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评审细则和现场评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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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

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
14:45 49 13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质量信息记录 内外部质量信息记录、质量问题处理) (内外部质量信息记录、质量问题处理) 内部审核记录 一次合格率和返修率统计表 人员培训计划及考核记录 换证企业证书使用情况 产品生产销售台账 用户反应情况 对监检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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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质量体系实施部分( 质量体系实施部分(2) 设计文件的质量控制实施(设计/评审/验证等) 设计文件的质量控制实施(设计/评审/验证等) 记录 外来设计文件质量控制实施记录 设计文件鉴定实施记录 设计文件修改的实施记录 分供方评价记录/ 分供方评价记录/名录 分包方评价记录 产品材料的采购/验收/领用/ 产品材料的采购/验收/领用/代用记录 工艺文件目录 工装模具目录 工艺纪律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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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实施部分( 质量体系实施部分(3) 已完工产品档案资料一套 试制品或在制品图纸、 试制品或在制品图纸、计算书 图纸、 图纸、计算书设计审批资料 检验与试验规程 型式试验报告 产品检验记录 产品的随机文件 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的台账/档案/ 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的台账/档案/校准记录 其他需要的材料由现场评审情况决定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质量、技术、法 规、标准); 了解评审项目(生产、工艺、检验); 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相关经历; 只能受聘于1个鉴定评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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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7不)
不受礼; 不报销; 不参加(申请单位付费的经营性娱乐活动); 不有偿咨询; 不泄密; 不参加生产经营活动; 不推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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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符合条件
存在以下情况,为“不符合条件”: (一)申请单位的法定资格与申请书不符; (二)申请单位的实际资源条件,与申请书不符, 不能满足申请项目的需要; (三)质量管理体系没有建立或者不能有效运行, 材料、焊接、检测、试验、质量档案管理等主 要环节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管理混乱;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一、概述TSGZ700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及人员授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科学、规范的评审细则。

二、评审机构的组成1.评审组成员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专家组成。

2.评审组由专家组长、副组长和评审委员组成,其中包括法律、管理、技术、经济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三、评审的目的1.确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资质。

2.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对其进行合格评定。

四、评审内容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的名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管理组织架构等。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机构是否建立了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是否可以有效运行。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情况:包括机构是否配备了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并且是否经过了检定。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人员的资质和技能:包括机构的检验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技能,并且是否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能力:包括机构的业务水平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独立完成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并且检验结果是否准确可靠。

五、评审程序1.提交评审资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测设备和仪器设备的检定报告、检验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培训记录等。

2.评审组对评审资料进行研究:评审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资料进行细致的研究,进行初步评估。

3.现场评审:评审组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包括检查机构的档案、设备、人员、业务操作等方面。

鉴定评审细则和现场评审记录

鉴定评审细则和现场评审记录

附件3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申请单位申请项目评审机构(章)评审员评审组长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1 / 1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说明一、评审细则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中的现场评审工作。

二、评审细则分为两部分内容:(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三、评审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

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或被抽查设备。

四、评审细则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五、评审细则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一)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

(二)基本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注#项)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未注#项)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三)不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基本具备条件要求。

六、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台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以该设备制造过程执行1 / 1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

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

1 / 1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一、基本条件的评审1 / 11 / 1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制造条件现场鉴定评审记录抽查设备名称(种类):类型:型式:购货方:最终用户:产品编号:总装图号:完工日期:执行标准:主要参数:当以上抽查设备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尽量抽取1台设备验证,确有特殊情况时,可以抽取2台或多台):补充抽查设备名称(种类):类型:型式:购货方:最终用户:产品编号:总装图号:完工日期:执行标准:主要参数:补充验证的项目编号:1 / 1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1 / 1一、基本条件的评审1 / 11 / 1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注:考核记录中,应记录考核对应内容的实际参数(当评审要点提出具体量值要求时),以及说明评审结果见证材料的名称、编号、内容及参数等,记录见证材料相关内容多少以保证见证件的可追溯为原则,最好记录内容能够直接证明评审结果。

湖南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和记录》(2013版)

湖南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和记录》(2013版)

