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发展中的土地承包费所得税筹划 研究
北大荒集团土地承包方案
北大荒集团土地承包方案
北大荒集团土地承包方案是指北大荒集团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户土地承包的一项政策性措施。
根据此方案,北大荒集团将通过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方式,将自身拥有的农业土地流转给农户,使农户能够合法、稳定地经营和利用土地资源。
具体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北大荒集团将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土地流转的期限、承包权益和责任等内容,确保农户合法经营土地。
2. 土地流转费用的政策支持:为了促进土地流转,北大荒集团可以对农户进行一定的补贴或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帮助农户承包土地。
3. 农地集约利用的推进:北大荒集团将鼓励农户采用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农产品的高质量发展。
4. 农户权益的保障:北大荒集团将确保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的权益,不随意收回土地或改变承包合同约定的经营方式。
5. 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北大荒集团将积极引导农户参与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帮助农户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收益。
通过这些方案,北大荒集团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村稳定和乡村振兴的目标。
北大荒(600598)调研报告
表 1、北大荒(600598)的股权结构
资料来源:公司年报
扣除这些非核心业务亏损,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在农业 股中有估值优势。
收盘价:
15.39 元
52 周最高价:
17.21 元
z短期业绩不能反映公司价值,公司土地资源重估价格和 品牌价值远高于股票市值,公司内在价值被低估。
52 周最低价: 平均持仓成本:
10.38 元 14.82 元
z 核心优势明显,给予“推荐”评级。
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98)是由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独家发起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农垦集团以其拥有的友谊农场等 16 家农场中与农业相关的资产及浩 良河化肥厂中与化肥生产相关的资产重组为 16 个从事农业的分公司 1 个从事化肥生产的 分公司后投入公司。北大荒(600598)2002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目前总股本 17.78 亿,北大荒农垦集团是第一股东。
在几年前,公司将大米产业作为重点发展,北大荒米业公司的加工能力达到 700 万 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米业公司。米业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很快,盈利很少,我们认为, 公司专一发展大米产业是富有战略眼光的表现。国内居民的口粮消费已经开始从重视价 格到重视安全的阶段,而近两年频繁的食品安全事故加速了品牌大米时代的到来。北大 荒米业的销量和品质都可以称得上大米第一品牌,公司多年的努力在今后两年会得到丰 厚回报。
公司研究报告 二、资源优势:绿色农业的最佳实践区
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费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及政策分析
借: 库存 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 收入( 或“ 发包及 上交收入 ” ) —— 土地发包
收入
农业生产经 营收入免税属 于所 得税法规定 内容 , 农 场不需 办理税务审批手 续 , 其 免税 所得不需要计 算应纳税款 , 闭 直接结 转本年利润 , 不作计提税金和结转盈余公积等 的会计处 理。 农 场收取承包费后计提上交管理局 的部 分 , 会计做 : 借: 管理 费用—— 上交 承包 费( 上交 土地 发包 收入 ) 贷: 其他应付款—— 管局
一
、
农 场职 工 交 纳土地 承 包 费的 涉税 会计 处 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一) 农场职 工承 包费适用的所得税政策 在计划经济 体制的 “ 政企合一 ” 时期 , 农场作 为中央直属 国 有农业 企业 , 其 内部的农业 生产者 均有 “ 职工” 身份 , 享 受城镇 企 业“ 工人 ” 的相关待 遇和权益。改革开放后 , 农 垦实行“ 政企分 开” , 并落实 了“ 大农场 套小农场 ( 家庭农场 ) ” 的农业 承包 “ 双层 经 营体制” 。 但 长期 以来 , 全国驻农 垦系统特别是黑龙 江垦 区内 的各级 国税 机关 ,对农场特 殊的经营体制 内涵缺乏深刻认 识 , 绝 大部分 税务人 员认 为 , 垦区土 地既然 是 国有 土地 , 只有在 改 革 前作为 “ 实体企业 ” 的农场从 事统一生产 经营所获得 的收入 , 才 属于新所得税 法 中规定免税 的所得 ; 改革后农场 土地承包经 营, 则 只有直 接从 事农业 生产 的家庭农 场和农 户 , 才是 真正意 义 的农 业生产者 , 其取 得的收益才属 于农 业生产经 营所得 。而 对农 场而言 , 一则不再 是直接下 田劳作 的农业生产者 , “ 坐享其 成” 的承包费 就不再 属于农业 生产 收入 ; 二 是农场 将 国有 耕地 承包 给 内部职工 建立 家庭农 场或者联 合经 营家庭 农场 以及部 分个人 独立经 营的场内农户 , 应是农场对 国有土地经 营使 用权 的“ 转让” 或者 “ 租赁” , 其 收取的“ 承包费” 应属于对 国有土地 的 转让或者 出租获益 , 所 以须依法 缴纳企业所得税 。 由于国家没有 明确 的农 垦税收政策 , 各市 县税务机关 为保 证税款 入库而在征税 过程 中做 出的种 种解释说 明 , 都不 能被农
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的思考与对策建议
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的思考与对策建议北大荒集团是我国农业领域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其土地经营管理一直备受广泛关注。
在当前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对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的思考和对策建议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北大荒集团应加强土地管理与保护。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一个农业企业集团来说尤为重要。
北大荒集团应加强土地的有效利用与保护,制定土地流转政策,确保土地经营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加强土地资源监测与评估工作,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减少土地浪费和破坏。
此外,北大荒集团还应积极推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确保土地的良好利用条件。
