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新编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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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复习提纲讲解

旅游法规复习提纲讲解

《旅游法规教程》复习讲义第一讲旅行社政策与法规讲座11. 2 旅行社分类我国旅行社按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1. 3. 旅行社经营范围(1)国际旅行社经营业务范围:(1)入境旅游业务、(2)出境旅游业务(3)国内旅游业务国际旅行社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必须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否则任何国际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1. 4. 旅行社设立(1)国际旅行社设立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质量保证金(入境)60万元(出境)100万元1. 6 旅行社经营原则及规则(1)经营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讲座 2 旅行社管理及基本职责1. 2. 2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制度(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由具有审批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种,其有效期为3年。

1. 2. 2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制度(2)旅行社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旅行社应当将业务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要位置。

第二讲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一节导游人员概述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制度(一)导游人员的资格考试制度《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4.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导游人员证书(一)申请领取导游证的条件根据《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

”申请领取导游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通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并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2.必须是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人员。

(二)导游证的分类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类。

江苏:自学考试旅游法规教材大纲

江苏:自学考试旅游法规教材大纲

南京师范⼤学编(⾼纲号 0501) 第⼀部分 课程的性质、作⽤与学习⽬的 旅游法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规定的旅游制度的重要内容。

它是旅*业各项⼯作的⾏动指南,是国家旅*政管理部门实⾏管理的重要⼯具,也是旅*业⼯作⼈员必须遵守的⾏为准则。

《旅游法规》课程是旅游专业的⼀门基础课和必考科⽬,是⼀门研究旅游过程中产⽣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现象的课程,本课程设置的⽬的在于培养和考查⾃学应考者旅游法律规范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运⽤这些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旅游法规》课程具有三个基本的特点:第⼀,它是⼀门法律课,着重研究我国现⾏的旅游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国际旅游法律规范。

第⼆,它侧重于对旅游⽅⾯的法律法规的研究,本课程的内容虽然也涉及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其内容都是与旅游有关的部门。

不仅如此,它的侧重点在于旅游的⾏业管理⽅⾯的法律规范。

第三,它是⼀门应⽤性的课程,从该课程的内容来看,该课程研究的内容包括了对旅游资源、旅游企业、旅游从业⼈员的管理以及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这些内容具有明显的实⽤性和可操作性,它强调了对旅游法律规范的实际运⽤,本课程的中⼼任务就是要使⾃学应考者增强旅游法律意识,掌握和运⽤这些法律法规解决实际⽣活中碰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毕业后能更好地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做好本职⼯作。

《旅游法规》是⼀门研究以旅游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各种法律规范的课程,具有完整的知识体系,学习该课程的⽬的在于:第⼀,掌握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弄清旅游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掌握旅游法律规范的基本规定,为从事旅游管理⼯作提供法律依据。

第三,掌握运⽤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提⾼法律管理的效益,促进旅*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我们在学习该课程的过程中要深刻地理解其基本原理,熟练地掌握基本概念,把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结合起来,⽤法学理论去分析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并注意最新的法律动态。

旅游法大纲

旅游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提纲新《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

第一章、总则8条1、立法宗旨(保障权益、规范市场、保护资源、促进发展)2、适用范围(两个地方的两种活动)3、国家发展旅游事业的原则与职责(完善服务、保护权利)4、旅游业发展原则(社会、经济和生态三效合一)5、旅游消费导引(倡导健康、文明、环保,支持公益、给予奖励)6、旅游经营原则(禁止垄断,鼓励诚信)7、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政府协调机制)8、旅游行业组织(行业自律)第二章旅游者8个法条(5大权利5大义务)权利:9、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权、信息知情权;10、旅游者基本人权;11、弱势群体优惠;12、遇有危险的求助和受保护义务;52、信息保密权利。

义务:13、旅游者文明旅游义务;14、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15、告知及配合义务16、出境、入境旅游者义务;72、侵权责任。

