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监管框架全解析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及私募基金收益权类产品各类模式解析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此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总共包括了八大方面的容,包括了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部管理及运营规性、募集行为合规性、适当性管理有效性、投资运作合规性、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情况、信息披露完整性、风控有效性等方面。
可以作为私募基管理人进行自查时的一个参考依据。
一、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向基金业协会登记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一)管理人登记《私募办法》规定更新登记信息。
个工作日进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 :(二)基金备案行备案,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备案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按照《私募办法》规定更新备案信息。
..: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报告;每个会计(三)信息报送个月,应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年度结束后的4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二、部管理及运营规性:应健全部控制制度,包括制定防火墙制(一)制度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度与业务隔离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授权制度;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运营风险控制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制度,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如涉及委托募集);信息披露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如涉及托管)、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如未进行托管),机构部交易记录制度,防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并得到有效执行。
应对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评价,排查部控制制度应存在缺陷及实施中应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架构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架构私募股权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参与股权投资,以期获得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机构。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管理层、投资团队以及后勤支持团队。
一、管理层管理层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最高领导机构,由董事长、总经理等核心成员组成。
其职责包括:确定基金的战略和方向、制定基金的发展计划和投资策略、监督基金运营情况,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健投资,促进各级中层干部和员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基金的蓬勃发展。
二、投资团队投资团队是基金最核心的部门,由一支专业、高素质、有强烈创业精神的投资组织构成,致力于为基金提供商业投资机会、管理投资组合,最终实现为基金获得可观的收益。
投资团队职责包括:1、寻找、筛选和培育潜在的投资机会,进行投资尽职调查,以提高投资成功率;2、采用创新的和有益的财务工具和投资技巧,来提高基金的投资回报率;3、与投资项目的管理层搭建信任和稳定的关系,组建专业团队参与项目的运营和管理;4、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积极地进行投资组合调整,以保障基金的整体风险控制能力。
三、后勤支持团队后勤支持团队主要包括行政、财务、法律、税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
其职责主要是协助基金投资团队完成投资工作,维护基金的合法权益,提高基金的运行效率,确保投资过程中实现更优异的投资回报。
1、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基金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各种行政管理、办公维护和日常运营等。
2、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基金会计、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等职责。
3、法务部门:主要负责基金的法律事务,包括合同起草、并购重组、税务纠纷等方面。
4、人力资源部门:主要担任人才招聘、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职责。
综合来看,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是从管理、投资、后勤三个方面构成的。
三个方面的职能协同合作,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价值和长期发展。
私募基金监管问答一一关于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标准及申请流程
私募基金监管问答一一关于享受税收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标准及申请流程1. 引言1.1 概述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投资于各类资产的基金。
近年来,随着我国创业创新热潮的兴起,创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私募基金类型逐渐崭露头角。
创业投资基金旨在支持初创企业发展,成为他们取得成功的关键推动力。
然而,在私募基金行业迅速发展和政策调整的背景下,监管问题以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和申请流程备受关注。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进行探讨。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会对文章整体进行一个概述和简单介绍文章结构。
接下来将全面介绍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特点以及其对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紧接着,在第三部分中我们将对当前私募基金监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对于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
