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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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幼儿园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场地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租赁场地地点、面积和出租条件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的幼儿园房屋及其所属场地租赁给乙方,幼儿园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已对租赁场地进行实地踏勘,核对移交清单、配套设施情况和装修标准,并同意甲方按此标准出租与其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本合同租赁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业态和经营状况符合甲方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场地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2个月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于租赁期限届满前 1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新订立的合同为准;如双方未在合同届满前 1个月内新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续租的权利;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将场地交还给甲方。

第三条经营业务范围

乙方在租赁场地的经营名称为: XX幼儿园,租赁场地只能用于经营幼儿园教学之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并按营业执照上

载明的名称及经营范围经营。乙方如改变场地经营名称和经营范围,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且应于变更后 10 日内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经营保证金(乙方保证金原交至XXXX办事处,待乙方从XXXX办事处退回后,交XX 公司)。

第四条租金、综合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承租租赁场地的租赁条件为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租金及综合综合管理费302500.00元,乙方按每年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10%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租金。

(一)收取标准及上浮方式见下表所示: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元整),此保证金已交过给XXXX,待从XXXX退回来后再交。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直到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在乙方无违约、无欠款、无赔偿费用时,甲方即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该项履约保证金不是定金,不抵扣租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三)甲方将场地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垃圾清运费、停车费、物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场地的实际用量按有关部门及甲方发布的统一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上费用。

(四)租金及综合管理费实行一年付,先付后租。乙方应在租期届满30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次的租金及综合管理费。(甲方收款时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

(五)若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支付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每逾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应付未付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将场地收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2、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维护并改善租赁场地的整体形象。包括:对乙方经营规划、功能区域的划分;并对相关的公共关系协调及纠纷调解。除此之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3、在租赁期内,如果因政府原因、政策变动、城市规划调整或因不可抗拒因素甲方需要改造或收回乙方所承租场地,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所租赁的场地,但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出承租场地,租金及综合管理费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但甲方不承担乙方包括装修、经营购置等所产生费用的所有损失。

4、因甲方整体规划或经营的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租场地的位置、大小进行

调整,但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给予配合并作出相应的调整。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租赁场地以外公共区域进行改造或重大的决策性改变,乙方无权提出异议。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将租赁物转让、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对租赁物的经营,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必要手续。

6、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场地以外公共区域的清洁、保安、绿化、消防、车辆停放及水、电的供应和XX小区形象统一宣传推广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租金、保证金及综合管理费,并自行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4、乙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物业等费用,并按时交纳,因乙方未按时交纳相关费用产生的滞纳金、罚款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建及装修,乙方改建及装修方案须经过甲方书面审核,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对租赁物及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乙方不得做出有损该租赁物结构、设施设备安全的行为,因乙方行为造成租赁物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第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7、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后,乙方本着“来装去丢”的原则,将该房屋及房屋内租赁前原有之设施设备及乙方室内外装修完好无损地交还给甲方(使用正常磨损除外)。乙方可自费拆除租赁期间自行安装的可移动设备设施,但不得损坏房屋。甲方对乙方遗留之装修不作任何补偿。甲方要求恢复租赁物原状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租赁物恢复。

8、合同期间,乙方只能在租赁范围内进行经营,不得占用甲方公共通道、公共场所、道路、绿化带等区域从事经营活动。

9、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范围及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0、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11、租赁场地建筑物内部的广告发布权在租赁期内归乙方。除此之外租赁场地建筑物外立面、屋顶及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发布广告,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国家要求的行政审批手续及支付相应费用后,方可发布广告。

12、租赁期间,乙方对其租赁房屋内的物品、现金、设备等负完全保管责任。如有损坏或遗失,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该房屋内发生消防、伤害、盗窃等意外事故,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3、租赁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场地的承租权、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擅自调换使用或为他人作抵押担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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