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_规章守则.doc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教育领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效果。
为了防止体罚事件的发生并保护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关于处理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度范本。
一、相关原则1. 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身权利和教育权利,维护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
2. 严禁一切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3. 重视体罚事件的预防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素养和专业水平。
4. 严肃处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确保学生受到公正的教育环境。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定义1. 体罚: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使用肢体暴力对学生进行打击、殴打、捆绑、拷打等行为。
2. 变相体罚:指教师使用嘲笑、辱骂、羞辱、恐吓、歧视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伤害。
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程序1. 学生或其家长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如班主任、校长)进行举报。
2. 学校接到举报后,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3. 调查组应尽快调查核实相关情况,采取合适的调查方法,如调查问卷、面谈等。
4. 调查组应向学生或其家长提供防范体罚的相关宣传资料,并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和身体保健等帮助。
5. 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判断,如果确认教师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应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6. 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教师警告、停职、解聘等行政处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重设教育教学评估体系等。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记录和通报1.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处理记录制度,将每一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发生时间、地点、涉事教师和相关学生的信息等。
2. 学校需要将处理记录进行归档,并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师生及其家长发送通报,告知相关处理决定和惩戒结果。
3. 学校可以借助媒体等途径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宣传,以警示全体教师,并提高社会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关注度。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办法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办法背景教育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成长,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但是一些教师却借机对学生进行体罚,给学生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为了有效防止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需要制定有效的处理办法。
定义体罚是指教师因纠正学生不良行为而对其进行的用手、木棍、尺子、皮带等器具的打、抽、鞭等行为。
而变相体罚,则是指教师因纠正学生不良行为而采取变相方式进行的处罚行为,如非常规压榨、惩罚式作业等。
处理办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学校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定教师的行为边界和责任,严肃查处违规教师的行为,并加强家校沟通,告知学生及家长相关规章制度,让他们有一个明确的底线,知道自己的权利。
完善投诉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及早发现并解决体罚学生的现象。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与教师的沟通,及时妥善解决矛盾,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同时也应当鼓励学生勇于发声,通过途径向学校投诉,不怕受到打压。
加强师德建设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和引路人。
学校应当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修养,积极引导教师践行教育教学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深刻认识教育的服务性质和专业性质,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保障学生的权益。
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在于学生乏味,无法感知知识与技能是真正舒适的,这里建议加强教育教学改革。
一方面加强课程设计,培养学生兴趣。
另一方面,学校可以为教师提供相关的教育教学培训和师资讲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总结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重伤害了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学校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加强师德建设,实施教育教学改革等措施来有效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希望大家在工作学习上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珍惜教育事业,建设更美好的未来。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处理办法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处理办法为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扬我校的优良传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也为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培养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作风,树立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特作出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一、严禁推、拉、打学生。
二、严禁摔学生的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
三、严禁以站体罚学生。
学生因违纪需站立提醒的不得超过五分钟,不得令其面壁而立或站在公共场所置之不理,请到办公室的,必须有老师在场教育。
四、严禁把学生赶出课堂。
个别学生因影响上课不得不请出课堂的,必须交代其他老师帮助教育,下课后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严禁驱赶学生离校,学生到校上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责令其回家(个别因病需与家长取得联系后妥善处理)。
五、严禁罚抄作业。
学生作业出现差错原则上就错题或错误部分订正。
为强化记忆要求订正的作业,错题量少的,最多不超过三遍,错题量多的,应酌情减少订正的题目和遍数。
六、严禁封建家长式地训斥学生,不得使用歧视侮辱人格、威胁恐吓学生等教育忌语,批评学生严禁影射、株连家长。
七、应按时让学生吃饭、活动、休息。
中午一般不留学生个别辅导,确需留下个别教育的,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不得影响学生的吃饭。
八、严禁以“留”体罚学生。
静堂后应组织学生按时离校,确需留下个别教育辅导的必须有老师在场,但时间不宜过长,不得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九、严禁以停止考试或拒批作业惩罚学生。
培养、教育、爱护学生是每个教职工的责任,教职工必须加强师德修养,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爱促教。
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违背教育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各国都有相关的处理办
法制度法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办法:
1. 法律法规:许多国家都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法律制裁。
例如,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工作要坚持于德育为先,
严禁虐待、体罚、侮辱、歧视学生。
