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及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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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

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五、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

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未按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3、故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时有效地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包含生产过程中的事故、环境维护事故、设备故障事故等。

第三条企业法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订立、实施和监督,各部门和员工应严格依照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第四条任何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刻向企业法务部门进行事故报告,并认真描述事故的情况和影响。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事故时间、事故地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受伤人数、资产损失等。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不得有意掩盖或隐瞒真实情况。

对于隐瞒、虚报或有意误导的报告,一经发现,将严厉追责。

第七条企业法务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刻启动事故调查程序,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书面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对于发生的重点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法务部门应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以努力探求真相、查明责任为目标,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条事故调查应由特地构成的调查小组负责,小构成员应包含企业法务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等。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小组应依据调查需要,听取相关人员的叙述、收集相关证据、分析现场情形、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进行调查,并记录调查过程和结果。

第十二条对于事故责任人,企业法务部门应依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并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革职、开除等。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完成后,企业法务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调查结果,并依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生产安全情形,防止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的有关资料和证据,企业法务部门应妥当保管,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密。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____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____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做到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结案等记录和内容详实、齐全。

各单位发生的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____人的运输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结案后____天内把所有资料整理后报运管所备案。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建立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体系。

其目的是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提升企业或组织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管理标准规定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管理标准规定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管理标准规定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管理标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社会的进展,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各种类型的安全风险,例如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医疗事故等。

在发生事故后,适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可以有效地削减事故损失,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管理标准规定具有紧要的现实意义。

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流程1.调查阶段(1)确定调查的范围和目的,订立调查计划和方案,明确调查小组的人员和任务分工;(2)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拍摄,收集现场证据;(3)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和证据;(4)分析调查所得资料和证据,订立调查报告。

2.分析阶段(1)对事故的责任、原因、过程等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类型和级别;(2)分析事故所涉及的各种因素,包括技术、管理、人为等方面的因素;(3)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订立防备措施和改进措施;(4)订立分析报告。

3.处理阶段(1)对事故责任人或单位进行追责和惩罚;(2)订立措施并实施,以避开事故重复发生;(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维护;(4)订立总结报告和推广教育材料。

三、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管理的标准规定1. 调查、分析和处理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由企业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构成,实在工作由专业调查小组完成。

2. 事故报告的形式和内容(1)事故报告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调查报告、分析报告和处理报告;(2)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防备建议及相关责任人;(3)事故报告应严格遵从事实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备案。

3. 调查和分析的方法和工具(1)事故调查和分析重要采纳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后果;(2)采纳多种调查工具,如摄像机、录音笔、调查问卷等,以及相关技术工具,如事故模拟软件、数据统计软件等进行调查和分析。

4. 处理措施的订立和实施(1)订立事故处理方案和计划,防止由于事故再次发生;(2)对事故责任人或单位进行惩罚和追责,实施补救措施;(3)组织事故管理培训和宣扬教育,提高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1. 前言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对于企业来说,安全事故也给企业的经营造成极大的影响。

因此,企业必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防范和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本规定是针对公司内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进行订立,旨在明确公司内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相关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安全事故的定义和分类安全事故是指因工作中显现非计划的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依照事故的性质和程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细小事故:指因存在安全隐患,但无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事件。

(2) 一般事故:指因存在安全隐患,导致细小的设备损坏和轻伤等的事件。

(3) 重点事故:指因存在安全隐患,导致重点设备损坏、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4) 特大事故:指因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大面积的设备损坏和重点伤亡或死亡等极其严重的事件。

3. 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3.1 发觉安全事故任何员工发觉或意识到显现安全事故,应立刻报告主管领导或安全负责人。

3.2 报告流程被报告人应立刻从事故现场到场,对事件进行现场处理,并通知安全部门立刻组织调查。

安全部门应立刻进行现场勘察、证据保留和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等资料,并依据安全事故的情况,依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告:(1) 细小事故报告:报告给上级领导和安全负责人。

(2) 一般事故报告:报告给公司领导和安全负责人。

(3) 重点事故报告:报告给公司领导、部门领导和安全负责人。

(4) 特大事故报告:报告给公司领导、部门领导、安全负责人和相关政府部门。

3.3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安全事故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2) 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可能的原因分析。

(3) 现场勘察资料的记录和保存。

(4) 相关人员的伤亡情况和医疗处理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减少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生产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及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生产事故,并且立即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条生产事故应当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个等级。

