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指导书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1.目的为了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检验工作质量,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监督与定期检验行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对《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检规》)未阐述清晰的检验方法加以补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不排除采用更先进的、精度更高的检验方法。
当需采用与本细则不同的检验方法时,按《检测方法确定与应用程序》执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4.检验前准备事项4.1 受理检验申请后,检验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检验任务情况、检验人员的持证情况、技术水平等安排检验任务。
对重要的、复杂的、改造的和新机型设备的检验等需要制订检验方案的,还应指定人员制订检验方案。
4.2 检验人员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及时查阅资料,熟悉有关情况及其他事项。
4.3 实施现场检验前,检验人员应检查确认检验仪器、原始记录、个体防护用品已准备妥当。
4.4 检验用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 主要检验仪器及其精度要求符合《新检规》规定。
b. 主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见各自操作规程。
5.检验工序及流程图、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5.1 检验工序5.1.1检验员到达受检单位后,应确认受检电梯是否符合《新检规》规定的检验条件,符合条件方可实施检验。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5.1.2.1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并应当向申请检验的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
5.1.2.2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且遵守施工现场或者使用单位明示的安全管理规定。
5.1.2.3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设备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在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操作作业指导书(通用版)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操作作业指导书(通用版)1. 目的为确保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正常运行,提高使用者的安全系数,制定本操作指导书。
本指导书适用于各类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全操作。
2. 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
3. 操作规程3.1 操作前准备1. 检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是否正常,包括:梯级、扶手带、梳齿板、盖板等部位是否完好,无异常。
2. 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运行方向,确保与乘客需求相符。
3. 检查紧急停止按钮、紧急呼救按钮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
4. 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载重能力,避免超载运行。
3.2 操作过程1. 启动设备:打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控制开关,设备开始运行。
2. 注意观察: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况,如发现异常声音、震动、温度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3. 应对紧急情况:如遇乘客摔倒、卡住等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切断电源,并进行紧急救援。
4. 设备停机:当设备运行至终点站后,操作人员应确认所有乘客已撤离,然后按下停止按钮,切断电源。
3.3 操作后检查1. 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认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震动等现象。
2. 检查安全设施:确保紧急停止按钮、紧急呼救按钮等安全设施正常。
3. 清理现场:清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上的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4. 安全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操作人员应穿戴合适的服装和劳保用品,如:安全鞋、手套等。
3. 操作人员应遵守作业指导书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 严禁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过程中进行维修、保养作业。
5. 严禁操作人员酒后上岗。
5. 培训与考核1. 操作人员应接受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操作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救援等。
3. 培训结束后,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扶梯人行道检验、验收作业指导书
......自动扶梯/人行道检验、验收作业指导书U&D-JS-42编制:标准化:审核:批准:受控状态:发放号:2012-02编制发布 2012-03-01实施1.目的为贯彻国家有关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技术标准,确保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检验中各项的检测工作正常进行,统一检验方法和确保检验结果的正确判定,特制定本细则。
2.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装、改造、大修以及在用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3.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003)3.4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3.5 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4.主要参数、检验仪器及工具4.1主要参数符号及单位......4.2 仪器、工具及精度要求4.2.2 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单位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5.检验项目、要求和程序5.1扶手装置拼接处应平整,拼接间隙≤1mm。
5.1.1检测仪器:塞尺5.1.2检验方法:使用塞尺测量其拼接缝间隙。
......5.1.3结果判定扶手装置拼接缝间隙符合5.1规定或扶手带系一整体无拼接隙缝,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2内外装饰盖板拼接缝处应保持平整密缝,间隙≤1mm。
5.2.1检验仪器:钢直尺、塞尺5.2.2检验方法:5.2.2.1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拼接缝处是否平整。
5.2.2.2使用塞尺测量拼接缝间隙。
5.2.3结果判定拼接缝间隙符合5.2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3斜盖板拼接处应保持平整密缝,间隙≤1mm。
5.3.1检测仪器:钢直尺、塞尺5.3.2检验方法:5.3.2.1用钢直尺和塞尺测量斜盖板拼接缝处是否平整。
5.3.2.2用塞尺测量拼接缝的间隙。
5.3.3结果判定拼接缝间隙符合5.3规定则判定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测内容与要求、方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测内容与要求、方法1B1使用资料B1.1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证内容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受检设备)应当相符。
查看使用登记资料。
其中的登记内容应与电梯产品的出厂资料、及实物相符。
2B2驱动与转向站B2.1转动部件防护装置转动部件防护装置应当有效。
现场目测。
①目测转动部件,如以下部位:a)轴上的键和螺栓;b)链条和传动皮带;c)传动机构、齿轮和链轮;d)电动机主轴伸出部分;e)外露的限速器;f)必须在内部进行修理工作的驱动站和(或)转向站内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g)手轮和制动盘(鼓)]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时,是否设置了防护装置;②验证设置的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3B2.2主开关主开关应当不切断电源插座和照明电路的电源。
现场试验。
