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与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业务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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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与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业务简析

当前,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格局的弊端日益显化、企业急需拓宽多种融资渠道的情况下,人们越来越多地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证券市场。因此,如何借鉴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的经验,积极发展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是解决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层次单一且规模较小,上市公司类型、交易品种都很少,满足不了投资者对不同投资品种的需求,也无法满足大量的非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单一的资本市场体系难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从投资者需要多样化,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融资需要和风险投资与多层资本市场的关系分析,我国必须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因此,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应是多层次的结构,不同层次的市场对应不同的上市标准,适合于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以满足不同的投融资和产权交易的需要。

一、新三板与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概述

(一)新三板是什么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市场与主板市场有很大的不同,可概括为公开转让、定向发行、股东人数可超200人、混合交易方式、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5个方面。其特点有四:一是覆盖面广、包容性强;二是融资方式灵活多样;三是真正以信息披露为主;四是较高的投资者准入门槛。

与试点期间相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最大的制度更新在于:

1、中关村试点6年来,市场交易一直极其清淡,挂牌公司的成交价均未形成连续的价格曲线,其中相当一批公司全年无交易。此次丰富转让方式,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运管机构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引入做市方式和竞价方式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其流动性需求的转让方式,从而完善市场定价功能、提高市场流动性。

2、原协议转让方式下,对于价格匹配、方向相反的投资者定价委托不允许自动撮合成交,因此实时行情可能出现买申报价格等于或高于卖申报价格的“异常情况”。新业务规则协议转让方式引入集合竞价安排,引入集合竞价后,如果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人工点击成交确认,将由系统在盘中和收盘前进行自动匹配成交,以提高市场效率,减轻系统负担,方便投资者股票转让。

3、考虑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初期采用的是协议转让交易方式,非标准申报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市场的成交效率,因此,规定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以进一步降低非标准申报出现的机率,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4、中关村试点对机构投资者未设定量要求,造成部分自然人投资者通过设立公司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参与股票转让,而不允许自然人投资者参与,造成市场投资者群体不大,制约了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臵功能。为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设臵一定的机构投资者准入门槛的同时,允许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等)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股票公开转让。

(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就是场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公司在区域市场开展挂牌公司推荐、挂牌公司股权代理买卖服务,为区域市场挂牌公司提供股权转让、定价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投资咨询及其它有关服务。

二、目前场外市场发展情况

(一)新三板发展情况

6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多项政策,包括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亦称“新三板”)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新三板”企业挂牌后其股票可以公开转让和定向发行,股东人数可以突破200人,股份可以实现标准化流通和连续交易,对于激发当前中国经济活力而言,“新三板”可谓抓住了问题的根本。5月28日,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业务规则核准公开转让的首批企业在北京举行挂牌仪式。包括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建中医疗器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风格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虹立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拓川科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石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截至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有挂牌公司已达212家,总股本达58.19亿股。2012年以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合计28次,发行股数2.06亿股,融资金额89966.19万元。

(二)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情况

在过去一年间,区域性股权市场快速发展吸引了券商的参与热情。根据此前业界陆陆续续公布的信息显示,财通证券、浙商证券参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广发、国信及中信证券参股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宏源证券参股新疆股权交易市场,西南证券控股重庆股权交易中心,华泰证券、东吴证券等5家券商拟参股江苏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银

河证券等参股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兴业证券、齐鲁证券、长江证券等券商正积极介入当地的股交市场。华泰证券分析称,这意味着证券公司正在进行新一轮对区域性场外市场的“跑马圈地”。

目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组建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是产权交易机构主导模式。如天津股权交易所是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主导成立,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是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发起,目前仍在筹备中的北京股权交易所和福建海峡股权交易所,则分别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起。

二是地方政府主导的事业单位模式。如齐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由原淄博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淄博股权托管中心整合成立。

三是地方国企主导模式。如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源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股权托管中心,后通过增资扩股由上海国际集团控股。

四是券商主导模式。如上文提到的改制增资后的重庆股权转让中心,另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前身是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旗下深圳新产业技术产权交易所,后通过增资扩股,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完全退出,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共同成为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主导者。

无论是何种组建模式,证券公司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均有广泛参与。受政策鼓励,未来券商将进一步参与其运营管理,并将原有业务与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进一步融合。

三、该业务产生的影响以及作用

(一)新三板

新三板的推出,不仅仅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落实,或者是三板市场的另一次扩容试验,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为建立全国统一监管下的场外交易市场实现了积极的探索,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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