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和记录申请单位: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种类:设备级别:鉴定评审类别:(首次、第次复查、场地变更)评审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湖南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说明一、本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和记录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二、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许可鉴定评审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Z0005-2007)》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三、许可鉴定评审工作分为以下四项内容:(一)资源条件(基本条件)的评审;(二)质量保证体系的评审;(三)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四)业绩考核评审。

四、单项评审意见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不适用。

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需要整改”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申请的许可项目或设备。

五、评审报告根据本记录作出现场评审意见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条件。

六、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符合条件:全部满足许可条件;(二)需要整改:申请单位的现有条件部分不能满足受理的许可项目规定,但在规定时间内能完成整改工作,并满足相关许可条件;(三)不符合条件:申请单位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时,鉴定评审结论为不符合条件:1.法定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实际资源条件不符合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3.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不能有效实施,材料(零部件)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作业(工艺)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以及与许可项目有关的主要过程控制等质量控制系统未得到有效控制,管理混乱;4.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标准规定;5.申请单位有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行为。

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一、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鉴定评审细则
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细则
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产品安全性能抽查检查鉴定评审细则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一、资源条件鉴定评审细则
二、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评审细则
附件5: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产品安全性能抽查检查登记表
(一般容器)
申请单位:
附表5: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产品安全性能抽查检查登记表
(夹套容器)
申请单位:
附表5: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产品安全性能抽查检查登记表
(换热器)
申请单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汇总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汇总版)
附件 3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附件 4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附件 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附件 6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不符合项目通知书……………………………………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一)受理决定书;
(二)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
(三)试检验检测报告(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时需要)。
第七条评审机构接受申请机构的约请,应当向申请机构提供鉴定评审指南。评审机构不接受约请,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说明原因,并且在收到约请函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机构,退回提交的申请资料。
第八条评审机构接受申请机构的约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评审的工作日程安排,组成评审组,并与申请机构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所商定的日期应当确保评审机构在接受约请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因申请机构自身原因或者战争、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附件3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一、级别核定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检验机构核定为A级:
1.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人员总数不少于80人,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不少于2名;
2.自主产权办公及检测试验用房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K[注]×2500m2;
3.120人以下(含120人)的机构,其仪器设备(含计算机、办公系统)类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人均K[注]×8万元;120人以上的机构,其仪器设备(含计算机、办公系统)类固定资产原值不少于K[注]×960万元;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专门用于生产、生活中或特定领域的设备,其使用需要特殊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成为必要的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具体细则,以规范鉴定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2. 背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经国家机构批准并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鉴定和评审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目的在于验证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其能够胜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3. 鉴定评审程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申请评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鉴定评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步骤二:组织评审相关管理机构会组织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

步骤三:现场检查评审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设施的完备性、操作规程的符合性、人员资质的合格性等。

步骤四:技术能力评估评审专家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等方式,评估其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

步骤五: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管理机构将给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评审成绩,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4. 鉴定评审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技术能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包括检验检测方法的熟练掌握、技术装备的完备性、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等。

质量管理体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文件管理、过程控制、数据记录和处理等环节,确保鉴定评审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设备设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包括检测仪器、标准样品等,并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和有效。

TSG Z0005-2007

TSG Z0005-2007

黄群
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鉴定评审中心
张西庚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葛新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孙黎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张晓峰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检中心
高革珍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马凌云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
夏节文
中山市新迪能源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杨俊
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刘静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工作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收到《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 的 5 个工作日内向鉴定评审机构书面提出,鉴定评审机构确认后应当对鉴定评审组的组成进 行调整。
第九条 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包括预备会议、首次会议、现场巡视、现场 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情况汇总、交换鉴定评审意见、鉴定评审总结会议等。具体的工作程序 详见附件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 年 8 月 8 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前言
TSG Z0005-2007
2006 年 4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
草任务书。2006 年 5 月,中国特检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起草组,形成草案。2006 年 6 月,在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保证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的科学、客观、 公平、公正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

