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演艺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艺人演出邀请委托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本次演出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演艺内容、时间、地点
活动名称:“
演出时间:年月日(演出地点:-
”
),共计小时。
二、演出人员、演出场次安排及表演形式
(一)乙方承诺满足甲方要求,邀请艺人参加本次活动。
(二)表演形式:(具体演唱曲目由双方协商),不能出现反对共产党、侮辱国家、当地民族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内容等内容。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金额¥元(大写:圆整)注:包含机票、演艺人员出场费、所有出行人员的住宿及差旅费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二)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大写:圆整),乙方邀请的艺人演出结束后,该定金转为合同金额的首付款。活动前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三)乙方须在甲方支付定金后三天之内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款项无争议且乙方开具了发票的前提下按照上述条款支付余款。乙方需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提供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存在问题使得甲方无法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付款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可以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以支票支付,或者以转账方式将相应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并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以本合同记载为准:
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2.甲方为乙方提供演出场地,保证活动场地的正常使用,且保证乙方在使用
该场地期间(包括进、退场,布置期间)不受任何第三方的非正常干扰。
3.甲方为乙方提供表演所需的相关配套设备;
4.甲方为乙方提供活动当天的工作餐及饮用水;
5.若活动时间有更改,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延期时间确定后需及时通
知乙方。如遇下雨等临时状况,活动延迟或延期,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以使乙方
做好延期准备。
6.甲方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此次活动不含违法内容。
7.甲方有权全程监控乙方之各项演出流程,有权提出意见,以确保乙方在演出时及各方面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保证乙方的演出符合甲方要求。
8.甲方有权要求并负责确认演出的形式、风格、音乐及演出服装的风格、款
式及颜色搭配。
9.为确保演出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工作周期提供排练视频,如排练未
达到甲方要求,经修改后仍不能达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终止合同,如乙方拖延时间,造成甲方损失的,视为违约。
10.自本项目准备至结束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
11. 为了便于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指派作为甲方本合同履约代表。
该代表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工作,提出相应意见;有
权与乙方办理相关履约手续;签署、确认相关文件、资料;协调、安排相关事务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本合同确定的乙方邀请艺员及随行人员于年月日抵达,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踩场试音;
2.乙方向甲方提供艺人资料(文字、图片、本次演唱会宣传视频),仅用于本次演出宣传用。提供演艺人员出场许可证,回乡证,以及配合甲方办理文化审
批工作。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演出,自觉维护甲方形象,应根据合同要求积极配合甲
方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根据自身所遭受的损
失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按甲方设定的工作周期准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服装、演员、演出
创作、排练等。如有异议,需提前与甲方沟通,经甲方同意后,调整相关的工作
周期;乙方最迟于合同签订后 2 日内提供所有表演音乐及服装照片给甲方确认,
并严格按照甲方确认方式进行准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给甲方的任何财产造成的损坏,乙方需照价赔
偿;
6.乙方自行负责在活动期间的物品保管工作,若有遗失或损坏,甲方概不负
责;
7.乙方负责彩排及活动当天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乙方在彩排以及活动期间
给第三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应保质保量的完成演出任务。在表演时,乙方应按照彩排最后确定的
内容、方式和流程进行演出并保证顺利完成演出任务。
9.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演出服装、妆容、发型准备到场,在现场不得做出有
损甲方形象及声誉之言行。
10.乙方保证参演人员、演出设备与所提供资料人员相符;乙方未经甲方同
意不得擅自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甲方提前申请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
更换,乙方保证参演人员准时出场。
11.因承接此项目所产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风险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参演
人员在参演途中以及参演过程中人身、财产安全及知识产权等)。
12. 为了便于本合同的履行,乙方指派作为乙方本合同履约代表。该
代表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有权与甲方办理相关履约手续;签署、确
认相关文件、资料;协调、安排相关事务等。
五、知识产权
(一)本次活动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组织本活动而产生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本次活动进行的所有拍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录音、录像及电
子版在内的资料),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
使用或对外用作任何商业用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一万元
人民币的违约金。
(三)由本次活动所产生的文字、图片、广告宣传材料以及视听资料等仅限于在本次活动中使用,不得被用作任何其他商业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上述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而终止。
六、保密义务
(一)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订立和履行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本合
同签订的价格、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严格保密,除履行合同必须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开,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该行为
并赔偿损失。
(二)甲乙双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支付乙方欠付款项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如有任一下列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收回已支付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00% 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则乙方需按照甲方所受损失据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