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示范文本(2020新版)
合同示范文本与合同格式条款监管 讲义
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全国工商系统第二轮网络培训合同监管专题培训四川省工商局合同处杨朴一、合同示范文本的概念与形式特征(一)合同示范文本的概念。
我们知道,交易关系-无论商品或是服务-都是合同关系。
合同关系中,除即时清结的以外,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便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依据,以及在发生争议时证明约定、划分责任的凭据。
所以,订立好合同是顺利履行权利义务、实现合同目的的基础和前提。
为指导人们订立好合同,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参考文本。
广义地讲,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称为合同范本,网上各种合同范本很多,除了工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外,各种单位和个人拟定的合同范本数不胜数。
我们要讲的是狭义的合同示范文本含义,即从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角度来讲。
合同示范文本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市场交易的需要,结合交易的特点和惯例等,制定的指导性、规范性合同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内容合法,形式规范,用语严谨,条款完备,权利、义务、责任分配公平合理等特点。
对于提高当事人协商效率,避免违法、重大遗漏或误解产生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特征。
合同示范文本的三特征:编号、名义、制定机关。
(图示)国家工商总局合同示范文本编号为:GF(国家示范)-××××(发布年度)-××(合同种类代号)××(顺序号)。
如《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首页左上角的“GF-2010-2401”即为该示范文本的编号。
国家工商总局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为合同名称后的“(示范文本)”标注。
合同示范文本首页下方都标明制定机关,如国家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机关为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自己的合同示范文本编号。
如四川省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号为:CH(四川合同)-××××(发布年度)-××(顺序号)。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沪农委〔2024〕47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上海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3月8日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
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海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严”“优”并重,以问题突出农产品为重点狠抓药残整治,以农产品“三品一标”为抓手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一、狠抓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一)深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坚持一盯到底务求实效,实行专班管理,强化包区包片、每月抽检、定期通报、分级约谈等举措,巩固豇豆农残治理成效。
落实“新”豇豆种植要求,对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种植的,实施专人包地管理,落实上市前必速测要求,确保不合格不采收。
因地制宜指导农户全面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提高豇豆种植组织化水平。
完善豇豆收购主体名录,指导做好上市速测把关和收取、保存、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最新)
一、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一)交易厅棚。
市场交易大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架结构。
有条件的宜建成封闭的室内市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层高应不低于4m。
(二)地面及墙体。
市场地面应硕化、防滑,并向排水槽(沟)倾斜。
有条件的敞开式棚架建筑市场周圉应有圉墙或相应建筑物圉栏,围墙应牢固,高度不低于l∙8m;室内市场的内墙宜贴墙砖,高度应不低于1.5mo(三)岀入口及通道。
市场应设置2个以上的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宽度应不小于4m;市场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m,次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 5m,有条件的市场可单设进出货出入口。
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应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
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四)停车场。
应根据市场规模相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地面应硬化,停车场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5%,有条件的市场可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分设停车场。
(五)卫生设施。
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可按2-3个/千人(市场内日平均人口流动数量)的标准配置厕位(含市场外50m内公共卫生间的厕位),公共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区域,有条件的市场可以设置1-2个无障碍厕位。
市场应设置垃圾池或一定数量的带盖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设置垃圾中转密闭间。
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
(六)给排水设施。
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品供水应到档口,畜禽肉类供水应到畜禽肉经营区,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等应供水到专间。
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
市场内部排污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O 排污管道(沟)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
