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推进“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工作计划及方案
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工作计划及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医养结合服务已经成为老龄化社会的重要需求。
医养结合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服务模式,融合了医疗和养老服务,旨在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综合服务。
然而,当前医养结合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内容单一、专业人才缺乏等。
为了提升医养结合服务的质量,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的工作计划,以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二、工作计划1.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政府应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医养结合服务的标准和规范。
同时,政府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养结合领域,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团体等参与医养结合服务的提供。
2.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包括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医疗和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为老年人提供全面、连续的服务。
3.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的老年医学建设,培养专业的老年医学人才,提供专业的老年医疗服务。
同时,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推动医疗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
4.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关爱等。
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形式,如远程医疗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等。
5.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养结合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同时,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激励,提高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服务水平。
6.加强服务质量和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价。
同时,建立服务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方案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医养结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同时,设立专门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实施。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济政字〔2021〕87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济政字〔202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打响“儒乡圣地·孝养济宁”品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到2023年,日间照料设施、农村幸福院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方便可及,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家庭照料能力明显提升,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更加充分、均衡、优质。
具体为:(一)“增量”。
着眼于全覆盖织密网,到2023年,全市养老服务主要指标数量“倍增”,新增社区日间照料设施100家,新增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20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老年人食堂总量实现“翻番”,新增100家;稳妥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新增农村幸福院100处;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新增养老机构30家;各类养老床位新增10000张,护理型床位数达到机构总床位的60%以上。
(二)“增能”。
着眼于提质求精,按照抬高底部、整体提质的思路,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从“有”到“优”。
聚焦“人”(专业人员)、“技”(科技手段)、“物”(辅具应用)、“医”(医养结合)、“管”(综合监管)等方面,改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能级。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动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动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4.08.05•【字号】粤民发〔2024〕51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动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4〕51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近年来,全省乡镇敬老院(以下简称敬老院)在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承担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任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敬老院还存在布局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畅、供需不平衡、功能不完善、服务水平不高、部分资源闲置、设施设备老化、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亟需进行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
为加快推动敬老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依据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推动敬老院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敬老院结构布局,理顺运行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增强保障能力,激发运营活力,守牢安全底线,充分发挥敬老院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带动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科学规划。
按照“只减不增、撤弱留强、整合资源、提升质量、消除隐患”的要求,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规划本区域敬老院布局。
2.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注重长远统筹谋划,整体稳步推进;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结合实际、强化功能、稳步推进、分类实施。
3.盘活资源,转型发展。
注重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范围,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普惠服务,增强指导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工作功能。
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正文:----------------------------------------------------------------------------------------------------------------------------------------------------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三号)《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第三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四章机构养老服务第五章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第六章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第七章老年人教育服务第八章扶持保障措施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相关扶持保障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学习教育、文体娱乐、紧急救援、安宁疗护、健康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
本条例所称的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经营范围和组织章程中包含养老服务内容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普惠多样的原则,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促进市场化养老服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一、项目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规模不断增加,老年健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医养结合是解决老年人健康问题的重要路径,旨在提供全方位的、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
本方案旨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健康保障。
二、方案内容:1. 建立医养结合的政策支持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共同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和养老制度。
2. 增加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
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进行合作,设立医养结合服务基地,提供全面的医疗、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3. 加强老年医疗和护理人员的培训与队伍建设:加大对老年医疗和护理人员的培训投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建立老年医疗和护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机制,加强团队协作和交流,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4. 完善老年健康管理体系: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鼓励老年人定期体检,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帮助老年人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5.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老年健康档案电子化系统,实现老年人信息共享和健康服务的精细化管理。
鼓励开发健康管理APP等互联网平台,方便老年人获取健康服务和健康知识。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计划:1. 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医养结合的政策支持措施。
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
2. 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
2022年至2025年逐年增加扶持力度。
3. 加强老年医疗和护理人员的培训与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2022年至2024年,每年培训1000名老年医疗和护理人员。
4. 建立老年健康管理体系,推动老年人健康档案建设。
“医养结合”实施方案
