安全可 靠。
隧道工程验收
评估隧道的通风、照明、排水等系统是否达到设计标准,保障行 车安全。
工程安全性能验收
结构安全检测
材料存储与运输要求
水泥
水泥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 地方,不得与石灰、石膏等易污 染物质混放,不同品种的水泥应 分别存放,不得混合使用。
砂石
砂石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 不得混杂,并应有防尘、防雨等 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 施防止材料离析和污染。
03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标准
施工前准备
1 2
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动态化标准调整
根据市政工程行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动态 调整验收标准,以适应新的施工工艺和材料 的要求。
感谢观看
THANKS
市政工程验收中的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
汇报人:
汇报时间:
• 引言 • 施工材料验收标准 •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标准 • 市政工程功能性验收标准 • 市政工程验收中的常见问题及解
决方案 • 未来市政工程验收标准的展望
目录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01
确保市政工程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02
提高市政工程的质量和耐久性
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03
02
规范施工工艺
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标准,确保施 工过程规范。
提升施工人员素质
定期培训施工人员,提高其技能水 平。
04
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是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定的依据和规范,是确保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应包括项目验收的基本要求。
项目验收的基本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工程质量是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的核心内容,包括工程结构、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是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的重要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环境保护是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的必备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竣工后的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要求。
其次,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应包括验收评定的程序和方法。
验收评定的程序包括验收申请、验收准备、验收实施、验收评定等环节;验收评定的方法包括实地检查、技术评审、验收报告等手段。
通过明确验收评定的程序和方法,可以确保市政工程验收评定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再次,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应包括验收评定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制度。
验收评定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他们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共同参与市政工程的验收评定工作;验收评定的责任制度包括验收评定的程序、标准和结果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市政工程验收评定中的违规行为和不良结果,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最后,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应包括验收评定的结果和效果。
验收评定的结果包括合格、不合格、待定等评定结果,对于不同的评定结果,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验收评定的效果包括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状况,对于合格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及时投入使用,为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提供保障。
总之,市政工程验收评定标准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和规范,其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K城镇道路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71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一、石灰稳定土基层(一)材料(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10%。
(2)宜用1~3及的新石灰,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应筛除,消解石灰的粒径不得大于10mm。
(3)宜使用饮用水或不含油类等杂质清洁重型水(pH值为6~8),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规定。
(二)拌合运输(1)石灰土配合比设计应准确,通过配合比确定石灰最佳含量和石灰土的最佳含水量,大道设计要求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的要求。
(2)应严格配合比拌合,并根据眼材料的含水量变化及时调整拌合用水量。
(3)宜采用集中拌合,拌合应均匀,石灰土应过筛。
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方昂之水分损失。
(三)施工(1)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路面一致。
(2)碾压时压实厚度与碾压机具相适应,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应满足压实度的要求。
(3)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
(4)石灰土应湿养,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
养护期应封闭交通。