观察断路器或用验电器测量①能分断主电源并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②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4B2.3驱动与转向站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当功能正常,开、关位置标记清晰。
目测,现场操作。
①停止开关应为红色,标识清晰。
②操作停止开关,应为双稳态。
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时,操作停止开关,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能停止运行。
以上②和③可以结合进行。
5B2.4电气绝缘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当标称电压为特低电压时,测试电压(直流)为250V,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25MΩ;(2)当标称电压小于等于500V 时,测试电压(直流)为500V,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1.00MΩ;(3)当标称电压大于500V 时,测试电压(直流)为1000V,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1.00MΩ。
现场测量。
用绝缘电阻测试设备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照明电路的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左栏要求。
CTSEI/C-GY01-2021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手支架4mm;梯级、踏板或者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安全装置应口或者对于由使用者的进入而自动启动或者加速的受检设备,45B9运行检查B9.3工作制动器的制停距离B9.3.1*自动扶梯的制停距离(1)名义速度为0.50m/s,制停距离在0.20m~1.00m之间;(2)名义速度为0.65m/s,制停距离在0.30m~1.30m之间;(3)名义速度为0.75m/s,制停距离在0.40m~1.50m之间。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修作业指导书(通用版)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修作业指导书(通用版)一、前言为了确保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乘坐舒适度,保证乘客安全,特制定本检修作业指导书。
本指导书适用于各类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检修作业,检修人员需按照本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 确保检修现场安全,关闭电源,挂上警示牌,防止他人误操作。
2. 检查工具和设备是否齐全,包括扳手、螺丝刀、钢丝钳、万用表等。
3. 了解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型号、结构和工作原理,查阅相关技术资料。
4. 确定检修计划和顺序,必要时制定检修作业时间表。
三、检修作业流程1. 检查外观及基本功能1. 检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外壳是否破损、变形或脱落。
2. 检查扶手带、踏板或步道是否磨损、松动或损坏。
3. 检查扶手带驱动装置、梳齿板、链条等传动机构是否正常。
4. 检查电梯的上下行、停止、紧急停止等基本功能是否正常。
2. 检查电气系统1. 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有无电压波动现象。
2. 检查各种电气元件(如接触器、继电器、开关等)是否正常工作。
3. 检查电缆、接线盒、接插件等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完好。
4. 使用万用表测量电路板的绝缘电阻,确保安全。
3. 检查机械系统1. 检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导轨是否磨损、弯曲或松动。
2. 检查悬挂装置、导轨支架、滚轮等部件是否正常。
3. 检查驱动装置、传动装置、制动装置等机械部件是否磨损、损坏或松动。
4. 检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垂直度、水平度等安装精度。
4. 检查安全保护装置1. 检查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如扶手带断裂开关、踏板断裂开关等)是否正常。
2. 检查门锁装置、限速装置、上下行超速保护装置等是否正常。
3. 检查电梯的紧急停车、紧急呼救、故障显示等安全功能是否正常。
5. 检查其他部件1. 检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是否正常。
2. 检查电梯的噪音、震动等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3. 检查电梯的能耗、节能性能等环保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介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动器。
• 应在设计阶段就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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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的分类
• 梯级宽度:双人自动扶梯;单人自动扶梯 • 驱动方式:端部驱动(链条式);
中间驱动(齿条式)
• 提升高度:小提升高度(3~6m)
中提升高度(6~20m) 大提升高度(大于20m)
• 运输情况:普通型;公共交通型
检验内容与方法
• 技术资料 • 驱动和转向站 • 倾斜角和导向 • 相邻区域 •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 梳齿与梳齿板 • 安全装置 • 检修装置 • 附加制动器 • 自动启动、停止 • 公共交通型 • 标志 • 运行检查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结构介绍
• 自动扶梯的分类 • 自动扶梯的外观 • 自动扶梯的结构 • 自动扶梯的驱动 • 自动人行道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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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的驱动 驱动链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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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链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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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梯的梯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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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部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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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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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型
• 属于一个公共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
出口和入口处;
• 适应每周运行时间约140h,且在任何3h的
间隔内,持续重载时间不少于0.5h,其载 荷应达到100%的制动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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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人行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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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服务作业指导书(通用版)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服务作业指导书(通用版)一、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1 人员要求-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 操作人员应熟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结构、功能及操作程序。
1.2 工具与材料- 准备相应的工具和材料,如:螺丝刀、扳手、绝缘胶带、万用表等。
1.3 检查设备- 在作业前,应检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紧急停止按钮、保护扶手等。
二、作业程序2.1 开启设备- 确认设备已断电,并采取安全措施。
- 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开机操作。
2.2 检查设备运行-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观察设备是否有异常声音、震动或温度变化。
