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无人机的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专用地空数据链系统通用技术应用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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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7.0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7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7号《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已于2021年6月30日经第1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21年7月5日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地面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飞行校验。

新技术应用中涉及通信导航监视设备的飞行验证和飞行测试工作参照本规则实施。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飞行校验,是指为了保证飞行安全,使用装有专门校验设备的飞行校验航空器,按照飞行校验的有关标准、规范,检查、校准和分析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以下统称校验对象)的空间信号质量、容限及系统功能,并根据检查、校准和分析结果出具飞行校验报告的活动。

本规则所称通信设备,是指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

本规则所称导航设备,包括航向信标、下滑信标、全向信标、测距仪、无方向信标、指点信标、卫星导航增强系统地面设备。

导航设备分为运输航空导航设备和通用航空导航设备。

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分为N1、N2、N3、N4四级。

本规则所称监视设备,包括一次监视雷达、二次监视雷达、多点相关定位系统、自动相关监视系统地面站、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第四条飞行校验应当以充分验证校验对象性能指标为基本原则。

第五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飞行校验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飞行校验工作的监督管理。

飞行校验工作由飞行校验机构(以下简称校验机构)和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具体实施。

民航地空数据链系统传输机制的研究

民航地空数据链系统传输机制的研究

Experience Exchange经验交流DCW275数字通信世界2019.031 引言近十年,民航运输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对地空通信的快速性、安全性、准确性、可靠性等方面要求更加苛刻。

在民航飞行过程中,以地空数据链通信技术为支撑的飞机寻址与报告系统(Aircraft Communication Addressing and Reporting System ,ACARS )[1]的应用与飞行状态最为密切相关。

传统民航通信以语音通信为主,信号不稳定,语音歧义多且传输速率较慢,ACARS 是面向字符的地空数据链系统,有着较快的传输速率、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极低的误码率,解决了语音通信带来的诸多弊端并大大提高管制员、飞行员工作效率。

本课题在充分了解ACARS 系统及地空数据链系统基础上,结合ARINC 协议进行消息传输机制的具体研究和分析,力争清晰阐述系统消息传输机制。

2 ACARS 系统构成及工作原理2.1 系统构成以地空数据链为支撑的ACARS 系统是一种能处理面向字符型信息的通信系统[2],主要组成有机载分系统与地面通信网络。

其中,机载分系统由一系列机载设备组成,地面站网络由数据链服务提供商和地面处理系统组成。

2.1.1 机载系统介绍机载分系统能生成并发送与飞行有关的各项参数报文到地面站,同时也能接收来自地面的报文信息,ACARS 管理单元是机载系统的核心,它与机载终端设备之间的关系类似路由器和终端的关系,各终端是数据下行链路的起点,同时也是数据上行链路的终点。

2.1.2 数据链服务提供商描述数据链服务提供商(Data Service Provider ,DSP )是空地数据传输的中转站,是地面通信网络的一部分,负责信息格式转化与转发。

地面通讯基站或远端地面站(Remote Ground Stations ,RGS )接收到从飞机发出的ACARS 下行报文,而后传输到DSP 的数据处理中心,完成消息的空-地数据格式到面向地-地通信格式的转换,处理完成后,消息被传输到地面数据通讯网,通过通信网到达相应的地面处理系统,最终到达各航空公司计算机工作站的显示终端。