针对关键问题之一——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我们在第四部分详细解读了相关政策内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最后,在结论与展望部分,我们将总结私募基金监管问题与创业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关联性,并对未来发展趋势和政策调整提出展望,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与支持环境搭建。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探讨私募基金监管问题中涉及的创业投资基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和申请流程。
通过对相关政策和现行监管措施进行梳理、问题和挑战进行分析,进一步阐述风险防范措施建议,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并具备申请该税收政策所需的知识,以促进创业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并为相关部门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
2. 创业投资基金概述:2.1 定义和特点: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专注于投资初创企业或创新项目的私募基金。
它通过募集来自有限合伙人的资金,然后由基金经理进行选股和管理。
与传统的股票市场不同,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关注早期阶段的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机会。
其特点包括:- 高风险高回报:由于初创企业相对较高的失败率,创业投资基金面临更高的风险,但成功案例也可能带来巨大回报。
- 长期投资:因为初创企业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实现盈利,所以创业投资基金通常采用长期持有策略。
私募量化基金策略解析
私募量化基金策略解析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金融衍生品的不断推出,投资策略和盈利模式的根本性改变加大了个人投资难度,因此专业投资管理人的比例越来越大。
其中,量化对冲产品以其特性, 逐渐成为了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人士的投资选择之一。
今天,我们将从量化产品的灵魂—交易策略上,来了解它的核心,看看这些产品究竟是如何盈利的。
目前国内主流的量化交易机构会比较频繁用到的交易策略有阿尔法对冲策略(中性策略及择时阿尔法策略)、套利策略、期货CTA策略,让我们分别了解一下:一、阿尔法策略(全对冲策略、择时阿尔法策略)阿尔法全对冲策略是一种买多股票现货组合、卖空等值的股指期货的策略。
理想状况是—市场上涨的时候,股票现货组合的涨幅大于股指期货的涨幅;市场下跌的时候,股票现货组合的跌幅小于股指期货的跌幅。
这样,不管市场上涨和下跌,策略都能获得正回报。
而对于量化私募机构来说,这种策略的技术核心在于:股票现货组合的挑选以及做空的指数的选择上。
这两点是拉开不同量化私募机构差距的重要因素。
阿尔法全对冲策略容量较大,且较适合于情绪稳定的市场。
一旦市场噪声加大,某个板块或者权重个股出现非理性急拉,会对这种策略产生一定的冲击。
一方面,这样容易使得股票现货组合的表现在短期内不如指数。
另一方面,极度疯狂的市场会导致股指期货升水,从而对产品表现造成一定的浮亏。
阿尔法策略中的另一个重要策略 - 择时对冲策略则是在阿尔法全对冲(中性策略)的基础之上叠加股指期货敞口策略。
这种策略除了要求超高的对于股票现货组合的选择能力之外,不同时期股指期货敞口的设置更是其盈利的关键。
相对于阿尔法全对冲策略而言,择时的难度和对机构能力的要求都大大提高。
这种择时策略的理想状况是——市场上涨的时候,利用股指期货敞口赚取远超过纯阿尔法全对冲策略的Beta收益;市场下跌的时候,提前将敞口降低,变成一个纯阿尔法全对冲策略,继续和阿尔法全对冲策略一样赚取Alpha无风险收益。
私募基金架构及运营
私募基金架构及运营一、引言私募基金是一种由专业投资者管理,并向有限数量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投资工具。
它们提供了一种灵活且相对风险较高的投资机会。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私募基金的架构和运营方式。
二、私募基金的架构私募基金通常由以下几个角色组成:1. 投资经理:投资经理是基金的核心,负责决策和执行投资策略。
他们具有专业的投资知识和经验,并负责监督基金的日常运营。
2.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是私募基金的运营主体,负责基金的募集、投资、风险控制等工作。
它提供专业的投资服务,并与基金托管人合作,确保基金的安全。
3.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并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
他们在基金中担任独立角色,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4. 投资顾问:投资顾问是基金的外部咨询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和研究支持。
他们具有深入的市场洞察力,并帮助基金经理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5. 私募基金投资者:私募基金投资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合格投资者,他们通过购买基金份额参与基金的运作,并与基金经理共享收益。
三、私募基金的运营方式私募基金的运营方式主要包括募集、投资、风控和退出。
1. 基金募集: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向合格投资者销售基金份额来募集资金。
募集规模通常由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市场需求决定。
2. 基金投资:基金经理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选择适当的投资标的并进行投资。
他们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以追求最佳回报率。
3. 风险控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非常重视风险控制。
他们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包括投资限制、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监测等,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4. 退出机制:私募基金一般采用封闭期制度,即在一定时间内无法申请退出。
封闭期过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赎回份额或者二级市场交易来退出。
四、私募基金的优势和挑战私募基金相比于其他投资工具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1. 优势:- 灵活性高:私募基金可以采取更加灵活的投资策略,包括杠杆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等。
私募基金评价体系全解析
私募基金评价体系全解析
私募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然而,对于投资者来说,如何评价一只私募基金的表现和风险,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私募基金的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业绩表现
业绩表现是评价私募基金的最核心指标。
投资者需要关注私募基金的收益率、波动率、最大回撤等指标,以评估其表现是否符合预期。
2.风险管理
私募基金的风险管理能力也是投资者需要关注的指标。
投资者需要了解私募基金的风险控制策略、投资组合的分散程度、仓位控制等指标。