- 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2.3 设备维护与保养- 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
- 检查设备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如:扶手带速度、梯级或踏板运行平稳性等。
2.4 设备故障处理- 如遇设备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并按照故障处理流程进行操作。
- 分析故障原因,并进行维修。
如无法解决,应及时报告上级。
2.5 作业结束- 完成作业后,关闭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对设备进行清洁,并整理作业现场。
三、安全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应遵守作业规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触摸运动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 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防止因杂物导致的设备故障或人员伤害。
-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四、应急预案- 设备突然停止运行: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排除故障后重新启动设备。
- 设备发生异常震动或声音:立即停止设备运行,检查设备并进行维修。
- 设备扶手带断裂:立即停止设备运行,按照设备说明书的程序进行更换。
- 设备发生其他故障: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及时报告上级,按照故障处理流程进行操作。
五、作业记录- 操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填写作业记录表,记录设备运行状态、维护保养情况及故障处理过程。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介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道监督检验规程 文档全文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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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的驱动 驱动链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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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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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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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部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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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驱动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监督检验规程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测所
检验内容与方法
• 技术资料 • 驱动和转向站 • 倾斜角和导向 • 相邻区域 •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 梳齿与梳齿板 • 安全装置 • 检修装置 • 附加制动器 • 自动启动、停止 • 公共交通型 • 标志 • 运行检查
自动扶梯和级 动宽 方度 式::
双端人部自驱动动扶(梯链;条式单)人自;动扶梯 中间驱动(齿条式)
• 提升高度: 小提升高度(3~6m)
中提升高度(6~20m)
• 运输情况: 普通型; 公共交通型
大提升高度(大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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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人行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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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型
• 属于一个公共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 , 包括 • 适应每周运行时间约140h , 且在任何3h的 • 即使提升高度低于6m , 也建议安装附加制
• 应在设计阶段就予以确认。
出口和入口处; 间隔内 , 持续重载时间不少于0.5h , 其载荷 应达到100%的制动载荷; 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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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的分类
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指导书
2.19
直接与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开关进行过载保护,该开关应切断电动机的所有供电。
1、用自动开关进行过载保护的
检查自动开关规格和整定值是否与电动机相匹配;
2、用热继电器进行过载保护的
检查热继电器规格和整定值是否与电动机相匹配;
3、用热敏电阻对电机绕组温升进行过载保护的;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2.4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在需要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的地方,应有一个底面积至少为0.5m×0.6m的自由空间。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2.5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a.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
b.总体布置图;
c.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d.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及安全开关示意图。
查阅资料
1.2*
安装单位应提供: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2.21
能用手释放的制动器,应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
手动试验
2.22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不允许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指导书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
序号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第四条如果出现了有关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
第五条实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1.目的为了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检验工作质量,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监督与定期检验行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对《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检规》)未阐述清晰的检验方法加以补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不排除采用更先进的、精度更高的检验方法。
当需采用与本细则不同的检验方法时,按《检测方法确定与应用程序》执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4.检验前准备事项4.1 受理检验申请后,检验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检验任务情况、检验人员的持证情况、技术水平等安排检验任务。
对重要的、复杂的、改造的和新机型设备的检验等需要制订检验方案的,还应指定人员制订检验方案。
4.2 检验人员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及时查阅资料,熟悉有关情况及其他事项。
4.3 实施现场检验前,检验人员应检查确认检验仪器、原始记录、个体防护用品已准备妥当。
4.4 检验用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 主要检验仪器及其精度要求符合《新检规》规定。
b. 主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见各自操作规程。