二、水泥稳定土基层(一)、材料(1)应采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6h以上的42.5及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储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可使用。
(2)宜选用粗粒土、中粒土;土的均匀系数不应小于5,宜大于10,塑性指数易为10~17。
(3)粒料可选用级配碎石、砂砾、未筛分碎石、碎石土、砾石和煤矸石、粒状矿渣材料;用作基层时,粒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用作底基层粒料最大粒径;城镇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37.5mm;次干路及以下道路的不得超过53mm,各种粒料,应按其自然级配状况,经人工调整使其符合规范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泥混凝土面层1 原材料1.1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重交通以上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42.5级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交通等级的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宜不低于32.5级。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含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并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
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用于不同交通等级道路面层水泥的弯拉强度、抗压强度最小值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泥》GB 13693。
10.1.2 粗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粗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砾石、破碎砾石,并应符合表1.2-1的规定。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次干路、支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Ⅰ级。
Ⅰ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1.0%,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
砾石不宜大于19.0mm;钢纤维混凝土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9.0mm。
1.3 细集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质地坚硬、细度模数在2.5以上、符合级配规定的洁净粗砂、中砂。
2 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3的规定。
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差的水成岩类机制砂。
4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一级砂和二级砂。
5海砂不得直接用于混凝土面层。
淡化海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可用于支路。
1.4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为6~8。
1.5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加剂宜使用无氯盐类的防冻剂、引气剂、减水剂等。
2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的有关规定,并应有合格证。
3使用外加剂应经掺配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有关规定。
1.6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品种、规格、成份,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应具有生产厂的牌号、炉号,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经复试(含见证取样)合格。
2钢筋不得有锈蚀、裂纹、断伤和刻痕等缺陷。
3钢筋应按类型、直径、钢号、批号等分别堆放,并应避免油污、锈蚀。
1.7用于混凝土路面的钢纤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丝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宜小于600MPa。
2 钢纤维长度应与混凝土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相匹配,最短长度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1/3;最大长度不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2倍,钢纤维长度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得超过±10%。
3 宜使用经防蚀处理的钢纤维,严禁使用带尖刺的钢纤维。
4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钢纤维》YB/T151的有关要求。
1.8传力杆(拉杆)、滑动套材质、规格应符合规定。
可用镀锌铁皮管、硬塑料管等制作滑动套。
1.9胀缝板宜采用厚20mm、水稳定性好、具有一定柔性的板材制作,且经防腐处理。
1.10填缝材料宜用树脂类、橡胶类、聚氯乙烯胶泥类、改性沥青类填缝材料,并宜加入耐老化剂。
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2.1混凝土面层的配合比应满足弯拉强度、工作性、耐久性三项技术要求。
2.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交通等级路面板的设计28d弯拉强度标准值(ƒr)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rƒrƒc=————﹢t×s (2.2-1)1﹣1.04cυ式中:ƒc—配制28d弯拉强度的均值(MPa);ƒr—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MPa);s—弯拉强度试验样本的标准差(MPa);t—保证率系数,应按表2.2-2确定;cυ—弯拉强度变异系数,应按统计数据在表2.2-3的规定范围内取值;在无统计数据时,弯拉强度变异系数应按设计取值;如果施工配制弯拉强度超出设计给定的弯拉强度变异系数上限,则必须改进机械装备和提高施工控制水平。
υ定。
10~40㎜;碎石为10~30㎜;2 ②为最佳工作性允许波动范围。
3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要求:1)路面混凝土含气量及允许偏差宜符合表2.2-5的规定。
单位水泥用量不宜大于400 kg/m3。
水量≤0.5%);2 水灰比、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宜经试验确定。
3)严寒地区路面混凝土抗冻标号不宜小于F250,寒冷地区不宜小于F200。