2. 学校管理规定:学校通常会制定管理规定,对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禁止,
并规定涉及体罚的处理办法。
例如,对严重侵害学生权益的教师可以进行停职、取消
教师资格等处罚。
3. 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是有专业道德要求的职业,教育部门或教师协会会制定教师的
职业道德规范,明确禁止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 学生保护机构:一些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学生权益保护机构,接受学生和家长的举报,对教师体罚学生进行调查和处理。
这些机构通常会采取调解、处罚等方式,保护学生
权益。
5. 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社会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会通过舆论引导、媒体曝光等方式对侵权行为进行谴责,促使学校和相关部门重视问题,并采取相
应措施解决。
需要指出的是,各国的处理办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处理办法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
规和学校规定来执行。
同时,对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还需要加强预防教育和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关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
关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为严明校纪,防止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问题的发生,真正实现依法治校,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条款,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教师在任何场所采用任何手段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尤其禁止教师采取因学生迟到或不遵守课堂纪律而将其逐出教室;使用侮辱学生人格的语言;罚学生抄作业、罚做值日;对学生进行罚款惩罚;私自与学生签定不合理非法协议等极端错误的措施。
二、教师如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学生负气离家出走、离校出走,学校将视其所造成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写出书面检查,向家长承认错误,取得谅解。
2、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本人担负一切医疗费用和家长要求的其它合理费用;学校给予本人行政警告处分。
3、情节严重的,外聘教师辞退,在编教职工给予留岗察看处分,记入本人档案;进行经济处罚并取消两年评优、晋级资格。
三、构成违法者,由本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给未成年学生心理蒙上阴影,毁坏了教师和学校形象。
学校要求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师的职业道德办事,管不住学生要多从自身找原因,努力提高本人修养和管理能力,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
一、老师体罚学生如何处理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
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体罚的内容包括哪些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_规章制度_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
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
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 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 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4. 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范本体罚学生是绝对不能被容忍的行为,因为它违反了学生的权益和尊严。
作为一名教师,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来处理学生的不当行为,而不是求助于体罚或变相体罚。
以下是一份合理的学生行为处理制度范本,用于引导教师以合适的方式面对学生的不当行为。
第一章:总则1.1 教师应该以尊重和关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进行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活动。
1.2 教师应该通过正向激励和严肃的纪律来引导学生,帮助他们发展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
第二章:学生行为的分类2.1 轻微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忘记带物品、说话打扰他人等。
2.2 中等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冲突、争斗、打架等。
2.3 严重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凌他人、偷窃、吸烟、酗酒等。
第三章:处理程序3.1 轻微不当行为的处理:a. 教师应当及时发现和记录轻微不当行为,并与学生进行私下交流。
b. 教师应该采取正向激励措施,鼓励学生改正错误行为,例如鼓励写检讨书、承担义务服务等。
c. 如果学生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无法改正错误行为,教师可以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例如额外布置作业、禁止参与课余活动等。
3.2 中等不当行为的处理:a. 教师应当第一时间制止中等不当行为,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b. 教师应当与相关当事人分开,进行单独的面谈。
c. 教师应当通过引导、解释和讨论,帮助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达成书面承诺改正行为的协议。
d. 教师可以在需要的情况下,将中等不当行为报告给学生的家长,并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进一步的辅导。
3.3 严重不当行为的处理:a. 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并确保当事人的安全。
b. 教师应立即将严重不当行为报告给学校负责人,并一并报告给学生的家长。
c. 学校负责人应立即展开调查,并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例如停学、学校内处分等。
d. 学校应当为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其改正行为,恢复健康。
第四章:记录和学习4.1 教师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学生的不当行为和处理过程,确保记录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办法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办法什么是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教师体罚指的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实际的暴力行为,例如打骂、扇耳光、捏掐等。
变相体罚则是指教师利用其他方式对学生施加压力和惩罚,如扣分、驱逐出课堂、让学生在班级里受到同学排挤等。
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都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心理问题、丧失学习能力等。
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影响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身体上的伤害教师体罚会直接导致学生身体上的伤害,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导致骨折、内伤等情况发生。
而变相体罚则是在学生心理上施压,长时间下去也会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2. 心理上的创伤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创伤,其后果包括焦虑、抑郁、自卑、恐惧等,从而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3. 学习能力的下降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负面影响,学生会出现课堂不专心、成绩下降等问题,甚至会导致学生选择放弃学习的决定。
如何应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任何教师都不应该采取这种方式去处理学生的问题。
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学生和家长应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1. 与学校沟通学生和家长在发现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情况后,应该立即与学校进行沟通,向学校反映问题,并要求学校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情况非常严重,学生和家长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3. 规避冲突如果遇到了身体上的威胁和打骂等情况,学生和家长可以尽量规避冲突,切勿直接对抗教师,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4. 关注心理健康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会对学生的心理产生很大的创伤,因此,学生和家长应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采取咨询和治疗措施,帮助学生度过难关,尽快恢复心理健康。