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市场柜台外侧或内则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cm,深度宜为3-5cm,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10×10cm)并加盖隔栅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5份)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一):1、为维护金鸡乡集贸市场的谋划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种种违法违章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金鸡乡的现实景象,订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农贸市场,是指位于金鸡乡美丽乡村安置点建设的农贸市场;本制度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等;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谋划运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依法需要办理其他谋划允许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谋划许可证件。
3、凡有经营本领的单元和自己,在向金鸡乡综合执法中心申请办理出场生意业务登记手续,并取得摊位证后,均可依法在市场内从事谋划运动。
经营者应根据谋划协议的约定,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4、经营者应在核定的摊位或指定的园地内谋划,不得在市场内随意设摊或活动谋划,严禁壅闭交通,不准乱架遮阳伞和乱搭棚架,要对峙市场整齐雅观。
5、任何人不准私下出租、转借和卖买摊位。
转让、搭拼摊位应事前向金鸡乡综合执法中央提出陈诉,经金鸡乡综合执法中央答应,方准经营。
农贸市场经营户在合同期内停止谋划,应提前一个月提出陈诉,经市场同意,交清各项用度,办妥办法送还手续,手续齐备后方能停止条约。
6、经营者需定时缴纳水电费,逾期不缴纳者将举行停水停电处置惩罚。
任何人严禁在市场内私拉乱接电线和水管,一经发现金鸡乡综合执法中心终止其合同和取消其在本市场摆卖的权利,若因私拉乱接电线引发变乱,由肇事者全权负担。
7、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名誉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服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和公安、税务、物价、卫生等部分的办理。
8、从事食品谋划,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康健合格证,并贴合食品安全办理划定。
市场内谋划的摊位,必须贴合有关部分的卫生标准,检查出不贴合尺度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不贴合要求的,金鸡乡综合执法中心有权终止合同和取消其在本市场摆卖的权利。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09•【字号】沪府规〔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沪府规〔2023〕15号为预防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现就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通告如下:一、实施内容(一)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禁止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和贝壳类水产品。
(三)禁止在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的食品,经营自行加工的炝虾和生制的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醉泥螺。
(四)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生食水产品和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二、实施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处理;食品摊贩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处理。
城管执法、农业农村、公安、交通、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部分食品品种生产经营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后,可动态调整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以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奖励。
三、实施时间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2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11.30•【字号】沪食药监规〔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食药监规〔2017〕10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6日第19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30日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本市食品贮存和运输的日常经营行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依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服务的(以下简称“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是指己经取得贮存、运输经营的营业执照,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服务的经营主体。
第三条部门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工作。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的备案工作,并依法对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食品运输服务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格证明的审核发放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备案申请材料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在提供食品贮存、运输服务前,向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备案申请表(附件1)。
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抽样问题解析
农业工程技术·综合版 2020年10月刊86农 产 品 加 工DOI:10.16815/ki.11-5436/s.2020.29.062系统培训和实践提高。
2、经营户不配合流通环节农产品抽样场所多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环境嘈杂,影响沟通效果,再加上经营户多用方言,加大了沟通难度,给抽样工作带来不便。
而且经营户往往素质不高,不理解抽检的意义,担心抽检结果不合格被处罚,有抵触情绪,以各种理由来质疑抽样人员的身份,拒绝配合抽样工作,寻衅滋事,使抽样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1];或是以不会写字、老板不在等为借口拒抽,甚至故意提供错误姓名、电话;当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质疑抽样过程,以抽样不规范为由拒绝接受处罚。
3、批次、基数难判断《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规定,流通环节农产品抽样时,将同一摊位、同一种类、同一码放堆的产品视为同一批次。
然而,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同一摊位同一码放堆的蔬菜很有可能来自不同的上游供货商,同一经营户销售的同一种类水产品进货渠道可能来自多个地区,如果没有和被抽样人员充分沟通,抽样人员很容易将不同批次样品误当作同一批次样品抽取。
送至检验机构检验时,样品检验结果平行性差,复检与初检结论不一致,增加检验机构风险。
基数的判断是抽样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涉案经营额计算。
抽样中发现,经营户摊位上样品大多摆放随意,不同批次样品混放,抽样人员很难确定具体基数。
