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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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工程师,他们的行为规范对于学生的成长和整个社会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制定教师行为规范是必要的,其中十不准包括以下内容:一、不准用权谋私:教师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不得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为自己谋取个人私利,包括获得财物、提升职位等。

教师应以学生的成长为核心,服务社会为宗旨。

二、不准接受贿赂: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培养者,他们应该恪守职业道德,以清正廉洁的形象示范给学生。

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应该坚决抵制。

三、不准虐待学生:教师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辱骂或其他形式的虐待。

教师应该用关爱和正确的引导来教育学生,给予他们积极的指导。

四、不准歧视学生:教师是平等教育的守护者,他们应该尊重每个学生的权利和个性。

不论学生的种族、性别、宗教、家庭背景等,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对待和公正的评价。

五、不准侵犯学生隐私: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权,不得擅自公开或传播学生的隐私信息。

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课外活动中,教师都应该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六、不准散布错误信息:教育是传播真理和知识的过程,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并确保所传授的知识是准确、科学且符合教育规范的。

教师不得散布错误的信息,误导学生。

七、不准违规考试:教师在组织和监督学生考试时,应该遵守考试纪律和规范,严禁以违规手段提高学生成绩。

教师应该以公正和客观的态度评价学生的考试成绩。

八、不准违规补课:教师在补课过程中应该遵守学校和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接受家长的要求进行额外的补课或提供不合规范的辅导。

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补课。

九、不准利用职务谋取私利:教师在担任学校管理职务时,不得以该职务为自己谋取私利或利用职务牟取不正当的经济收益。

教师应以公正、公平的原则履行职务,为学校和学生的利益着想。

十、不准忽视职业道德:教师是职业道德的代表,他们应该恪守教师职业的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教学过程中的作弊、抄袭,以及操纵评优评先等。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师德师风一直被认为是教师职业中最重要的部分。

师德师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师本人的形象,也关系到学生的教育质量和成长。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和言行,教育部门特别制定了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工作中所不可做的事情。

一、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利用职权之便,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利益。

这包括以权谋私、以诈骗手段获取金钱等不道德行为。

二、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接触到大量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成绩、家庭状况等,教师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学生的隐私是教师应尽的职责。

三、不得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行为教师在与学生交往中要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不得有任何侮辱、歧视学生的行为,要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

四、不得有身体接触学生的行为教师与学生间的接触应当遵守一定的规范,不得有无关的身体接触行为,要维护师生关系的纯洁和专业性。

五、不得有虐待学生的行为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虐待,包括言语、体罚等,要以关爱的态度对待学生,帮助他们成长。

六、不得教唆学生违法教师不得教唆学生参与任何违法活动,要引导学生走向正途,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七、不得有不正当的师生关系教师不得与学生发展不正当的师生关系,应保持专业的师生关系,不得越轨。

八、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财物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财物,要保持清正廉洁,不受贿赂,不做违背道德的行为。

九、不得利用学生谋取私利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学生为自己谋取私利,应当以教育学生为主要目的。

十、不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不正当行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行为,应当遵守教育规律,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结语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希望广大教师能够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做一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心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

中心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

中心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
1、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作息上、下课,及时放学,不准擅自调课、要课,不全班培优补差。

2、要坚持教学“六认真”,讲求课堂效率,不准照抄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对任何工作不推诿、扯皮或拖延或欺上瞒下。

3、要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准在工作时间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及上网聊天、炒股等。

4、要严格遵守各种会议制度,准时出席,认真听会,并作好相应的记录,不准在教室及会场吸烟,不准在会议期间打电话或接听电话。

5、要衣冠整洁,文明用语,关爱孩子,耐心对待家长来电,热情接待家长来访,不准说“不知道”等不负责任的话语,不准对来人冷眼相待,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任何顶撞与争吵。

6、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准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搭车推销图书资料、学习用品等。

7、要勤俭办事,勤俭节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水龙头等,不准铺张浪费,大手大脚。

8、要遵纪守法,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准参与赌博、迷信等不正当活动。

9、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不准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学习和各项活动。

10、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准泄露、传播尚未公开的信息,泄露领导组在讨论过程中的各种意见,或尚未公开的讲话等。

中学教职员工言行“十不准”

中学教职员工言行“十不准”