第四条生产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建立调查组,并且即时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调查组应当有法律、技术、安全等专业人士组成。

第二章生产事故的报告第五条生产事故的报告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发现事故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二)迅速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并且说明事故的性质、发生原因、可能造成后果、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相关信息;(三)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六条生产事故应当在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告,并且及时通报有关方面。

第三章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七条调查处理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一)建立调查组并制定调查方案;(二)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分析事故的成因;(三)确定相关责任人;(四)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第八条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制定调查方案,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

调查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方面报告,并且确定事故等级。

第九条调查组应当认真听取生产事故责任人、目击者、受害者的陈述,并且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图像记录、证物保护等工作。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全面分析事故的成因,并且逐一确定相关责任人。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当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并且向上级单位报告。

第四章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于生产事故责任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第十三条生产事故责任人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且采取措施予以惩戒。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重大生产事故或者爆炸、火灾、毒害等严重事故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最先发现人应当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方案及初步原因等,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调度和安全质量监察部。

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为抢救人员或恢复生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志,采取摄像、摄影、绘图等方法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重要痕迹、证物等。

3、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作业队应积极协助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供事故的有关证据、证词证言,制定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2)、作业队应极时协助调查组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报表。

(3)、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可同时参照《铁路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规程》(TB/T2320-92)办理。

4、事故处理结案(1)、轻伤事故由作业队____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复结案。

(2)、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行车事故、火灾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2)是企业或组织内部制定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处理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故并进行调查。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步骤:1. 事故报告:任何员工或目击事故的人都有责任及时向主管或安全负责人报告事故。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受伤程度以及目击者的证词。

2. 紧急处理: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或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拨打急救电话、疏散人员等。

3. 调查组成: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经验丰富的安全专家、工程师、监督员等人员组成。

4. 调查目的:调查的目的是确定事故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潜在原因。

直接原因可能是人为失误、设备故障等,而潜在原因可能是工作流程、安全培训不足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报告责任1.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二、调查程序1. 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 调查小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完成调查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三、调查报告1.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相关证据、损失情况及事故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影响等内容。

2. 调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详细,并在报告中提出对事故预防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责任追究1. 对于造成严重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包括警告、罚款、停职或解聘等处理。

2. 对于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的管理不力或违规行为,单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加强相关管理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处罚规定1. 对于未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员工,将根据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罚。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改进措施1.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 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有效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希望广大员工和管理人员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4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4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安全事故是指在工作场所、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等各个领域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个组织和机构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的样板,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事故报告第二条: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报告时应尽量提供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章:安全事故调查第五条:安全事故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负责调查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安全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的过程,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七条:安全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准确,不得有隐瞒、掩饰、篡改事实的行为。

第八条:安全事故调查应依法采集证据和资料,并进行分析和研究。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九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应负主要责任,并根据事故情况判定其他相关责任。

第十条:对于责任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引发安全事故的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事故的处理过程,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和单位通报,并做好记录工作。

相关记录应保存一定的时间。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是一份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的样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对于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请示。

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对于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能够引起各个单位和个人的重视。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型;(二)事故发生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的值班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第五条报告内容第六条报告要求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成和职责第九条调查方式和方法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结论的确认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处理措施的制定第十三条事故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处理措施的执行第十五条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处理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事故上报、调查核实、责任追究和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以及其他组织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第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进行报告,同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单位、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及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同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应由专门调查组组成,调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调查经验。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程序包括事故现场勘查、证据收集、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相关建议等环节。

第九条调查组应当充分听取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的陈述,获取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现场勘查和实验研究。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原则包括追求真实、公正、公开,重点查明事故的责任和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当注重防范和预防工作,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件附件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表格附件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国现行的法律,旨在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承建标段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3、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____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8、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指挥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____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第一条凡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单位、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首先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确保____小时畅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应当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和单位跟踪、查核,并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续报,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在事故接报后,做到及时通知和反馈。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事故线索举报制度。

经对举报核查,确属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必须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客观、准确、全面。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有时不可避免地发生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以及快速、准确地处理事故后果,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为企业提供科学决策和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故障、工人伤亡、火灾爆炸等。

