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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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的 5 作业会

2 适用范围 6 班作业会议

3 参照文件7 安全活动会议

4 航次会8 记录

修改记录

1.目的

本文件对船舶航次会、作业会、班会、安全活动会议的召开、会议内容及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证船舶安全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2.适用范围

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各船舶

3.参照文件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安全管理手册》、《船舶操作方案和须知制定程序》

4.航次会

4.1 航次会于前航次到达目的港前或始发港开航后与作业会一并召开,会议由船长主持,三副记录,驻船经理、驾驶员、轮机长、电机员、酒店经理、厨师长、乘警队长、保安队长、水手长及公司职能部门随船工作人员参加。

4.2 船长必须对下列事情作出决定,并确定执行部门。

4.2.1 布置航行计划、停靠港点和任务要求;

4.2.2 排除隐患,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4.2.3 布置航行、停泊、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4.2.4 布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4.2.5 协调解决部门、工种间的问题;

4.2.6 其他有关安全事项。

4.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航次安全生产的主要情况、存在问题及下航次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4 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人员在船人数及变动情况(包括外助人员)、旅客人数及重要信息等。

4.5 会议后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和要求传达到本部门、班组或个人,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的情况及时向船长反馈。

4.6 船舶因厂修或其他原因停航后复航的航次会必须在开航前召开。

5.作业会

5.1 渝-宜往返航次至少2次,渝-申往返航次6次, 会议由船长主持,16:00时(特殊情况另选时间)召开,三副记录,驻船经理、驾驶员、轮机长、电机员、酒店经理、厨师长、乘警队长、保安队长、水手长及公司职能部门随船工作人员参加。

5.2 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对航次会、作业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或发生的事故的处理情况。

5.3 各工班大副(正值航行班的大副则委托二、三副)汇报上昼夜本班执行航行计划、上次作业会或航次会决定事项的情况,通过滩槽、船舶会让、执行航行规章、贯彻安全制度的情况以及航行中出现的事故、隐患、气候突变、违章航行等异常情况,并提出下昼夜本班的引航操作方法及措施。

5.4 轮机长汇报上昼夜机器及设备运转、燃润料消耗、预防检修、人员值班等情况,

提出下昼夜的预防检修计划。

5.5 水手长汇报清水供应、舱面操作安全、设备技术状况、船舶日常养护、舱底量潮等情况。

5.6 二副汇报舵系统检查及运转情况、船舶浮态(重点是吃水调整情况)。

5.7 酒店经理、厨师长分别汇报旅客旅程生活安排、服务质量、旅客安全及意见、人员值班等情况。

5.8 船长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文电,对上昼夜船舶安全生产情况及经验教训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严肃处理违章违纪和危害航行安全的行为,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作出成绩的船员。

5.9 船长提出下昼夜航行计划及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审定各工班大副汇报的引航操作措施。

5.10 船长根据航道、水位、气象及航次任务,布置下昼夜航行安全措施,包括通过主要滩槽、船闸、大桥引航操作方法、引航执舵分工、加车车速、上下客、防碰撞、防触礁、防吸浅、防雾、防风等安全措施。

5.11 出席人员对计划执行及有关情况进行补充。

5.12 对会议布置工作和决定事项,与会人员无异议即形成决议,由参加会议的各部门负责人迅速传达,并组织实施。

6.班作业会

6.1 班作业会在工班接班前召开,会议由大副主持,本工班驾驶员、轮机员、舵工、机匠、加油全班人员参加。

6.2 班作业会决定事项,全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6.3 检查上次当班航行安全情况和机炉运转情况。

6.4 传达有关航道、水位、气象通电及安全紧急电文,传达作业会决定事项及船长对本班交待的注意事项。

6.5 根据航行实绩修定航行计划,提出重点航段引航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6.6 明确引航、执舵分工,确定加车地段及车速,布置防碰撞、防触礁、防浪损、防雾等航行安全措施。

6.7 提出机炉设备安全运转措施及值班注意事项。

6.8 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措施。

6.9 班会必须在员工区域有视频摄像头的驾驶会议室或船员娱乐室召开,船长每月检查各工班班会至少一次,并签名。

6.10 会议内容由大副记录在《班作业会薄》上。

7.安全活动会议

7.1 船舶安全活动日分部门开展,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参加人员为部门全体人员(酒店部也可分班组召开),各部门至少每月一次。船长除参加驾驶部安全活动外,同时也可参加其它部门安全活动,船长有权责令有关部门或班组召开专题安全活动会议。

7.2 安全活动会议旨在按期总结、检查船舶前期安全情况,查找隐患,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7.3 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需公司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7.4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制定相应的贯彻实施办法。

7.6 对发生的事故和事故苗子,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找出教训,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7.7 公司或上级单位来船召开的安全会议,船长应指定专人记录在《安全活动会议记录薄》中。

8. 记录

8.1 航次会、作业会议均由三副记入《航次/作业会记录薄》。

8.2 《航次/作业会记录薄》存放于驾驶室,会议时由三副按记事栏目认真填写。

8.3 大副作好《班作业会记录》。

8. 4 《安全活动记录薄》由部门长指定专人记录,参加人员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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