其次,北大荒集团应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调整。
北大荒集团应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调研与分析,科学规划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农作物种植和农产品生产。
应根据区域特点,合理划分农田、园地和林地的比例,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同时,要积极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农作物品质与产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快农业产业升级与转型。
第三,北大荒集团应加强土地流转市场建设。
土地流转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北大荒集团应积极推进农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健全土地权益保护机制,减少农户土地流转风险。
同时,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移和确权登记制度,实现土地经营权的流动与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最后,北大荒集团应加强土地经营者的培训与指导。
作为农业企业集团,北大荒集团要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土地经营管理团队。
应加强对土地经营者的培训,提高其土地管理能力和农业科技水平。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指导与服务,通过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手段,帮助农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推动农业产业升级。
综上所述,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的思考与对策建议包括加强土地管理与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流转市场建设以及加强土地经营者的培训与指导。
随着我国农业领域的不断发展,北大荒集团应积极适应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土地经营管理,推动农业产业的升级与转型。
企业重组中所得税纳税筹划思路
1引言企业重组是实现资本集中和积聚的快速形式。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在发展新产业和新业务时,更倾向于通过重组来进行,同时,使企业资本运作有效通过并购来实现多元化经营。
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企业重组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性。
企业重组时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有效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企业并购成本,实现企业并购效益的最大化。
2企业重组概述在企业重组过程中,通过对资产、资源、技术和管理等资源进行整合,并基于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分配,以此构建一个全新的生产经营模式,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
企业重组在企业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进行,通过改善企业战略来改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模式,积极推进企业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而且企业通过重组后,能够获取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并通过对行业内其他企业的收购来提升自身实力,进一步增强其整体竞争力。
通过重组还可以将业务拆分上市,使企业获得更好的资源优势,从而实现协同发展。
另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宜的重组方式,基于企业财务规则,通常可以将企业重组划分为兼并与合并、收购与接管、分立与剥离、破产等方式。
3企业重组中适用的主要所得税税收政策3.1企业合并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在企业重组过程中,特殊性税收处理过程包括:合并企业通过对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进行接受,并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来确定;合并企业还要承继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合并企业对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进行弥补;被合并企业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具体以原持有被合并企业的股权的计税基础来确定。
即当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重组双方针对重组业务可以暂时不缴纳所得税。
3.2资产无偿划转后划出方注销清算对于企业重组后所得税处理时,对于股权和资产划转时,在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下,具体处理时:划出方与划入方都不确认所得;划入方取得被划转股权或是资产的计税基础,并以被划转股权或是资产的在账面净值来确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划入方在取得被划转资产时,宜根据原账面净值来对折旧扣除进行计算。
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研究
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研究【摘要】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成本之一,在企业所得税政策下的影响备受关注。
本文通过对当前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其的影响,并提出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针对现状,我们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深入探讨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作用和影响。
这对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了参考,也为未来研究方向提供了借鉴。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影响,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益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影响、问题、挑战、建议、案例分析、深入探讨、政府、参考、研究方向、展望未来1. 引言1.1 研究背景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研究引言国营农场是国家在农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承担着粮食生产、供应和安全的重要责任。