压力容器D1、D2级制造许可鉴定评审记录

压力容器D1、D2级制造许可鉴定评审记录

文件编号:AHTJ-PSPX/QR-RQ02-2010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现场鉴定评审记录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类别_□增项□升级□取证□换证___申请级别___________________评审组长______评审员_______评审日期___年_月_日至__月___日发布日期: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五日实施日期:二0一一年元月一日1 / 26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说明一、《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现场鉴定评审记录》(以下简称《现场记录》)适用于现场评审工作。

二、《现场记录》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资源条件〉;第二部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第三部分〔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

第一部分〈资源条件〉依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质检特[2005]220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鉴定评审规则》和国质检锅[2003]194号《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等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

第二部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依据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鉴定评审规则》的有关要素要求编制,其中评审项目所选取的体系要素应考虑申请单位的实际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检验〕依据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鉴定评审规则》等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

三、《现场记录》填写要求2 / 261、记录的填写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确保清晰、工整,易于识别,不得用计算机录入后打印。

2、记录的修改应当规范,修改时用“—”改,修改人员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下列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对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下列简称“申请机构”)进行的鉴定评审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与要求。

实施鉴定评审工作的机构(下列简称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与本细则的要求,制定包含鉴定评审具体内容与鉴定评审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与审查记录,同时依此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列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与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的基本程序包含:约请鉴定评审、确认申请材料、鉴定评审日程安排、构成评审组、现场鉴定审查(核实级别条件)、整改确认与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申请首次核准或者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开展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按照规定出具试检验检测报告。

试检验检测过程应当在具有相应资格4年以上(含4年)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见证下进行(无损检测的见证机构应当有A级资格),见证人员应当具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或者Ⅲ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在相应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含记录)上以签字方式确认其见证了试检验检测过程。

见证机构应当出具试检验检测评价文件,其内容包含检验检测细则、方案、工艺(包含通用工艺与专用工艺)的评价,对检验检测实施过程技术与质量操纵的评价,对检验检测记录与报告的评价,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技术经历,所见证被检验检测对象的基本情况等。

试检验检测报告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电站锅炉、客运架空索道有关核准项目1份;(二)其他检验项目很多于2份;(三)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应当满足《核准规则》附件2的有关要求。

第六条申请机构应当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质检行政许可在线申报服务系统,约请鉴定评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发证的,其核准申请从其规定),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受理决定书;(二)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三)试检验检测报告(申请首次核准或者者增项核准时需要)。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10.2本细则中给出固定数值的,为不少于或不低于该要求;有关数值要求表述为“以上”“以前”“不少于’,“不小于,,等的,均包括本数。
10.3本细则由XX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负责解释。
10.4本细则白分布
10.1本细则中给出固定数值的,为不少于或不低于该要求;有关数值要求表述为“以上”“以前”“不少于”“不小于”等的,均包括本数。
增加4.3,其它顺延至4.11
4.3申请单位的质保工程师须经相关机构考核合格(分数达80分以上),方可与鉴定评审机构预约现场鉴定评审。
6整改及整改结果确认
6.3.2
(2)人员资质条件资格证、劳动关系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一个月以上的还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当月或上个月),或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当月或上个月)等];
C3人员情况的核查
C3.1.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锅炉制造质量保证或者检验工作经历(应提供工作经历说明、职称证书原件),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工程师职称(应提供毕业证书)。其履行岗位职责通过现场交流或理论考核(试题由评审组命题)进行验证。
C3.1.1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取得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员证(项目:A);具有锅炉制造质量保证或者检验工作经历(应提供工作经历说明、职称证书原件),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工程师职称(应提供毕业证书)。其履行岗位职责通过现场交流或理论考核(试题由评审组命题)进行验证。
A5技术负责人(设计)、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命文件;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技术人员及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人、审核人、校核人、设计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有效的劳动合同;非退休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工资支付凭证(按现场评审日期往前计算,可不含现场评审日期当月);退休人员:近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和完税凭证(按现场评审日期往前计算,可不含现场评审日期当月);