GBAS技术特征与应用-论文

GBAS技术特征与应用-论文
以上过程如图 1 所示。 GBAS 依靠接收 GNSS 星座(GPS 等)的定位 信息融汇形成测距信号。 GBAS 地面站通常由四对参考收信机、地空
1 GBAS 的技术特征与应用领域
甚高频数据广播发信(VDB)设备和地面数据处
收稿日期:2015-08-14 作者简介:曾思弘(1956-)男,北京人,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空管工程。
目前,针对应用 GLS 执行Ⅲ类进近的试飞 (包括盲降)继续在位于美国大西洋城的联邦航 空局技术中心开展,同时,在欧洲,此类试飞通过 同一欧洲天空空中交通管理研究(SESAR)项目 在图卢兹、和法兰克福开展。 2.2 我国发展状况
我国在国家民航局等相关部门组织领导下, 依托科技部支撑计划,依靠国内科研院校、企事 业单位,重点展开了面向高精度、高完好性和高 可用性的精密进近着陆引导需求,重点研究多星 座的 GNSS 地基增强总体技术、多频点 GNSS 地基 增强处理技术、多系统 GNSS 地基增强完好性技 术等,为飞行器在复杂地形和繁忙空域环境中的 高精密进近着陆引导提供关键的技术支撑。
霍尼韦尔公司的 GBAS 地面站 SLS-3000 型 于 2007 年安装运行,2009 年 4 月开始 GBAS 地面 站 SLS-4000 型的安装运行。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将卫星导航着陆系 统作为下一代空管系统(Next-Gen)飞机引导的核 心 支 撑 系 统 之 一 和 PNT 服 务 路 线 图 的 组 成 部 分。其 CAT-I LAAS(本地局域增强系统)地面设 备于 2009 年 9 月首次获得基于安全考虑的系统 设计认证。FAA 于 2011 年开始在孟菲斯和纽瓦 克机场开展 CAT-I LAAS 地面系统的运行认证。 FAA 表示,航空公司到 2018 年将可以开始使用地 基增强系统(GBAS)进行决断高度为 50 英尺的基 于卫星的Ⅲ类仪表着陆系统或者自动着陆系统。

数据链技术在军用航空通信技术领域应用的现状与发展

数据链技术在军用航空通信技术领域应用的现状与发展

数据链技术在军用航空通信技术领域应用的现状与发展摘要:作为一种网络系统技术, 军用数据链技术应用了无线网络通信技术以及应用协议, 从而实现了陆基军用数据系统与航空武器平台间的信息共享, 并使军用系统的效能最大化。

本文对数据链技术的发展史、概念、特色、功能加以介绍, 研究了军用数据链技术及其应用的实际情况与发展方向。

关键词:数据链;军用数据链;战术数据链;在实践应用阶段, 在航空数据链技术的基础上, 能够及时传输信息并进行信息交换, 并为信息的安全性、军队协同作战能力的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1军用航空数据链的特点与功能所谓的军用数据链指的是借助无线电通信设备,基于相应数据通信规程下,将数据通信与计算机控制系统进行连接,为军事作战指挥提供实施可靠信息以实现科学作战决策的制定,并实现对武器系统的有效控制,并能够与陆军、海军间实现数据信息的实时交换与共享,进而为提高我国军队协同作战的能力奠定了基础。

基于军用航空数据链下,这一网络系统能够将指挥平台、武器平台以及情报网等进行连接,为实现信息的高效传输与处理奠定了基础,在实际进行应用的过程中,数据链技术呈现出了信息传输的实时性、可靠性以及安全性的优势作用,同时,还能够实现系统的自动化运行并实现信息格式的一致化转换奠定了基础。

2发展战术数据链的一些关键技术探讨随着技术的发展,需求的牵引,发展航空战术数据链系统,需要攻克多项关键技术。

(1)调制解调:将编码后的二进制信息流以适合于一定信道传输的RF波形方式发送,包括功率上升与发射稳定、同步(粗同步和精同步)、数据、功率下降与接收稳定、传输开销。

调制方式种类有BPSK、QPSK、8PSK、MSK、GMSK和TCM 等,调制方式的选择与系统信道带宽、速率要求和灵敏度都有关系。

(2)编译码:用于提高数据传输的可靠性,一种是要增加传输开销的,如前向纠错、增加冗余和校验等;另一种是不增加传输开销的,如交织、扰码和格雷编码等,但它需要增加处理器的开销。

数据琏通信系统CPDLC(委托维修单位适用)

数据琏通信系统CPDLC(委托维修单位适用)