明水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老龄人口相关保障体系, 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解决快速增长的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经研究,特制定本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县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探索我院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结合新模式,通过整合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创新运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各方资源,满足居家、社区及机构集中养老等老年人群不同层面医疗护理服务需求。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让广大老年人能够及时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一)进一步加强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
(2017年10月-12月)进一步摸排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确保每年开展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到位,保障镇域内65周岁老年人每年都接受至少一次健康体检;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为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方式、健康运动、健康饮食等方面的指导,特别是对老年人“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加强健康教育;将计生特扶对象家庭医生制度落到实处,与特扶对象签订契约,指定一名家庭医生,为特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方便特扶老人就医问诊。
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范围,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13•【字号】冀政办字〔2017〕115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护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11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结合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深化改革、放开市场,改善结构、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提质增效,强化监管、优化环境的原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健康养老意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到2020年,我省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二、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一)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
降低准入门槛。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行业类别登记注册后,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设立许可。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本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放宽外资准入。
在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我省独资或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市场,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我省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并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建立养医联合体推进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建设的实施方案
建立养医联合体推进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点结对合作服务,持续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水平,根据**等文件精神,决定建立养医联合体,现就推进养医联合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养医联合体是指通过完善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在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等养老服务基础上,根据签约协议及机构内老年人需求,提供基本医疗、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康复理疔、急症诊治、安宁疗护等服务。
全面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到2024年5月底前,全市备案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签约结对工作。
通过“确定一家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申办一个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一系列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开通一条绿色医疗通道、提供一次上门健康体检服务、培训一支康养服务队伍”,努力为养老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医疗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
二、工作重点1.确定一家签约合作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已备案养老机构应与不少于1家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含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双方责任、合作经费等。
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执业备案。
2.申办一个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按“愿建尽建”原则,入住5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申办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自愿在养老机构内延伸设置医务室;支持签约医疗卫生机构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诊疗服务。
规范做好审批手续,为机构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可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签约合作。
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对规范设置且配备医护人员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补助力度。
3.开展一系列上门医疗卫生服务。
养老机构根据浙卫发(2022)11号文件制定的推荐目录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协商确定服务内容。
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按协议定期开展巡诊、随访服务、中医药服务、远程医疗服务,按需提供医疗会诊、”互联网+”医疗等。
提升养老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实施方案
提升养老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健全医养结合标准规范体系。
推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完善医养结合信息管理系统。
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康复服务”,发展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
二、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完善基本医保政策,逐步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将更多慢性病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老年人用药负担。
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协同促进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职工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
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
做好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
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
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18•【文号】国办发〔2015〕84号•【施行日期】2015.11.1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老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中医药局《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1月18日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中医药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重要性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速度较快。
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
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养老与医疗机构推行医养结合实施方案
养老与医疗机构推行医养结合实施方案按照《XXX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XXX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现就我县社会养老与医疗机构结合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县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衔接,通过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打造县城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疗服务质量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健全老年人的健康养老管理和服务机制,保证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率达到80%,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充实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保证老年人的饱和服务需求,方便老年人的及时就医和医疗报销,实现对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优化管理。
二、工作措施(一)切实抓好摸底基础工作1、抓好65岁以上老人健康摸排。
各州里卫生院、XXX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央做好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全部建立健康档案,为实现老年人健康养老创造前提。
养老与医疗机构推行医养结合实施方案2、做好现行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
是要做好县、乡镇各级医院,以及社区(村)医疗站点与各所在地的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为实现医养结合奠定基础。
3、抓好住养老机构老年人信息管理。
民政部门要做好各养老机构内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统计工作,为实现医养结合提供准确的老年人相关信息资料。
(二)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1、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原则上对养老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XXX等养老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医疗管理机构要建立就近管理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联系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各1名,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按每周服务不少于1次。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84号)、《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56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48号)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