5.检验工序及流程图、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5.1 检验工序5.1.1检验员到达受检单位后,应确认受检电梯是否符合《新检规》规定的检验条件,符合条件方可实施检验。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5.1.2.1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并应当向申请检验的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
5.1.2.2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且遵守施工现场或者使用单位明示的安全管理规定。
5.1.2.3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设备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在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要求
TSG T7007-201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件H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型式试验要求H1 适用范围本附件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型式试验。
H2 引用标准(1)GB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2)GB/Z 31822—2015《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指导文件》H3 名词术语本附件采用H2引用标准和本节确定的术语:H3.1额定速度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设计所规定的速度。
对有多个运行段速度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分别表述。
H3.2工作类型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用途与预期的使用场合进行的分类,可分为普通型和公共交通型。
H3.3 主机布置型式驱动主机布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内的位置。
驱动主机布置在桁架外部的,布置型式为独立机房。
驱动主机布置在桁架上、下端部或中部内的,分别称为上置机房内、下置机房内或者中置机房内。
对于水平式自动人行道,若驱动主机布置在端部内,也称为上置机房内。
若有多个驱动主机,分别布置在不同的位置上,应分别表述。
H3.4梯路传动方式直接传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方式。
可分为链条传动、齿条传动等方式。
H3.5启动方式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方式。
只能通过钥匙开关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启动方式,称为手动启动。
对于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7-2015通过由使用者的进入而自动启动的启动方式,称为自动启动。
H3.6工作环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时的环境,可分为室内型和室外型。
H3.7使用区段长度沿自动人行道踏板或胶带运行方向,桁架最外端两个支撑点之间的折线距离之和。
H3.8桁架支撑距离桁架支撑点之间的水平距离。
若有2个以上的支撑点,是指最外端两个支撑点间的距离。
表述时可先写明最大支撑距离,然后加括号写明各段支撑距离。
H3.9节能运行方式由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控制柜配置和设置决定的,整机日常运行时具有的节能方式。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调试作业指导书(通用版)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调试作业指导书(通用版)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调试作业指导书文件名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调试作业指导书编号:QHLY/QW-55版本:B.0编制依据:TSG 07-2019、各电梯厂家调试手册等技术资料前言:本调试作业指导书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调试指导。
调试工作应优先按照电梯厂家的调试手册进行。
目录:1.调试框图2.通电前检查3.通电和检查4.系统基本参数设定5.检修运行6.正常运行1.调试框图调试框图是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应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确保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通电前检查在通电前,应进行仔细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控制器、传感器等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通电和检查通电后,应进行各项设备的检查,包括电机、链条、轮槽等部件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系统基本参数设定根据电梯厂家的调试手册,进行系统基本参数的设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检修运行在设备正常运行后,应进行检修运行,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6.正常运行经过检修运行后,设备可以进入正常运行状态,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本指导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调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调试作业指导书调试框图1.开始检查动力线和通讯线是否与地相连进行通电检查检查各电路电压等级确认测速传感器、抱闸、辅助抱闸开关是否正确安装设置安全监控板参数确认安全回路是否闭合设置一体机参数检修上行或下行,确认扶梯运行方向,确认抱闸、辅助抱闸是否打开确认传感器信号是否正确输入安全监控板进入正常运行模式使用钥匙开关上、下行运行机,确认运行方向进行安全测试进行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测试进行其它功能测试(休闲运行、照明等功能设置方法及功能状态)结束调试2.通电前检查在控制系统电气安装完毕后,必须对电气部分进行检查:使用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检查各部分的连接是否正确检查强电部分和弱电部分是否有关联使用万用表欧姆档检查不同电压回路之间电阻,对地电阻应为∞检查控制柜电源进线与电机连线是否正确,避免上电后烧毁一体化驱动控制器检查控制柜壳体、电动机壳体、安全回路接地线是否可靠安全接地,确保人身安全3.通电和检查3.1通电前确认对地短路检查:输入动力线三相对地,电机线三相对地,接线端220V对地,通讯线对地。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操作试验
2.12可移动的手动盘车保护C●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安全可靠。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目测,操作试验
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2.驱动与转向
2.13紧急停止装置B
目测
2.3电源插座C
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的每一处应配备电源插座:
①2P+PE 型250V,由主电源直接供电;或者
②符合安全电压的要求供电的型号。
目测,万能表检测
2.4主开关B●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4.3扶手装置要求C●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无产生钩绊的危险
目测,测量相关数据
4.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C●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角状
项目与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
技术资料
1.5维保资料B●
(1)现场维保人员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在有效期内;
(2)现场应能提供适合有效的作业指导书或维保方案;
(3)自检报告(记录)项目符合《维保规则》规定,填写规范,并经审核人员签字和维保单位盖章;
(4)事故隐患告知使用单位和严重隐患报告监察机构应有记录;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如果有)、梯级、踏板、梯级踏板链、驱动主机、滚轮、扶手带、控制屏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采用玻璃作护壁板,应采用无碎片的钢化玻璃。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自动扶梯检验手册
编写说明1、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适用于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自行检验及维保作业的定期检验。
2、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编制依据:GB/T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术语》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3、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是在自检、互检完成后,进行专检遵循的检验文件。