中学教职员工言行“十不准”是指在工作岗位上,教职员工需严守以下十项规定,以确保其言行得体、规范和合法。

以下是这十项规定的具体内容:1. 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和宣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和言论。

教职员工要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传播任何有害、违法、违纪的言论和文字。

2. 不准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不准对学生进行任何身体上、心理上的伤害。

教职员工要正确对待和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学生发生性关系,不得进行体罚、侮辱、歧视等不人道行为。

3. 不准参与商业活动和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

教职员工要坚守教育的纯洁性和公平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学生及其家长那里获取金钱或其他利益。

4. 不准在课堂上讲授错误的知识和观点,不准歪曲历史事实和科学常识。

教职员工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扎实的学科知识,做到言教一致,不得在课堂上传播错误的知识和观点,不得歪曲历史事实和科学常识。

5. 不准使用不当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教职员工要运用科学、合理、有效的教育教学手段,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不得使用体罚、变相体罚等不当的手段对待学生。

6. 不准随意调整学生的成绩,不准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教职员工要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学生成绩,不得随意调整学生的成绩,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背景、身体情况等。

7. 不准以教育教学之名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和违规操作。

教职员工要以合法、规范的方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以教育教学之名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和违规操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8. 不准对学生进行身体上、心理上的威胁和暴力。

教职员工要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上、心理上的威胁和暴力,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自律和自信能力。

9. 不准在学校内外搞传销、赌博、涉及违法犯罪等活动。

教职员工要严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学校内外搞传销、赌博等有损社会风气的活动。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教师从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现就教师从业行为提出十不准:
一、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不准歧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五、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者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六、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七、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家养。

八、不准违反规定为学生统一订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

九、公办教师不准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收受招生回扣。

十、不准在评优评选、评职晋级和学术活动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市教育局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将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准则,并作为规范性文件印发。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十不准”要求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
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把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落到实处。

汉中市教育系统“十个严禁”“十个不准”

汉中市教育系统“十个严禁”“十个不准”

汉中市教育系统“十个严禁”“十个不准”十个严禁一、严禁公款私存、截留收入、虚列支出、坐支现金、套取现金、挪用专项资金和私设“小金库”。

二、严禁擅自变更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达到招投标标准或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而不经过招投标或实行政府采购。

三、严禁违规代收教辅资料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费、卫生防疫费、饮用水费、“家校通”费等。

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据实结算,不得盈利,结果公示。

四、严禁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助学等名义违规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就读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公办高中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0%,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得再收取学费。

五、严禁擅自组织教师、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参观、考察、参加庆典等活动,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计划。

六、严禁学校有偿补课,或利用公共教育资源、教学场地为各类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有偿教学、补习、培训活动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

七、严禁在职教师校外兼课、兼职,举办收费辅导班、有偿家庭补习,参与或要求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兴趣班等。

八、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介绍、推销、代购或允许经销商在学校推销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教辅资料。

九、严禁学校和教师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手续费、服务费,收受或索取任何物品、现金、代金券、购物卡等有价证券。

十、严禁工作时间从事无关教育教学活动的游戏、娱乐、聚会、饮酒等活动。

十个不准一、不准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者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讲义资料、试卷资料、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费、取暖、降温等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

二、不准变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只收费不开票或多收费少开票。

三、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和学习、生活用品等。

四、不准强迫学生在校就餐,学生伙食费要按月收取、按月结算。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一)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一)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
在中小学教育领域,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至关重要,他们肩负教育接力棒,直接关系到学生成长和社会发展。

为了规范和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以下列出十项不准行为:
1.不准迟到早退。

教师应该严格遵守上下课的时间,做到守时。

2.不准擅自请假。

教师应该严格按照学校制度请假,不得擅自缺课。

3.不准违反教师伦理。

教师应该遵循教师职业道德准则,做到言行举止
规范。

4.不准以权谋私。

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的
贿赂。

5.不准体罚学生。

教师在教育学生时应该采取合适的教育方式,绝对不
得使用体罚手段。

6.不准与学生发生不当关系。

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与学生发生不正当
关系。

7.不准泄露学生隐私。

教师应该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将学生的个
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8.不准懈怠教学。