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11个法条)17、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主体18 、编制规划内容明确、突出重点19、20、22规划的相互衔接及评估21、资源利用一原则、一措施23、旅游政策支持、区域合作、跨领域融合24、资金安排25、旅游形象推广26、旅游公共信息服务27、职业培训第四章旅游经营(主体、客体、)28、(31)、旅行社的设立条件及质量保证金29、旅行社经营业务及相应许可分类30、特许经营,不得外借32----41执业纪律42、景区开放五大条件43、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及公益性设施免费开放44、明示义务与消费者知情权的结合45、景区流量控制46、民俗、乡村旅游经营47高风险旅游经营许可48、网络营销49-----56条旅游经营者义务49、交通、住宿等服务的履行要求;50、旅游经营者安全、质量保证义务;51、禁止给予或收受贿赂;52、旅游者个人信息保护;53、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管理;54、景区、住宿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的连带责任;55、旅游经营者报告义务;56、旅游经营强制责任保险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57、格式要件58、包价旅游合同内容59、旅游行程单的法律地位60、谁委托、谁接待、谁导游应当明示6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示义务62、旅游经营者告知义务63、不能成团的告知与合同解除64、旅游者替换与合同解除65 、旅游者任意解除权66、旅游社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67、不可抗力情形处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68、合同解除后的协助返程义务69、报价旅游合同履行规定70、报价旅游合同中旅游社违约责任71、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违约责任73、变更旅游行程74、旅游代订及设计、咨询75、团队旅游住宿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76、政府的旅游安全保障职责77、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78、旅游应急机制79、旅游安全与消防管理80、旅游经营者的说明与警示义务81、旅游经营者的事故救助处置82、旅游救助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83、监管机制84、监管部门职责要求85、监督检查事项及权限86、检查要求87、被检查者的配合义务88、违法行为及投诉、举报的处理89、旅游违法行为查处机制90、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91、投诉受理机制;92、争议解决途径;93、争议调解;94、多数人争议解决第九章法律责任95、未经许可经营责任96、97、98 、99、100、101旅行社责任102、导游和领队责任103、导游和领队从业禁止104、旅游经营者给予或收受贿赂责任105、景区责任106、景区擅自提高门票责任107、安全与消防责任108、信用档案109、监管者责任110、刑事责任第十章附则111、【术语定义】112、【施行时间】本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旅游法规常识》考试大纲1

《旅游法规常识》考试大纲1

《旅游法规常识》考试大纲1—【光华教育】提供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知识考试目的:通过本章的考试,检查考生对我国宪法基本知识的了解和熟悉的程度。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了解的宪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熟悉我国宪法的发展历史。

二、基本制度了解我国的经济制度;熟悉我国的政治制度。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二章旅游法知识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旅游法》基本知识的了解程度,检查考生是否熟悉旅游者、旅游规划、旅游安全、旅游服务合同等概念,能否较好地掌握旅游监管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责任。

一、旅游者和旅游规划熟悉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了解旅游规划的内容与要求;熟悉旅游促进所包含的各项内容。

二、旅游经营熟悉旅游服务合同的内容及相关服务;了解旅行社在于旅行者订立报价旅游合同时应向旅游者告知的事项;掌握旅游合同的解除、转让、履行等的操作程序及赔偿责任的确认;熟悉不可抗力的认定与处理方式。

了解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熟悉在旅游安全方面旅游经营者所应尽的义务和旅游者所应享有的权利。

三、旅游监管与法律责任了解旅游监管管理的相关部门及其职责;熟悉旅游纠纷的处理途径;掌握相关方面的旅游法律责任。

第三章合同法知识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概念、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和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合同的概述了解合同的概念与特征;熟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熟悉旅游合同的基本特点。

二、合同的订立熟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熟悉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了解格式条款的概念、利弊及其提供者的责任;掌握订立合同的主要方式。

三、合同的效力了解合同的生效;熟悉无效合同的含义;熟悉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熟悉合同履行的原则;熟悉合同履行的规则。

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熟悉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的含义;掌握三者的区别及其后的处理。

旅游法规新编考试大纲

旅游法规新编考试大纲

2011年江西省导游资格考试《江西省旅游精品线路导游词精粹》考试大纲专题一江西旅游业简介一、考试目的: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与考试,要求考生系统了解江西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基本的行政沿革;了解江西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基本内容;掌握江西旅游资源特色,重要的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交通等产业体系的基本知识。