积极完善市场机制,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规范发展秩序,健全服务体系,确保每个老年人都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加快发展产业化、集群化、个性化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业,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制定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事业,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多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二)保障基本,统筹发展。
将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对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服务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推动普适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三)科学规划,资源共享。
依托现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结合区域内老年人状况,准确把握未来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
推动医养结合 完善养老服务
推动医养结合完善养老服务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成为了社会重要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推动医养结合已成为时代的需求。
作为推进养老服务更加完善的一种方式,医养结合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拓展养老服务市场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
首先,医养结合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对长期护理和疾病治疗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而医养结合就是将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紧密结合,使老年人可以享受到医疗和养老服务两种服务的综合保障,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其次,医养结合可以拓展养老服务市场。
现在,养老服务市场越来越大,服务需求也越来越复杂,而医疗和养老服务的融合可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同时也扩大了服务的范围和市场空间,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而要推动医养结合,需要以下几点措施:一是加强医养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要加大对医养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他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
二是加强医养资源的共享。
不同机构间应加强合作,建立起医疗、养老资源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形成资源互补优势。
三是完善政策法规。
政府部门应该出台更为明确的政策法规,营造有利于医养结合的政策环境,为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医养结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毫无疑问地将成为未来养老服务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推动医养结合加速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要推动医养结合实施,需要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全社会共同努力。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医养卫生机构的建设。
在加强医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提高医养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此外,对于已有的医疗机构,要引入养老资源,逐步拓展养老服务业务,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医养服务。
二是加大政策和投入支持。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医养领域的支持力度,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事业,激发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年人口增加迅猛,老龄健康问题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传统的医疗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全面、长期、复杂的医疗需求,因此需要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二、目标1. 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水平。
2. 建立健全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全面、长期、复杂的医疗需求。
3.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延长健康寿命。
三、重点任务1.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明确医养结合推进的目标和路径。
2. 提升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护人员和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3. 加大对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改造和建设力度,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和医护人员支持。
4. 推进智慧养老技术的应用,提供更便利、高效的老龄健康服务。
5. 加强老年疾病防控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意识和生活习惯。
6. 推进医疗资源共享,加强医养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7.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健康档案管理,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与医疗机构信息的联动。
四、实施措施1. 加强政策引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医养结合发展。
2. 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医养结合事业发展的经费支持。
3. 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双方的专业水平。
4.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养结合项目,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水平。
5. 推进智慧养老技术研究和应用,提供更先进的老龄健康服务。
6. 加强老年疾病防控工作,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保健知识。
7. 加强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和信息共享,实现医护人员与养老服务人员的信息联动。
五、工作推进机制1. 成立医养结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2. 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3.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六、保障措施1. 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力度,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 05 .2019.10中国民政特别关注主要包括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提高审批效能解决好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等7项措施。
主要包括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扩大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等3项措施。
主要包括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普惠金融,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等4项措施。
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等3项措施。
主要包括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等6项措施。
主要包括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等5项措施。
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扩大养老服务消费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提出,国务院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各地要充实、加强基层养老工作力量,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
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
提升养老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
提升养老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行动方案“十三五”时期,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新成就。
一是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备。
涉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优待政策等不断细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发展的标准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
二是多元社会保障不断加强。
基本社会保险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得到提升。
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明确了两批共49个试点城市,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作出探索。
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
三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下同)和设施从IL6万个增加到32.9万个,床位数从672.7万张增加到821万张。
老年人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7.9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获得健康管理服务。
医养结合服务有序发展,照护服务能力明显提高,2020年全国两证齐全(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5857家,床位数达到158万张。
五是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
老年教育机构持续增加,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更多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文教卫生等活动。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积极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加强。
老年用品制造业和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健康养生、旅居养老等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不断涌现。
一、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健全医养结合标准规范体系。
