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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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意义 1、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其选拔标准家世 品德才能并重; 2、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也剥夺了州郡长官自辟 僚属的权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 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力。
消极意义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 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 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 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 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 士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 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 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 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 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 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 于形式。 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白起
• 秦昭襄王十四年(前293 年),白起出兵攻打韩、 魏二国,一战成名,因功 升为国尉。 • 秦昭襄王十五年(前292 年),白起升任大良造, 发兵攻魏,为秦的东出崤 函奠定了基础。 • 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9 年),秦军大破楚军,攻 占楚国都城郢,秦国以郢 为南郡,封白起为武安君。
养士之风
魏 晋 南 北 朝
中文名称 别名 开创朝代
九品中正制 九品官人法 魏晋南北朝时 期
确立者 萌芽期 创立者
魏文帝曹丕 魏武帝曹操 陈群
性质
选官制度
存活时间
约400年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 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 于黄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 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 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 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 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 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征辟制
在汉代,由皇帝直接聘请人来做官称为“征”; 由官府聘请人来任职叫“辟”或“辟除”。 通过皇帝征聘和高官辟除的方式给予应征者以 特殊礼遇,可以使得一些不愿意入朝为官的硕学名 儒之士加入到封建统治阶层,统治者也可以此沽得 求贤之名。 征辟制作为察举制的补充,和察举一起构成了 汉代选官制度的整体。
家各级权力,形成了家国一体的政治体制。各级官
员也按照血缘对社会角色和分工做出了定位。
乡举里选制
原则:选贤任能 由于周宗法分封的血缘国家特点,此时的乡举里选
制只能选拔低级官吏,处于绝对的劣势。(作为补充)
春秋战国时期选举制度的变革
旧的世卿世禄制度逐渐被“任人唯贤, 因功受禄”的选举制度取代。
封建社会初期选举思想及制度的变革
+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
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 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 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 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 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 受人轻视。 +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3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 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 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为了提 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 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 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 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 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 隋炀帝将考试科目扩大为包括文才、武艺、品德、 治能等方面十科,还设进士科,这标志着科举制 已经诞生了。

隋科举制度的影响
任子 任子是指两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期满一定年限(一般为 三年),可以保举自己的子弟一人为郎官,充当皇帝的扈 从侍卫人员等。 • 保证了大官僚族可以世代为官,有利于少数贵族垄断朝 政,对魏晋时期门阀制度形成有重大影响。 • 被历代封建王朝承袭发展成为“荫封”制度。 Biblioteka Baidu 为官僚贵族子弟踏入官场开辟了一条捷径,同时把吏治 引向腐败。 赀选 通过向政府缴纳若干资财而获得官职的做法,叫做“赀 选”。这种做法后来发展成朝廷卖官鬻爵的一种手段。

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改变了门第垄断官 职的局面。有利于选拔人才,增强政治效 率,对中央集权的巩固起了积极的作用。

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 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 拔制度,并做了进一 步的完善。由此,科 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 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科举行的称常 科,由皇帝下诏临时 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原始氏族社会的民主选举和禅让
一、民主选举原则
原始氏族社会没有阶级,人和人是
平等的,选拔推举领袖人物的基本原
则是民主原则,这在我们的历史文献
中是有记载的。
• 唐朝张守节《史 记·五帝本纪》的 《正义》引《帝王记》 载:“挚在位九年, 政微弱,而唐侯(尧) 德盛,诸侯归之,挚 服其义,乃率群臣造 唐致禅。”
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 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大 中正再产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 大、小中正产生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在 该表中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 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 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 上,表内详记年藉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小中 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 吏的升迁与罢黜。此项制度使得当时的官吏选拔有了 一客观标准,此标准其实依然是采取地方群众舆论和 公共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九品中正制 的实行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使当时 一时间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 族的紧张关系,促成魏晋实现全国的统一打下了坚实 的基础。
二、王权世袭的萌芽
到了原始氏族社会晚期,民主选举的原则开始受 到冲击,出现了首领的儿子具有优先继承权,就是
“王权世袭”。虽然是选举,但选举出来了放在那,
先得让他儿子来继承权位,然后看大家拥护不拥护, 要是拥护就罢了,不拥护再让选举出来的人做首领。
• 《五帝本纪》记载, “尧崩,三年之丧毕, 舜让辟丹朱与南河之 南,诸侯朝觐者不之 丹朱而之舜;狱讼者 不之丹朱而之舜;讴 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 歌舜。舜曰:天也! 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 位焉。”
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 一、夏商的王权世袭
王权世袭是夏商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商 王之下,执掌国家权力的是师尹和冢宰。师尹和 冢宰不常设,也不全由贵族担任,有时出色的平 民和奴隶来担任,伊尹和傅说就是其中的代表。
二、西周的选官制度
• 世卿世禄制
基础:宗法制
各级贵族按照宗法制规定的血缘亲疏远近分章国
选举思想
儒家主张举贤才。 墨家主张尚贤。 法家反对推举贤才。 道家崇尚无为,否定才智。
选官制度
军功爵制度 养士之风
军功爵制度
• (韩昭侯)申不害: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
• (魏文侯)李悝: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 行、罚必当。 • (秦孝公)商鞅: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所谓军功爵制,是按照作战功劳的大小授予爵位, 一定的爵位代表相应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特权。
乡闾评议 东汉后期,在察举中被推荐给朝廷的人都要经过本 地世家大族的评议,称为乡闾评议或清议。 客观上对提倡清廉高洁的道德风尚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也常常被一些伪君子所利用,他们假扮清高,一旦 声名大噪便可被官府察举出仕,或者被朝廷授予官职, 或者在本地掌握选举评议。 豪门大族通过乡闾评议掌握地方的选举权利,使 自己的势力不断扩张,从而削弱集权统治。
科目
四科 •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 • (一)察孝廉 清白; “孝子”和“廉吏” • 二曰学通行修,经中 孝为立身之本,廉为 博士; 从政而设 • 三曰明达法令,足以 决疑,能按章复问, • (二)举贤良 文中御史; 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方 • 四曰刚毅多略,遭事 式 不惑,明足以决,才 “贤良和直言极谏” 任三辅令。皆有孝悌 廉公之行。
这是中正官的主要职责。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 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品评主要有三个内容: 1、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辈的资历仕宦情 况和爵位高低等。这些材料被称为簿世或簿阀,是中正官 必须详细掌握的。 2、行状:即个人品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品德评语。 魏晋时的总评一般都很简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 “德优能少”等。 3、定品:即确定品级。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 世只作参考。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出身寒门者 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 位列上品。于是就行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的局面。
常科
考生来源 生徒:考试合格后被送 至尚书省参加科举的国 学生。