努力增强学习者对江西历史文化、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的全面了解。

二、基本内容:1. 了解江西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和基本的行政沿革。

2.掌握江西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基本内容。

3. 掌握江西的绝特山水、赣鄱文化、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的基本知识。

4.对江西丰饶的风物特产有基本的了解。

5.掌握江西标志性旅游旅游景区(点)和主要旅行社、旅游饭店的基本知识。

6.了解江西旅游交通的基本格局。

专题二江西文化山水极品线路一、考试目的: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与考试,要求考生掌握江西文化山水极品线路的基本知识;了解该条极品线路的游览线路编排、线路的基本特色、线路的交通组织和沿线各个重点城市的旅游接待服务等相关内容;掌握该条极品线路各主要旅游城市、核心旅游景区点的导游词内容。

二、基本内容:1.了解文化山水极品线路的基本编排顺序。

2.明确文化山水极品线路沿途景区的内外交通组织。

3.了解沿线各个重点城市、景区的旅游接待服务体系。

4.掌握该条极品线路各主要旅游城市、核心旅游景区点的相关导游词内容(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上饶市、鹰潭市、井冈山市;大庐山、三清山、龙虎山、井冈山等)。

专题三江西黄金旅游线路一、考试目的: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了解江西赣北环鄱阳湖五彩精华旅游线、赣中南红色经典旅游线和赣西绿色精粹旅游线等三条黄金旅游线路的基本概况。

二、基本内容:1.了解江西三条黄金旅游线路的基本编排、线路主题、线路特色、线路交通和接待服务概况。

对黄金旅游线路中各核心景区导游词有基本的掌握。

2.了解江西赣北环鄱阳湖五彩精华旅游线的基本概况。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参考大纲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参考大纲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法的起源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基本特征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法律规范规定了权利和义务;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的渊源是专门的法学术语,指法的法律效力来源,是法律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的创制法的创立和法的制定,通常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宪法的特征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4部宪法: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特定主体权利第二章旅游法规概述广义的旅游法是一个法律规范体系,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广义的旅游法应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旅游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旅游行政法规;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旅游法规;我国政府缔结、承认的国际旅游公约和规章等。

旅游法所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1.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2.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旅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3.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4.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

中国旅游法规的分类人大相关法律;国务院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旅游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旅游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三章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概念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旅游法规大纲

旅游法规大纲

3.1.9 旅游法律法规适用专业:旅游管理、涉外旅游课程类别:专业基础开课模式:必修考核方式:考试开课教研室:旅游管理教研室总学时:72学时【课程的性质、任务和要求】《旅游法律法规》是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涉外旅游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

通过授课,使学生对我国旅游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现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对若干重要的旅游法规、文件有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

特别是通过对旅游业的典型案例的剖析和讨论,使学生能以所学的法律知识、以法律的眼光去认识正在不断完善、发展的旅游市场,注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知识面和综合分析能力。

【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本课程需要旅游管理基础课程作理论铺垫,是导游工作的法规基础。

【课程教学目标】一、理论知识目标使学生掌握旅游法基础、合同法、酒店星级评定制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旅游法的基本知,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和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灵活掌握旅游法的运用。

二、实践技能目标根据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本课程的教学以学生学习理论知识为主,在具备相关条件情况下,可辅之以案例分析,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课程主要教学内容与具体要求】第一部分:宪法教学要求:宪法是国家的基本大法,通过本章学习,要求掌握宪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了解我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等主要内容。

努力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基本素质。

(一)理论教学内容:1.宪法概述;2.我国的政治制度;3.我国的经济制度;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5.国家机构;6.国旗、国徽、首都;教学重点:法的基本理论、宪法基本知识教学难点:法的基本理论。

第二部分:合同法教学要求:通过本部分内容学习,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熟悉合同订立的基本方法,了解合同的基本类型及特点,熟悉合同的变更、解除,掌握合同法各部分内容的特点与对策。