七.维护中的常见问题
谢谢
七.维护中的常见问题
MCDU页面:
七.维护中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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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维护中的常见问题
MCDU页面:
七.维护中的常见问题
注意:如果卫星通信数据模式故障,则CPDLC不能正常工作,不能实 施RNP4运行。
七.维护中的常见问题
根据MEL,ATSU故障或2个DCDU故障,则不能实施RNP4运行。
三.管制员-飞行员数据链路通信CPDLC介绍
CPDLC工作情况如图:
三.管制员-飞行员数据链路通信CPDLC介绍
• 管制员-飞行员数据链路通信CPDLC只是地 空数据通信系统的功能之一。 CPDLC其实 很简单,就像你有个手机,管制员也有个 手机,他把指令编辑成短信发给你,你给 他回个收到了就好,在很多跨洋飞行的区 域,VHF信号够不到,HF信号质量很差, CPDLC就可以通过卫星数据链传送,从而 保证了空中交通管制的安全有效。
六. RNP4所需导航性能的介绍
表面看来,RNP是对应用于一定空域的机载导航系 统精度要求的概念。实际上RNP对空域规划、航路 设计、航空器装备等方面都产生着影响。在现行 条件下,由于受到陆基空管设备和机载设备能力 的限制,进行航路设计时都尽可能为飞机提供充 裕宽度的航路,所以目前空域应用中,一条航路 占掘较大空域,一个高度上设计一条航路是很常 见的。在新航行系统环境下,实时通信监视能力 可对飞行活动的连续监控,飞机机载导航精度提 高,也使飞行总系统误差减小,利用RNP概念可进 行平行和直飞航路的设计,减小航路间隔和优化 航路间隔,有效地提高空域利用率和容量。
三.管制员-飞行员数据链路通信CPDLC介绍

现代民航空管设备保障体系

现代民航空管设备保障体系

现代民航空管设备保障体系摘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是社会经济文明建设的两大支柱,民用航空运输业在这种社会环境氛围中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升级,尤其是在民航空管保障设施体系方面的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革新大大降低了雷电等自然现象对民航监视设备的影响和破坏,保障了民航在飞行作业过程中的通信及时性和安全防护性,为行业发展和运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支撑。

另外由于自动相关监视、VoIP等管制手段的普遍应用,民航空管设备必须与时俱进实时更新,以降低故障概率,提高精准度,避免由于信息干扰、电子干扰、以及雷电干扰等各类外部情况导致突发状况的发生,稳定作业风险,提高民航安全保障。

关键词:民航空管通信、导航、监视系统、保障体系前言空中管制包括空中交通指挥以及空中流量情报报告、搜寻救援。

通过合理建设民航空管设备保障体系能够有效提高航空安全性、维护必要的飞行秩序、保障空中安全和空域利用率,确保民航飞机安全有序的飞行,一旦遇到突发状况可以第一时间应对风险。

民航空管设备就是为了保障空管部门有效完成空中管制而安装运行的一系列设备设施,包括导航设备、监视设备、通信设备、气象设备、地面情报服务系统等等。

通过利用这些设备实现通讯、导航、监控、预警等功能,实现对航空活动的监视指挥和管理,保证飞行目标始终在预定线路上进行飞行作业,服从不同管理区对飞行的要求和指挥。

1、保障设备系统传统的民航空管技术设备保障体系主要包括通信、导航、监视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多数管理条规和操作规则都是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展开和细化的。

空中交通管制作为民航线路作业的重要保障系统,不但要紧跟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更要时刻关注民航作业的真实需求,在保障安全设备的同时提升民航作业的便民性。

随着科技发展的进步,现有的空管设备保障体系逐渐得到完善,从原有的三个部分的基础上新增了气象设备系统和附属系统两个部分,用来处理雷电风雨等恶劣天气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产生的信息传递和应急处理,因此现有的保障设备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1通信设备通信设备包括甚高频、高频的地空/空地通信和卫星通信、数据链处理系统、语音交换通信系统、记录分析系统、集群通信和自动转报/航空信息处理等多项设备。

