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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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制度

根据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和企业劳务管理需要,为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资关系,合理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设立劳务用工管理部

1、用工管理部需履行本公司制定的《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二、劳务用工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组织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及普法维权教育及监管。

2、负责对现场施工队伍的审查。

3、负责考勤记录及核实、人员流动记录,核实劳务工资的发放及

做好工资发放记录。

4、协助工程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审查劳务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

6、协助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7、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归档及管理,做好劳动保障。

8、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三、劳务人员招工条件

1、对于新招收的人员,要对其专业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严格

把关;

2、对其进行查体检验,确认无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疾病;

3、确保新招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

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

4、新招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告知或责其自

行阅读公司管理制度包括本劳务制度;

5、熟知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制度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并发给施工

现场准入证;

6、对新招员工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1、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与务工人员签订;

2、务工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无能力人;

3、务工人员必须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

4、务工人员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

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协商双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岗位

职责和待遇,劳动补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一般劳动法要求养老、

工伤、失业、生育和医疗保险。

6、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程序。

六、劳务人员考勤工资制度及工资发放程序

1、劳务人工费定义:指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支付给为其提供专业分

包或劳务分包的企业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人工费用。

2、劳务工工资定义:指为工程总包企业提供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

的企业依据法律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在与劳务作业发包人的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明确、详尽约

定分包工作内容、计价办法、分包款的构成等;明确劳务人工费在分包款中的比例、支付劳务人工费的时间和方式;明确发包企业与本公司在劳务工工资支付中的各项责任、权力与义务。

4、需要按北京市劳动力管理规定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农民

工工资专用账户。

5、劳务工工资支付

①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

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企业与劳务

人员签订的劳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等支付劳务工资,不

得拖欠、克扣。

②制定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劳务人员,同时

抄送总包企业备案。

③劳务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周期

和日期、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方案以及其他工资支付方面

的必要内容。

④项目部必须了解施工队伍实际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⑤劳动力管理员每工作日对作业人员进行考勤,将俱有出勤人

员签字的考勤记录于当月25日提交公司劳动力管理员。

⑥每月必须支付一次劳务工资,每月15日劳务公司财务人员需

提报上月所有劳务人员的工资结算明细。工资结算期超过一个月的,应至少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对当月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务工人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总包单位财务负责人监督下发放,余额应按季付清,做到月结季清,退场时的工资全额结算付清。

⑦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时,应检验其上个月由劳务人员签字的

工资支付单,并应注明本月应付工资及欠付工资。

⑧公司必须将银行代发记录或经劳务工本人签字的劳务工资发

放表抄送总包财务科。

⑨劳务工资保证金应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总包单位

“工资专用账户”,不得随意支取或挪做它用。项目劳务工工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项目的劳务工工资保证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⑩劳务工工资支付当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

6、劳务工资支付的监管

①项目部关于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部门及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

负责对劳务工工资的支付,监督并确认确实将劳务工工资发

放给每个劳务工。

②项目劳务工工资支付负责人和公司用工部门应对项目部支付

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因此而产生纠纷。

③项目应建立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台账,将项目上劳

务工资的发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存。项目结束后,有关资料全部移交法人企业主管部门保存,保存期从该项目竣工决算完成起计算,应不少于3年。

④项目应将每月将劳务人工费支付情况逐级上报公司主管部

门。

7、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的处理

①发生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工资纠纷时,项目应立即向公司主

管领导和部门报告。对纠纷的调解处理应以项目为主,企业主管领导和部门应参与处理。

②处理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工资纠纷时,公司主管部门、协调

配合部门和项目必须部必须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努力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③在接待劳务工来访时,应做到态度诚恳、语言文明,不得以

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委、拖延。

④在接待劳务工来访后,应在3-5个工作日之内将事实调查清

楚并将调查的结果和处埋意见及时通知来访人员。

8、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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