(一)理论教学内容:1.合同法概述;2.合同的订立;3.合同的效力;4.合同的履行;5.合同的担保;6.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7.违约责任;8.几种常见的合同;教学重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

广东第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法规》考试大纲

广东第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法规》考试大纲

广东第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法规》考试大纲第一、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的考试,检查考生对旅行社、旅行社的设立与审批、质量保证金管理、旅行社经营、监督检查等规定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1.熟悉《旅行社条例》的适用范围。

2.掌握旅行社的定义及法律特征。

3.熟悉旅行社的旅游业务范围。

4.熟悉旅行社的设立条件及审批程序。

5.掌握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了解旅行社办事机构的管理。

6.掌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7.了解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界定、申办程序及经营范围。

8.熟悉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及经营规范。

9.了解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的考试,检查考生对导游人员、导游人员的管理、导游人员的权利义务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1.掌握导游人员的概念及类别。

2.熟悉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条件及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管理。

3.掌握导游证的含义,了解导游证的版式。

4.掌握申请领取导游证的条件,熟悉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5.熟悉导游证的申领与发放、导游证的监督与管理。

6.了解导游人员的管理部门与权限。

7.掌握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年审管理制度及等级考核制度。

8.熟悉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旅游安全与保险法律法规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的考试,检查考生对我国旅游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以及旅游保险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1.掌握旅游安全事故的概念、等级划分。

2.掌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原则。

3.熟悉旅游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4.掌握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5.熟悉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及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6.了解外国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发生伤亡情况的处理程序。

7.了解旅游保险的概念、种类。

8.掌握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

9.熟悉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法律特征。

10.熟悉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

11.熟悉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赔偿规定。

第四、旅游交通与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通过本章的考试,检查考生对旅客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法律的规定以及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旅游法规常识》考试大纲4

《旅游法规常识》考试大纲4

《旅游法规常识》考试大纲4—【光华教育】提供第十章旅游住宿管理法规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旅游住宿业的基本知识、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法规制度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旅游住宿业概况了解旅游住宿业的基本概念及其发展进程;熟悉旅游住宿企业的类型。

二、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了解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概述;熟悉星级评定制度;熟悉星级检查制度。

三、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法规制度了解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概述;熟悉旅游住宿的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熟悉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保障法律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食品安全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概念;了解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熟悉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掌握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及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类型。

二、主要食品安全保障法律制度了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熟悉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制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了解食品安全事故的含义;熟悉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措施;掌握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程序。

第十二章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风景名胜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相关旅游资源的法律规定等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风景名胜旅游资源了解风景名胜区的定义、确定条件及其等级划分;了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内容;了解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管理的法律责任。

二、人文旅游资源了解文物的概念及其分类;熟悉文物保护的范围;熟悉人文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熟悉馆藏文物与私人收藏文物;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旅游资源的法律规定了解自然保护区建立的依据和条件;熟悉自然保护区的划分及其保护方式;了解历史文化名城及其保护方式;熟悉世界遗产的保护方法。

旅游政策法规大纲

旅游政策法规大纲

《旅游政策法规》考试大纲第一部分导读1.《旅游政策法规》教材基本结构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反映我国旅游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经验,及时体现我国旅游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新进展,为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质、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相关法律问题、胜任新时期旅游业发展需要的导游人员提供实用的助学参考教材。

《旅游政策法规》改变以前的结构,不再分编,直接按照十三章内容进行撰写。

十三章内容可以分为两个大部分:第一部分:旅游基本政策。

主要是第一章,包括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外交与台港澳政策、旅游发展战略与政策;第二部分:旅游法律法规。

包括教材第二至第十三章,具体可以分为6个组成部分:(1)旅游法律基础:第二、三章,主要介绍旅游法的概述、旅游法律关系、宪法知识和旅游合同法律制度,这是旅游法规的基础理论部分。

(2)旅游法律主体:第四、五、六、七章,包括旅游消费者、旅行社、导游人员和旅游饭店管理的法律制度,是借助旅游合同建立起的旅游法律关系主体。

(3)旅游法律客体:第八章,主要是旅游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这是旅游活动的物质基础和载体。