3.投资策略
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是影响其表现的重要因素。
投资者需要了解私募基金的投资焦点、行业分布、持仓周期等指标。
4.投资团队
私募基金的投资团队也是评价其表现的关键因素之一。
投资者需要关注团队成员的经验、专业能力、团队稳定性等指标。
5.费用水平
投资者还需要了解私募基金的费用水平,包括管理费、业绩费等。
费用水平的高低也会影响私募基金的表现和投资者的回报。
总之,评价一只私募基金的表现和风险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投资
者需要仔细研究和分析,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最新最全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含高管)问题全解(附法条规定)
问题汇总目录1、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能不能兼职?2、副总经理、监事、财务总监等算高管吗?3、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几名高管?4、高管是否都需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5、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可以计入员工人数吗?6、员工需要几人?7、法律意见书要怎么写?8、参考法规(高管员工问题相关法规全汇编)解析1、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能不能兼职?可以在存在关联关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兼职,不能在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私募机构中兼职.另经检索,近期通过登记的案例中存在高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关联公司中兼任董事乃至具体职位的情况。
但笔者认为,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监管精神,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尽快配备专人担任高管,加强监管,以提高投资管理质量,更好地对投资者负责。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有如下内容:问: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要求?答: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严格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义务,防范利益输送及道德风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三)对于在1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任职相关决议及劳动合同。
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下一步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机构整改.2、副总经理、监事、财务总监等算高管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第四条规定:“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私募基金分类大全及解析
私募基金分类大全及解析(总1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私募基金分类大全及解析基金已然迎来了大扩容的时代。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涌现出的新私募基金产品也更加的多样与复杂,传统的私募基金分类体系也将被重新定义。
当前行业内对私募基金分类规则并未达成统一的标准,总体上私募基金分类较为凌乱,立足不同的角度,也将会有不同的分类结果,但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他们更关注私募基金的投资去向,即投资标的情况。
立足投资标的,可以将私募基金分成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海外资产型、货币型、指数型新三板型、期货型和期权型等7个维度。
股票型私募基金,即投资标的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其收益主要来源于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资本利得,相较于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其风险更高,当然预期收益也更高。
债券型私募基金,即投资标的以债券为主,其收益来源主要是利息收入,所以汇率的变动和债券市场价格的波动等都会影响基金的整体投资回报率,虽然债券私募基金没有股票型私募基金那样的高风险,但它也不意味着稳赚不赔,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时候。
债券型私募基金风险主要来自道德风险、监管风险、技术风险和兑付风险主要四大方面。
债券型私募基金的道德风险。
由于私募行业本身的监管缺乏,使得在利益输送各环节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尤其对于债券型私募基金,因为本身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等特定更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同时由于道德风险缺乏监管,一旦发生很难从法律层面进行举证和追究。
债券型私募基金的监控风险。
私募基金没有银行或信托公司那样严格的审批制度以及多层级的部门制约,所以在内部风险控制和融资单位的全流程跟踪管理上都不完善,主要只能依赖抵押与担保,而这些人力资源上的短缺都使得债券型私募基金存在一定的监控风险。
债券型私募基金的技术风险。
许多从事债券型私募基金的员工都比较年轻,他们中大都缺乏丰富的评估、质押、处置不良资产等工作经验,同时经验不足又容易诱发贷款业务上的技术风险。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整体框架图解及案例
• 合伙利润的分配
– 优先支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Priority Share); – 偿还有限合伙人的债权出资; – 支付有限合伙人的优先收益(Preferred Return); – 在有限合伙人与创始合伙人(管理分红合伙人)之间分配收益。
– 某些特殊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可能进行紧急融资来应对承诺出资 未及时到位的情况。
– 某些情况下,基金暂时无法及时建立杠杆融资方案来完成交易, 此时基金本身可能为收购提供过桥融资。
• 建立新基金
– 在现有基金完成投资部署之前,基金经理建立新基金的行为受到 限制。
• 共同投资(Co-Investment Rights)
条款 • 税收问题 • 风险因素
筹资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件
投资者
有限合伙协议 私募股权基金
战略建议
顾问委员会
被投资公司
管理协议 执行投资
决定
普通合伙人
顾问协议
对投资决定 的建议
投资委员会
交易构造 组合监控
投资顾问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法律文件
• 认购协议
– 投资者确认认购基金份额,成为有限合伙人。
• 有限合伙协议(LPA)
分得
普通合伙人
分得
投入资本 (100) 获得本+利 (200=100+100)
有限合伙人
分得
2.0 (管理费)
(管理分红) 2.0
17.6
19.6