在国营农场中,土地承包是一项关键的经营活动,影响着整个农场的经营效益和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农地流转的推进,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也逐渐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而企业所得税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策对于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影响日益凸显。
目前关于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研究还比较有限,缺乏系统性和深入性的分析。
有必要对企业所得税政策在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方面的作用和影响进行深入研究,为相关部门制定更加合理和科学的政策提供参考。
1.2 研究意义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国营农场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土地承包费用的征收和政策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所得税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征收政策不仅关乎国营农场的经济利益,也涉及到国家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研究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科学决策的参考依据,推动国营农场经济效益的提升,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研究
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研究摘要: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逐步完善,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问题日益引人关注。
本文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适用范围、计算方法以及企业所得税税率等问题,并对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探讨,以期为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正文:一、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适用范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法、税务机关的规定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国营农场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国有企业,在土地承包费用的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特殊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由国有土地供应机构或者代表其行使职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机构出让,其中包括由国营农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因此,国营农场在将自有土地出让给承包人时,所收取的土地承包费用,应当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内。
二、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计算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从各种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所得额,在扣除法定的成本、费用、损失及其他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因此,国营农场应当将土地承包费用视为一种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 = 土地面积 ×系数 ×单价其中,土地面积是指国营农场将自有土地出让给承包人的面积;系数是指国营农场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地段等因素确定的系数;单价是指国营农场向承包人收取的土地承包费用的单价。
三、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国营农场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国营农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国营农场土地承包费收入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的规定,国营农场取得土地承包费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土地承包费中扣除不超过该土地面积价值50%的,由承包农户以产值抵扣的部分。
北大荒公告(1)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公告编号:2013-03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按照上交所要求,我们针对媒体报道的《北大荒地租迷局:超千万亩农地只收20亿?》所述内容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本公司说明如下:一、关于公司的耕地面积与发包面积问题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1998]350号)文件,批复同意北大荒集团总公司,以土地承包方式取得原由江滨农场等16家农场使用的全部国有耕地和国有可垦荒地的使用权,承包期为50年。
北大荒集团总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农业承包协议》,公司取得了62.4万公顷耕地和24万公顷可垦荒地的承包经营他项权利。
其中:24万公顷可垦荒地,原计划用于公司农用后备耕地,但因国家政策变化,严禁开荒,致使24万公顷可垦荒地未能开发利用,因此,公司发包面积在62.4万公顷左右(各年自然灾害程度不同耕地面积有增减变动),到2012年耕地发包总面积为69.5万公顷,耕地面积的增加是由于公司10年间通过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业标准化管理等措施逐步释放出一部分耕地。
二、关于公司耕地发包与承包费制定标准问题(一)公司耕地承包原则公司实行的是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公司是耕地发包主体,公司授权农业分公司具体实施耕地发包工作,家庭农场(承包方)通过与分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承包公司耕地,家庭农场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按照公司统一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费用自理,定额上缴,超收全留,欠收自补。