气瓶检验鉴定评审报告和记录

气瓶检验鉴定评审报告和记录

气瓶检验鉴定评审报告和记录气瓶是一种常见的用于储存和运输高压气体的设备。

为了确保使用安全,气瓶需要定期进行检验和鉴定。

气瓶检验和鉴定的目的是检查气瓶的物理性能、结构完整性和耐腐蚀性等方面的指标,以确定其是否适合使用。

这项工作需要由专业的检验机构或单位来完成,并出具检验鉴定评审报告和记录。

气瓶检验鉴定评审报告是对气瓶进行检验和鉴定的结论性报告。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气瓶的技术参数、结构、外观、工艺和储存、运输条件等方面的信息,并对气瓶的使用安全性进行评估。

报告还应阐明气瓶的检测标准和检验鉴定的方法,以及对检验和鉴定的结果进行总结和确认。

在报告中,应明确指出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并对后续处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气瓶检验鉴定记录是对气瓶检验和鉴定全过程的详细记录。

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气瓶的编号、型号、规格、制造单位、使用历史和检验人员名称等基本信息,检验鉴定的日期、地点、检验方法和检验机构的名称也要详细记录。

同时,记录中应明确指出检验鉴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以及对问题和缺陷的处理和后续跟踪情况。

这些记录可以为气瓶的管理和维护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气瓶检验鉴定评审报告和记录是保障气瓶使用安全的重要文件。

气瓶使用单位应当保留气瓶检验鉴定评审报告和记录,并及时更新,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检验机构或单位在完成气瓶检验鉴定后,应及时出具相应报告和记录,并送达使用单位,以便使用单位对气瓶的管理和维护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

总之,气瓶的检验和鉴定是确保气瓶使用安全的重要环节。

气瓶检验鉴定评审报告和记录是对气瓶检验和鉴定结果的全面记录和总结,对保障气瓶使用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气瓶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应高度重视气瓶的检验和鉴定工作,并认真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鉴定评审记录表2022版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鉴定评审记录表2022版
制度内容或执行略有缺
1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评分标准
核查得分
核查记录
核查场所
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陷。
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职工年度体检,有健康证。
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规定产品出厂时,查验出厂产品的安全状况和检验合格证明,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明编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
制度内容或执行严重不足。
O
检验、产品出厂检验以及产品留样的方式及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鉴定评审评分记录表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评介标准
核查得分
核查记录
核查场所
1
生产场所
1.1
厂区要求
1.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厂区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现场提供的《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平面图》与实际一致。
无制度或者制度执行严重不足。
O
5
管理制度
5.1
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
应当建立并执行采购管理制度,规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验收标准。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执行标准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

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评审细则:1.审查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资质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

2.审查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和人员配备情况。

3.确认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需要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

4.检查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检测设备与方法、产品检验记录和质量控制程序。

5.考察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环境管理,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手段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考核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健康安全管理,包括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职工安全防护设施和职业健康监测等。

7.判断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括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科研开发能力。

8.评估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现场鉴定评审记录:日期:xxxx年xx月xx日评审人员:xxx、xxx、xxx被评审企业:xxx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评审内容:特种设备制造条件鉴定评审评审过程:1. 评审人员查阅了xxx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资质证件,确认其具有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必要证件。

2. 评审人员核查了xxx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发现其合理规范并有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控制。

3. 评审人员参观了xxx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和设备,发现其生产设备齐全、生产工艺先进,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

4. 评审人员查阅了xxx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发现其具备完善的质量检测设备与方法,并有详细的产品检验记录和质量控制程序。

5. 评审人员考察了xxx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情况,发现其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且配备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

6. 评审人员检查了xxx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其工作场所卫生条件良好,且配备了必要的职工安全防护设施和进行职业健康监测。

液化石油气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液化石油气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液化石油气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编制说明一、评审细则编制依据: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气瓶安全监察规程GB 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本细则是依据以上法规及标准,结合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行业的生产特点,在原有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细则适用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许可资格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二、本评审细则分为三部分内容:(一)基本资源条件的评审;(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三)产品安全性能验证。

三、本评审细则每一项的审查内容按“合格”、“不合格”、“有缺陷”三种结论进行评定。

其中“不合格”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

四、评审结论及确定原则:1、全部满足许可条件,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

2、现有部分条件不能满足受理的许可项目规定,但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整改工作,并满足相关许可条件,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①法定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②实际资源条件不符合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③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者不能有效实施,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以及与许可项目有关的主要过程控制,如焊接、无损检测等质量控制系统未得到有效控制,管理混乱;④产品(设备)安全性能抽查结果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法规及其相应标准规定;⑤申请单位有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行为。