(4)旅游相关法律:第九、十、十一章,包括旅游安全与保险、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5)旅游程序法律:第十二章,重点介绍旅游投诉。

(6)河北省旅游法规:第十三章,介绍了我省三个主要的旅游法规,《河北省旅游条例》、《河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旅游投诉办法》。

2.《旅游政策法规》重点章、节在教材十三章内容中,重点章为第一、三、五、六、八和第十二章,尤其是第五、六两章一直是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重点。

在各章中,第一章重点节为第一、二节;第二章为第二、三节;第三章为第二、四、六节;第四章为第二、三节;第五章、第六章整体为重点,第七章为第一、三、四节;第八章为第二、三节;第九章为第一、二节;第十章为第二节;第十一章为第一、二节;第十二章为第一、二节;第十三章为第一节。

《旅游法规常识》考试大纲3

《旅游法规常识》考试大纲3

《旅游法规常识》考试大纲3—【光华教育】提供第六章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按考生对导游人员概念、导游人员的管理制度、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导游人员管理概述熟悉导游人员概念与特征;熟悉导游人员执业证书制度;熟悉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熟悉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了解导游人员等级考试制度等。

二、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掌握导游人员的权利;掌握导游人员的义务。

第七章旅游安全与旅游保险法律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旅游安全管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旅游保险与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旅游安全管理了解旅游安全管理的一般概念;了解旅游安全管理部门及其保障责任;熟悉旅游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了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概念;熟悉应急预案的实施;熟悉紧急援救机制信息报告制度。

三、旅游保险了解保险与保险合同;熟悉旅游保险与旅游保险合同;熟悉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熟悉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概念;熟悉旅游意外保险。

第八章旅游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旅游出入境管理的概念、出境入境管理法律制度的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旅游出境入境管理的概述了解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主要内容;熟悉旅游者出入境证件管理;熟悉旅游者出境入境权利及其限制。

二、出境入境管理法律制度了解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其权限;熟悉出境入境检查的主要内容;熟悉违反出境入境的法律责任。

三、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法规制度熟悉出国旅游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掌握旅游团队的出境入境管理制度。

第九章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考试目的:通过本章考试,检查考生对旅游交通概述、民用航空法律制度、铁路运输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旅游交通概述了解旅游交通的概念与特征;了解旅游交通法律的概念。

二、民用航空法律制度熟悉运输凭证;掌握禁运规定;熟悉旅客与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旅游法规自学考试大纲

旅游法规自学考试大纲

一、课程性质和学习目的本课程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饭店管理专科专业的基础课程J旅游法规”是一门讲述旅游业所涉及的我国基本政策、法律、法规的学科,内容丰富、涉及内容广泛。

旨在强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能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实际旅游案例的技能和水平。

二、课程内容及考核要求总体要求:“旅游法规”一课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学和旅游法的基础知识;二是具体的旅游法规知识;三是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要求学生掌握旅游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全面理解教材内容。

命题基本依据是考试大纲与指定的学习教材,命题不超过教材的范围,试题的标准答案以指定教材的有关提法为依据。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目的和考核要求认识法的本质,了解法的起源、法的类型、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学习社会主义法的特征,掌握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考生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一)法的本质(二)法的类型(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四)法律责任内容提要1、关键概念2、法的起源、本质与特征3、法的类型,资本主义法与社会主义法的本质与特征4、法与国家、政策、道德的关系5、法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概念、追究责任的要件与承担责任的方式。

第二章旅游法概述学习目的和考核要求认识旅游法的产生的原因,了解旅游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中外旅游立法的概况和旅游法规的主要内容,掌握旅游法律关系的特征、构成要素,理解旅游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等诸种情况,熟知旅游法律行为构成的必要条件和旅游法律关系的保护措施。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考生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一)旅游法的产生及调整对象(二)旅游立法(三)旅游法律关系内容提要1、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法的产生、概念和调整对象,我国现行旅游法规的主要内容2、旅游立法的概念、范围和作用3、国际旅游立法的概念,国际旅游公约、协定,国外旅游立法;4、我国旅游立法的基础、概况与我国旅游立法机关5、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基本要素,旅游法律关系的确定与保护第三章旅游资源保护法规学习目的和考核要求了解我国在旅游资源保护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掌握以法律武器保护旅游资源的基本内容。