教师应该认真备课,精心教学,不得对教学质量粗心
应付。

9.不准辱骂学生。

教师应该以身作则,用慈爱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辱
骂、羞辱学生。

10.不准懒于自我提升。

教师应该注重自我学习和提升,不断丰富自己的
知识和教育技能。

以上十项不准行为是中小学教师在日常教育工作中应该严格遵守的规范。

只有做到这些,教师才能真正起到模范示范的作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接班人。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不准(一)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不准(一)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不准
教师师德建设是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而中小学教师更是教育中的重要一环。

中小学教师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因此,为了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制定一系列行为准则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十大不准:
1.不准擅自批评学生的家庭背景或个人特点,尊重每个学生的差异与个
性,做到公平公正。

2.不准对学生进行心理或身体上的侮辱,不准以任何方式伤害学生的自
尊心。

3.不准推卸自己在教育过程中的责任,教师有责任关心每个学生的学习
情况和成长过程。

4.不准因个人偏见或偏执,对学生进行歧视或特殊待遇,要做到公平对
待。

5.不准玩忽职守,不准懒散教学,要求中小学教师认真备课,精心设计
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6.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学生或家长的礼物或金钱,要保持清廉的教师形
象,避免贪污腐败。

7.不准私下与学生搞不正当关系,不准涉足不良行为或非法活动,维护
良好的社会风气。

8.不准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要维护师德和谐的工作环境。

9.不准在教学过程中恶意压制学生,要给予学生鼓励和支持,帮助他们
树立自信心。

10.不准教师之间互相攀比,追求名利,要把学生的成绩和未来发展放在
第一位,做一个称职的教师。

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者,师德建设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

只有树立
正确的师德观念,遵守规范的行为准则,才能更好地为学生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每位中小学教师能严格遵守以上十不准,做到言行一致,成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榜样。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近年来,中小学教育行业的发展备受社会关注。

作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问题凸显出来。

为了建立良好的教育环境,中小学教师应当自觉遵守师德师风十不准。

本文将从教师角度出发,列举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的具体要求。

一、不准违背职业道德中小学教师作为职业群体,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从事商业活动等与教育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教育工作的纯洁性。

二、不准懈怠教育教学责任中小学教师将知识的传播和学生成长发展作为自己的首要责任,不准偷懒,不准虚报学生成绩,不准对教育教学工作漠不关心。

三、不准嫉妒与不公对待学生中小学教师应当做到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准因私人情感而对学生偏爱或厌恶。

不准对成绩优异的学生嫉妒,不准对学困生或行为不端的学生歧视,构建平等和谐的教育环境。

四、不准恶意批评和侮辱学生无论学生的成绩表现如何,中小学教师都不应该使用恶意的语言批评或侮辱学生。

不准粗暴对待学生,不准侮辱学生的家庭背景或身体条件,保持对学生的尊重和关怀。

五、不准传播错误的教育观念中小学教师应该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并且积极传递给学生。

不准传播错误的教育观念,不准利用教育工作进行政治灌输,不准以个人偏见影响学生的价值观。

六、不准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中小学教师不准与学生发生亲密关系、恋爱关系或者其他不正当的关系。

教师应当保持专业的教育态度和职业操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尊严。

七、不准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中小学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不准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准将学生的隐私信息用于非法用途。

教师应当妥善保管学生的个人信息,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八、不准懈怠自我教育中小学教师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不准懈怠自我教育的努力。

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

九、不准欺诈和作假中小学教师不准利用欺诈和作假手段来取得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荣誉或利益。

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
1)、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学生进行精神伤害;
3)、不准收受、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和家长财务;
4)、不准向学生和家长推销书籍、复习资料等商品;
5)、不准超标准收费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6)、不准乱补课、乱办班或擅自到校外兼课:
7)、不准刁难、歧视学生和家长;
8)、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和其
9)、不准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10)、不准拨弄是非,破坏团结。

教师课堂教学“十不准”
1)、不准酒后进课堂
2)、不准无教案进课堂
3)、不准着浓妆、穿奇服进课堂
4)、不准带着疑问进课堂
5)、不准带着不良情绪进课堂
6)、不准上课迟到
7)、不准随意抢堂、拖堂
8)、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
9)、不准带手机进课堂
10)、不准只管教不管学。

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严格遵守教师行为规范,做到以身作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到正面引导和榜样作用。

以下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十项不准:一、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伦理。

作为教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进行违反职业道德伦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性骚扰等。

二、不准教学不端。

教师应该严守教学职责,不能利用发言权进行政治宣传、个人宣传或其他失去教学对象的行为,不能违背课程要求或教育教学计划,不能泄露考试内容或突破考试规则,不能乱收费或变相收费。