地空数据链应用及技术

地空数据链应用及技术

地空数据链应用及技术在国际民航新的通信、导航、监视和空中交通管理(CNS/ATM)的技术方案中,运作的基础是建立一个新型的航空电信网(ATN)。

其中一项重要的发展重点是开发地空数据链的技术和应用。

本文根据国际民航在这方面的研究,拟从总体上介绍在民用航空领域,今后地空数据链的应用和技术情况。

一、数据链的应用在新CNS/ATM的实施中,地空和空空数据链业务将支持通信、导航和监视应用的各个领域。

总的说来,管制员与飞行员的交互通信将由管制员与飞行员直接链路通信(CPDLC)来支持;地面信息和导航信息的获取由地空广播数据链来支持;地面和机载的监视能力由自动相关监视支持;通信网络的管理由数据链初始能力支持。

1.CPDLC提供空中交通管制(ATC)服务的地空数据通信。

它进行地空之间交换符合空中交通管制程序措词的放行、情报、请求等电报。

这些电报包括有关飞行高度指配、通过限制通知、偏离航路告警、航路改变和放行、速度指配、通信频率指配、飞行员各种请求,以及自由格式电文的发布和接收。

2.D-FIS(数字化飞行信息服务)是一种地空间的数据链广播应用。

它允许飞行员经过数据链路向地面计算机系统请求并接收FIS信息。

D-FIS支持多种服务,他们包括:ATIS(终端自动信息广播服务)、机场气象报告服务、终端气象服务、风切变咨询服务、航行通告服务、跑道视程服务、机场预报服务、重要气象信息服务以及临时地图服务(PRECIPITATIONMAPSERVICE)等。

这种通信从飞机起始,D-FIS可以应用到飞行的全过程。

预期飞机在终端区或进近、起飞阶段交互通信率比较高。

其对传输时延的要求不是太大的问题,而对完整性要求比较高。

3.ADS-C(自动相关监视-约定式)也称为ADS-A(寻址式)。

两者都是使用与ATN相兼容的子网络的数据链信道支持双向数据链通信服务,其工作方式与ADS-B(广播式)不同。

ADS-C基于使用从飞机获取的四维的位置信息,通过ATN数据链,按照ATS单位与飞机双方同意的约定来进行通信,从而经过地面计算机系统的处理,在显示系统上显示飞机航迹。

ACARS地空数据通信技术在民航领域中的应用

ACARS地空数据通信技术在民航领域中的应用

10网络通信技术Network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Electronic Technology & Software Engineering1 概述对于民用航空而言,随着飞机数目的激增,地空话音信息交换频度加大。

在某些终端区,话音频段资源已经严重匮乏。

另外由于受到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发音准确程度、吐词清晰程度等方面的限制,接收方在接收指令时可能出现听不懂、听不清甚至出错的情况,影响信息传输的速度和精度,而且不易实现航空情报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共享和管理,也妨碍了空中交通管理系统自动化的进一步发展。

未来空中航行系统(Future Air Navigation System ,FANS )是通过地空数据链为载体为空中交通管理提供数字化管制服务,是空中交通管理发展的重要战略要素。

基于地空数据链通信的FANS 技术,逐步替代传统的话音管制服务,能够大幅减少管制员与飞行员的通信时间,提升ATC 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改善管制频率资源紧缺与拥堵,优化由于航路流量饱和、恶略天气等原因导致飞行计划航路调整的管制复杂性,因此航空数据链开始在民航领域广泛运用。

目前,数据链通信可以选择的传输媒介有甚高频(VHF)、卫星、高频(HF )、二次监视雷达的S 模式。

机组会根据所处的位置自主选择最经济有效的数据传输媒介,通过地空数据链在飞机和地面系统间自动传输飞机实时位置、气象信息、管制指令、发动机状态等数据。

在几种传输媒介中,VHF 地空数据链相对于HF 地空数据链,具有通信速率快、延迟小、可靠性高的特点。

而相对于卫星数据链和S 模式数据链,VHF 地空数据链的机载设备和地面设备相对简单、低廉;易于机载设备安装、系统升级。

地空数据链系统示意图如图1所示。

2 ACARS地空数据链通信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如果把甚高频数据链中的飞机比作移动通信网络中的手机用户的话,那么遥控地面站(Remote Ground Station ,RGS)的作用就好比是电信网络中的基站,每个RGS 的覆盖范围是半径大约为200km 至400km 的圆形区域(随着飞机高度层的不同覆盖半径不同)。