推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完善医养结合信息管理系统。
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康复服务”,发展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
二、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
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1.05•【文号】•【施行日期】2017.01.0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民政厅(局)、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民政局、老龄办: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和支持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健康养老意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让广大老年人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创新机制。
红十字会要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带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红十字会要结合实际,激发潜力和活力,发挥自身特点,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开拓创新,循序渐进,科学安排。
发挥优势,重点突破。
红十字会要发挥在应急救护培训、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在人员培训、志愿服务等方面深入探索。
试点先行,积累经验。
红十字会总会将选择部分地区进行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试点,摸索积累经验,总结工作模式,逐步推广。
(三)阶段目标到2018年,在5个省份10个城市开展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试点,探索参与养老服务方式、内容、保障、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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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推进“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有研究表明,60岁以上老年人是残病率最高的人群,他们的平均余寿虽然约为19年,但是有50%左右的时间基本处于患病或失能的状态。
与其他年龄群体相比,60岁以上老年人对医疗护理服务具有更加强烈的需求。
然而,传统的养老机构除了提供一般的生活照料服务外,几乎无法为老年人提供其所需的医疗护理服务。
因此,我国养老机构迫切需要面向市场加快推行“医养结合”,从而不断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医养结合”并非简单的“医疗+养老”,它不仅可以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心理、文化娱乐等服务需求,而且突出强调了老年医疗、健康咨询、健康检查、疾病诊治和护理、大病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的提供。
它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的医疗保健和康复等服务以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能够减轻老年人家庭及其子女的生活照料和身心护理等负担,是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业实现高品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国家鼓励并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背景下,福建今年初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50%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逐步提升。
上述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各级政府积极整合地方养老和医疗卫生资源,而且需要养老机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机构实际探索并实施适切的“医养结合”模式。
笔者通过考察省内外一些养老机构的实践情况,归纳出以下四种具有较强普适性的“医养结合”模式。
第一,医养协作模式。
医养协作模式是指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机构(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等)以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由医疗机构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卫生保健等服务。
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充分整合和运用城乡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缓解医疗机构就
医紧张、资源浪费等问题,而且能够有效解决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健康养护、医疗服务等问题,有助于促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利与双赢。
第二,外包委托模式。
外包委托模式是指养老机构将其医疗护理服务外包委托给具有较强医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来负责经营管理。
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尚不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条件或医疗服务能力较弱的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将自身不擅于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外包委托给专业的医疗机构,不仅可以充分依托医疗机构先进的医疗卫生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较为优质和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而且可以使自己更加专注于其他养老服务的提供和改进,从而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第三,养内设医模式。
养内设医模式是指养老机构根据服务人数、场所规模等情况,配套设置医务室、卫生所(室)、护理站、门诊部等医疗设施或部门。
这种模式主要通过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相应的医疗设施或部门并配备一定的医护人员,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较高水平的护理型养老服务。
相对而言,该模式比较容易实施,许多养老机构倾向于采用这种方式来完善内部机构设置,提升医疗护理服务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内设的医疗设施或部门服务能力相对有限,并不足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养老机构也可结合实施“医养协作”或“外包委托”模式,通过引入专业化的医疗服务资源来提升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医养一体模式。
医养一体模式是指养老机构将自身打造成一个集医疗养老护理等为一体、具备整合产品和服务功能的、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和全方位综合服务的机构。
具体说来,该模式主要通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方式来实现专业化、高水平的“医养结合”。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模式的实施需要雄厚的建设资金、充足的医疗资源和优质的医疗服务等作为后盾。
因此,它比较适合一些规模较大的新建民营养老机构。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既需要养老机构因地制宜地推行“医养结合”,更需要各级政府实施一些“医养结合”的保障性措施。
首先,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撑与辐射作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养老机构推行“医养结合”的重要保障。
它一方面要依托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和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对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的动态管理,积极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指导、预约上门服务等基本公共医疗
卫生服务;另一方面要结合分级诊疗制度,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
此外,为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养老机构的支撑与辐射作用,各级政府还应当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不仅要强化其与养老机构密切合作的意识,而且要通过加强老年医疗信息化建设、改进老年医疗设施设备、完善老年医疗服务队伍等,不断提升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加强“医养结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各级政府应该全面加强医养结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岗前教育、岗中培养、继续教育的培养体系,加大对养老机构专业医生、执业护士、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
一方面,应倡导和支持高、中等职业卫生类学校和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
同时,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大中专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在岗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
同时,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人才培训培养服务的购买,以经费补贴、物质奖励、政策优待等多种方式建立并不断完善“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训培养成果的购买机制。
再次,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偿机制。
目前,我省养老机构所配备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大部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大多数老年人需要为此支付高昂的费用;此外,即使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医疗服务,由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设施或部门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行列,老年人无法通过便捷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偿。
因此,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我省应该不断扩大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逐渐将一些普遍性强的老年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障范畴;适当放宽老年医疗机构的资质条件,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基础上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更多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部门;加快医疗保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并不断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为养老机构践行“医养结合”提供技术与制度支持。
最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老年人尚需为自己享受的养老和医疗护理服务自筹经费。
2016年6月我国已在15个城市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福建各城市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立足地方实情学习境内外的先进经验,未雨绸缪地构思和创设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框架,力求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将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