教师如何避免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应该时刻自省自己的言行举止,切勿用暴力方式对待学生,要以更加科学、和谐、有效的方式去管理和教育学生。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的规定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的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权。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以照顾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2. 定义- 体罚:指教师对学生进行身体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打击、踢踹、割伤、拳打脚踢等。
体罚:指教师对学生进行身体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打击、踢踹、割伤、拳打脚踢等。
- 变相体罚:指教师利用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侮辱、歧视、恐吓、威胁等。
变相体罚:指教师利用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惩罚或虐待,包括但不限于侮辱、歧视、恐吓、威胁等。
3. 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原则- 尊重人权:学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权和尊严,不得进行任何侵犯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 和谐发展:教师应以和谐的方式引导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研究兴趣。
- 公平公正: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公平对待所有学生,不得对某一学生进行特殊或歧视性的对待。
4. 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禁止内容-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
- 教师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恐吓、威胁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精神上的惩罚或虐待。
- 教师不得在学校内或校外进行任何对学生身心健康有害的行为。
5. 违反禁止规定的处理措施- 学校将建立投诉机制,学生或家长可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教师涉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
- 学校将认真调查每一起投诉,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 对于违反禁止规定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惩戒,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调离原班、停职处理、终止聘用等。
6. 培训和指导学校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指导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理念,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增强教育教学能力。
7. 结论本文所述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学校将积极落实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规定,并加强教师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教育过程的和谐发展。
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
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第一篇: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校办学宗旨,经学校校委会讨论特制定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处理措施:1、教职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2、出现体罚学生现象,学校将责令其教职工向全班学生当面作出检讨,并将检讨书印发至学生家长。
3、体罚学生的教职工承担受罚学生的一切检查与医疗费用,并前往学生家庭向家长作出解释与赔礼道歉。
4、对体罚学生的教师,学校将取消该教师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扣除当月安全与教学两项津贴。
5、有此现象发生时,当事人应第一时间汇报校长室,不得隐瞒与歪曲事实,主动配合学校处理好事情并接受教育。
6、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学校将予以解聘,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7、因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治疗费用并依照法制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专项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制约措施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若干意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加强师德规范,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特制定以下意见:1、教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
根据家长反映并证实确实体罚学生的,学校将找其谈话,责令教师写一份书面检查,并向全体教师作口头检讨,其检查书存入其档案。
2、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主动向学生家长认错、向学生道歉,不得逃避责任。
3、凡是体罚学生的教师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扣除奖金。
当年不得参加评先、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各级评优课活动。
4、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除扣了当月奖金外,还要向全体教师作口头检查,向学生家长道歉。
5、段长平时应注意巡查,一发现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应及时予以提醒并制止,经提醒再犯者应及时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德育处,由学校接手处理,不追究段长的责任;如果段长对本年段教师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因巡查不到位毫不知情,或放任不管,则追究段长连带责任(或扣发奖金、或禁评先进,视具体情况而定)6、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除上级处理外,还将提交公安机关给予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11月16日厦门实小集美分校关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实施意见一、严禁推、拉、打学生,严禁摔学生的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章制度
文武实验学校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教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现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务处、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 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年终考核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中心学校在全团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年终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
关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
关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的处理办法前⾔学校、幼⼉园是培养教育下⼀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童健康成长是教育⼯作者的神圣职责。
但是,近年来,个别校、园的个别教师仍有对学⽣、幼⼉施⾏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却严重损坏了我区教育的社会形象。
对于这种严重违背党的教育⽅针,违反国家法律,妨碍少年⼉童⾝⼼发展的现象,各校、园必须⾼度重视,坚决制⽌。
为保护未成年⼈的⾝⼼健康,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防⽌和杜绝各类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的发⽣,使少年⼉童健康成长。