4路面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温施工时,混凝土搅拌物的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低温施工时,终凝时间不得大于10h。
2)外加剂的掺量应由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
3)引气剂与减水剂或高效减水剂等外加剂复配在同一水溶液中时,不得发生絮凝现象。
5 配合比参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灰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碎石或碎砾石混凝土: sc 0.3595f -1.0097f 1.5684C W += (2.2-2)砾石混凝土:sc 0.4709f -1.5492f 1.2618C W += (2.2-3) 式中:cw —水灰比; s f —水泥实测28d 弯拉强度(MPa );c f —配制28d 弯拉强度的均值(MPa )。
水灰比应在满足弯拉强度计算值和耐久性(表2.2-6)两者要求的水灰比中取小值。
2)砂率应根据砂的细度模数和粗集料种类,查表2.2-7取值。
3)根据粗集料种类和表2.2-4适宜的坍落度,分别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单位用水量(砂石料以自然风干状态计):不掺外加剂与掺和料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应按公式2.2-4、2.2-5计算。
碎石:W 0=104.97+0.309S L +11.27C/W +0.61S P(10.2.2-4)砾石:W O =86.89+0.370 S L +11.24C/W + 1.00S P(10.2.2-5)式中:W 0—不掺外加剂与掺和料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kg /m 3);S L —坍落度(mm );S P —砂率(%);C/W —灰水比,水灰比之倒数。
掺外加剂的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应按公式2.2-6计算。
W ow =W o (1-β/100) (2.2-6)式中:W ow —掺外加剂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kg /m 3);β—所用外加剂剂量的实测减水率。
单位用水量应取计算值和表2.2-4的规定值两者中的小值。
4)单位水泥用量应由公式2.2-7计算,并取计算值与表2.2-7规定值的大值。
C0=(C/W)×W0(2.2-7)式中:C0—单位用水量(kg/m3)。
5)砂石料用量可按密度法或体积法计算。
按密度法计算时,混凝土单位质量可取2400~2450 kg/m3;按体积法计算时,应计入设计含气量。
6)重要路面应采用正交试验法进行配合比优选。
6采用真空脱水工艺时,可采用比经验公式2.2-4和式2.2-5计算值略大的单位用水量;在真空脱水后,扣除每立方米混凝土实际吸除的水量,剩余单位用水量和剩余水灰比分别不宜超过表10.2.2-4最大单位用水量和表10.2.2-6最大水灰比的规定。
2.3钢纤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弯拉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交通等级道路面板28d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ƒcf)应符合表2.3-1的规定。
cfcf rfƒc和ƒr。
2 混凝土工作性应符合下列要求:1)坍落度可比本规范表2.2-4的规定值小20mm。
2)掺高效减水剂时的单位用水量可按表2.3-2初选,再由搅拌物实测坍落度确定。
2 钢纤维体积率每增减0.5%.单位用水量相应增减8kg/m3;3 坍落度为10~50mm变化范围内,相对于坍落度20mm每增减10mm,单位用水量相应增减7 kg/m3;4 细度模数在2.0~3.5范围内,砂的细度模数每增减0.1,单位用水量相应减增1kg/m3;5 ρf钢纤维掺量体积率。
3混凝土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要求:1)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应符合表2.3-3的规定。
剂。
4 配合比设计步骤应符合下列要求:1)计算和确定水灰比应符合下列要求:—以钢纤维混凝土配制28d 弯拉强度ƒcf 替换ƒc ,按本规范公式2.2-2或式2.2-3计算出基体混凝土的水灰比。
—取钢纤维混凝土基体的水灰比计算值与表 2.3-3规定值两者中的小值。
2)钢纤维掺量体积率宜在0.60%~1.00%范围内初选,当板厚折减系数小时,体积率宜取上限;当长径比大时,宜取较小值;有镦端者宜取较小值。
3)查表2.3-3,初选单位用水量W of 。
4)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应按公式2.3-1计算。
C of =(C /W )W of (2.3-1)式中:C of —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水泥用量(kg /m 3);W of —钢纤维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kg /m 3)。
取计算值与表2.3-2规定值两者中的大值,但不宜大于500kg /m 3。
5)砂率可按公式2.3-2计算,也可按表2.3-4初选。
钢纤维混凝土砂率宜在38%~50%之间。
S ρf =S p +10ρf (2.3-2)式中:S pf —钢纤维混凝土砂率(%);ρf —钢纤维掺量体积率(%)。
凝土单位质量可取2450~2580 kg /m 3;按体积法计算时,应计入设计含气量。
7)重要路面应采用正交试验法进行配合比优选。
2.4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计算的普通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配合比,应在实验室内经试配检验抗弯强度、坍落度、含气量等配合比设计的各项指标,并根据结果进行配合比调整。
2实验室的基准配合比应通过搅拌机实际搅拌检验,并经试验段的验证。
3 配合比调整时,水灰比不得增大,单位水泥用量、钢纤维体积率不得减小。
4施工期间应根据气温和运距等的变化,微调外加剂掺量,微调加水量与砂石料称量。
5当需要掺加粉煤灰时,对粉煤灰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的其他相关要求应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施工准备3.1 施工前,应按设计规定划分混凝土板块,板块划分应从路口开始,必须避免出现锐角。
曲线段分块,应使横向分块线与该点法线方向一致。
直线段分块线应与面层胀、缩缝结合,分块距离宜均匀。
分块线距检查井盖的边缘,宜大于1m。
3.2混凝土摊铺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1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搅拌站经试运转,确认合格。
2模板支设完毕,检验合格。
3混凝土摊铺、养护、成形等机具试运行合格。
专用器材已准备就绪。
4运输与现场浇筑通道已修筑,且符合要求。
4 模板与钢筋4.1 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板应与混凝土的摊铺机械相匹配。
模板高度应为混凝土板设计厚度。
2钢模板应直顺、平整,每1m设置1处支撑装置。
3木模板直线部分板厚不宜小于5cm,每0.8~1m设1处支撑装置;弯道部分板厚宜为1.5~3cm,每0.5~0.8m设1处支撑装置,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及模板顶面应刨光。
4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