乡贡:自学成才继而向 地方政府投牒自举,经 考试合格后同地方贡品 一起被送入京参加科举 者。
每年春季举行的常科
常科
秀才科
• 考方略策(计谋策略)五道题。后因难度大逐渐废掉。
• 内容为9部经书,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口试的 笔试化,简答题) 明经科
制科

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 官员和布衣主要觉得自 己 有自信,均可自荐应考。 后限制逐渐增多, 需公卿 推荐方可应考;布衣还要 经过地方官审查。制科考 试虽然由皇帝亲自主 持, 考中者往往也能获得 不错的官职,但总体而言, 在唐人眼中非是正途,在 官场遭到 轻视。

唐后期的制科具有宋朝殿 试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 下几方面:第一,制科考 试地点多在皇宫殿廷,待 遇很高。第二,制科名义 上是由皇帝主持考试,虽 然皇帝有时也不会亲自来 主持。第三,唐代士子参 加进士科、明经科等考试, 及第之后不能立即授官的, 还需要通过吏部的铨选, 才能做官。第四,制科的 考试内容一般为对策,与 后世殿试对策相同。
武举



唐武则天时开始选拔武 将的考试。相对于文科 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 视。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 骑射、步射、马枪等技 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 有要求,要“躯干雄伟、 可以为将帅者”。 唐大将—郭子仪(武举 高等)
一、设置中正 这是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所谓中正,就是掌管 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也就是中正官。 中正官又有大小之分,州设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数郡 人物之品评,各郡则另设小中正官。中正官最初由各 郡长官推举产生,晋以后,改由朝廷三公中的司徒选 授。其中郡的小中正官可由州中的大中正官推举,但 仍需经司徒任命。在一般情况下,州郡的大小中正官 是由司徒举荐的现任中央官员兼任,有时,司徒或吏 部尚书还直接兼任州的大中正官。这是为了保证中央 对选举的直接控制,避免他人对中正事务的干扰。大 小中正官还都有名为“访问”的属员。
• 战国四公子
当时,以养“士”著称的有 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 赵国的平原君赵胜、 楚国的春申君黄歇、 齐国的孟尝君田文。
两汉时期的察举、征辟制
西汉王朝建立以后,封建地主阶级 的选举制度逐步确立。
察举制
察举又叫荐举,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国长官等 高级官员根据考察,把所谓高品德、才干出众的平 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授予他们官职或提高其 官位。察举是汉代选官一种主要做法。 “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就 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
进士科
• 唐初仅考时务策问(论文答辩)五道,后增加考试贴经和杂文(诗赋)。
明法科
• 即法律科,考试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明字科
• 文字理论及书法,考《说文》、《字林》。
明算科 • 考数学,范围很广,选数学人才。
制科


皇帝的命令称“制”, 皇 帝根据特殊需要临 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科 目,称作“制科”。 具体科目和结束时间 均不固定,其目的在 于有 针对性地选拔某 一类特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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