2.0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 组织架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组织架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可以包括以下部门和岗位:
1. 董事会:由公司的股东担任,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决策。
2. 投资部门:主要负责筛选和评估潜在的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制定投资方案,并监督投资过程和退出策略。
投资部门通常分为以下几个职能:
- 投资管理: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和组合管理。
- 尽职调查:负责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市场、财务、法务等方面的调查和评估。
- 投后管理:负责对已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支持。
3. 市场部门:负责寻找潜在的投资机会,建立并维护与合作伙伴、投资者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市场部门通常分为以下几个职能:
- 市场研究:负责对行业、市场和竞争对手进行研究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 投资者关系:负责与投资者沟通,提供及时的信息披露和投资报告。
- 合作伙伴关系:负责与潜在合作伙伴(如创业者、投资银行等)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4. 风控部门:负责评估和管理投资风险,制定风险管控策略,
并监督投资项目的风险状况。
5. 财务部门:负责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确保基金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6. 法务部门:负责处理基金的法律事务,包括合同起草与审批、投资交易的法律尽职调查等。
7. 行政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设施管理、行政支持等。
此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还可能设立其他特定的团队,如技术团队、市场咨询团队等,以提供专业的技术和咨询支持。
私募基金“资金池业务”综合大全解析
私募基金“资金池业务”综合大全解析“资金池业务”自产生至今,所经历的时间并不长,监管部门一直没有明确禁止“资金池业务”的开展,就私募基金来说,直至2015年5月基金业协会、北京证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北京市开展打击以私募投资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将私募基金的监管底线从原先的三条提升至九条,首次明确提出禁止私募基金开展“资金池业务”。
本文将通过分析私募基金运作模式中可能构成“资金池业务”的情形以及可能构成利用“资金池”借新还旧情形,探讨私募基金如何在运作过程中减少自身触碰“资金池业务”的法律风险。
虽然私募基金被归口监管的时日不长,但其资产管理规模增速惊人,是资产管理行业中神秘而庞大的组成部分,在规模疯狂增长的同时,监管措施并未与时俱进,导致乱象逐渐浮出水面。
2015年7月,媒体爆出河北海沧投资管理公司旗下多只有限合伙产品到期后不能兑付,涉及资金总额高达5亿元左右,多只基金的募集款项不知所踪,海沧资本原始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失去联系。
海沧资本成立于2009年,短短三年间,资金管理规模已超过15亿元,是业内人眼中的明星GP、投资人眼中的可靠品牌。
“海沧资本兑付门事件”揭露了私募基金的乱象以及监管的缺失—项目方、基金管理公司、担保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第三方销售渠道在这个链条中默契配合,唯独投资人因信息不对称而一头雾水。
该事件折射出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比如:基金管理公司资金期限错配问题如何监管;投资人知情权如何保障;销售环节有无保底收益保证;托管银行是否按照严格的托管协议,将钱汇入监管银行;托管银行如何确认募集资金的规模,超募的部分是否仍然接受汇入;监管银行是否按照约定将钱汇给融资方;如何避免在募集、运作过程中构成“资金池业务”等等。
一、“资金池”与“资金池业务”概念辨析“资金池”,顾名思义就是资金的沉淀,金融机构的任何理财产品均无法避免有“资金池”的存在,无论是银行、基金亦或是信托公司,包括现在饱受争议的P2P平台,在债权转让模式中也不免形成“资金池”。
什么是私募基金?最全私募基金策略
金斧子财富: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有哪些策略私募基金,在国外被称为Private Placement,是与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相对应的一个金融概念,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也即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地下基金”。
而私募基金所包含的策略种类繁多,如股票多头、股票多空、事件驱动策略、管理期货策略、套利策略、宏观策略、债券策略、组合策略等。
下面就由金斧子小编来为您全方位解析私募基金的各个策略吧。
概念私募基金,在国外被称为Private Placement,是与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相对应的一个金融概念,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也即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地下基金”。
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惯常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另一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
目前在我国比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约型私募基金。
从法律性质来看,契约型私募基金实质上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其当事人包括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资人(基金份额购买人)、收益人(一般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人将信托基金通过契约(信托合同)信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运用基金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或产业投资,投资收益由份额持有人分享,投资亏损也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分担,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收取报酬。
在我国调整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对此类私募基金的规范事宜可参考《信托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
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两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私募基金监管体系及案例分享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三 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 9点30分到我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26号二楼201室)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 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 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工商:工商年报 税务:税务申报 和纳税 公安:经济犯罪
