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推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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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体制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议》指
出要“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我国农业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科技
进步越来越重要。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又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支柱,是实现农业工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基本保证。针对我国现行农业
技术推广体制存有的问题,必须增强政府对农技推广的支持,深化农
业技术推广机制改革,创新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形成社会化的农业技
术服务体系,以适合新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中存有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随着我国
市场化进程的推动和市场需求格局的变化,我国农业技术的推广面临
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农业技术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据相
关部门测算,我国畜禽发病死亡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达238亿元,相当
于畜牧业总产值的2.82%,农民平均年损失26.44元。猪、禽的死亡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将减少损失1.87元,按出栏后的价值计算,人均可增收9.76元。另据测算,如果我国通过推广先进技术,是
我国化肥利用率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每年能够节省成本252亿元,
亩节省成本12.9元;如果使我国农药的利用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每
年能够节省成本90亿元,亩节省成本4.6元。
1、农业推广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着推广力度。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
费一般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不足0.2%,人均经费更少。因经费不足等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卸包袱”,出现了“线断、网破、人散”的被动局面。
2、我国农民对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接纳水平差,并且缺乏采用新技术
的需求动力,影响农业新技术成果推广转化质量。一方面,农民的文
化素质制约了他们对高新技术的接纳水平。另一方面,在农业内部,
作为市场主体的农户更加懂得比较科技投入的成本和预期收益,只有
当他们认为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时才会选择新的生产技术,农业科
技使用的高风险性又使得他们在有限的资本和劳力的投向上显得更为
谨慎,农户对可替代的新技术选择反应迟钝,缺乏内在的需求动力。
3、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从推广项目选择机制、技术上不能适合变化
中的农户生产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研、推广基本是以提升农
产品数量为主要目标。现代农业面对的是一个买方市场,消费需求多
样化,品质高端化,农业生产处于大的结构调整中,同时作为农业技
术推广的最终接受者的农户随着生产与经营行为的改变,他们对技术
需求的行为也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对传统的粮食生产技术需求迫切
性下降,而对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的需求逐步增加;由原来对高产技术
的需求对优质技术的需求,由节约资金技术的需求转变为节约劳动技
术的需求。但现行的农业技术扩散机制是以提升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
物的产量为主要目标,建立在“地区目标群体的社会经济条件具有完
全同质性”这个假设基础之上的,自然不能同农户的生产需求相适合。
4、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积极性不高,影响农技推广效率。在现行农业
推广制度下,农业技术推广及开发的速度,效果,服务质量,最后效
益不能和推广主体的努力水准或付出挂钩,农业制度对农业科技进步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5、农民居住地分散,组织化水准低,村委组织功能弱化,农业技术
推广缺乏有效的渠道。我国农业经营存有分散性的特点:农业涉及2
亿多个农户。农业生产的高度分散性,农民组织的缺失,使得技术推
广成本高,导致技术与产业的割裂。
二、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对策
(一)推动农业技术推广的制度创新
一是确立农民对技术需求的主体地位,提升农民采纳农业新技术的自
愿性。农民是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市场主体。
采纳新的农业技术应该是农民市场经营的理性选择。传统观点通常是
从技术供给者的角度看问题,把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仅仅看作是向农
民提供农业技术的过程,把农民看作是农业技术的被动消费者,而没
有对农民的技术需要给予充足的注重,缺乏农业技术推广的针对性。
所以,今后要注重建立农民参与选择推广技术的机制,改变“你给的
我不要,我要的你没有”的技术供给状况。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农
业推广部门应该即时地把市场需求的准确信息、先进技术传递给农民,让农民自己选择,引导千家万户自愿采纳农业新技术。
二是解决农业推广体系中激励机制的缺位问题,广泛采取市场化的激
励手段,实行推广机制的创新,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在现行农技推广机制下,农业技术成果
转化还缺乏市场激励机制,技术人员和推广人员的工作还有较强的计
划经济色彩,没有有效的利益诱导机制,其工作的好坏不是通过市场
机制来引导的,很多推广工作也就难免流于形式,不能让农民满意。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机制的完善,关键在于解决推广主体的激励问题,
创新农技推广机制。比如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展开技术承包、有偿服务、可订立“超产提成、减产赔偿”合同;通过股份制等市场
化手段创办科技示范园区,展示名优品种、高效生产模式,带动农民
跟进。福建南平市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就是非常值得推广的措施,它能使科技人员与农业生产者形成利益共同体,而长期有效的合作,实现科研机构与农业生产者的“双赢”。
(二)推动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创新,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技
术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创新农业推广体系,发挥政府农技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农技推
广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它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
主体。由政府建立一支履行公益职能的农技推广队伍,不但是我国农
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绝绝大多数国家农业发展的共同
经验。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必须更新观点和实行机制创新,结合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把服务领域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由单项向综合服务延伸,利用技术和信息引导农民进
入市场,参与并促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政府的技术推广等能够委托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