4、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安装、维保作业必须按此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后分别编制电梯施工自行检验报告(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电梯定期检验报告(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填写字迹整齐清楚,有数据项目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项目合格应填“√”不合格应填“×”,无此要求应填“/”。
5、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中凡条款代“▲”为TSGT7005-2012规定项目为检验保证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6、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现场条件:(1)环境温度、电压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规定。
(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3)检验现场(机房、桁架内)应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出入口应设置“正在检验”的警示牌。
(4)对桁架外侧、底部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7、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所使用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应满足全部检验要求和方法的需要,且完整,无损,并在有效期内。
8、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对检验结果作如下判定:(1)带“▲”保证项目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整台电梯不合格。
(2)一般项目有五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整台电梯不合格。
(3)对不合格项目必须经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提交质检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目录1、资料和文件检验2、驱动与转向站检验3、相临区域检验4、扶手装置和围裙板检验5、梳齿与梳齿板检验6、监控和安全装置检验7、检修装置检验8、自动启动、停止检验9、标识检验10、运行检查检验11、自动扶梯及人行道施工自行检查报告12、自动扶梯及人行道定期检查报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过程检验记录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2、机房及相关设备检验。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梯自检作业指导书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检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B报告编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自检报告(格式)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设备类型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单位:自检机构:自检日期:(印制自检机构名称)注意事项1.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自检和年度自检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TSG T-2012)制定,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自检。
2. 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
3. 本报告无自检、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自检机构的核准证号、自检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 本报告一式三份,由自检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自检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自检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自检报告共页第页共页第页共页第页共页第页共页第页附件C报告编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年度自检报告(格式)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设备类型:设备型式:自检机构:自检日期:注意事项1.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自检和年度自检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TSG T -2012)制定,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年度自检。
2. 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
3. 本报告无自检、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自检机构的核准证号、自检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 本报告一式三份,由自检机构、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分别保存。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自检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自检机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年度自检报告共页第页共页第页共页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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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总体布置图;
c.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d.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及安全开关示意图。
查阅资料
1.2*
安装单位应提供:
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安装过程中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查阅资料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纵深尺寸应从扶手带转向端端部算起。
4.3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重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m。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4.4*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外盖板上方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碰档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扶手带中心线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不小于0.5m的除外)。
2.11
当暖气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是单独供电时,各相应开关应位于主开关旁并有明显的标志。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2.12*
在驱动和转向站中应设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的动作应能切断驱动主机电源,并使工作制动器制动。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查阅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的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新增设备验收检验时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
查阅资料
2.
驱
动
和
转
向
站
2.1
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有一块为0.3m2,其较小一边的长度不少于0.5m的没有任何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指导书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
精度要求
备注
1
万用表
±2%
2
钳型电流表
±2%
3
转速表
±1Km/h
4
绝缘电阻测量仪
±1.5%
5
游标卡尺
0.02mm
6
钢直尺
1级
7
钢卷尺
1级
8
塞尺
1级
9
测温计
±2%
10
照度计
±5%
11
计时器
±1%
12
测力计
±0.6N
附加急停装置之间的距离;
a.自动扶梯不应超过15m;
b.自动人行道不应超过40m。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3.