(二)耕地发包程序各农业分公司在对耕地资源利用现状、耕地承包经营情况、种植户人员结构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耕地承包方案。
北大荒农业财务战略分析
净资产收益率(%) 14.09
11.07
12.58
12.96
15
(一) 公司的融资战略分析 1.融资规模分析
营业利润率(%) 16.4043 18.4112 23.7757 27.5386 31.99
通过公司年报数据计算可以发现, 北大荒农业的融资规模整体 上呈下降趋势, 资产负债率从 2014 年的 31.48%下 降至 2018 年的
根据公司近五年的数据可以看出, 北大荒农业的净资产收益率 变化较小, 但总体数值不高; 营业利润率平稳上升, 表明公司盈利
23.61%, 2016 年小幅度的上升至 26.16%, 自此开始下跌, 2017 跌至 23.16%。 通过这一变化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北大荒农业集 团近五年来, 将外部环境变化和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 不断调整其 资产规模和融资规模。 伴随着国内农业板块的回暖以及国家政策的 支持, 2018 年, 北大荒农业集团的资产有了明显的 增加。 此外, 北 大荒农业集团的负债整体上呈下降趋势, 也说明集团企业通过降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00
2100
2100
2100
2100
技软实力。[2] (二) 提高管理层的管理能力, 推动企业多元化发展
总资产
822902.53 723473.46 774225.04 764695.79 797346.67
通过企业的财务数据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我们不难看出, 企业
固定资产占 总资产比率
销售毛利率(%) 49.4285 68.3843 79.2266 85.8598 84.6663
20.89%, 与此同时 还 出 现 了 一 定 幅 度 的 波 动, 相 较 于 2015 年 的
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的思考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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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 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现状分析 • 土地经营管理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 对策和建议 • 实施策略与保障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北大荒集团概述
• 北大荒集团是中国农业领域的知名企业,拥有庞大的土地资源 和先进的农业技术。在国家的支持下,北大荒集团致力于提高 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 献。
生态破坏
农业活动中的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 的不合理使用,导致土壤污染、水资 源短缺等生态问题,严重威胁农业生 态系统健康。
农业技术更新迅速
技术应用成本:新技术的引入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 入,增加了农业生产的成本,对企业和农户的经济实 力提出更高要求。
技术更新换代加速:随着科技的进步,新的农业技术 不断涌现,要求农业企业和农户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适应新的技术体系。
• 本文旨在分析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的现状,识别存在的 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报告的范围涵盖北大荒集团 的土地资源、农业生产、技术应用等多个方面,以期为企业 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经营管理策略提供全面、准确的参考。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将详细探讨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的 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02
强化政策扶持和引导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业领域 的财政支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
施、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收优 惠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 盈利能力。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争取更 多的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推动土地经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
国有农场土地承包业务企业所得税筹划——基于北大荒集团数据
Frontiers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国际会计前沿, 2019, 8(1), 36-42Published Online March 2019 in Hans. /journal/fiahttps:///10.12677/fia.2019.81006Enterprise Income Tax Planningfor the Land Contracting Businessof Beidahuang Co. Ltd.Xue Song, Yunzhen Ni, Shufeng Wang*School of Accounting, 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Daqing HeilongjiangReceived: Mar. 4th, 2019; accepted: Mar. 19th, 2019; published: Mar. 27th, 2019AbstractIn view of the fact that Beidahuang Agricultural Co., Ltd. is exempted from corporate income tax concessions for income from agriculture, forestry, animal husbandry and fishery, but is negligent in tax risk management, resulting in the objective reality of frequent tax penalties, the study re-volves around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Corporate Income Tax Law and the National Tax Let-ter [2009] No. 779 polic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ax risks of the “double management system”operation and accounting activities of 16 large-scale state-owned farms under Beidahuang Co., Ltd., and proposes targeted tax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ax planning and suggestions for measures to fundamentally eliminate and resolve corporate income tax risks.KeywordsBeidahuang Co. Ltd., Land Contracting Business, Corporate Income Tax Planning国有农场土地承包业务企业所得税筹划——基于北大荒集团数据宋雪,倪云珍,王树锋*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黑龙江大庆收稿日期:2019年3月4日;录用日期:2019年3月19日;发布日期:2019年3月27日*通讯作者。