三、不准侮辱、体罚或虐待学生。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者虐待学生。

教育应当以循循善诱、爱护学生为基本原则,正确引导学生的行为。

四、不准以权谋私。

教师不能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违反工作纪律,不得索取学生或家长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不得利用学生或家长可能给予的好处进行非法金钱交易。

五、不准传授错误知识和不当观念。

教师应该具有高尚的师德,传授正确的知识和正确的观念,不得传授错误的知识,不得传播错误的观念,不得传递歪曲事实的信息。

六、不准违反教师职业操守。

教师应该遵守教师职业操守,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教唆学生作弊、不得泄露学生隐私,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等。

七、不准违反学校纪律。

教师应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纪律,不得违背学校的管理要求,不得纵容学生违反学校纪律,不得制造流言蜚语等。

八、不准乱发表言论。

教师言行要有分寸和底线,不得发表违背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的言论,不得发表极端、歧视、辱骂等言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不当信息。

九、不准懒散教书。

教师应该尽职尽责,不得消极敷衍教学工作,不得违背课堂纪律,拖延教学时间,不得敷衍学生作业批改,不得疏于备课或上课无所事事。

十、不准谋取不正当利益。

教师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为了获取额外的利益违背教育原则和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有偿补课、发放虚假成绩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师德师风 十不准(一)

师德师风 十不准(一)

师德师风十不准在教育事业中,师德师风是尤为重要的。

优秀的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教学技能,更应该拥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以身作则,对学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为了规范教师的师德师风,我们提出了以下“十不准”原则,希望每位教师能够时刻谨记。

一、言行不当教师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不准粗言秽语、暴力行为,不准对学生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

二、漠视教学教师不准漠视教学,不准懒散敷衍。

应该尽心尽力地为学生传授知识,认真备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三、不尊重学生教师应该尊重每一个学生,不准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不准歧视任何学生,要给予每个学生平等的关爱和尊重。

四、利用职权谋私利教师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准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贿赂,不准利用学生为自己谋取利益。

五、不落实教育规章制度教师不准不遵守学校的教育规章制度,不准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或安排,要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六、不懂学生心理教师应该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不准对学生施加不当压力或刺激,要关心学生的情感需求,给予适当的支持和指导。

七、不尊重同行教师不准互相攀比,不准互相诋毁,要建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八、不注重自我提升教师应该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准自满自足,不准停止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学习。

九、不尊重家长教师应该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准对家长态度恶劣,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十、不廉洁自律教师应该保持廉洁自律,不准参与任何违法活动或不道德行为,要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榜样。

师德师风是教师岗位上的灵魂,只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才能更好地为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每位教师都能严格遵守“十不准”,做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十做到规程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十做到规程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十做到规程十不准指的是中小学教师不得做到的十个方面,十做到则是教师要做到的十个方面。

下面详细介绍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和十做到的规程。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1.不得发表不负责任、违背事实的言论或文章,不得为教育教学活动谋取私利。

2.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尊严,不得与学生有不正当关系。

3.不得偷懒敷衍,不得直接布置一些无意义的练习或者作业,不得抄袭他人作品、题目。

4.不得歧视任何学生,如性别、种族、财富或艺术特长等方面。

5.不得擅自变更授课计划,不得私自更改教材或者补充新的内容。

6.不得粗暴对待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辱骂、体罚等不人道的处理方式。

7.不得私自调整学生成绩,不得将成绩作为惩罚或奖励手段,不得泄露学生成绩。

8.不得私自拿走学生课本、练习册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学生物品。

9.不得吸烟、喝酒、吸毒等不良习惯,不得在教学过程中带有浓烈的个人色彩。

10.不得与校外不良组织或人员勾结,不得参与非法、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中小学教师十做到1.讲授精髓明确,并注重授课方法的科学性和教学方式的多样性。

2.严谨认真,有责任心,对教育事业抱有热情和观念。

3.求知欲强,注重专业技术学习,随时更新教育教学科技理论。

4.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愿意倾听学生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要。