监管案例——监管谈话(四川局)
关于对XXX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 经查,2021年6月1日以来,在对你担任副总经理的XXXX联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检查过程中,
我局多次以电话方式通知你在合理期限内配合检查,但你未予以配合。该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 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 售机构和其他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提供有关 文件和材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的规定。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一、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
二、决策机构投资委员会。
三、执行机构基金管理人。
四、资金监管基金托管人。
五、顾问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
外部聘请投行、行业方面的转而又人士承担,对拟投资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六、资金保管托管银行。
对于私募基金,既可以是投资者的一种投资赚钱的方式,也可以是人们把闲散下来的钱,利用起来的一种理财方式。
私募基金的快速发展,并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自然有它的道理。
每个公司都有自身的组织架构,私募基金公司也不例外。
下文便是对▲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的具体介绍。
▲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一、权力机构联合管理委员会。
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基金章程》《资产管理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决定更新合伙人的加入、退伙、解散等事项。
▲二、决策机构投资委员会。
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专业的人士和有限合伙人的委派代表组成投资委员会,负责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以及做出资金调动的指令等重大事项。
▲三、执行机构基金管理人。
负责寻找、论证项目,执行投资决策,跟踪项目管理;设计产品方案并进行基金的持续募集等。
▲四、资金监管基金托管人。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选定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在该行业开立的托管账户进行严格监管,并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挪用、侵占。
▲五、顾问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
外部聘请投行、行业方面的转而又人士承担,对拟投资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六、资金保管托管银行。
注册资金以及未来募集的有限合伙人资金需要委托给银行进行客户管理。
该银行叫做托管银行。
按照资金托管协议,托管银行对基金的资金调度进行严格监管。
而在一个典型的股权基金内部,可以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一)风险控制部:负责整个公司运作的监管和风险管理。
(二)基金部:负责资金募集。
(三)项目部:负责考察和投资项目。
(四)后期管理服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后的服务以及退出管理。
私募基金FOF基金架构
FOF基金架构一、FOF基金的定义FOF(Fund of Funds)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投资基金的基金。
FOF并不直接投资股票或债券,其投资范围仅限于其他基金,通过持有其他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持有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它是结合基金产品创新和销售渠道创新的基金新品种。
投资成本方面:FOF将多只基金捆绑在一起,投资FOF等于同时投资多只基金,但比分别投资的成本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方面:挑选单只基金的风险高和难度大,单一的基金会因为市场经济状况的变化使得其业绩产生较大的波动,而FOF通过对基金的组合投资,则大幅度降低了投资基金的风险。
二、FOF的分类FOF,看似大道至简,其实类型多样。
根据不同的维度划分,可有五种分类:FOF分类的具体释义:三、FOF投资优缺点(一)FOF 投资的优点(二)FOF投资的缺点四、FOF的管理模式在成熟的FOF基金市场中,管理的模式大致分为5类:五、FOF基金的构建基础(一)基金业绩的评价指标1.夏普比率夏普比率(Sharpe Ratio),是经风险调整后的绩效指标,是以资本市场线(CML)为基准来评价基金业绩的。
夏普比率主要体现单位风险下基金收益率相对于无风险收益率的差值的程度。
计算公式如下:其中:S p为夏普比率,R p基金收益率,R f 为无风险收益率,D p为基金收益率标准差。
此指标是基金收益总体风险在数学上的度量,不仅包括系统性风险,同时也涵盖非系统性风险。
夏普比率越大,说明基金单位风险所获得的风险回报越高。
反之,则说明在衡量期内基金的平均净值增长率低于无风险利率,在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的情况下,说明投资基金比银行存款要低。
2.Calmar 比率Calmar比率描述的是收益和最大回撤之间的关系。
计算方式为年化收益率与历史最大回撤之间的比率。
计算公式如下:其中:CP为Calmar比率,K P为基金净值,RC p为最大回撤。
Calmar比率数值越大,基金的业绩表现越好,说明在控制回撤的情况下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
史上最全私募基金分类全解析
史上最全私募基金分类全解析私募基金规模驶入快车道私募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十分快速,并已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几乎所有国际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同时也培育出了像索罗斯、巴菲特这样的投资大鳄。
而国内私募基金也驶入快车道,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已登记备案各类私募基金认缴规模为4.51万亿元,环比增加1567亿元;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383家,环比增1880家;已备案私募基金20123只,环比增1247只。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而已。
国内的私募江湖也人才辈出,在这个战场里,我们见识过王亚伟、徐翔、刘世强、葛卫东、杨海等江山豪杰。
可见,我国私募基金发展迅猛,规模越发壮大,同时,也在各种投资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优待”。