北大荒集团友谊分公司2022年土地发包方案
北大荒集团友谊分公司2022年土地发包方案北大荒集团是以垦区为主体组建的大型国有农业企业集团,以生产农业产业化为主体,是国家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在农垦集团的正确领导下,北大荒集团全面实施国有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据了解,2022年北大荒集团重点发展优质粮食生产基地50万亩。
在土地资源丰富的农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了农场企业优势和土地承包经营政策扶持作用。
北大荒集团采取“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的战略决策,积极推进垦区国有农场企业向“三个示范场区”进行转型升级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农场企业土地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土地发包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发包实效和规范性,保证发包成果的顺利实施,确保发包活动公开透明高效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希望通过本次承包作业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承租主体。
一、发包原则发包原则: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坚持依法流转、公开公正、自愿互利、合理收益。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进行发包工作,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依法发包,做到坚持政策法规,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坚持科学管理,体现资源的规模效益;坚持市场调节,促进土地集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和发展农业生产;坚持保护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法管理,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有效。
发包方应签订相关协议和书面发包合同。
同时按照依法发包、公正公开、集体决策、有序推进、公开发包、有效监督、全程管理的原则实施发包。
发包后管理方式:在承包地块的原有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结合农场企业发展实际建立相应的社会化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农场企业向“三大示范场区”的转型升级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发散式作业方式是指土地由农场企业或个人通过市场经营和租赁的方式进行开发,形成的耕地以出租与转包为主,辅以耕种养殖的一体化方式进行土地开发建设(承包方式)。
北大荒财务战略案例研究
北大荒财务战略案例研究北大荒集团是国内知名农业企业之一,成立于1954年,总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北大荒集团已经成长为一家拥有股份制企业、农业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品加工和贸易等多个业务板块的大型集团公司。
其中,北大荒集团的财务战略一直引人注目,值得深入研究。
第一步:背景介绍北大荒集团在近年来经历了快速发展,在扩大经营规模和增加产能的过程中,资金需求也日益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北大荒集团需制定一个合理的财务战略,保证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步:财务战略方案作为一家农业集团,北大荒集团的财务战略方案应该重点考虑资金保障、风险管理、利润增长等方面。
1.资金保障在农业领域,现金流问题一直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为了保证资金的稳定和安全,北大荒集团可通过以下方式加强资金保障:- 保证资产流动性:制定长期和短期的资产负债表,确保流动资金充足。
- 拓展资金来源:积极与银行、债券市场等金融机构合作,增加集团的融资来源。
- 资本运作:实现大集团重组,提高资本效益,通过增资扩股等手段加强股权质押融资。
2.风险管理在农业业务滞销、天灾等风险较高的行业中,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北大荒集团可通过以下方式应对风险:-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组建专业风险管理团队,编制企业风险管理手册,在经营和投资过程中,积极进行风险的预防和化解。
- 控制负债风险:制定负债管理计划,避免财务风险过高。
3.利润增长北大荒集团的财务战略也要考虑利润增长方面,举措如下:- 产品差异化:通过研究市场需求并开发农产品差异化特点,激发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欲望。
这将有助于提高产品甚至市场的价值,进而增强企业的赢利能力。
- 降低生产成本:精细管理、追求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第三步:效果展示通过财务战略的制定和有效的实施,北大荒集团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数据表示,集团的营业收入和经济效益均实现了高速增长,同时企业财务风险得以控制。
结论综上所述,北大荒集团在农业领域具有很高的影响力,特别是在财务战略方面的实践,更是给其他企业树立了榜样。
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的思考与对
3【作者简介】邸鸿龙(1978—),男,高级政工师,硕士,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法律事务部)。
【通讯作者】孟稚松(1978—),男,副教授,硕士,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北大荒战略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的思考与对策建议邸鸿龙1孟稚松*2董路2(1.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2.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摘要】 土地是北大荒集团的核心战略资源,土地经营管理工作事关集团发展的基础、事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
