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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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不能记登记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方面的帐,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业缴纳的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一、广告费可以扣除的条件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二、扣除的计算基数

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

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为基本业务收入,包含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三、一般行业扣除标准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第84号

四、特殊行业扣除标准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二、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三、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五、其他企业的广告费用扣除问题仍按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

酿酒业

考虑到我国粮食类白酒的生产现状和广告宣传费列支的具体情况,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为加强粮食类白酒的税收管理,合理引导酒类消

费,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有效解决我国白酒生产耗粮较大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

除。凡己扣除的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处理。本通知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不予在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第45号

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企业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906号

金融企业凡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利息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69号)的规定,

在扣除2000年12月31日以前应收未收利息采取直接冲减当年利息收入方式进行处理的,在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时,准予将已冲减当年利息收入的部分还原,即以当年实际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计算上述三项费用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147号

邮政通讯业

近接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函》(局函[2001]70号),考虑到邮政企业的特殊性质及其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邮政企业在汇总纳税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合并计算。国家邮政局在汇总纳税时,汇总后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比例为不超过全国汇总邮政业务收入的2%,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2%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2%的部分,可按照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

二、各省级邮政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比例为不超过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邮政业务收入的1.9%,国家邮政局本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全国汇总邮政业务收入的0.1%。

三、各省级邮政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照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邮政业务收入计算允许列支的数额,可以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分配使用,具体办法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和各省

级邮政局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023号

鉴于中移动公司广告宣传的特殊性,同意该公司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按现有主营业务收入的8.5%在企业所得税前合并计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第847号

鉴于中国联通公司广告宣传的特殊性,同意该公司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按现有主营业务收入的8.5%在企业所得税前合并计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第1329号

医药业

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21号

服装业

自2006年1月1日起,服装生产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服装生产企业广告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6]107号

房地产业

(1)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的计算基数,至预售收入转为实际销售收入时,再将其作为计算基数。

(2)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31号

五、集团公司扣除标准

为有利于集团公司实施统一品牌战略,促进集团公司加强经营管理,经研究,现就合并(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有关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1、总机构集中支付广告费的扣除标准

总机构集中支付的广告费,在其集中支付的广告费扣除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应在总机构当年计征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并可按规定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总机构集中支付的广告费扣除限额的计算方法为:以经批准合并(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汇总的销售(营业)收入按规定标准计算出的广告费扣除限额,减除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已按照规定标准实际扣除的广告费,

其余额为总机构集中支付的广告费扣除限额。

2、总机构集中支付的宣传费和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标准

总机构集中支付的宣传费和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参照本通知第一条关于集中支付的广告费的扣除办法在所得税前计算扣除,但超过标准部分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3、适用范围

上述扣除标准只适用于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合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有关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36号

运输企业缴纳的税种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等,房产、土地自有的还需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具体如下:
1.营业税: 3%
2.城建税:营业税的7% (各地方稍有所不同)
3.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的4%(各地方稍有所不同)
以上1-3项就是3.33%
4.印花税:开票金额的万分之五
5.企业所得税(适合核定征收企业):开... 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具体可以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公司为开展正常业务而引起的现金流入量、流出量和净流量,如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退税等增加现金流入量,
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具体可以分为以下5个方面:
1.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公司为开展正常业务而引起的现金流入量、流出量和净流量,如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退税等增加现金流入量,购买原材料、支付税款和人员工资增加现金流出量,等等;
2.来自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公司取得和处置证券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活动所引起的现金收支活动及结果,如变卖厂房取得现金收入,购入股票和债券等对外投资引起现金流出等;
3.来自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是指公司在筹集资金过程中所引起的现金收支活动及结果,如吸收股本、分配股利、发行债券、取得借款和归还借款等;
4.非常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非正常经济活动所引起的现金流量,如接受捐赠或捐赠他人,罚款现金收支等;
5.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与筹资活动:这是一类对股民非常重要的信息,虽然这些活动并不会引起本期的现金收支,但对未来的现金流量会产生甚至极为重大的影响。这类活动主要反映在补充资料一栏里,如以对外投资偿还债务,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间唯一有勾稽关系的是权益里的“未分配利润”。
其他基本没有什么勾稽关系,简单的说,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整个资产状况的报表,而利润表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的表格。两帐报表所体现的内容是完全不同的。一般先编利润表,再编资产负债表,因为利润表最后的净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构成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即勾稽关系
员工借款是用于员工食堂支出的属于员工福利支出,应列入福利费
在现金流量表中应计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支出,应当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该项目位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下。现金流是反映实际现金流出与流入,代扣的个税实际上只是一种扣款形式的工资,并不产生现金流动,不会支付给职工,所以将其归入支付给职工的款项是不妥的,这是其一。
其二,代扣代缴的个税也不属于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如福利费用等,其承担者是企业,而个税的承担者是职工个人。所以我认为制度中规定“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反映‘实际’支付给职工和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就是指剔除了个税的实发数。
另外,如果一定要将代扣代缴的个税纳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话,则又要分清支付对象是否是在建工程员工或退休员工,从而剔除出来进入到‘购建固定资产’‘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这两个项目中去,这很烦琐而且不确合实际工作,对了解、分析财务状况也没有好处(金额小)。所以从重要性原则出发,我认为应该从简处理将代扣代交的个税放在‘支付的各项税费’中。企业仅因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方可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垂直式
比方你的客户已经把钱打到你的账上,你的银行对账单上已经有这笔钱了,而你还没有做账,没有把这笔钱记到你的银行日记账上,那就是银收企未收了
比方说银行有自动转账服务,帮你付了水电费什么的,而你还没有把这笔业务登记入账,就叫银付企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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