民用飞机ACARS数据链应用

民用飞机ACARS数据链应用

民用飞机ACARS数据链应用数据链技术在民航业务系统中的应用,能够有效提高运行效率和质量,为飞机飞行安全提供更为完整的数据。

目前,我国多个民航机场已经广泛使用数据链技术,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果。

本文以民用航空领域飞机为对象,对其ACARS数据链应用进行几方面研究。

标签:民用飞机;ACARS数据链;应用0 引言在通信导航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被应用于空地通信自动化系统中,以此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自动化程度。

近些年,ACARS数据链的应用呈现出增长趋势,它能够克服传统通信系统的缺陷,实现地面管理与飞行机组的数字通信,是空地通讯系统的一大进步。

1 ACARS用于获取飞机状态传统的ACARS数据链传输速度有限,并且在对数据进行比对和传输过程中,只能将部分信息发回地面。

早期数据链按规定周期进行数据信息反馈,然后对不同的信息内容重新校定,比如当前时间、经纬度、高度、剩余油量等等,虽然能够被地面获取,但并不能保证地面完成对飞机的实时监控。

因此,多数航空部门希望飞机在出现紧急状况时迅速获取相关数据,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比如:飞机的实时航向、飞机的俯仰角度的。

利用ACARS数据链也可以进行飞机系统参数的数据检测和报告,并对故障进行预警。

早期的ACARS数据链并不能对这些信息完整传送,只能等到飞机着陆后才能获得飞机在飞行状态下的数据。

而在现有的ACARS数据链的基础上,通过对地面AOC应用进行升级,可以提升地面对飞机飞行状态的监控能力,获得全面实时监控飞行状态数据信息的能力。

2 飞机状态监视应用通过将不同的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然后利用ACARS数据链进行信息传递,让被分类以后的完整数据信息快速传递,提高信息传递效率,这种传递方式与普通的应用信息获取方式相比,内容更加丰富,数据更新速度更快。

2.1 在数据链体系中的位置根据使用功能对ACARS数据链进行层次分类,通常的分类方式为:数据链应用、协议和通讯子网三部分。

浅析地空数据链在民航中的的应用

浅析地空数据链在民航中的的应用

浅析地空数据链在民航中的的应用作者:肖宇来源:《数字化用户》2014年第01期【摘要】民航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为止,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民航作为远途旅行的首选。

同时,由于民航业的特殊性,通信质量的好坏严重影响民航的安全性,因此民航业对于通信质量的要求也非常苛刻。

传统的通信方式,是基于高频和甚高频频段的微波进行话音通信,这种通信方式无论在容量、误码率、延时方面上的性能都已经无法满足民航业的发展要求。

因此,地空数据链开始被引入到民航业的通信建设中来。

本文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分析了民航地空数据链的分类和发展,并对民航地空数据系统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地空数据链民航业地空数据通信系统应用展望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的新技术的运用,民航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节节攀升的业务量不仅为民航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同时也对民航的通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传统的民航通信采用的是高频(HF)、甚高频(VHF)的电磁波进行语音通信,但是,采用电磁波通信的方式,不仅面临频道拥挤的压力,同时也容易受到其他通信系统的信号干扰。

面对越来越大的通信容量,传统的通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信道容量、误码率、信道延时等各方面的要求,因此,也就无法为飞行的准时性和安全性提供保障。

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由此应运而生,并以其容量大、误码低、延迟小、可靠性高的特点成为民航业关注的焦点。

一、地空数据链含义地空数据链,实质上是一个通信信息管理系统,其采用无线网络的通信方式与协议,完成地面管理系统以及飞行器间的数据交互。

飞行器与地面管理系统间采用的是无线的传输方式,采用微波作为传输煤质,通常应用模式的包括高频、甚高频、SATCOM以及SSR的S模式。

通过地空数据链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有效的将飞行器信息和地面信息联系到一起,提供更为及时安全的飞行信息,同时,可以大大的提高民航公司的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效益。