03959 旅游政策与法规 自考考试大纲

03959 旅游政策与法规  自考考试大纲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代码:03959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目标一、课程性质与特点《旅游政策与法规》是面向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

通过课程的学习,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融传播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使学生成为既精通专业知识,又掌握法律的综合型人才。

通过学习,学生能够掌握我国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知识、学会运用旅游法律法规知识来分析、解决在实际旅游活动中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具备清晰的法律意识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通过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使学生能够根据所学的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知识正确处理旅游活动中发生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目标:使攻读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认识旅游法规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地位和意义;掌握基本的旅游法律常识:掌握和熟知旅游业基本法;了解旅游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解决旅游业中出现的法律纠纷,维护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基本要求:学习这门课程,除了认真阅读和理解教材内容之外,要密切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努力领会各种旅游法规的内涵,提高法律意识,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手段解决工作实践和社会实践中遇到的业务相关问题。

三、与本专业及其他课程的关系鉴于旅游政策与法规是一门理论性很强并兼顾实际运用的课程,要求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

本课程在开设之前要求学生对旅游学及法学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因而学习这门课程应具备必要的旅游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第一编职业道德篇第一章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一、学习目标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当掌握社会主义道德相关知识点,熟悉中国梦和中国梦的实现路径,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知道如何提高自身职业道德。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一)社会主义道德,中国梦(重点)识记: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公共道德、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中国梦。

理解: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社会公共道德主要规范、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应做到的要求、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家庭美德的主要规范。

旅游法规考试大纲

旅游法规考试大纲

《旅游法规》考试大纲一、课程的性质与设置目的(一)课程性质、特点与设置目的“旅游政策与法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必考的一门重要专业课,在旅游业发达的国家,旅游法由于其特殊性,已经成为独立于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的旅游部门法。

其既有国内法的渊源,也有国际法的渊源: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在国际法学界日益受到重视。

但由于旅游业在我国的发展只是近20多年的事情,以旅游业的发展为基础的旅游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的发展,但至今旅游基本法仍迟迟未能颁布,其严重的滞后性也是不言自明。

每年一次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却又是必考科目和内容,不得不研究和掌握。

所以,旅游法的研究在我国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法学界和旅游界都在认真思索和研究,总结经验。

入世后,中国旅游法制建设的国际化进程更成为当务之急。

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作为受过旅游高等教育学生必须掌握相应的国家政策和包括旅游行业法律法规在内的基本法律法规常识的需要,使学生在具有一定的政策和旅游法规的基础上相对比较容易地通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能懂得我国的基本政策和日常的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常识,能初步做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较熟练地掌握旅游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能够熟知旅游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并具有能使用所学法律法规解决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1、了解旅游法规基本常识。

2、熟悉合同法制度、公司企业法律制度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3、掌握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4、掌握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5、熟悉旅游住宿业管理法律制度。

6、掌握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熟悉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8、掌握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9、熟悉食品卫生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10、掌握旅游投诉管理法规制度。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本课程是旅游管理专业的必修专业核心课程,前期课程为“导游基础知识”是旅游管理专业基础知识课程,其内容包括导游基础知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掌握该课程的知识,为本课程的学习奠定了基础。

旅游法规考试大纲

旅游法规考试大纲

旅游法规考试大纲旅游法规考试大纲(四年制本科)一、命题原则命题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兼顾概念、理解、应用、综合、评价等内容,试题既要能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能考查学生的能力,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占60%,综合、应用、评价等占40%。

试题的覆盖面要大,既要有重点内容,又要有非重点内容,重点内容占90%,非重点内容占10%左右。

试题的难易要适中,一般难度题占60%,中等难度题占30%左右,较高难度题占10%左右。

试题立求客观、科学,语言精练,题意准确;试题类型尽可能多样化。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量与限定的时间相匹配。

二、基本内容(一)概论考试内容:法律的本质和特征;法规的类型层次;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旅游法的内容;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我国旅游立法现状;旅游立法的程序。