本文针对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根据集团土地权属及土地经营管理主要政策,发现了土地经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 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土地权属“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本。
”土地是粮食安全的命脉,也是农户生存的重要保障。
北大荒集团改革和完善土地经营管理制度,在农户家庭承包的基础上,允许联户家庭承包、股份合作企业承包、专业合作社经营、模拟股份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建立北大荒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有效地释放了土地潜能,激活了土地市场,加快了农业发展和农户增收。
通过梳理集团土地经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能够有效加强集团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推进“1213”高质量发展工程体系实施,完善土地经营管理程序,规范土地经营管理行为,防范土地经营管理风险。
一、北大荒集团土地经营管理工作的整体情况北大荒集团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坚持“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了以土地承包到户、农机承包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四到户”和生产费自理、生活费自理“两自理”为主要特征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构建了以统一种植计划、统一作物轮作、统一技术措施、统一农机检修、统一人员培训、统一标准化作业“六统一”为主要措施的服务体系。
为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黑龙江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北大荒集团推广“双控一服务”模式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实施“双控一服务”,实现了“分得彻底、统得到位”,实现了家庭农场自主经营与国有农场有效管理的统一,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塑造了垦区组织化程度高、规模化特征突出、产业化体系健全的独特优势。
北大荒集团黑土耕地保护的实践探索与对策建议
6农场经济管理 (2023/8)Nongchang Jingji Guanli北大荒集团黑土耕地保护的实践探索与对策建议刘吉喆1 夏艳涛1 高世杰1 母成波1 王大庆*2.3(1.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2.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 3.海口经济学院)摘要:北大荒集团黑土耕地保护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通过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耕地地力、推行绿色生产和完善基础设施等保护实践,北大荒集团黑土耕地质量显著提升。
本文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少、建设标准低、水土流失等问题提出完善黑土保护利用投入机制,接续推进以侵蚀沟为重点的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创新黑土耕地保护技术模式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黑土耕地保护;科学治理;投入机制【作者简介】 刘吉喆(1982-),女,副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作者】 王大庆(1969-),男,研究员,博士后,海口经济学院、海南省绿色发展与现代服务业研究基 地、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北大荒战略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区域经济。
一、北大荒集团黑土耕地保护的实践探索(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黑土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
成立黑土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建立了“5+2”级田长制,编制《北大荒集团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5年)》《黑龙江北大荒集团黑土耕地保护实施方案》《北大荒集团2021年黑土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规划和方案,确保路线清晰、目标明确。
强化各层级责任,将黑土耕地保护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黑土耕地保护制度体系。
(二)强化科技支撑,明确黑土耕地保护技术路径通过土壤普查、土壤微量元素普查、土壤状况整体普查积累了黑土地大量数据,为开展黑土保护奠定了基础。
北大荒股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北大荒股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农业作为我国的第一产业其发展也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国家现在急于解决的问题。
农业类公司的发展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其中也包含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这就导致农业类公司面临着比其他公司更多的风险,国家针对这一现象给予农业类公司一系列税收优惠,针对农业类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也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首先,目前以农业类公司为主体的企业所得税筹划研究缺乏,农业类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有税收优惠,但是公司在利用优惠政策上还是存在会计核算错误导致无法充分利用优惠政策的现象,在非农收入方面,公司大多缺乏企业所得税筹划,致使公司承担本不该承担的税负损失和纳税风险;其次,农业类上市公司的发展对于行业的影响比较大,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农业类上市公司中的典型样本,对其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研究是具有代表性的。
本文在遵循国家法律的条件下,结合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利用所学纳税筹划知识对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论文撰写前期研读以前学者的文献,为论文撰写奠定理论基础并对八五二农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其财务流程及主要涉税业务生产过程。
在此基础上,首先对公司的收支及盈余状况以及缴纳税费情况进行分析;其次对公司企业所得税筹划现状进行阐述,并提出企业所得税筹划在农业经营、非农经业务以及其他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再次针对提出的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最后为了提出的建议可以在公司中实施提出相关的落实保障。