五、评审第二部分时,采取随机抽取已完工产品的全部文件,以该产品的制造过程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

一、基本资源条件的评审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的评审三、产品安全性能验证。

鉴定评审指南

鉴定评审指南

附件 2
评审工作流程图
评审业务受理 预约评审时间 评审工作安排
不能
能否按期进 行评审
能 现场评审
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报告审核 报告批准
提交受理机构,报告存档
出具备忘录 整改情况确认
评审工作流程图说明

流程

名称
工作内容
执行人
(1)接到申请单位约请后,审查申请单位的《特
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
四、申请单位应认真对照鉴定评审机构提供的鉴定评审作业文件(即《鉴
定评审记录》)进行自查自评,按《鉴定评审记录》的要求完善许可条件,经
整改自查基本符合后,认真填写《鉴定评审记录》,并形成客观、真实的《自
查综合报告》。
附件:1、温馨提示
2、评审工作流程图及说明
3、申请单位应提交资料清单
4、现场评审时应注意事项
一、目的
鉴定评审指南
为了规范和指导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保证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
工作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开展,方便申请单位,特制定本指
南。申请单位务必认真阅读本指南,按照步骤及相关要求认真执行。
二、申请单位应认真学习拟办理的许可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国家法规、安全
技术规范及标准。
三、评审前申请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做好取证或换证准备工作。
5、现场评审基本程序
注:所有资料除签名外请打印
单位: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 5 号 邮编:401121 电话(传真):023--67511917
附件 1
温馨提示
为帮助申请单位做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取证工作,根据以往鉴定评审工 作遇到的常见问题,把相关注意事项归纳整理,提示申请单位注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日期:2006-10-19][字体:大中小]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下简称“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核准规则》范围内,申请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的鉴定评审工作(以下简称“鉴定评审”)。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鉴定评审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核准规则》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包括现场审查具体内容与审查方法的鉴定评审指南和审查记录表格,实施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指南应当报受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其基本程序为:鉴定评审约请-确认申请材料-成立鉴定评审组-现场审查-整改确认(必要时)-级别核定-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五条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机构,在约请鉴定评审之前,应当在具有相应检验检测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申请项目的试检验检测工作,并且出具每个项目不少于两份的试检验检测报告(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客运架空索道可以只出具一份)。

试检验检测报告上应当有一名在现场监督指导的具有申请项目检验师(或者无损检测Ⅲ级)资格的人员签署的对申请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的评价意见。

评价意见应当包括申请机构的申请项目检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信息。

第六条约请鉴定评审时,申请机构应当向鉴定评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一)《约请函》(附件1);(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第九条所述的资料;(三)质量手册文本及程序文件目录;(四)本规则第五条所述的试检验检测报告(对于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机构)。

第七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收到约请时,向申请机构提供鉴定评审指南。

第八条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应当确认上述资料是否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

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前言TSG-Z0005-2007是中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

该细则是针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鉴定评审工作而制定,旨在规范特种设备评审流程与标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设备评审评估工作,并适用于特种设备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评审评估。

本细则适用的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工业锅炉;2.压力容器;3.压力管道;4.电梯;5.提升机;6.大型游乐设施;7.风景电梯;8.煤气瓶;9.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10.强制性标志产品;11.消防产品;12.特种设备。

主要内容本细则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安全;2.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3.坚持全过程监管,预防事故,保障安全;4.坚持优先考虑技术安全性。

二、评审范围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设备、零部件及产品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原材料的认证和检测;2.设备设计和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设备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4.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技术设备和技术水平。

三、评审流程1.预审:设备评审机构在收到评审申请后,进行预审,确定评审项目和评审标准;2.现场评审: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的现场进行实地评审;3.评审结论:评审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价,形成评审结论;4.结果反馈:评审机构将评审结论告知申请单位;四、评审标准1.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具备法定资质;2.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3.设备制造单位必须具备ISO9001、ISO14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设备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5.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6.设备改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7.设备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8.设备的技术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电梯4年一次评审项目

