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定额人工单价调整(苏建价〔2011〕812号)
81
67
附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67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方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投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时,工资单价均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2、2012年2月1日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2012年2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调增,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原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资单价调整时应扣除原让利部分。
一、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单位:元/工日
工程类型
预算工资单价
包工包料工程
包工不包料工程
点工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建筑工程
70
67
63
88
73
装饰工程
70-90
90-110
77
安装、市政工程
63
60
56
79
65
修缮加固工程
63
83
6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67
88
73
古建园林
工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一册
61
81
67
第二册
69
89
73
第三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1〕812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反映建筑市场用工价格变化情况,积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商省有关部门,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剖解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剖解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素养的提升,仿古建筑和园林工程的需求逐渐增多。
江苏省以其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底蕴,成为了仿古建筑和园林工程的热门地区之一。
然而,由于该领域的知识门槛较高,费用定额的剖解也较为复杂,使得很多人对此缺乏了解。
因此,本文将从江苏省仿古建筑和园林工程的费用定额出发,剖解其构成,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这一定额标准。
定额概述江苏省仿古建筑和园林工程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厅”)制定,旨在规范工程造价,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建筑质量。
该定额以“标志性建筑和园林工程”为主要对象,根据工程类型、规模、地区等因素,制定了具体的费用定额标准。
其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建筑装饰、设备安装等内容,以及园林工程的地形地貌、景观设计、绿化养护等内容。
费用定额剖解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计算方式为建筑面积乘以单位造价。
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具体的面积计算方式可以根据省建厅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
单位造价则做出以下划分:•标准:指建筑工程投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用料和装修达到标准规定要求的单位造价。
•高档:指建筑工程投资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用料和装修达到一定高档要求的单位造价。
•豪华:指建筑工程按客户投资情况和建筑物的特殊需求进行选材和装修的单位造价。
建筑装饰建筑装饰指的是建筑工程的室内和室外装饰。
其中室内装饰包括墙面涂料、地面材料、顶棚、门窗、卫生洁具等,室外装饰包括外墙保温系统、幕墙、雨棚、景观铺装等。
建筑装饰的费用则按照设计精度、材料选择、设计要求等因素进行计算。
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指的是建筑工程中的机电设备安装。
机电设备主要包括给排水设备、电气设备、暖通设备等。
设备安装的费用则按照设计要求、设备规格、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计算。
园林工程地形地貌地形地貌指的是园林工程中的地势和地形特征。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299号
⑥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
⑦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4.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容包括:
(3)市政工程: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围堰;便道及便桥;洞临时设施;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地下交叉管线处理、监测、监控。
(4)仿古建筑工程: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降水排水。
园林绿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树木支撑架、草绳绕树干、搭设遮阴(防寒)棚工程;围堰、排水工程。
(10)财产保险费:指企业管理用财产、车辆的保险费用。
(11)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2)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3)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299号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围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18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一、总则
二、
三、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
四、
五、工程类别的划分
六、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
(三)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与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说明及计算规则.doc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说明及计算规则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 (2)总说明 (19)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2)第一册通用项目 (23)第一章土石方、打桩、基础垫层工程 (24)第二章砌筑工程 (29)第三章砼及钢筋砼工程 (32)第四章木作工程 (39)第五章楼地面及屋面防水工程 (43)第六章抹灰工程 (45)第七章脚手架工程 (47)第八章模板工程 (50)第二册营造法原作法项目 (52)第一章砖细工程 (53)第二章石作工程 (54)第三章屋面工程 (55)第四章抹灰工程 (56)第五章木作工程 (57)第六章油漆工程 (63)第七章彩画工程 (67)第三册园林工程 (68)第一章绿化种植 (69)第二章绿化养护 (72)第三章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 (75)第四章园路及园桥工程 (76)第五章园林小品工程 (7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2007江苏古建园林工程定额书说明
(三)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及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亭、台、楼、阁、榭、舫、廊、寺、庙、殿、堂、斋、轩、塔等 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绘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及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 准取费。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三册编 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四册编制预(结) 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 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本计算规则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 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
一、说 明 ....................................................................................................................................