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阶段,有的经营户以此对抽样过程提出异议,否认抽样单所记载的抽样基数,以逃避或减轻处罚。
4、采样方法不科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要求从经营场所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人员若不能准确掌握抽样方法,随便而非随机抽样,将导致样品没有代表性,检验结果不准确。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规定,较大个体的水产品应现场沿脊背剖开分割为两部分,分别作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而实际抽样中,有些抽样人员为加快抽样速度,不论样品个体大小,直接将所抽取样品部分个体整体作为检验样品,其余部分个体作为备份样品。
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方案
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方案一、升级改造方案 (2)1.1.前期工作 (2)1.2.经营管理项目目标 (3)1.3.投入的硬件设施 (11)1.4.项目进度计划 (14)1.5.质量保证措施 (16)二、运营管理方案 (20)2.1.经营管理目标 (20)2.2.摊位商户招租方案 (26)2.3.日常管理方案 (33)2.3.1.第一部分各类管理制度 (33)2.3.2.第二部分人员管理制度 (53)2.3.3.第三部分投诉管理 (59)2.3.4.第四部分商品管理制度 (63)2.4.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77)2.4.1.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7)2.4.2.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78)2.4.3.经营者守则 (79)2.4.4.农贸市场应急管理制度 (81)2.4.5.农贸市场安全管理制度 (82)三、移交方案 (83)一、升级改造方案1.1.前期工作(1)农贸市场改造基本原则1、农贸市场改造与洪铺镇整体发展规划相结合,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市场内水、电、公共卫生设施配套齐全。
2、农贸市场改造所需费用以政府投入为主,经营者投入为辅。
3、农贸市场改造做好前期动员工作,充分汲取广大经营户、市场内商户、周边居民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市场改造引起较大波动。
4、农贸市场改造以符合实际需求为前提,避免投入过大,造成浪费。
(2)农贸市场改造后日常监管农贸市场改造投入使用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日常管理工作政府应指定乡镇街道或社区安排专人负责。
1、加强市场内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卫生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时、定位、定责清扫场地、厕所,场地内保持清洁,无污水,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腐臭味。
设有专门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并及时清运垃圾。
定期对市场进行消毒。
2、经营户要签订卫生责任书,对自己摊位经营领域内卫生确保整洁干净,必须将垃圾、杂物倒进垃圾临时储存池,做到不随地乱扔垃圾。
农副产品销售合同模板6篇
农副产品销售合同模板6篇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销售农副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1.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以下农副产品:____________(具体品种、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详见附件)。
2.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销售的农副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货款。
二、交货方式及运输1. 交货方式: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将农副产品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
2. 运输方式:双方约定采用____________(如汽车、铁路、船舶、航空等)运输方式。
3. 运输费用: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三、质量与检验1. 甲方应确保所销售的农副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 乙方应在收到农副产品后进行质量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农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价格与支付方式1. 农副产品价格:双方约定以________(人民币/其他货币)为单位计价。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_(如现金、银行转账等)。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实施过程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本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交付的农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双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5.06•【字号】沪食药监食安[2008]287号•【施行日期】2008.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食药监食安〔2008〕287号)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并经17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八年五月六日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第三章卫生许可发放程序第四章卫生许可证延续、变更和补发第五章卫生许可证管理第六章附则附件一食品卫生许可分类要求附件二新建、扩建、改建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程序附件三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变更申请)书附件四保健食品、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许可审查表附件五食品卫生许可证格式附件六食品经营方式及范围分类附件七食品卫生许可证编号填写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食品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发放、延续、变更、补发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一)餐饮业;(二)食堂;(三)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企业利用生产区域开设门市部从事销售活动的除外);(四)食品现制现售;(五)食品储运;(六)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食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管理者;(七)在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食品交易市场内从事下列食品经营活动的:1、非直接入口食品现制现售;2、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3、鲜冻畜肉、豆制品(含豆芽)销售。
2021—2023_年上海市某郊区大米重金属污染评价及健康风险评估