5.重视学生的多元发展,根据学生的性格和特长,使其得到全面发展。

6.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注重个体与团队的合作。

7.善于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以理智的态度处理学生间的矛盾。

8.注重教育教学成果的评价,成绩不是衡量学生能力的唯一标准。

9.关注校外教育活动,为学生搭建交流的平台,提高其社会素养。

10.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促进教育教学的改善和发展,发挥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总结中小学教师是孩子们崇拜和尊重的人。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注意自己的行为和言谈,成为学生心中的楷模。

在学生中树立好的榜样,为今后成为一名举世瞩目、人人钦佩的好老师而努力。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十不准”
一、不准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的言论观点.
二、不准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和滥发学生用书、学具及其它学生用品.
三、不准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学生。

四、不准无教案和用旧教案上课,敷衍作业批改。

五、不准打扮怪异和穿拖鞋、背心进课堂上课。

六、不准有偿家教、家养和上班时间擅自到校外兼课.
七、不准索取学生钱物或接受家长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八、不准打牌赌博、酗酒衅事。

九、不准去歌厅、舞厅、酒吧等到场所参与违纪违法或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十、不准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十提倡”

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十提倡”

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十提倡”第一篇: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十提倡”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①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②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③不准上课时吸烟和接打手机;④不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⑤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其他娱乐活动;⑥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⑦不准训斥、指责和羞辱学生家长;⑧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⑨不准赌博、酗酒以及说脏话;⑩不准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怪发型。

中小学教师用语“十提倡”①“你真聪明,真能干”;②“你真可爱,真活泼”;③“你还有什么样问题?”;④“你的问题一定能解决”;⑤“别着急,慢慢说”;⑥“别灰心,再来一次”;⑦“看到你进步,真高兴”;⑧“今天,你做得很好”;⑨“相信你,一定行”;⑩“通过努力你一定能成功”。

第二篇: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一.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二.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三.不准上课时吸烟和接打手机四.不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五.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其他娱乐活动六.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七.不准训斥、指责和羞辱学生家长八.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九.不准赌博、酗酒以及说脏话十.不准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怪发型第三篇:中小学教师十不准(模版)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十做到学习时间:9月9日学习地点:校办公室学习形式:集中主讲人:杨舫一、不准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到尊重学生,善待学生,教学相长。

二、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做到语言规范,文明执教,教书育人。

三、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或有偿家教;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

四、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馈赠和吃请;做到廉洁从教,不谋私利,为人师表。

五、不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做到备课充分,讲课精练,作业适量。

中小学教师条禁令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小学教师条禁令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小学教师条禁令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十条禁令一。

禁止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行。

二、禁止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对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等问题学生缺少关爱和疏于管理。

三、禁止参与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四、禁止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娱乐游戏、炒股经商等。

五、禁止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对学生及家长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六、禁止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学习辅导材料,利用职责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七、禁止穿戴不雅进校园,在课堂内吸烟、使用移动电话。

八、禁止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和其它利益。

九、禁止私自办班、违规家教、有偿招生,未经批准外出兼课、兼职等。

十、禁止在公共场所酗酒。

教师十不准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二、不准歧视、讽剌、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三、不准以教师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四、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五、不准训斥、侮辱学生家长;六、不准旷课、随意调课、停课、无教案上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七、不准在课堂上抽烟、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八、不准举办以敛财为目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九、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十、不准参与赌博,邪教活动。

学习“十不准”“十条禁令”的心得体会职业道德是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它要求老师的职业理想--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职业情感--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职业规范--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面对跨世纪的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时刻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积极参加职业道德学习,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教师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

师德师风十要十不准

师德师风十要十不准

师德师风十要十不准
1.师德师风十要
1.1 尊重学生,平等对待,不偏袒不恶意对待学生;
1.2 积极进取,不断学习,不因年龄或资历而自满停止进步;
1.3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注重自身修养和品行修炼;
1.4 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负责,不偷懒不敷衍敷人;
1.5 勇于批评,善于引导,适时表扬,及时提醒学生。

2.师德师风十不准
2.1 不准虐待、侮辱、歧视学生;
2.2 不准以权谋私,不准贪污受贿;
2.3 不准私生活影响工作,不准与学生保持不正当关系;
2.4 不准敷衍了事,不准草率应付;
2.5 不准教学态度恶劣,不准言语撕扯伤害学生;
2.6 不准玩忽职守,不准漠视学校纪律规定;
2.7 不准挥霍时间,不准在工作时间进行无关活动;
2.8 不准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准隐瞒工作失职行为;
2.9 不准在公共场合恶意批评同事,不准造谣诽谤同事;
2.10 不准违反教育法规,不准擅自制定改变课程。