其实,对它的认识,应当重新梳理。
首先,因私募基金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其资金运作和收益状况,都不是公开进行的,投资者往往误认为私募基金运作风险大于收益。
其实,私募基金成立时,都会选择稳定可靠、信誉好的合伙人,这点就迫使私募基金运作较为谨慎,自律加上内压式的管理模式,有利于规避风险,同时减少监管带来的巨大成本;而且,私募基金操作的高度灵活性和持仓品种的多样化,往往能抢得市场先机,赢得主动,使创造高额收益成为可能。
在国内,目前还没有公开合法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一直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其实,由于私募基金从成立、管理、到运作,都在地下进行。
易让人忽略其有利的一面。
但从海外成熟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的发展来看,私募基金的发展规模远大于公募基金,足以说明私募基金发展的前景和潜力。
一个“私”字决定了其本身低调的行事风格,私募阳光化在曲折中推进。
自2003年始,朝阳永续开始以商务会务、俱乐部活动、投资研讨等多种形式群聚和持续发掘优秀的资金管理人,并与他们保持长期的交流、合作和联系;2006年,朝阳永续率先在业内推出了“中国私募基金风云榜”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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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监管框架全解析截至11月底,私募基金管理总规模10.90万亿元,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183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64633只。
私募爆发式增长的同时,监管机关陆续发布众多法律法规,对私募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私募产品的资金募集、信息披露、外包业务、合同指引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法《证券投资基金法》2013年6月1日——全国人大修订法案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意味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合法地位。
并且引入了基金行业协会的概念并赋予其相关监管和对行业进行自律的职权。
要点:1、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
2、详细规定了合格投资者制度、基金托管制度、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协会登记制度、基金募集的宣传推介禁令、基金合同范本制度与资金募集的事后协会备案制度等内容。
一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2017年8月30日——国务院意味着私募基金业顶层设计即将落地,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即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
要点:1、明确私募基金覆盖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信息提供适用本条例。
2、分别从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职责,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提供、行业自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确立了监管规则。
二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2016年2月1日——基金业协会主要从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自律管理,构成了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自律监管框架。
要点:1、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2、建立完善的财产分离制度。
私募基金财产与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3、建立必要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各部门有合理及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管理人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高级管理人员当中还应当设置一名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
4、健全治理结构,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016年4月18日——基金业协会《指引》一方面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类产品提供统一、标准的合同文本参照,同时也能为下一步大资管时代下私募类产品的统一监管奠定基础。
要点:《指引》分为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以及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点引》,分别适用于契约型、公司型与合伙型三种组织形式。
三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因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把私募纳入范围,证监会根据法律授权制定此《办法》,是私募基金监管领域的主要法规之一,确立了符合私募基金行业运作特点的适度监管制度。
要点:1、确立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制度。
2、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
3、建立了初步的资金募集及投资运作制度。
4、确立了对不同类别私募基金进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监管的制度安排。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2015年3月,基金业协会发布实施了《资管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此《规定》可以理解为新版“八条底线”。
要点:1、扩大“八条底线”的适用范围,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参照执行。
2、修改“资管计划杠杆设计”,杠杆倍数由原来的10倍降低至最高3倍。
3、进一步规范销售推介行为,不能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宣传预期收益率,禁止变相扩大投资者人数。
4、再次重审禁止资金池业务。
不同资管计划不能混同运作,不得以资管计划为非标资产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或回购承诺。
5、新增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和“违规聘请投资顾问”行为的禁止性要求。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7月1日——证监会中国资本市场首部专门规范适当性管理的行政规章,是统领市场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母法”性质的文件,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要点:1、形成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解决了投资者分类无统一标准、无底线要求和分类职责不明确等问题。