分析检测2021—2023年上海市某郊区大米重金属污染评价及健康风险评估宋 佳,朱卫芳*(上海市青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海 201799)摘 要:本文采集了2021—2023年上海市某郊区共161份大米样品,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对大米的污染情况进行评价,同时评估了5种重金属经大米摄入带来的健康风险。
监测结果得出,重金属的单项污染指数和综合污染指数均小于0.7,表明161份大米样品处于安全水平,均未受到污染。
5种重金属对于所有人群目标危险系数(Target Hazard Quotient,THQ)均小于1.0,表明大米重金属不具有潜在危害性。
综合非致癌风险(Total Target Hazard Quotient,TTHQ)评估所有人群均小于1.0,表明非致癌风险较小。
关键词:大米;重金属;污染评价;健康风险评估Evaluation of Heavy Metal Pollution in Rice in a SuburbanArea of Shanghai City from 2021 to 2023 Health RiskAssessmentSONG Jia, ZHU Weifang*(Shanghai Qingpu District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Center, Shanghai 201799, China)Abstract: This article collected a total of 161 rice samples from a suburban area of Shanghai city from 2021 to 2023. The single pollution index method and comprehensive pollution index method were used to evaluate the pollution situation of rice, and the health risks caused by the intake of these five heavy metals through rice were also evaluated. The monitoring results show that the single pollution index and comprehensive pollution index of heavy metals are both less than 0.7, indicating that 161 rice samples are at a safe level and have not been contaminated. The target hazard quotient (THQ) of the five heavy metals for all populations is less than 1.0, indicating that rice heavy metals do not have potential hazards. The total target hazard quotient (TTHQ) assessment shows that all populations are less than 1.0, indicating a lower non carcinogenic risk.Keywords: rice; heavy metals; pollution assessment; health risk assessment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再一次强调了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而重金属污染是当前粮食安全面临的重要问题[1]。
信访事项内容分类(2020年修订)(国信发〔2020〕4 号)
②不动产登记纠纷
③不动产评估
①地质勘査
4.矿产资源管理
②矿产开釆
③矿山地质环境
①国有林业资产管理
②防沙治沙
③退耕还林
5.林业管理
备注 含野生动物
(二)自然资源 (三)城乡建设
5.林业管理
6.草原管理 7.海洋气象 8 .野生资源管理 9.自然保护地管理 10.其他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
2.政治体制
3.民族宗教
(十六)党务政务
4.港澳台侨 5.国防外交 6.群众团体
7.宣传舆论
8.政务服务 9.其他 1.选拔任用 2.招录辞退 3.编制职位
(十七)组织人事
4.人力资源
5,机构改革
6.离休 7.其他
1.贪污贿赂
2.滥用职权
(十八) 纪检监察
3.失职渎职
③政协工作 ④统战工作 ①民族政策 ②民族事务 ③宗教事务 ①港澳事务 ②台湾事务 ③侨务 ①外交外事 ②国防军事 ①工会工作 ②共青团工作 ③妇联工作 ①精神文明建设 ②广播影视管理 ③新闻管理 ④出版管理 ⑤互联网信息监管 ①电子政务 ②信息公开 ③其他 ①老干部工作 ②其他 ①跑官要官 ②任人唯亲 ③干部任免 ④职务升降 ①招聘录用 ②辞退 ①编制管理 ②职位管理 ①人才工作 ②人力市场管理 ③职称评定 ④专业资格考试 ⑤职业资格考试 ⑥人事调动 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②行政机构改革 ③事业单位改制 ④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改革 ⑤乡镇机构改革 ①离休待遇 ②退改离 ①档案和党组织关系 ②其他 ①贪污 ②行贿受贿索贿 ③挪用公款 ④买官卖官 ⑤财产来源不明 ①以权谋私 ②打击报复 ①玩忽职守 ②包庇纵容 ③行政不作为
上海食品安全条例
上海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上人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每年食源性疾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使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公众健康优先考虑的问题。
下文是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_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市场销售,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形成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下列职责:(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二)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五)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六)研究、协调、决定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问题;(七)市、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考评、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日常工作。
上海市建设项目(Ⅰ类、Ⅱ类和Ⅲ类)分类清单2020版
建设项目(Ⅰ类、Ⅱ类和Ⅲ类)分类清单
备注①:本市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四十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四十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四十四(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以及109(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等类型的建设项目。
备注②:列入《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的项目,不适用本编制要求。
备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五十(核与辐射)类型的建设项目,执行相关导则及规范要求,不适用本编制要求。
(新版)食品安全管理手册-ISO22000:2018版