倾
斜
角
和
导
向
3.1
倾
斜
角
3.1.1自动扶梯的倾斜角α不应超过30°,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m,额定速度不超过0.50m/s时,倾斜角α允许增至35°。
查阅资料,必要时测量并计算
3.1.2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不应超过12°。
进行模拟试验。
2.
驱
动
和
转
向
站
2.20*
制动系统供电的中断至少应有两套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这些装置可以中断驱动主机的电源,如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车以后,这些电气装置中的任一个还没有断开,应不能重新启动。
1、检查电气原理图是否符合要求。
2、人为按住其中一个主接触头不释放、停车,检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是否重新启动。
目测检查,必要时测量。
3.2.2倾斜角大于6°的自动人行道,其上部出入口的踏板或胶带在进入梳齿之前或离开梳齿之后,应至少有一段0.4m长,最大倾角为6°的运行距离。
目测检查,必要时测量并计算
3.2.3对踏板式自动人行道,离开梳齿的踏板前缘和进入梳齿的踏板后缘,至少应有0.4m以上的一段不改变角度的距离。
安
全
装
置
7.1*
在扶手带入口处应设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并应装设一个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自动停止运行的开关,且灵活可靠。
1、检查扶手带入口处是否设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及安全开关;
2、手动试验。
7.2*
如有异物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之间,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胶带或梳齿板支撑结构的危险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停止运行。
2、开关上是否有明显的运行方向标识。
3、操作开关,检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方向是否与标识一致
2.25*
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的、明显而易于接近的位置。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2.26*
对于提升高度超过6m的自动扶梯或使用区段长度超过40m的自动人行道,应增设附加急停装置。目测检查,必时卷尺测量4.相邻区域
4.1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及其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和适当的照明,室内或室外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处的光照度分别至少为501X或151X。
用照度计置于出入口的地面上测量
4.
相
邻
区
域
4.2
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以容纳乘客。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其纵深尺寸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宽度增至扶手带中心距的两倍以上,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目测检查,必要时直尺测量
5.4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园角或倒角状。
目测检查,必要时直尺测量
5.5
允许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护壁板应是单层安全玻璃(钢化玻璃),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
目测检查,必要时直尺测量
5.6
围裙板应是十分坚固、平滑、县是对接缝的。但是,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2.4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在需要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的地方,应有一个底面积至少为0.5m×0.6m的自由空间。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2.5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2.2
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适当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其面积不应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
目测检查,必要时卷尺测量
2.3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前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5m,深度为0.8m的自由空间。
2、电路电压不大于60V时,应用250V兆欧表测量。
2.15*
零线和地线应始终分开。
1、将主电源断开,在进线端断开零线,用万用表检查零线和地线之间是否连通。
2、每一单独设备的接地线必须直接接至接地干线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2.16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断相保护装置。
断开主开关,在电源输入端分别断开各相电源,再闭合主开关检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是否启动。
外观检查
2.6
分离机房、各驱动和转向站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在金属结构内的驱动机房、转向站以及机房中的电气照明装置,应为常备的手提行灯。
外观检查
2.7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每一处应配备一个或多个2P+PE型电源插座
外观检查
2.8*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目测检查,必要时直尺测量
5.2
扶手装置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站立;应采取措施阻止人们翻越扶手装置,以免除跌落的危险。
检查在扶手装置两侧上、下边区段内是否已设立了与扶手装置平行或垂直的,阻止人们翻越扶手装置的栏杆或其它类似设施。
5.3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园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使钩绊的危险降至极小。
2.21
能用手释放的制动器,应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
手动试验
2.22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不允许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外观检查,手动试验
2.23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启动(或当启动是自动时,由一个使用者经过某一点时使之自动启动,投入有效运行),应只能由指定人员才能操作一个或数个开关来实现。
13
放大镜(20倍)
14
线锤
15
常用电工工具
16
便携式检验照明灯
17
便携式测距仪
±1.5mm
选用
18
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
水平<1%;重直<5%
选用
19
便携式磁粉探伤仪
A1试片
选用
20
照相机
选用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
项目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1.
技
术
资
料
1.1*
制造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
拆下梳齿板中间部位的梳齿,用工具使梳齿板向后或向上移动(或前后、上下),检查安全开关是否动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是否启动。
7.3*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配备速度限制装置,使其在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2倍之前自动停车,同时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如果交流电动机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间的驱动是非摩擦性的连接,并且转差率不超过10%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