地空数据通信系统及其在中国民航的

地空数据通信系统及其在中国民航的

专网通信地空数据通信系统及其在中国民航的应用与发展□程擎杨荣盛罗军(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空管学院,四川广汉 618307)摘要:随着中国民航的迅速发展,民航业对通信要求越来越高。

民航地空数据通信技术越来越受到关注,本文对民航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关键词:民航数据链地空通信空中交通服务一、地空数据链概念地空数据链是一种在飞机和地面系统间进行数据传输的技术,通过该技术在飞机和地面系统间自动的传输信息(如飞机当前位置、发动机数据、气象信息、管制指令等),一般将VHF、SATCOM、HF、二次监视雷达(SSR)的S模式数据链作为传输媒介,飞机会根据所处的位置自主选择最有效、最经济的数据传输媒介。

数据链技术将飞机与地面的人员和空管自动化系统有效联系在一起,可有效降低航班运行费用、提高航班运行效率。

VHF数据链相对于HF数据链而言,具有通信可靠性高、信息传输速率快、延迟小的特点,相对于卫星数据链和S模式数据链而言,VHF数据链则具有投资少、使用简单方便、易于扩展等优势,因而已经成为地空数据链通信的主要手段。

航空公司的AOC系统(运行控制系统)使用地空数据链与飞机进行双向数据通信,如向飞机传输最新的气象资料和航班计划等。

地空数据链系统基于ACARS系统(飞机通信、寻址与报告系统)实现,每架装备ACARS系统的飞机均有唯一的ACARS地址,地空数据链系统由三部分组成:机载系统(软硬件),地空数据通信网络,地面系统。

二、国际地空数据通信服务商数据通信服务提供商在不同地区提供基本相同的数据通信服务,只是其网络的覆盖情况有所不同,如表一所示。

三、中国民航地空数据通信系统中国民航地空数据通信系统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1、地空通信网络建设1998年开始第一期建设,至2006年12月完成87个VHF远端地面站(RGS)建设,覆盖除部分西部航路外的全部中、高空航路。

2007年底,已在全国建立87个ACARS远端地面站,同时提供部分机场(76个)地面的通信覆盖,与美国ARINC、泰国AEROTHAI共同成立GLOBALINK/ASIA服务体系,为国内外航空单位共同提供一体化的国际地空数据通信服务。

5GAeroMACS2.0技术在机场场面应用探讨

5GAeroMACS2.0技术在机场场面应用探讨

5G AeroMACS 2.0技术在机场场面应用探讨摘要:按照民航局“十四五”规划的发展主线,推进建设以5G等新一代宽带通信技术为基础的智慧民航系统,本文介绍利用5G通信技术的低延时、高可靠、大带宽特性,探究基于5G AeroMACS 2.0技术实现“机-车-场道-设施”协同运行的广阔前景。

关键词:5G AeroMACS 2.0国际民航组织发了第6版全球空中航行计划(GANP),明确提出了现代空中航行系统的具体实施路线——航空系统组块升级(ASBU)。

其中指出,未来航空通信技术的路线图包含机场AeroMACS等宽带通信新技术。

AeroMACS是面向机场场面区域的航空宽带移动通信系统,它可以为机场场面、廊桥区域提供宽带无线网络连接,与飞机、应急车辆、行李卡车、气象雷达、地面雷达、固定导航辅助设备和其他各类传感器进行通信。

主要用于传输有安全性要求、与场面运行有关的飞行信息。

一、AeroMACS技术发展AeroMACS 是国际民航组织 ICAO 标准体系下的新一代航空地空宽带数据链技术,其采用航空专用频5091-5150MHz,为飞行器、车辆和人员在机场场面区域提供航空安全可靠的数据链宽带通信服务。

在 2012 年的第十二次国际航行大会上,明确将 AeroMACS 技术写入航空组块升级计划(ASBU)中,在地空数据通信路线图中的 BLOCK 0 的中间阶段[1]。