规定⼀、各校、园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教育⽅针、《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学习教育学、⼉童⼼理学等业务知识,帮助⼴⼤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树⽴正确的教育思想,把热爱学⽣,建⽴民主、平等、亲密的师⽣关系,作为师德教育的⼀项重要内容予以落实,依法做好少年⼉童在校、园期间的教育和监护⼯作,为少年⼉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校、园要加强精神⽂明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园风。
进⼀步加强对教职⼯的师德教育,倡导敬业精神,做到为⼈师表、爱⽣如⼦,使教师不仅要成为少年⼉童知识的传播者和给予者,⽽且也要成为他们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者。
对于师德⾼尚、教导有⽅、成绩卓著的教师要予以表彰奖励,⼴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总结推⼴他们的先进经验,使⼴⼤教师学有⽬标,赶有⽅向,把师德教育活动逐步引向深⼊。
三、要保护少年⼉童的⾝⼼健康,关⼼少年⼉童全⾯发展。
教师应当关⼼、爱护学⽣、特别要厚爱后进⽣、贫困⽣。
对品⾏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以⾃⾝的模范表率⾏为去教育、影响学⽣,增强他们的⾃信⼼。
在对学⽣的教育过程中,⼀定要注意⽅式⽅法,严禁教师采⽤打、骂学⽣,或采⽤罚站、罚跑、罚抄书、罚劳动、停课等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格尊严的⾏为。
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格尊严的⾏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1.有罚站、推搡学⽣、辱骂、恐吓、讽刺学⽣、罚学⽣作业、罚学⽣在操场上跑步、上课时将学⽣赶出教室等⾏为之⼀者,没有造成后果,经调查核实,由校(园)在24⼩时内作出处理,并写出书⾯检查,向家长及学⽣赔礼道歉。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文武实验学校学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教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现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务处、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年终考核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中心学校在全团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年终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以下是关于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
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
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 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 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4. 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办法
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办法引言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一种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违背教育教学的初衷,更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加强和社会对教育的重视下,教育部门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进行了规定和界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以确保教育教学的安全、顺畅和合法。
本文将介绍教育部门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以及针对这类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教育部门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界定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指教师在教学、管理等过程中,采用肢体暴力、殴打、辱骂、惩罚、恐吓、剥夺自由等极端手段,对学生进行强制约束、体罚或其他不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下情形均属于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用拳打、踢、棍打、板子打等肢体暴力的方式惩罚学生;•基于教师权力、地位,采取嘲笑、辱骂、威胁等精神上的暴力;•让学生弯腰、跪地等不适当姿势,以及长时间站立、闭门思过等行为;•剥夺学生参与集体活动的权利,如不让参加体育课、课余活动等;•剥夺学生与同学交流、交往等基本权利;•强制学生吃辣椒、芥末等食品,或者禁止学生饮水、上厕所等基本生活需求。
教育部门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教育部门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管理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处理办法:第一种情况:警告、批评教育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警告、批评教育等处理措施。
第二种情况:责令改正、限期整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较重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并对其进行严肃的警告。
第三种情况:调离课堂、学校等岗位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调离课堂、学校等岗位的处理,同时视情节的轻重向公安机关报案。
预防和应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预防和应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非常重要的。
教师培训教育部门可以针对全体教师进行相关培训,使他们了解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和后果,并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更好地实施教育教学任务。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模版
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模版尊敬的领导:为了确保学校教育过程中学生的身心健康,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实小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处理流程和措施等,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以下是该制度的详细内容:一、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1. 教师不得直接或间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包括但不限于鞭打、拳打脚踢、拉耳朵、脱衣等伤害行为。
2. 教师不得以言语或行动侮辱、羞辱学生,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者与学生进行恶言相向。
3. 教师不得利用学生的政治、宗教或其他个人信仰进行歧视、侮辱等行为。
4. 教师不得进行强制性的体育训练,不得安排过高强度的体育活动,以免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二、处理流程和措施1. 学生或其监护人对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提出投诉,学校应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
2. 学校应建立投诉处理小组,专门负责对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保障调查的公平、公正性。
3. 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学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 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目击者的证言。
b. 视需要向学生或教师的亲友、同学、同事等进行询问,了解情况。
c. 邀请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d. 对受害学生进行体检,确保身心健康。
4. 调查结果出来后,学校应依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a. 如教师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属实,学校将根据教师的严重性和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处理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甚至解聘等。
b. 如投诉不属实,学校应及时向学生或其监护人进行通报,并帮助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c. 学校应对受害学生进行保护,防止受到其他学生的欺凌或报复。