20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
23.10
1.75 2.45 4.38 6.82 9.80 14.53 31.62 3.85
6.45
83.27
0.49 0.68 1.22 1.90 2.73 4.05 8.82
3.76
48.58
m3
38.67
0.00
0.00
16.63
4.64
59.94
m3
11.73
0.00
0.00
5.04
1.41
18.18
m3
13.76
0.00
0.00
5.92
1.65
21.33
Page 4
定额编 号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人工挖一 类湿土地 槽、地沟 深度在4m 以内 人工挖一 类湿土地 槽、地沟 深度在6m 以内 人工挖二 类湿土地 槽、地沟 深度在2m 以内 人工挖二 类湿土地 槽、地沟 深度在3m 以内 人工挖二 类湿土地 槽、地沟 深度在4m 以内 人工挖二 类湿土地 槽、地沟 深度在6m 以内 人工挖三 类湿土地 槽、地沟 深度在2m 以内
3.96
51.11
m3
35.00
0.00
0.00
15.05
4.20
54.25
m3
37.04
0.00
0.00
15.93
4.44
57.41
m3
45.99
0.00
0.00
19.78
5.52
71.29
Page 6
定额编 号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 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29740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4】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
目录一、二、三、总则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是指在建筑和园林设计方面,根据各种
因素预估工程预算所需的资金。
这种预算定额的制定可以保证工程项
目的经济合理性,促进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在制定预算定额时,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建筑材料的质量、数量、价格等,以及工
程的建设进度、工期、施工人员的费用等,以此推算项目所需的资金。
和一般工程预算不同的是,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更加注重建
筑和园林的美学价值和文化内涵。
这种预算定额的制定需要考虑建筑
和园林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所需的资金。
此外,根据不同建筑和园林
项目的特点,制定合理的预算定额能够避免建设预算不足或者过多浪
费资金的情况,从而确保建筑和园林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制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求专业性,需要建筑和园林方面的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管理。
第二,要参考历史文化遗产和经典园林的建筑和园林风格,以确保建
筑和园林项目的内涵和文化价值。
第三,要考虑建设工程的实用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度减缓建筑和园林项目的建设节奏,降低人力成本,减少非必要的工程开销。
综上所述,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是建筑和园林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制定预算定额的同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和研究,确保项目的经济合理性、文化价值和实用性。
通过这些举措,可以有效地推进建筑和园林项目的实施,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21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21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而编制的。
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本定额是按照承担工程的各专业工程不同类别确定相应的费率计算。
不分工程类别的按本定额规定标准计取。
工程费用的组成包括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本定额是按照承担工程的各专业工程不同类别确定相应的费率计算。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包括建筑工程类别、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安装工程类别、市政工程类别、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和房屋修缮工程类别。
单独装饰工程类别的标准及说明、安装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市政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和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规定也都有详细的说明。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和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
本定额还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计日工计算规定: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和材料供应的方式,包工不包料是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
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点工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江苏省的施工企业,包括来自外省和市的企业,必须遵守《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的管理制度。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299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4〕29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 本计算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现予颁发。
本定额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6月18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八)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07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
(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范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五)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该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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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厅根据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作为编制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部核算的参考。
(二)《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三) 适用围。
1、古典建筑与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
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
(2)按照《营造法原》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
(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假山、湖假山、塑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土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
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什么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 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围的用工。
(四)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部分措施项目费(计价表项目)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五)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该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劳动保险费;3、工程定额测定费;4、安全生产监督费;5、税金;6、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六)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七)仿古建筑工程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作为计算基础;园林工程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作为计算基础。
(八)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和点工不分工程类别及企业资质等级,一律按本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计取费用。
2、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发包人提供。
(九)机械施工大型土及打桩工程费用的计取,按《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规定执行;但打丁、夯块及人工打圆木桩仍执行本计算规则。
(十)本计算规则规定上缴有关部门的各项费用,建设单位(甲)、施工单位(乙)双不得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自行调整费用标准。
乙应负责定期按规定上缴各项费用并报送有关资料。
二、费用项目与标准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包工包料工程:第一册与第三册标准为37.00元/工日;第二册标准为45.00元/工日。
包工不包料工程:第一册与第三册标准为48.00元/工日、第二册标准为57.00元/工日计算,其中包括了管理费、利润和劳动保险费。
点工:第一册与第三册标准为40.00元/工日、第二册标准为47.00元/工日计算,其中包括了管理费、利润和劳动保险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施工机械台班费组成如下:①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②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⑤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耗用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用等。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所为四小时以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容包括: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多芋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及维修费用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⑥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⑦职工待业保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用。
⑧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⑨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⑩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2)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容包括:①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工具、纸、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③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的旅费、住勤费、补助费、市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职工离退休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牌照费等。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和租赁费等。
⑤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和车辆保险、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安全保险等费用。
⑦其他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
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6)远地施工增加费:指远离基地施工所发生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调迁旅费、工人在途工资,中小型施工机具、工具仪器、转性材料、办公和生活用具等的运杂费。
对包工包料工程,不论施工单位基地与工程所在地之间的距离远近,均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发承包双的合同约定计算。
(7)非甲所为四小时以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5、利润:指按规定应计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造价的利润。
6、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的管理费是以三类工程的标准列入定额子目,其计算基础仿古建筑为人工费加机械费、园林工程为人工费。
利润不分工程类别按表中规定计算。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二)措施项目费1、环境保护费:指正常施工条件下,环保部门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噪音、扬尘、排污等费用。
环境保护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由双在合同中约定。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组成如下:安全生产面:(1)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3)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4)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5)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8)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9)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10)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文明施工面:(1)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2)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5)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6)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7)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8)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