考试要求:掌握旅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了解我国旅游立法的现状;熟悉旅游立法的程序等。

(二)旅游企业法规考试内容:我国《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公司的种类及特征;公司设立的条件;公司设立的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考试要求:掌握公司设立的条件;公司设立的程序;了解我国《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公司的种类及特征;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三)旅游合同法规考试内容:《合同法》修订;《合同法》立法目的;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订立合同主体的资格;订立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格式条款;合同生效;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消的合同;履行原则;履行规则;履行担保;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赔偿损失的规则;违约金;定金;预期违约;不可抗力;合同的管理;合同纠纷处理。

考试要求:了解《合同法》修订,《合同法》立法目的,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了解订立合同的形式、内容、程序;掌握格式条款、合同生效、无效合同;掌握可变更和可撤消的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掌握合同终止、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掌握不可抗力、合同的管理及合同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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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省导游资格考试
《江西省旅游精品线路导游词精粹》考试大纲
专题一江西旅游业简介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与考试,要求考生系统了解江西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基本的行政沿革;了解江西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基本内容;掌握江西旅游资源特色,重要的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交通等产业体系的基本知识。

努力增强学习者对江西历史文化、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的全面了解。

二、基本内容:
1. 了解江西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和基本的行政沿革。

2.掌握江西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基本内容。

3. 掌握江西的绝特山水、赣鄱文化、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的基本知识。

4.对江西丰饶的风物特产有基本的了解。

5.掌握江西标志性旅游旅游景区(点)和主要旅行社、旅游饭店的基本知识。

6.了解江西旅游交通的基本格局。

专题二江西文化山水极品线路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与考试,要求考生掌握江西文化山水极品线路的基本知识;了解该条极品线路的游览线路编排、线路的基本特色、线路的交通组织和沿线各个重点城市的旅游接待服务等相关内容;掌握该条极品线路各主要旅游城市、核心旅游景区点的导游词内容。

二、基本内容:
1.了解文化山水极品线路的基本编排顺序。

2.明确文化山水极品线路沿途景区的内外交通组织。

3.了解沿线各个重点城市、景区的旅游接待服务体系。

4.掌握该条极品线路各主要旅游城市、核心旅游景区点的相关导游词内容
(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上饶市、鹰潭市、井冈山市;大庐山、三清山、龙虎山、井冈山等)。

专题三江西黄金旅游线路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了解江西赣北环鄱阳湖五彩精华旅游线、赣中南红色经典旅游线和赣西绿色精粹旅游线等三条黄金旅游线路的基本概况。

二、基本内容:
1.了解江西三条黄金旅游线路的基本编排、线路主题、线路特色、线路交通和接待服务概况。

对黄金旅游线路中各核心景区导游词有基本的掌握。

2.了解江西赣北环鄱阳湖五彩精华旅游线的基本概况。

掌握柘林湖、婺源和龟峰等重要景区点的导游词内容。

3.掌握赣中南红色经典旅游线的基本概况。

重点了解吉安、赣州·兴国、于都、瑞金、抚州和南丰等景区点的导游词内容。

4.了解江西赣西绿色精粹旅游线的基本概况。

重点掌握樟树、新余·仙女湖、宜春·明月山·温汤温泉、萍乡·安源·武功山、铜鼓·宜丰、靖安·三爪仑等景区点的导游词内容。

专题四特色线路导游词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专题的学习,了解江西南昌人杰地灵之旅、京九名山大观之旅、赣北山湖瓷乡神韵之旅、赣东北峰林丰碑之旅、赣西南革命摇篮之旅、赣东南共和国摇篮之旅、赣南客家摇篮·东江探源之旅、赣南生态休闲之旅、赣西北山水休闲之旅、赣东丹山碧溪之旅、赣中名人故里之旅和鄱阳湖珍禽观赏·湿地考察之旅等十二条特色旅游线路的线路编排、线路特色、线路主题,以及各特色线路中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导游词内容。

二、基本内容:
1.了解江西十二条特色旅游线路的基本编排、线路主题、线路个性的基本概况。

2.对江西各条特色旅游线路的重要景区点导游词有基本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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