无论事故性质大小,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

三、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 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3. 调查小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调查方案;4. 调查小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调查,包括采集现场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查阅相关文件等;5. 调查小组应将调查结果及时汇总并书面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四、调查要点1. 事故的背景和现场情况:包括事故地点、时间、事故前的运行状态等;2. 事故原因的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如设备故障、人为操作失误等;3. 事故后果的评估: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4. 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的主体和具体责任人;5. 事故的教训和改进措施: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五、处理程序1. 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2. 处理决定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工资、降职、开除等;3. 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还应将事故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予以公示,以警示全体员工,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制度的落实与完善1.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3. 针对事故调查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企业应进行总结和改进,完善制度的相关内容,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3篇)

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3篇)

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是指组织机构在发生事故后,为了了解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及总结经验教训,建立的一套有关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的制度和流程。

以下是一般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步骤:1.调查流程-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负责部门报告事故。

- 安全责任人调查:安全责任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尽快确定事故的原因、影响和可能的教训。

- 事故现场勘查:调查人员应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和资料。

- 证据收集:调查人员应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文件、记录、视频等证据。

- 证人询问:对与事故相关的人员进行询问,以了解更多的信息。

-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事故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原因。

- 调查报告:调查人员应编写调查报告,详细描述事故的经过、原因、影响和建议。

2.处理措施-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追究责任、改进工作流程等。

- 教育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 监督检查:加强对事故处理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3.统计报告- 统计数据收集:将事故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包括事故类型、频率、影响范围等。

- 数据分析: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寻找事故的规律和趋势。

- 统计报告编制: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编制事故统计报告,包括事故情况、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和建议等。

- 报告发布:将统计报告发布给相关部门或机构,以供参考和改进。

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二)一、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及时准确地调查、处理事故,并整理和统计有关事故的信息,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预防和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发生在企业内部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故障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

二、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的程序和责任2.1 调查程序:(1)接报事故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在工业生产和其他高风险作业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要求和程序规范。

以下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制定的事故调查处理范本,旨在提供一个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参考模板,供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事故发生时使用。

一、事故发生后的立即行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二、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初步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三、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由有关部门、专家和工会代表组成。

调查组负责全面收集事故现场证据,听取相关人员陈述,分析事故原因,确定责任,并提出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建议。

四、事故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同时,对受害员工及其家属进行妥善安置和赔偿。

五、整改与预防事故发生单位必须根据调查组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事故总结与公告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对事故进行总结,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法律效果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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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及处理管理规定有了充分的准备,可以说你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开了一个好头,为开始事故调查过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施事故调查过程是事故调查工作的主要容。

一般的事故调查的基本步骤包括现场处理、现场勘查、物证收集、人证问询等主要工作。

由于这些工作时间性极强,有些信息、证据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步消亡的,有些信息则有着极大的不可重复性,因而对于事故调查人员来讲,实施调查过程的速度和准确性显得更为重要。

只有把握住每一个调查环节的中心工作,才能使事故调查过程进展顺利。

一、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处理是事故调查的初期工作。

对于事故调查人员来说,由于事故的性质不同及事故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的角色的差异,事故现场处理工作会有所不同,但通常现场处理应进行如下工作。

1.安全抵达现场无论准备如充分,事故的发生对几乎任人都是一个意外事件,因而要顺利地完成事故调查任务,首先要使自己能够在携带了必要调查工具及装备的情况下,安全地抵达事故现场。

越是手忙脚乱,越容易出现意外。

在抵达现场的同时,应保持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

2.现场危险分析这是现场处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只有做出准备的分析和判断,才能够防止进一步的伤害和破坏,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现场危险分析工作主要有观察现场全貌,分析是否会进一步危害产生的可能性及可能的控制措施,计划调查的实施过程,确定行动次序及考虑与有关人员合作,控制围观者,指挥志愿者等。

3.现场营救最先赶到现场的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尽可能地有救幸存者和保护财产。

作为一个事故调查人员,如果有关抢救人员,如医疗、消防等已经到位且人手并不紧,则应及时记录事故遇难者尸体的状态和位置并用照相和绘草图的式标明位置,同时告诫救护人员必须尽早记下他们最初看到的情况,包括幸存者的位置,移动过的物体的原位置等。

如需要调查者本人也参与营救工作,也应尽可能的做好上述工作。

4.防止进一步的危害在现场危险分析的基础上,应对现场可能产生的进一步的伤害和破坏采取及时的行动,使二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尽可能小:这类工作包括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生成或蔓延,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生成或释放,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或气体的生成与燃烧爆炸,防止由火灾引起的爆炸等等。

多事故现场都很容易发生火灾、故而来回防护,以保证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和保护现场免遭进一步的破坏。