2、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建立了监管部门确立底线要求、行业协会制定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经营机构具体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的产品分级体系。
3、规定了经营机构从了解投资者到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应当履行的适当性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突出了适当性义务规定的可操作性,细化其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避免成为原则性的“口号立法”。
4、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
5、强化了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针对各项义务制定了相应的违规罚则,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避免《办法》成为无约束力的“豆腐立法”和“没有牙齿的立法”。
七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2014年2月7日——基金业协会《办法》是对证监会《暂行办法》中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制度的专门立法,并开通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
要点:1、私募管理人应通过登记备案系统申请登记,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高管及其他从业人员、股东或合伙人、管理基金的基本信息。
2、私募基金应通过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
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3、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4、对信息报送做出明确规定:即通过系统定期更新管理人及所管理基金的信息,通过系统披露管理人年度审计报告、临时向协会报告等。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6年2月4日——基金业协会《办法》从信息披露的主体和对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基金募集与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定,初步构建起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自律监管框架。
要点:1、明确信息披露主体,不仅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包括托管人和其他主体。
2、明确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3、在基金募集和运作阶段均应进行信息披露;在运行期间要有季度披露和年度披露,其中单只5000万以上私募证券产品,应每月披露基金净值。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2016年7月15日——基金业协会《办法》对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的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做了法律规定。
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作出更为严格和细致的监管。
要点:1、明确了私募基金两类募集机构主体,即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以及在中国证监会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基金销售机构受托募集私募基金。
2、明确了募集机构承担合格投资者的甄别和认定责任。
3、引入资金账户监督机构,明确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订监督协议,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募集机构挪用,并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3月1日——基金业协会《办法》合并了之前《外包指引》的主要条款,包括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管理人在业务外包中的法定职责、募集结算资金的安全保障机制等,同时新增了各类服务业务的定义、业务边界、权责划分和退出机制等。
要点:1、明确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关系。
2、对五类服务业务进行规范化,包括基金募集、投资顾问、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私募管理人在以上五类业务方面的规范化要求与外包服务机构等同。
3、明确只有在协会完成登记并成为协会会员的服务机构方可提供私募基金服务业务,并且需要在6个月内开展基金服务业务,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
4、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均应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突破服务业务独立性,明确登记条件和自律管理要求,引入服务机构的退出机制。
另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中)《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中)《基金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中)多公告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时常通过公告、通知、答记者问、解答等形式发布其对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规则及业务操作标准,目前适用的当属基金业协会近期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及其《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1-14)》,详细列明了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对某一具体问题的最新监管动向及执行标准。
要点:1、2016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取消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加强了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新申请私募、首次备案产品或重大事项变更等需提交法律意见书,已登记管理人不备案产品将被注销资格。
2、2017年11月,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提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登记完成后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
文中内容部分选取来源于中国金融圈、积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