以期帮助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降低其纳税风险及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研究发现:北大荒股份在2018年税务检查中遭遇查补税款和行政处罚,补缴企业所得税3亿余元的原因主要归结于农业经营体制设计思想认识偏差以及农业经营业务所得税纳税筹划体制障碍大,在农业经营业务公司面临巨大的纳税风险,针对农业经营业务提出了转变农业经营业务体制设计思想认识以及消除农业经营业务所得税纳税筹划体制障碍等对策,对公司下属农场场内以及场外土地租赁业务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在非农经营业务中主要针对房地产以及应税农产品销售存在的纳税问题提出建议;为了更加完善公司的纳税筹划活动,对于其他涉及企业所得税的事项同时进行了问题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对策建议。
北大荒集团土地承包合同建议
北大荒集团土地承包合同建议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分包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项目基本信息1.1 项目名称1.2 项目地点1.3 分包内容乙方负责的具体劳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合同金额及支付2.1 合同金额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2.2 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如按阶段支付、按月支付等)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支付时间:每______日(如适用)2.3 预付款预付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4 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尾款,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 工期安排3.1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2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3 工期延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 质量要求4.1 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进行劳务,确保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4.2 验收标准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工作后______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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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ntiers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国际会计前沿, 2018, 7(4), 86-90Published Online December 2018 in Hans. /journal/fiahttps:///10.12677/fia.2018.74011Research on the Corporate Income TaxPlanning of Land Contracting Fees in theDevelopment of Beidahuang GroupKexin Li, Jian Feng, Jiaqi Chen, Shufeng Wang*Accounting School, 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Daqing HeilongjiangReceived: Nov. 22nd, 2018; accepted: Dec. 7th, 2018; published: Dec. 14th, 2018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objective reality of collecting long-term implicit tax risk of farmland contracting fees for state-owned farms owned by Beidahuang Group, the investigation method, inductive summarization method and judgment reasoning method were used to clarify the land contracting system and business operation status of each farm of Beidahuang Group.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risk in the operation system of dysentery has been put forward, and the feasible tax planning proposals such as changing the identity of gender producers, legally confirming the rights, and extending the land management, contracting period have been put forward in a targeted manner to ensure standard management. The angle clears the obstacl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orth-ern Wilderness Group.KeywordsBeidahuang Group, Land Contracting Fee, Enterprise Income Tax Planning北大荒集团发展中的土地承包费所得税筹划研究李可欣,冯健,陈嘉琦,王树锋*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黑龙江大庆收稿日期:2018年11月22日;录用日期:2018年12月7日;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4日*通讯作者。
李可欣 等摘要针对北大荒集团所属国有农场收取农地承包费长期隐含纳税风险的客观实际,采用调研法、归纳总结法、判断推理法等,阐明了北大荒集团各农场土地发包体制和业务经营状况,分析了含有痼疾的经营体制运行所掩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变农业生产者职工身份和依法确权、延长土地经营承包期等切实可行的纳税筹划建议,确保从规范管理角度清除北大荒集团发展障碍。
关键词北大荒集团,土地承包费,所得税筹划Copyright © 2018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licenses/by/4.0/1. 引言北大荒农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集团”)是中国最早上市的农业公司之一,其发展直接关乎到所在省农业经济质量和全国粮食生产战略地位保障。
土地承包费是北大荒集团最重要的经营性收入来源,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农林牧渔所得”范畴,应享受所得税免征待遇。