5. 学校应定期开展教师教育培训,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对学生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教育宣传和家长参与1. 学校应举办学生权益保护专题的家长会议,向家长宣讲学生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生权益保护工作。
关于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
关于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的意识,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各种违法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充分认识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1.体罚学生是以损伤学生身体,侮辱学生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
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师教育方法极其单一、粗暴的表现。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这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
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既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又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严重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还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千方百计与教师对抗,导致师生关系紧张。
2.教育教学过程要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及教育艺术。
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自身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提高自身的教育艺术素养,特别是在提高自己的威信和魅力方面多下功夫;要加强对教育心理学的学习,加强对有问题学生的研究,了解教育发展规律,掌握学生成长规律,采取恰当的教育方法教育学生,把严格的教育管理与慈母般的关爱结合起来,促进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1.教师对学生实施打、推、拉、踢、扭等行为或者用东西击、敲、戳学生身体等有损学生健康的行为。
2.以惩罚为目的的罚学生在教室外、操场或办公室等场所站立,罚跑、罚劳动,或不让学生休息,不让按时吃饭等行为。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
关于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执教行为,树立良好师德形象,杜绝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谐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殴打学生或让学生进行超负荷运动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处罚行为;变相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讽刺、挖苦、谩骂学生,以及采用罚作业、罚劳动、罚款或停课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处罚行为。
第二条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等知情人向学校举报,学校查实后及时严肃处理。
第三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次。
情节较轻: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投诉,在校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
情节较重: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投诉,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后果,影响了学校的办学形象。
情节严重: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监护人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或新闻媒体投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教师对学生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对学生生命成长构成严重威胁乃至终结学生的生命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第四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1、情节较轻的,取消施罚教师当年评选各种先进的资格;施罚教师要向所在年级或处室全体人员公开检讨,写出书面检讨书存入本人档案,并向受罚学生及其监护人赔礼道歉。
2、情节较重的,给予施罚教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当年晋升教师职务资格。
3、情节严重的,在全校通报批评,对施罚教师给予解聘或待岗处理;两年内考核视为不合格,不得晋升教师职务;扣发当年全部奖励工资;当事人是班主任的,免除其班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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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_规章
制度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
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
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
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 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 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 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研中心、教体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第四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月考评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在全镇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扣除本人活工资30-50元,并扣除校长10元;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教研中心、镇政府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由学校给予处分通报,学校例会公开检讨。
扣发半年或一年津贴,并扣除校长30-50元。
4、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教体局取消其教师资格,并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给予校长处分并扣发一个月的活工资。
5、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因此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费用,一律由体罚者承担。
(包括家长提出的学校责任)
6、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所在年级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处分或罚款。
7、体罚学生情节较轻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8、因体罚学生而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9、镇教研中心的处理,不能代替上级机关的处理。
五、本办法若有不当之处,以镇政府、教体局的规定及国家的司法解释为准。
六、本办法(草案)于2005年12月27日由xx镇教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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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调动行政介绍信模板
教师调动时,需要介绍信去新学校报到,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调动行政介绍信,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
教师调动行政介绍信(一)
学校
调动介绍信存根
字第
号
姓
名
原部门与原职务、身份
去何处任何职务
备
注
附
件
1、工资介绍信;
2、党组织介绍信;
3、工会组织介绍信
此信有效期
年
月
日
字第
号
教师调动行政介绍信(二)
True
True:
接
字(
)号调动通知,兹介绍
同志等
名(详见附名单)前来你处分配工作,到时请接洽为荷。
此致
敬礼
年
月
日
附名单:
姓
名
性别
原部门与原职务、身份
去何处何职务
备
注
附
件
1、工资介绍信;
2、党组织介绍信;
3、工会组织介绍信
此信有效期
字第
号
教师调动行政介绍信(三)
xx中心小学:
根据工作需要,兹介绍xx、xx等两位同志到你校工作。
你单位按照本校管理制度,对调入同志进行管理,管理结果
作为绩效发放、年度考核、评优晋职等依据。
二
O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