电梯4年一次评审项目

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那么与现场评审记录申请单位申请项目评审机构(章)评审员评审组长评审日期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查验技术研究院二ОО七年十一月说明一、《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那么与现场评审记录》(以下简称《评审细那么与记录》)适用于现场评审工作。

二、《评审细那么与记录》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资源条件〉;第二部份〈质量保证体系与平安生产治理鉴定评审要求〉;第三部份〔产品(设备)平安性能抽查查验〕。

第一部份〈资源条件〉依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质检特[2005]220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治理与监督规那么》、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大体要求》、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规那么》和国质检锅[2003]251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那么(试行)》等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

第二部份〈质量保证体系与平安生产治理鉴定评审要求〉参照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大体要求》的有关要素要求编制,其中评审项目所选取的体系要素考虑了申请单位的实际治理情形,评审内容可视实际情形在下一考核年度前作适当调整。

第三部份〔产品(设备)平安性能抽查查验〕见说明第四点(产品(设备)平安性能抽查查验第一次申请暂不适用)。

三、《评审细那么与记录》中每一项评审要点按符合、有缺点、不符合和不适用四种评审结果进行评定。

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点”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操纵,但操纵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或被抽查设备。

四、评审第三部份时,应按施工类别别离随机抽取至少一台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数文件,以该设备安装维修进程执行质量保证体系情形为主线进行评审。

一样应该抽取1台设备验证,如存在不适用项等特殊情形时,才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形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结果是不是知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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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附件3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申请单位申请项目评审机构(章)评审员评审组长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与现场鉴定评审记录说明一、评审细则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中的现场评审工作。

二、评审细则分为两部分内容:(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三、评审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

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或被抽查设备。

四、评审细则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五、评审细则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一)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

(二)基本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注#项)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未注#项)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认为最长6个月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三)不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基本具备条件要求。

六、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台申请项目范围内已完工设备的全部文件,以该设备制造过程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为主线进行评审。

存在不适用项时,应随机抽取其它有代表性设备相应项目执行情况的记录,确认该项评审要点是否满足规定。

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一、基本条件的评审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评价方法#1. 机构营业执照1.1 查看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核对注册资金应与申请项目范围对应要求相适应。

现场核实。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税务登记证1.2 查看企业税务登记证应齐全,正本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应有独立的财务帐号。

法人条码证书 1.3 应有法人条码证书并记录企业机构代码#2. 人员技术负责人2.1 厂长(经理)应在本单位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掌握法规与标准情况等,应能满足规则和《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检查文件及现场座谈。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技术人员2.2 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检验人员2.3 检验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作业人员2.4 各类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其资格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3. 基础工作场所3.1 企业应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且维护完好。

厂房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的规定。

按企业申证范围检查工作场所的最大能力。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

设施提供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3.2 企业应具有满足《基本条件》中规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3.3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按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生产能力(可检查设备档案并进行现场核实)。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

(工序外委时可不提供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但必须具有外委产品的检测能力)。

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评价方法#3. 基础设施提供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3.4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

现场抽查任意单元任意规格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各3台(不足3台的全查)进行检查,其生产能力通过现场生产进行验证。

如产品不合格,允许加倍验证一次。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检测设备3.5 企业应具有满足《基本条件》中规定的检测设备。

(对于装配型企业,必须有出厂检测设备)3.6 检测设备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宜。

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标准物质)的检测能力(进行现场核实)。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

3.7 检测设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检验要求。

抽取2-3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验证检测设备能力。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评价方法1.质量管理体系总要求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存。

1.1 企业应形成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文件;应经过厂长(经理)批准。

1.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包括产品质量改进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内容;全体员工应理解质量方针。

1.3 质量目标应分解到企业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应可测量;应与质量方针保存一致。

1.4 质量手册应包括:a)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b)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c)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通过审查企业的正式文件和座谈寻找客观证据。

1.不符合---a)未按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b)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无效;c)未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d)质量目标未进行分解;e)未提供质量手册;f)缺少规定的程序文件;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评价方法1.质量管理体系总要求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存。