食品安全管理手册(依照ISO 22000:2018标准编制)文件编号:XX-FSMM-01-2019 版次:A/0受控状态:发放编号:生效日期:年月日0.1目录第 1 页共 59 页0封面 (1)0.1目录 (2)0.2管理手册修改记录 (4)0.3颁布令 (5)0.4食品安全方针和目标 (6)0.5公司简介 (7)0.6任命书(管理者代表) (9)0.7任命书(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10)0.8 FSMS管理原则 (12)0.9 FSMS管理流程(按过程方法和PDCA) (14)1范围 (15)2规范性引用文件 (17)3术语和定义 (19)4组织的环境 (20)4.1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20)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20)4.3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 (21)4.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21)5领导作用 (23)5.1领导作用和承诺 (23)5.2食品安全方针 (23)5.3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4)6策划 (30)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30)6.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30)6.3变更的策划 (31)7支持 (32)7.1资源 (32)7.1.1总则 (32)7.1.2人员 (32)7.1.3基础设施 (32)7.1.4工作环境 (33)7.1.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外部的发展要素 (34)7.1.6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35)7.2能力 (36)7.3意识 (36)7.4沟通 (37)7.4.1总则 (37)7.4.2外部沟通 (37)7.4.3内部沟通 (37)7.5成文信息 (37)8运行 (38)8.1运行策划和控制 (38)8.2前提方案 (38)8.3可追溯性系统 (39)8.4应急准备和响应 (39)8.4.1总则 (39)8.4.2紧急情况和事件的处理 (40)8.5危害控制 (40)8.5.1实施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 (40)8.5.2危害分析 (40)8.5.3控制措施和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 (42)8.5.4危害控制计划(HACCP/OPRP计划) (43)8.6前提方案和危害控制计划信息更新 (46)8.7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46)8.8与前提方案PRPs和危害控制计划相关的验证 (47)8.8.1验证 (47)8.8.2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 (47)8.9不符合产品和过程的控制 (47)8.9.1总则 (47)8.9.2纠正 (47)8.9.3纠正措施 (48)8.9.4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理 (48)8.9.5撤回/召回 (49)9绩效评价 (51)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51)9.1.1总则 (51)9.1.2分析和评价 (51)9.2内部审核 (53)9.3管理评审 (54)10改进 (55)10.1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55)10.2持续改进 (56)1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 (56)11附件 (57)11.1组织机构图 (57)11.2职能分配表 (58)11.3 CCP判断树 (61)11.4程序文件清单 (62)11.5产品实现流程图 (63)11.6厂房车间平面布局图 (65)0.2 管理手册修改记录0.3颁令布为了加强公司食品安全和规范管理,确保向顾客或相关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公司依据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为基础,严格按照ISO 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食品安全管理手册》。
农业科技信息
农业科技与信息第12 期青浦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编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02年7月28日☆农业新闻*农业部宣布5年内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青浦区农村代销店变成综合服务站*青浦区畜牧兽医学会举办奶牛技术系列讲座☆乡镇经纬*朱家角镇种植业结构调整上新台阶*白鹤农贸市场“放心菜”名声鹊起*商榻镇出刊水产专辑☆科技动态*我区2002年度科技立项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涉农龙头企业*上海绿新菌草有限责任公司☆示范户之窗*引导农民调指导农民种帮助农民销——记练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高根木☆实用技术*茭白田病虫的发生与防治*斑点叉尾鱼回养殖技术操作规程*蘑菇平菇贮藏保鲜技术*鱼苗池敌害防治技术☆国外科技*阿联酋将种植方形蔬菜和水果*日本开发成功豆腐压成纸状新技术*法国实验用动物肉骨粉做燃料发电☆农产品价格*上海市区县蔬菜日价*上海市区县农产品零售价【农业新闻】◆农业部宣布5年内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农业部副部长刘坚近日在北京介绍中国推进农药管理工作目标时说:中国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保障食用农产品的消费安全。
刘坚说,要加快农药产品结构调整,推进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削减计划的实施,使高毒、剧毒农药的比例由目前的35%减少到20%以下。
到“十五”末,基本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同时,加强农药市场监控,使农药市场产品质量合格率在目前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农业部最近连续发布公告和部长令,决定对高毒农药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以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据了解,这次被亮红灯的高毒农药包括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等;国家规定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如甲胺磷、磷胺等;国家决定停止受理新增登记的甲拌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等。
以农业部部令形式发布的《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对农药限制使用制订了详细的管理措施。
DB5115_T45-2020宜宾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2020版)
ICS03.100.01CCS X00DB5115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标准DB5115/T45—2020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food safety of farm produce market2020-11-02发布2020-11-10实施目 次前 言 (II)引 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本要求 (2)4.1总则 (2)4.2基础设施与规划 (2)4.3卫生管理 (3)4.4人员及健康 (3)5关键过程控制 (4)5.1产品准入 (4)5.2加工与保存 (5)5.3标识与运输 (6)6检验检测 (6)6.1检验要求 (6)6.2日常检测及处置 (6)7疫病预防与应急处置 (7)7.1活禽交易区疫病预防 (7)7.2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7)7.3清洁消毒 (7)7.4应急处置 (8)8监督与宣传 (8)8.1监督管理 (8)8.2溯源管理 (8)8.3宣传教育 (9)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关键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疫病预防与应急处置、监督与宣传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207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T26366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GB/26373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GB/27770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2777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27772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27773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GB/27775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33659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T38738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农贸市场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JJ/T87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DB5115/T45—2020《消毒技术规范》《消毒剂使用指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食用农副
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示范文本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示范文本(2020新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进入甲方开办的________________市场内从事 ________________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甲方负责建立熟食、半成品、光禽、调味品、南北干货、水产、蔬菜、水果等产品的索证索票制度。
乙方委托甲
方建立乙方产品的供货商台帐以及肉类、活鸡、豆制品、粮油等产品的进货台帐,批发市场还应建立销售台账,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二)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监督。
(三)甲方应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食用农副产品进行检测。
零售市场如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查验乙方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进行抽检,及时将抽检结果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
(五)甲方有权阻止乙方销售并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份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食用农副产品;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其他产品。
(六)发现乙方已售出的食用农副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会同乙方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七)乙方侵犯消
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当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亮照经营。
乙方在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
经营中,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
(二)乙方保证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以及产品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等资料。
(三)乙方应当向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经营肉类的,乙方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类商品交易确认单”(外地来沪交易还须加盖市境道口“动物检疫监督检查专业章”);经营活鸡的,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当地无重大疫情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并加盖“上海市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心站”道口章;经营豆制品的,须提供“上海市豆制品行业协会送货单或豆制品生产企业送货单”。
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
实际相符。
(四)乙方应当认真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食用农副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五)乙方经销特约品牌商品的,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
(六)乙方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后方可上市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经甲方抽检或报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交易。
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七)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买受人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八)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按约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守约保证金。
第三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查验、抽检、禁售等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甲方采取不适当方式处置乙方产品,给乙方
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未按本市场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有权采取处理方式。
(四)乙方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有权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五)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经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销毁,并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六)乙方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提供进货凭证的,甲方有权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七)乙方明知或应知销售的食用农副产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一)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