当存在重的火灾危险时,应准备好随时可用的消防装置、并尽快转移易燃易爆物质,及时格罅任可能引起明火的行为。

即使是使用抢救设备等都应在肯定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使用。

应尽快查明现场是否有危险品存在并采取相应措施。

这类危险品包括放射性物质,爆炸物,腐蚀性液体、气体,液体或固体有毒物质,或细菌培养物质等。

5.保护现场这是下一步物证收集与人证问询工作的基础。

其主要目的就是使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尽可能不遭到破坏,人证得到保护。

完成了抢救任务,保护了生命和财产之后,现场处理的主要工作就转移到现场保护面。

这时事故调查人员将成为主角,并应承担起主要的责任。

由于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有可能是企业职工,附近居民,抢救人员或警人员、因此为保证调查组抵达现场之前不致因对现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而丢失重要的证据,争取企业职工,特别是厂长等基层干部,及当地警察或抢救人员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调查人员应分认识到,事故调查不仅需要进行技术调查,而且还需要服从某种司法程序,而法律也更重视后者,所以应通过合适的式,使上述人员了解到,除必要的抢救等工作外、应使现场尽可能地原封不动,事故中遇难者的尸体及人体留物尽可能留在原处,私人的物品也应保持不动,因为这些东西的位置有助于辨别遇难者的身份。

此外,应通过照相等手段记下像冰、烟灰之类短时间会消失的迹象及记下所有在场目击者的姓名和地址,以便于调查者取得相应的证词。

因此可以看出,对上述人员进行适当的保护,现场培训也是十分重要的。

在调查者抵达现场后,应建立一个中心,并竖立标志、通知等式使有关人员知道该中心的设立及主要负责人员。

通过该中心与新闻媒体及时沟通,保证现场各面的信息交换及控制好现场保护工作。

对目击者的保护还必须注意既要与他们保持联系或尽可能使他们滞溜在现场,也要尽可能地避免目击者之间及与其他有关人员的沟通。

这是因为对于任一个人,事故的发生都是没有任心理准备的意外事件,因而对其本人听到、看到、感觉到的东西大多模糊的,不确定的。

一旦受到外人的干扰,他都会不自觉地改变原来的模糊印象而逐步“清晰”起来,而这种“清晰”是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

特别当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采用暗示的手段后,我们通过人证对事故了解的难度就更大了。

有些物证,如痕迹、液体和碎片等。

极容易消失,因而要事先计划好这类证据的收集。

准备好样品袋、瓶、标签等,并及时收集保存。

因需要清理现场或移动现场物品时、例如车祸发生后阻塞通道,应在移动或清理前对重要痕迹照相或画出草图,并测量各项有关数据。

值得指出的是,现场保护工作不是少数人就能完成的。

事故调查人员应主动与在现场工作的其他人员沟通联系,多合作,同时直辖市好保护现场与其他工作的矛盾,以合作的式达到目的。

二、事故现场勘查勘查是事故现场调查的中心环节。

其主要目的是查明当事各在事故之前或事发之时的情节,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

通过对现场痕迹、物证的收集和检验分析,可以判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为正确处理事故提供客观依据。

因而全面、细致地勘察现场是获取现场证据的关键。

无论什么类型的事故现场。

勘察人员都要力争把现场的一切痕迹、物证甚至微量物证都要收集、记录下来,对变动的现场更要认真细致地勘察。

弄清痕迹形成的原因及与其他物证和痕迹的关系。

去伪存真确定现场的本来面目。

现场勘察的顺序和围,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现场来确定。

因此,勘察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向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和现场是否有变动。

如有变动,应先弄清变动的原因和过程,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和证人提供的事故发生时的情恢复现场原状以得实地段查。

在勘察前,班巡视现场围情况,对现场全貌有了概括的了解后,再确定现场勘察的围和勘察的顺序。

事故现场勘察工作是一种信息处理技术。

由于其主要关系四个面的信息,即人(People)、部件(Part)、位置(Position)、和文件(Paper),表述这四个面的英文单词均以字母P扑头,故人们也称之为4P技术。

(1)人G以事故的当事人和目击者为主,但也应考虑维修、医疗、基层管理、技术人员、朋友、亲属或任能够为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帮助的人员。

