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定(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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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57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定(新版)
1范围
本规定旨在保障在建产品工作人员、相关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缺氧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缺氧危险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无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缺氧Hypoxia
指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8%的状态。
3.2
缺氧危险作业Hypoxiajob
指具有明显的或潜在的缺氧危险的各种作业
4工作职责
4.1生产运行部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计划的审核及安全工作的交底工作。
4.2施工部门负责在测氧之前的警戒、测氧的申请和施工申请。
4.3设计所负责提供所需测氧位置的图纸。
4.4安环保卫部负责申请部门的测氧及对测氧结果的保证。
5工作程序
5.1测氧人员的要求
5.1.1年满18周岁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
5.1.2经体检符合健康要求,无禁忌症者(肺功能减退、肺水肿、肺纤维化、贫血、循环系统障碍、严重支气管炎、心血管疾病、癫痫、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肢体残缺等);
5.1.3必须经测氧技术与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2测氧范围
5.2.1密闭过久的舱室;
5.2.2通风不良、作业环境差的舱室;
5.2.3涂装作业后为排除易燃易爆气体而用惰性气体置换或用
防爆风机换过气的舱室;
5.2.4存放过可燃物、易燃物、易挥发物及易氧化金属等耗氧物的舱室;
5.2.5以上区域均须测氧合格后,方可进入。
5.3测氧前的准备工作
5.3.1由专业测氧人员检查并校正测氧仪器,保证测氧仪器准确可靠;
5.3.2认真了解作业场所的情况,如现场通风情况、密闭时间、测氧前的作业情况等,必要时要求设计部门或申请测氧部门提供舱容图;
5.3.3现场有多种化学物或有机气体等易燃易爆气体存在时,应先测爆,然后进行测氧;
5.3.4必须落实专人监护。
5.4测氧程序
5.4.1需要有人员进入5.2中所列区域的部门,须向生产运行部、安环保卫部提交书面测氧申请单(附录A);
5.4.2安环保卫部收到测氧申请单后,指定专业测氧人员测氧,测氧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5.4.3测得氧浓度在18%(含)以上时,氧含量合格,可以进入作业;
5.4.4测得氧浓度低于18%时,该环境为缺氧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入作业。
5.4.5测氧时应按上、中、下顺序至少选择三个测点,测点应选
在通风不良的死角或盲区;5.4.6取各测点中的最小值为记录值,当测得氧浓度低于18%时,需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测试;
5.4.7安环保卫部将测量结果书面通知申请部门,对缺氧环境提出整改措施建议,由申请部门或有关人员负责协调,落实解决措施,并经再次测氧,直至测氧合格后方能进入作业。
5.5主要防护措施
5.5.1对于缺氧环境,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使该环境空气中氧气的浓度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8%以上;
5.5.2对由于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如送风面罩等);
5.5.3防爆场所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必须长时间通风确保测爆合格方能作业;
5.5.4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5.5.5在存在缺氧危险的环境作业时,必须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启动急救程序,在醒目处设立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5.6缺氧环境里因停电或机械故障而停止送风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
5.5.7狭小、密闭或有耗氧物存在的地方应连续不断地进行通风换气;
5.5.8在舱室、贮罐、反应塔等密闭设备内进行焊割、喷涂、打磨等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使氧气浓度保持在18%
以上,或者让作业人员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5.5.9在船舱等通风条件差的作业场所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禁止随便启动,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并在放置灭火器的位置设立明显的标志;
5.5.10当作业人员在密闭容器等特殊场所内部作业时,若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地从内部打开而又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
5.5.11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贮气罐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或者装好盲板;
5.5.12输送有害物质的管道的阀门应有专人看守,或在醒目处
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5.5.13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应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状态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5.6缺氧事故的现场急救程序
5.6.1立即停止作业,(使)患者迅速脱离现场,带至新鲜空气处,如周围有氧气设备也可采取吸氧措施(禁止使用工业用氧气),并对患者的呼吸、心跳脉搏进行仔细检查;
5.6.2进入现场抢救人员要佩戴好携氧式防护面具,系好安全带,同时要有人监视救护过程;
5.6.3防止其他毒物的吸入,如患者的衣物鞋袜污染其他化学物品时,应脱去并清洁皮肤,避免毒物吸入,同时松解衣服(注意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
5.6.4心肺脑复苏
a)呼吸停止者可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
b)心跳停止者使用胸部按压术使其心跳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