在 2015 年的世界无线电大会上,将AeroMACS 技术的专用频段进行保护,并写入《国际电联无线电管理条例》。

2016 年国际民航组织正式发布《AeroMACS技术手册》(Doc 10444),并修订ICAO 附件 10 附录 3,增加 AeroMACS SARPs 标准。

2017 年 5 月航空电子技术委员会颁布《AeroMACS 发射机与航空器安装标准》ARINC DOC 766,即AeroMACS 航电设备安装及通信标准。

二、AeroMACS网络组成AeroMACS 采用基于由WiMAX论坛定义的IEEE802.16 -2009架构,同时AeroMACS 也是一种支持模块化和灵活部署的全IP网络。

民用航空机场场面无线数据通信技术应用指导材料(试行)

民用航空机场场面无线数据通信技术应用指导材料(试行)
(二)其它安全通信(Ⅱ级) 业务描述: 航空器停靠在停机坪区域,并不涉及到人身安全和财产 安全的情况下,承载安全类和航班运行相关(safety and regularity of flight)的应用通信服务。 技术应用要求: 任何通信新技术需要承载其他安全通信类业务,其通信 服务运营商均需要完成以下工作后,方可推广使用: 1、研究制定相关工业标准,并按工业标准完成机载及 地面设备研发。 2、涉及与机载航电设备交联的,需要获得适航审定与 运行批准。
通信新技术所使用的频段成为航空通信专用频段。 2、 通过国际民航组织ICAO相关专家组工作,将该通信
新技术与其能够承载的业务写入相关标准与建议措施 (SARPs)。
3、 研究制定相关工业标准,并按工业标准完成机载及 地面设备研发。
4、 涉及与机载航电设备交联的,需要获得适航审定与 运行批准。
涉及地面设施设备部署安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通过 局方认证认可。
国际民航组织没有允许该技术用于与前舱机载设备进 行ACD和AISD类通信。
(五)其他数据通信 其他如蜂窝网络通信、5G通信等相关技术也具备为民用 航空机场场面无线数据通信业务提供服务的技术实现能力, 当前部分科研单位正在进行测试验证等工作,未来应用前景 将取决于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四、 机场场面无线数据通信业务分类及技术要求 根据所承载业务类型,可将民用航空机场场面无线数据 通信业务分为空中交通管制与服务类、航空公司安全类、机 场安全类及机场区域非安全类四类。 (一)空中交通管制与服务类 1. 空中交通管制类
空中交通管制类通信业务安全等级为I级。其场面通信应 用要求通信网络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应当采用AeroMACS安 全通信网络。AeroMACS网络可承担管制单位日常运行所需 的各类管制与服务应用,包括飞机离场所要求的飞机预放 行、机场场面滑行引导。同时,AeroMACS网络可承担机场 区域各种导航、通信等设备的信息传输工作,作为目前场面 线路的备用传输手段,可显著提升机场的运行能力与安全保 障能力和效率。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团体标准

目次前言 ................................................................................ I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缩略语 (4)5 技术要求 (4)5.1 组成 (3)5.2 一般要求 (4)5.2.1 设置 (4)5.2.2 硬件设备 (4)5.2.3 系统输出数据格式 (4)5.2.4 系统信息处理 (4)5.2.5 系统信息传输 (4)5.2.6 互换性和扩容性 (4)5.2.7 维护工具 (4)5.2.8 用户界面 (5)5.2.9 系统信息安全 (5)5.2.10 系统对电磁环境的影响 (5)5.2.11 车载设备 (6)5.2.12 微波泄漏辐射 (6)5.2.13 工作电压 (6)5.2.14 系统故障平均间隔和平均维修时间 (6)5.2.15 系统环境适应性 (6)5.2.16 坐标系 (6)5.2.17 系统时钟 (6)5.3 监测系统 (7)5.3.1 系统组成 (7)5.3.2 监测区域 (7)5.3.3 监测系统功能要求 (7)5.3.4 监测系统性能要求 (8)5.3.5 雷达 (8)5.3.6 无线电监测 (9)5.3.7 光电探测 (9)5.4 监控平台 (10)5.4.1 监控平台功能要求 (10)5.4.2 监控平台性能要求 (10)6 安装部署 (11)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规则起草。