(2)部件。

指失效的机器设备、通讯系统、不适用的保障设备、燃料和润滑剂、现场各类碎片等。

(3)位置。

指事故发生时的位置、天气、道路、操作位置、运行向、残骸位置等。

(4)文件。

指有关记录、公告、指令、磁带、图纸、计划、报告等。

三、人证的保护与问询在事故调查中,证人的问询工作相当重要,大约50%的事故信息是由证人提供的,而事故信息约50%能够起作用,男外50%的事故信息的效果则取决于调查者怎么样评价分析和利用它们。

所谓证人,通常是指看到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最快抵达事故现场且具有调查者所需信息的人。

广义上则是指所有能为了解事故提供信息的人,甚至有些人不知道事故发生,却有价值的信息。

证人信息收集的关键之处在于迅速果断,这样就会最大程度地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有些调查工作耗时贺力,收效甚微,主要原因是没有做到这一点。

1.人证保护与询问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在进行人证保护与问询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证人之间会强烈地互相影响。

(2)证人会强烈地受到新闻媒介的影响。

(3)不了解他所看的事,不能以自己的知识、想法去解释的证人,容易改变他们掌握的事实去附合别人。

(4)证人会因为记不住、不自信或自认为不重要等到原因忘却某些信息。

如一个人10年后才讲出他看到的事情,因为当时他认为没有价值。

(5)问询开始的时间越晚,细节会越少。

(6)问询开始的时间越晚,容越可能改变(7)最好画出草图,结合草图讲解其所闻所见。

从上述问题可以看出,在人证保护工作中,应避免其互相接触及其与外界的接触,并最好使用权其不离开现场,使问询工作能尽快开始,以期获得尽可能的信息。

2.证人的确定证人的确定工作是人证保护与问询工作的第一步。

因为几乎没有证人的事故现场,因而事故调查人员应尽快赶到现场,为确定目击者创造良好的机遇。

在收集证据时首先要收集证人的信息,如姓名、地址、等。

以便与证人保持联系。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广告、电视、报纸等形式征集有关事故信息获得证人的支持。

3.证词的可信度由于证人背景的差异及其在该事件中所处的地位、都可能产生证词的可信度上的差异。

而不同可信度的证词其重要性是有很大差异的。

例如熟悉发生事故的系统或环境的人能提供更可信的信息,但也有可能把自己的经验与事实相混淆、加上了自己的主观判断。

而与肇事者或受害者有特殊关系的人,或与事故有某种特定或受害者的关系等密切相关。

可信度最高的证人是事故发生没有关联,且可以根据其经验与水平做出准确判断者,一般称之为专家证人。

我国各级政府聘请的安全专家组的专家们,实际上就届于这类人。

他们的经验和判断对于事故结论的认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4.证人的问询证人问询一般有两种式(1)审讯式。

调查者与证人之间是一种类似于勘察与疑犯之间的对于关系,问询过程高度谨,逻辑性强,且刨根问底,不放过任细节。

问询者一般多于一人。

这种问询式效率较高,但有可能造成证人的反感从而影响双之间的交流。

(2)问询式。

这种法首先认为证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义务为你描述事故,作证主要依赖于自愿。

因而应创造轻松的环境,感到你是需要他们帮助的朋友。

这种式花费时间较多,但可使证人更愿意讲话。

问询中应鼓励其用自己的语言讲,尽量不打断其叙述过程,而是用点头,仔细聆听的式,做记录或录音最好不引人注意。

无论采用种法,都应首先使证人了解,问询的目的是了解事故真相,防止事故再发生。

好的调查者,一般都采用两者结合,以后者为主的问询式,并结合一些问询技巧进行工作。

(3)问询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问询中,我们应注意以下7个问题。

①情绪激动的人容易产生事实的扭曲或夸大,特别在口头叙述时更是如此。

②被调查者本人的信仰及先人为主的观点也会对共的叙述产生影响,比如反对酗酒者。

③小孩子做证人则各有利弊。

8-10岁的孩子一般会毫不隐瞒,实事的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再小一些的孩子就会加自己的一些想象。

④证人的性别与证词的可信度没有关系,但智力型证人似乎可靠性比其他人稍高一些。

⑤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证人,我们可采用列表的式来进行证词一致性比较与判断。

⑥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对事故发生时处于个别信置的人员进行调查,以获得不同的细节。

、⑦当多人的证词显示出矛盾时,则应通过进一步的问询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四、物证的收集与保护集与保护是现场调查的另一重要工作,前面提到的4P技术中的3P(部件(Part)、位置(Position)、和文件(Paper)属于物证的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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