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项目备案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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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项目委托合同备案流程
(注:备案合同一式四份,房管局、房管所、委托方、受托方各一份。)
备案须提交材料:
1. 物业管理项目备案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
2. 工商部门出具的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物业公司的物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外市物业公司须提供经市房管局备案的东莞分公司备案通知书)
4. 委托方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根据委托方身份提供如:发展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业主委员会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等等;
5. 建设单位开发项目证明文件(物业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如规划许可证等);
6. 管理项目旧合同复印件。(新项目不需要提供)
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1.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必须是正式合同,四份合同都要进行备案。
2. 合同要有双方签章及代表人签字。
3. 所有内容必须填写,不能留空,不需要填写的地方要用斜线划掉;附件必须附上。
4. 委托管理期限:与开发商签订最大期限为5年,与业委会签订只能在业委会任期内(最多5年)。
5. 物业管理费只能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收取,若新合同管理费有变动须提供业主大会确认书等证明材料。
6. 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支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
7.《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可以承接的项目: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8. 合同不许有停水电、罚款的内容。
9. 若是分期开发的项目须写清楚分期的项目名称;分期开发的物业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
应当由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10. 合同内容如有修改,在修改处必须双方加盖公章。
11. 外市物业公司先要进行资质备案后才可以进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
12.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上备案。
13. 合同注销,须提供合同解除或撤销确认书,双方加盖公章,
并把注销通知及合同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15日。
物业管理项目备案申请登记表项目服务单位:(盖章)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收件清单
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物业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