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四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十四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01讲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一、妨害公务罪

1.致人重伤、死亡的,转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2.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讲义编号NODE5063800024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二、招摇撞骗罪

(一)与诈骗罪的区别

1.获取的利益不同:诈骗罪获取的是财物,招摇撞骗罪除可骗取财物,还可骗取其他利益,如政治地位、升学就业的机会等。

2.方式不同:本罪只能采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诈骗罪可采取任何方式。

(二)法条竞合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1年3月1日《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讲义编号NODE5063800024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区别:是否为境外;是否包括情报。

[讲义编号NODE50638000240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

四、计算机网络犯罪(类罪名)

(一)以计算机网络为手段实施的犯罪

1.通常情况下,按实际实施的犯罪的性质定罪,可能构成盗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

【注意】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加的。

如,一青年在储蓄所隔壁接电脑划钱,72万,取了25万后案发,定盗窃罪。

[讲义编号NODE50638000240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2.《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将以计算机网络为手段实施其他犯罪的预备行为规定为实施行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2)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实施本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譬如,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同时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讲义编号NODE506380002401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

(二)以计算机网络为对象实施的犯罪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只有侵入三种极为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才构成本罪: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侵入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不构成本罪。

2.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修正案(七)增加》):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述

三种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

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成立本罪,通常是采用“技术操作”的方法,不包括物理或暴力的方法,采用物理或暴力的方法破坏的根据具体情形定罪,如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通信设备罪,等等。

[讲义编号NODE506380002401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

(三)为他人实施计算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1.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法修正案(七)增加》):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修正案(九)》增加):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实施本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讲义编号NODE506380002401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多选题】关于罪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或情节)?()(2016-2-54)

A.甲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触犯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B.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先后三次侵入军人家中盗窃军人制服,后身穿军人制服招摇撞骗。对丙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D.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丁触犯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罪数。

选项A错误。根据司法解释,变造货币只能在原货币的基础上进行改动,并且还不能丧失与原货币的同一性。因此,变造的货币不是假币。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据此,使用变造的货币购买商品并不触犯使用假币罪。如果甲变造了货币的面额,并使用其购买商品,可能触犯诈骗罪。

选项B正确。乙“走私毒品,又走私假币”,分别构成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假币罪两个犯罪。因二者不存在吸收关系或牵连关系等,应当数罪并罚。

选项C错误。盗窃制服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牵连关系,不构成牵连犯。

选项D正确。丁“明知黄某在网上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构成帮助犯。该行为同时触犯了开设赌场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想象竞合犯。

[讲义编号NODE506380002401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

(四)计算机网络监管渎职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刑法修正案(九)》增加)。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