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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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

绿化卫生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厂区和生活区的绿化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建设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2适用范围

公司辖区及生活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

3编制依据

《后勤服务管理制度》(2019),公司

4释义

4.1绿化管理:是指公司辖区及生活区内公共区域的绿化美化的规划建设以及建设的草地、植物、园林景点等设施的养护管理、清洁保洁、修缮更新。

4.2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公司辖区及生活区内生产装置区域外道路、办公区域、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等卫生管理、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清运。

5职责分工

5.1物业管理部

a)负责绿化美化规划和预算编制;

b)负责绿化养护、管理;

c)负责环境卫生清洁、管理;

d)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管理;

e)负责绿化、卫生的监管。

5.2各单位、部门及员工

a)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遵守绿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b)各单位、部门负责所属辖区环境卫生清洁管理;

c)各单位、部门负责所属辖区绿化养护并协助物业管理部做好绿化管理工作;

d)协助监督绿化环境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e)对绿化环境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管理要求

6.1卫生管理要求

6.1.1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均有维护环境卫生和保护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有权按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申请和建议,其他单位、部门、员工有批评、制止和检举的权利。

6.1.2卫生清洁工作要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治理、日常保洁的方式,运用清扫、擦拭、整理等专业操作,维护环境整洁。

6.1.3卫生清洁工作要定时、定点、定人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集中,并清运至指定地点,防止环境污染。

6.1.4卫生清洁工作应根据环境卫生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灭鼠灭蚊等消杀工作。消杀工作应使用高效低毒药品,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威胁人身安全。

6.1.5辖区卫生清扫与保洁管理内容

a)厂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要达到“五净六无”的标准。“五净”即:干道两边净、花坛周围净、树穴净、隔离带下净、雨污水口净;“六无”即:无抛洒物、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漫溢、无人畜粪便、无乱倒垃圾、无焚烧树叶杂物;

b)严禁向花坛、绿化带、污水井、雨水井内扫入、倾倒垃圾杂物;

c)进入厂区所有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厂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禁止焚烧树叶、枯草、废纸及烂木。

6.1.6垃圾清运管理内容

6.1.6.1生活垃圾清运应遵守以下规定:

a)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积存太多;

b)装运现场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c)清运车辆必须按委托协议要求进行装运;

d)要封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

e)垃圾清运出厂门,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必须凭过磅单及司机、保卫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6.1.6.2建筑及工业垃圾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清运。严禁将建筑及工业垃圾倒入垃圾池内。

6.2绿化管理要求

6.2.1员工既有享受优美环境的权利,同时又有履行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义务,对损害绿化成果和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

6.2.2公共绿化地带、植物、园林景点、道路及公共场所等公共区域的绿化环境由物业管理部统一管理。

6.2.3项目建设期的绿化环境规划建设按项目建设管理执行,建设完成后移交物业管理部管理。

6.2.4绿化环境的养护管理、清洁保洁、修缮更新等,应纳入年度计划预算,按批准的计划执行。

6.2.5绿化环境的规划建设、改造更新应当因地制宜、树木花草相并,雕塑泉石点缀,体现风格特色。

6.2.6绿化工作由物业管理部负责,绿化带内树木、花卉(草)日常修剪、维护、栽培、管理等具体工作由物业管理部负责。

6.2.7为保护已成型树木和绿地,凡在厂内施工的外委单位、施工前须到物业管理部确定绿化保护抵押金额度,并将抵押金交予财务;施工结束后,物业管理部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给予部分或全部退还。未交押金者,工程不得开工。施工项目完工报审计、财务结算前,须有物业管理部对此工程项目绿化方面验收意见,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6.2.8绿化管理内容

a)物业管理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植物花草繁茂、保持环境清洁,维护绿化环境设施完好;

b)绿化环境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树木花草的特性,制定养护、修缮、更新计划,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绿化环境的艺术品质;

c)绿化养护应确立质量标准,依据树木花草的特性和长势进行养护修剪,达到草种生长旺盛、生机勃勃,草坪平整雅观、四季长绿,灌乔木及花卉花繁叶茂、造型美观;

d)绿化养护的施肥、施药要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以预防为主,兼综合治理,做好安全防护,确保生态环境和人畜安全;

e)绿化应从改善、净化环境、改善小气候、遮荫、美化厂容等出发,进行

规划和建设;

f)对已建成的绿化地,任何单位、部门不得侵占。确因建设需要占用绿化地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g)禁止擅自砍伐或者移植树木、绿篱。因存在安全隐患需要砍伐清理或移植苗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区域单位、部门提出《工作联络单》,经物业管理部同意(需安排绿化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根据砍伐或移植苗木大小确定工作方式),方可由物业管理部组织实施砍伐清理或移植工作。物业管理部无法实施的由区域单位、部门申请外委组织实施,物业管理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h)因建设或零星工程施工需要移植树木、绿篱时,为确保苗木95%成活率应尽量避开反季节施工,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实施部门提出《工作联络单》,经物业管理部同意,施工方方可在物业管理部相关技术人员监督指导下组织施工现场内花草树木的移栽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进入实施部门专项建设费用。

6.3绿化保护或移植管理

因工程施工需做绿化保护或移植等工作时,公司各单位、部门应及时提出《工作联络单》,经物业管理部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该位置补苗期间发生的绿化费用由所涉及的单位或部门自行承担;因管道泄漏、蒸汽沸水等原因造成相关单位或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绿化损失时,该单位、部门若能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相关工作人员(提出工作联络单),则造成的绿化损失由物业管理部纳入年度补苗计划,否则由该单位或部门自行承担。

7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物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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