但近些年来政府税务机关检查中,坚持提出土地承包费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特别是2018年9月20日被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补缴2016和2017两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约3亿元的税案,使北大荒直属各农场分公司纷纷认识到企业所得税风险严峻性和后果恐惧性。
谋求所得税筹划策略,已成为黑龙江垦区决策层和财务界的普遍共识。
2. 北大荒集团发展情况北大荒集团,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政企分离转制而成,位于中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山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腹地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辖区总面积5.54万km 2,其中耕地面积290.87万hm 2。
下辖9个农垦管理局二级公司和113个农牧场生产单位(三级分公司),分布在黑龙江省域内12个市和74个边疆县(市、区)。
现有农垦户籍人口166万人,其中从业人员90.7万人。
北大荒集团不仅是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典范,还打造了现代农业的现代化大农业生产方式样板,并成为世界领先的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商品化的主阵营。
2017年垦区生产粮食430亿斤,占黑龙江全省粮食总产量1203.76亿斤的35%以上。
其中实现商品粮数量达到400亿斤,折合4000万T ,足够全国1.2人(相当于陆海空三军和京津沪渝四大直辖市全部人口)全年的口粮。
不足百万农业大军能生产出养活1.2亿人的粮食,把北大荒集团称为“中国人的饭碗”一点都不为过。
除农业外,北大荒集团工业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也协调快速发展,成为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工商运建服齐头并进、三大产业协调运行的现代经济新区。
现拥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17家,形成了米、面、油、乳、肉、药、薯等十大支柱产业,培育了“北大荒”、“完达山”、“九三”等中国驰名品牌商标。
北大荒集团以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214多亿元的业绩,在500强榜单上位居133位。
这也是北大荒集团连续第16年跻身此榜单。
集团对外经贸合作触角已延伸到世界六大洲,与60多个国家李可欣等和地区建立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
北大荒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土地发包经营(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和销售)、尿素等肥料生产销售、与种植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相关的技术、信息及服务体系等开发、咨询及运营,以及房地产开发等。
其中,最重要业务是土地发包经营,土地承包收入为北大荒集团最重要也是最稳定的收入来源,近五年始终占营业总收入90%左右,并且近三年还产生小幅增长态势,2017年土地承包费收入超过150亿元,占全年营业总收入的94.8%,达到历史巅峰水平。
其他三项经营业务则收入较低。
受价格因素影响,垦区2017年农产品销售收入较2015年有所下降;工业品销售收入2017年较2015年出现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尿素产能持续严重过剩造成产销量分别同比跌落4.58万吨和1.63万吨所致;房地产销售收入下降,主因是在房价上涨的趋势内却“有价无市”,刚性市场需求不足和建设户型结构欠当,增量房销售疲软导致。
三项非农业务收入下降,更突出了土地承包收入的重要地位,也是集团企业所得税锐减和总利润骤增的重要原因。
3. 土地承包费的企业所得税风险北大荒集团的农业生产实行农场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两特点,其一为双层经济核算,双重利益主体。
农场分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其二为双层管理、责任明确。
家庭农场自行承担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场分公司负责农业基本建设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维护投入。
该经营体制有力地促进了国有农场和北大荒集团各农场分公司的农业生产经营,但也存在掩埋一些纳税风险。
3.1. 承包期过短北大荒集团所属农场分公司将其所辖区耕地发包“家庭农场”从事生产经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按年签订,土地分年承包经营,形成农场管理、家庭农场经营的“大农场套小农场”模式的“双重经营体制”;农场分公司按劳动法规定为承包家庭的职工即家庭农场主缴纳社保费。
农场收取的土地承包费符合所得税法关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免税所得的规定,但农场分公司对管辖的国有农地一直实行“一包一年,一年一包”办法,造成具有“农工”身份的场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即取消其土地承包资格,改由职工家属和子女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农场分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导致农场分公司收取土地承包费无法适用财税[2009] 779号政策规定关于国有农场将土地承包给家庭农场即内部非正组织经营不改变农业生产经营属性,农场对其收取土地承包费应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农林牧渔所得的免税条件[1],从而给分公司收取农业收入埋下了企业所得税风险。
3.2. 外包地定性模糊北大荒集团各农场公司都需依照国家规定预留部分待分配耕地和机动田,从承包价格获利角度考虑,这些农地多交给外部单位或人员耕种,包括北大荒集团和农垦总局直属农场在内的全垦区都称其为“外租地”,所收取的土地种植费用随之称为“地租”或“租金”。
这样,既误导了会计核算的收入定性,也迫使税务检查人员为其定性为“租赁收入”而非属于农场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获取收入,不能依法或按政策规定享受免征所得税待遇。
4. 土地承包费收入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法4.1. 将农场职工子女列入公司职工为了避免土地按年承包的短期行为造成的所得税纳税风险,农场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将年满18岁李可欣等且常年在农场务农的职工子女,确认为农场分分公司就业的正式职工,并为这些“新农工”承包土地的农场职工的子女缴纳社会保险金,社保资金来源于新农工承包土地上交的土地承包费。
这一措施也是为了保证维持农场的土地有充足的人员去耕种和管理,一些主动拒绝农场外企业的就业岗位诱惑而放弃走出农场去大城市发展的农场职工子女,农场主动确认正式职工身份且为其按期足额缴纳社保费,体现农场对农垦人的切身关爱,从而保证了农场分公司农业专门人才稳定和扎根一线的农业劳动熟练人员的生产生活积极性;同时,还可以规避农场分公司的所得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