这些原则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该严格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尊重学生、热爱教育、不断进取,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教师,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1)不准参与邪教活动,宣传封建迷信,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吸毒、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
(4)不准出现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金、财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

不接受学生家长任何形式的宴请;
(6)不上无备之课、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7)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在工作时间不饮酒、下棋、炒股、玩游戏、聊天;
(8)不准上课期间接听电话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9)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获考试泄密、徇私舞弊,搞学钱交易;
(10)不准破坏团结、阳奉阴违,侮辱伤害同事和领导。

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

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

汉中市中⼩学教师⾏为⼗不准
汉中市中⼩学教师⾏为⼗不准
⼀、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针政策的⾔⾏;
⼆、不准歧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三、不准以教师⼯作之便向学⽣推销商品、乱收费⽤、违规强迫
学⽣购买书籍、资料;
四、不准向学⽣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不准训斥、侮辱学⽣家长;
六、不准旷课、随意调课、停课、⽆教案上课、加重学⽣课业负
担;
七、不准在课堂上抽烟、使⽤移动电话、寻呼机;
⼋、不准举办以敛财为⽬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
九、不准组织学⽣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
⼗、不准参与赌博、邪教活动。

中⼩学教师职业道德⾏为四项规范
⼀、遵纪守法:遵守《教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针,坚持正确的教育⽅向,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敬业爱⽣:热爱教育事业,端正教育理念,探索教育规律,遵守教学纪律,完成教学任务;尊重学⽣⼈格,了解学⽣特点,保护学⽣权益,关⼼学⽣成长;
三、为⼈师表:为⼈正派廉洁,风范端正⽂明,善于团结合作,不断学习新知,勇于求实创新;
四、教书育⼈:树⽴育⼈为本思想,重视学⽣品德培养,促进学⽣
⾝⼼健康;帮助学⽣了解社会,提⾼学⽣思维能⼒,引导学⽣全⾯发展。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一)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一)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尤为重要的标准。

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不仅是教师自身素养的体现,也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未来。

鉴于此,教育部门和学校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师德师风准则来规范教师行为。

本文列举了中小学教师应遵守的「中小学师德师风十不准」,旨在引导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养,全面培养学生,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1.不准以权谋私教师在教育工作中不应该利用自身职权谋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索取礼物、索要好处等。

要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工作。

2.不准虐待学生教师在与学生相处时,绝不应该采取任何形式的体罚或虐待。

应该关爱学生,体谅他们的难处,用心去帮助他们成长。

3.不准谩骂、伤害学生教师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

绝不应该在学生面前说粗话、侮辱学生,更不能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

4.不准迟到早退教师作为学生的楷模,应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准随意迟到早退。

要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5.不准敷衍了事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绝不应该敷衍塞责。

应该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

6.不准传播不良信息教师作为学生的引导者,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绝不应该传播不良信息,影响学生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7.不准违规补课教师不应该违规进行补课,不应该利用补课来谋取私利。

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合法有序地进行教学工作。

8.不准私自销售教辅资料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教学资料,不应该将这些资料私自销售。

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资料服务于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学习。

9.不准违规补课教师在互动过程中应该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不应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避免发生腐败问题。

10.不准教学不端教师在教学中要遵循教育规律,不应该以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不当引导,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提倡平等教育。

中小学教师作为社会中的栋梁,师德师风的建设是教育事业的基石。

只有秉持高尚的道德品质,教师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楷模,引领学生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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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
一、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准歧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不准以教师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用、违规强迫
学生购买书籍、资料;
四、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不准训斥、侮辱学生家长;
六、不准旷课、随意调课、停课、无教案上课、加重学生课业负
担;
七、不准在课堂上抽烟、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
八、不准举办以敛财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
九、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
十、不准参与赌博、邪教活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四项规范
一、遵纪守法:遵守《教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二、敬业爱生:热爱教育事业,端正教育理念,探索教育规律,遵守教学纪律,完成教学任务;尊重学生人格,了解学生特点,保护学生权益,关心学生成长;
三、为人师表:为人正派廉洁,风范端正文明,善于团结合作,不断学习新知,勇于求实创新;
四、教书育人:树立育人为本思想,重视学生品德培养,促进学生
身心健康;帮助学生了解社会,提高学生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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