本标准版权归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所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七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北京瑞达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欧软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雷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智空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

航空承运人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

航空承运人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

航空承运人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1.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地空数据通信系统在飞行运行和航班正常管理中的应用,提高航空承运人运营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为航空承运人提供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使用规范和指导建议,制定本咨询通告。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安装了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实施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CCAR121部航空承运人,其他运营人可参照执行。

本咨询通告包含了航空公司为满足运行控制、空中交通服务、机场运行保障等所需要的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机载设备软、硬件选配、通信格式制定和地面应用系统的建设与应用、人员培训等的标准和指南。

3.参考资料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5)》。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咨询通告《使用数据链通信系统的运行批准程序(AC-91FS-06)》。

《航空承运人航空器追踪监控实施指南》AC-121-FS-2016-127《Aircraft Tracking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ICAO Circular34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4034-2012《数据链和话音合一的自动化航站信息通播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435-2012《基于地空数据链的航空器起飞前放行服务》4.撤销本咨询通告取代2008年7月发布的《航空运营人使用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AC -121-FS-2008-16R1)。

5.术语和定义a.地空数据通信系统:该系统是通过飞机机载设备和地空数据通信网络建立飞机与地面计算机系统之间的连接,实现地面系统与飞机之间的双向数据通信。

目前可用地空数据通信的方式有:甚高频(VHF),卫星通信,高频(HF)通信和S模式数据链。

注:S模式数据链主要应用于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技术,关于ADS-B 的相关运行要求在其他咨询通告中明确。

b. 地空数据通信格式:飞机与地面应用系统进行数据通信时使用的编码格式。

航空承运人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

航空承运人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

航空承运人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1.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地空数据通信系统在飞行运行和航班正常管理中的应用,提高航空承运人运营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为航空承运人提供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使用规范和指导建议,制定本咨询通告。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安装了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实施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CCAR121部航空承运人,其他运营人可参照执行。

本咨询通告包含了航空公司为满足运行控制、空中交通服务、机场运行保障等所需要的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机载设备软、硬件选配、通信格式制定和地面应用系统的建设与应用、人员培训等的标准和指南。

3.参考资料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5)》。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咨询通告《使用数据链通信系统的运行批准程序(AC-91FS-06)》。

《航空承运人航空器追踪监控实施指南》AC-121-FS-2016-127《Aircraft Tracking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ICAO Circular34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4034-2012《数据链和话音合一的自动化航站信息通播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435-2012《基于地空数据链的航空器起飞前放行服务》4.撤销本咨询通告取代2008年7月发布的《航空运营人使用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AC -121-FS-2008-16R1)。

5.术语和定义a.地空数据通信系统:该系统是通过飞机机载设备和地空数据通信网络建立飞机与地面计算机系统之间的连接,实现地面系统与飞机之间的双向数据通信。

目前可用地空数据通信的方式有:甚高频(VHF),卫星通信,高频(HF)通信和S模式数据链。

注:S模式数据链主要应用于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技术,关于ADS-B 的相关运行要求在其他咨询通告中明确。

b. 地空数据通信格式:飞机与地面应用系统进行数据通信时使用的编码格式。

无人机系统协调咨询组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无人机系统协调咨询组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无人机系统协调咨询组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佚名
【期刊名称】《信息技术与标准化》
【年(卷),期】2022()4
【摘要】无人机系统协调咨询组(ISO/IEC JTC1/AG19)第一次国际会议近日顺利召开。

会议由AG19召集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卢海英主持,以线上方式举行,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德国、挪威、卢森堡等国的三十余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ISO/IEC JTC1主席Mr.Philip Wennblom和无人机标准化委员会(ISO TC20/SC16)主席Mr.John Walker分别介绍了各自标委会概况及无人机系统协调咨询组成立的背景,并全程参加了会议研讨及决议的制定。

【总页数】1页(P6-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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