1.5 企业应建立:a)文件控制程序;b)记录控制程序;c)内部审核控制程序;d)不合格品控制程序;e)纠正措施控制程序;f)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6 企业应明确销售、设计开发、采购、生产制造、检验、安装和服务等过程,并建立为确保上述过程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1.7 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外包过程,企业应明确对其实施控制的要求。

g)缺少大部分过程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况。

2. 管理职责职责、权限管理者代表管理评审2.1 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机构及其职能分配;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文件应经厂长(经理)批准。

2.2 各岗位有关人员应了解其职责。

2.3 厂长(经理)应指定管理者代表;应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2.4 管理者代表应了解并履行其职责和权限。

2.5 厂长(经理)应按企业规定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结果应包括与体系有效性的改进或产品的改进或资源需求的变化;应保存管理评审的记录。

检查文件规定,并与厂长(经理)、管理者代表和主要岗位有关人员集中或分别座谈了解职责沟通及履行情况。

与厂长(经理)座谈了解管理评审情况并检查管理评审记录。

1.不符合---a)无文件规定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b)各岗位人员不了解其职责、权限;c)未进行管理评审或管理评审结果无改进决定。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况。

3. 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

3.1 文件控制程序应规定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回收、更改、借阅等控制要求。

3.2 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授权人批准;应保证文件中的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3.3 文件更新应得到再次批准并按企业的规定进行更新。

检查文件控制程序。

分别在文件管理、使用部门各抽3-5种文件检查程序执行情况。

1.不符合---a)文件控制程序不符合要求;b)文件的审批、发放、回收、更改未按程序执行。

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评价方法3. 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

3.4 应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3.5 文件应清晰、易于识别。

3.6 作废文件应进行适当的标识。

3.7 外来文件应能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况。

4. 对合同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企业应确定并评审合同中对产品的要求4.1 企业应确定合同中对产品的有关要求。

包括: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服务的要求;b)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d)企业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4.2 企业应评审合同中对产品的有关要求。

包括确保:a)在企业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b)产品要求得到规定;c)企业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3 评审的结果应保存。

抽查合同和评审记录1.不符合---未对合同中的产品要求进行确定和评审。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况。

5.设计和开发设计输入5.1 企业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存记录。

5.2 设计输入应包括:a)功能和性能要求;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c)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可参考的信息;d)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5.3 企业应具有《基本条件》中规定的法规及标准检查企业申报的不同型号的最大规格产品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确认)应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

检查所有申证覆盖的产品图纸应齐全。

抽某规格产品的设计文1.不符合---a)企业申报的不同型号的最大规格产品的设计文件未按要求进行设计控制(行业联合设计的产品可不检查设计输入、设计评审、设计确认文件);b)设计输出文件主要性能参数未满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设计输出#5.4 企业应形成完整的设计输出文件。

申证产品所覆盖的各规格型号图纸应齐全。

5.5 设计输出文件应:a)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设计文件技术指标应符合有件重点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输出的要求。

设计确认可以提供不同型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况。

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要点考核方法评价方法5. 设计和开发#设计输出关法规、标准要求;b)设计文件的绘制、标注、技术指标、编号、图面质量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尺寸及公差、技术要求等应明确、合理,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设计规则);c)给出指导采购、生产和服务的适当信息;d)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e)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如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表);f)发放前得到批准。

号的最大规格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申证覆盖的产品图纸中,某规格缺总图或部装图或5%以上零件图时,发证时不能覆盖该规格。

4.未对最大规格的产品进行设计确认需降规格发证。

设计评审5.6 企业应对设计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

5.7 设计评审应确保:a)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职能的代表;b)评审记录应予以保存。

#设计确认5.8 企业应对设计开发进行确认。

5.9 设计确认应确保:a)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的要求;b)确认记录应予以保存。

6. 采购企业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6.1 企业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6.2 企业应根据上述准则评价和选择供方。

6.3 评价记录应予以保存。

6.4 采购信息(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等)应充分与适宜地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a)对采购产品的要求;b)对采购产品制造过程、制造方法、加工设备的认可要求;c)对外包过程人员资格的要求;d)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检查企业是否确定了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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